阅读范爱农感想(通用25篇)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读书笔记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
我很小的时候就爱听故事,也是那时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小时候,我家住在大庆新村的时候我就特别爱听故事。早上我特爱赖床,妈妈就会想出一个个好办法——给我讲一个好故事把我从床上“驱赶”下来。晚上,只要没听故事我就闹的慌,妈妈没办法只好又起来给我讲。白天去幼儿园,上课时老师总是会讲许多故事,我别提听得多认真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在课堂上讲个故事,班上一个人也不举,只有我把手举了起来。到了讲台前,我给老师和同学们讲了个小白兔和大灰狼的故事,我的故事讲的绘声绘色逗得老师和同学们哈哈大笑。最后老师又当着全班同学把我表扬了一番,为这事我可得意了好一阵呢!(我去年还在全年级讲故事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呢)到了大班的时候我已经会点汉语拼音了,我又吵着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了好多那种带图画带汉语拼音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我那时最喜欢的就是那套《十万个为什么》,从那本书上我知道了鸟类为什么没有牙齿;蝴蝶的翅膀为什么那么美丽;为什么电灯泡会发光……
一转眼又到了小学,我们搬了新家,我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间,妈妈还特地为我买了一个带书架的写字台;再配上盏台灯。我实在是太开心了,我更加爱坐在书桌前看书了。这些年妈妈有陆续为我添了好多的书,这不暑假里老妈又在我的藏书里又加了一本新书——《中国未解之谜大全》,因为我最近迷上了历史,它是我的藏书里最大最重的书,足足有一个大砖头那么厚。我打算看完了再买一本《世界未解之谜》呢!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仿佛与一个高尚的人交流,让我多了许多别人的知识!
迄今为止,《月亮和六便士》仍是我最喜爱的小说,喜爱毛姆作为一个敏锐的洞察者对人性的理解,喜爱书中思特里克兰德追逐梦想与噩运,却心甘情愿深陷其中的姿态。毛姆洞察出梦想的贬值,世俗的污浊,月亮高悬于空,便士乃生活必须,他不批判手握便士的人生赢家,却也分外赞赏脚踩便士意欲奔赴蟾宫的dreamer。我们不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一些选择,却也要守住一颗赤子之心。
思特里克兰德,性别男,中年,职业股票交易员,生活单调,朝九晚五。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扔进人海都难以被揪出的,再再普通不过的人,在自己40岁这一年离家出走了吗?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去巴黎当一个画家。离家时,他只写了一张纸条提醒家人晚饭准备好了,然后他只带了100元钱,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画画。
这种桥段不是应该出现在英俊帅气的20岁小伙身上吗?然后他勇敢追寻梦想,最终美梦成真,爱情事业双丰收,如同当今市面上出售的成功学书籍,读罢便让人热血沸腾。但毛姆却没描写这样的一个人物。毛姆笔下,40岁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已过了冲动的年纪,别人都在追寻稳定,他却在追逐噩运。正如作家刘瑜所说:“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在他眼中,他的人生价值所在,就是疾步如飞,舍弃一切欲望,追上自己的梦想——画出一幅好画。他在巴黎贫困交加,身患重病,险些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为一名码头工人。几年后,他自我放逐到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双目失明,身患马蜂并,最终还把自己最伟大的绘画作品付之一炬。就是这样疯狂的一个人,看穿城市,看穿欲望,看穿阶级观念,看穿命运,最终掐住梦想的火苗,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毫无疑问,毛姆是极力赞美这个人物的,但他又充分暴露出这个人物的自私之处,达到极端。书中的“我”问思特里克兰德,“难道你不爱自己的孩子不爱自己的妻子吗?你不想要爱情吗?”他回答道:“我对他们没有特殊的感情,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对他而言,画画是一日三餐,是生命的全部,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干扰,所以他一层层剥下父亲,丈夫,职员等等身份的外衣,剥下这些束缚,像一个溺水的人只能抓住身边的浮木,他就抓着绘画,无论如何不肯放手。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一个圆形人物,自私、毫无责任感,却执着于梦想,并且勇敢无比。毛姆有千万种方式去赞美为追寻人生的意义而付出的人,却选择了这样一种对比鲜明的,极端的方式。可能他已然预见到,今天的许多人已然折服于身份、年龄、欲念,被梦想的锋利妖冶刺伤,成功的判断划向名利,梦想的价值得到质疑,稳定、舒适成为公众的诉求,人们沉醉便士的海洋中无法自拔,少有人能看到月亮。所以他用思特里克兰德这个极端的例子来警示众人,便士固然是生存之必须,但人总要抬头看看月亮。
不知其他人对这个人物有什么看法,我读到他时,是骇然且敬畏。随着文章的进程,羞愧一点点将我吞噬,在结尾,思特里克兰德将自己创世纪的著作付之一炬时达到极点。我仿佛看到了火光中,高大的双目失明的他是怎样将一切名利权情踩在脚下,踩着无数无数人伸向名利的手,踩着噩运这匹野马,全然是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我感觉到在他面前,自己在懦弱地奔逃,逃向一个尽可能让自己舒适的港湾,即别人口中的稳定生活。因为我深刻地知道要多用力才能抓住梦想的衣角,或者说,抓住它不是最难的,一直抓住它才是困难的。正如毛姆自己所说:“只有诗人同圣徒才会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毛姆在这部作品中以第一人称叙述,可以体味到一个大作家,因为看清人性而表现出的宽容。文中出现另两个次要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年轻医生阿伯拉罕放弃了医生岗位,在毕业旅行中偶遇一个希腊周围的小岛,他感觉自己就是为这个地方而生,便在那儿度过了一生。而另一个顶替他上岗的“幸运者”却因此平步青云,成为了一位爵士,地位崇高,生活安逸。爵士对阿伯拉罕的选择嗤之以鼻。文中的“我”作了如此评价:“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就这样淡淡地用一个“选择”的概念带过了这两个人物。的确,一个人生存的方式、梦想、价值观,哪一样不是自己的选择?爵士也好,在荒岛度过余生也罢,也许二者都不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中最有价值的活法,但从生活意义的角度看,都是一个完整个体的自我选择,而这种选择只要不危害他人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因此,宽容的毛姆又给我以这样的安慰,也许我无法抛弃手中的便士,单纯地仰望月亮,但这是一个人的选择,因为在我眼中,生活不只有妖冶的梦想,还有责任,以及生活本身。生活本身便要求我们关心柴米油盐,寻得一处心安,享受天伦之乐。但月亮总是要有的,没有月亮的人会沦于便士的铜臭,而放弃便士的勇士也有可能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与自己的噩运偕行。我无比敬畏那样的人,却依然选择好好生活。
这是我的选择,想必有同学完全崇拜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也有人批判他的自私无情,正如老师品读其他作品时所说的那样,这正是经典作品的魅力。
佛曰:十方三世佛,共同一法身。
众生皆有佛性,众生皆可成佛。佛,从人也。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故事发生在一个名为“赵庄”的村子里。这里家家户户安居乐业,像桃花源般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有一荸荠庵,是住和尚的地方。
佛家讲,凡是皈依我佛的人都应受持清规戒律,但这点在荸荠庵这里仿佛没有怎么体现,这里的和尚一点都不像和尚。不做早课不做晚课,不解佛经不讲禅语,抽烟娶老婆,和平常人一样打牌杀猪吃肉,唯一的不同就是在杀猪之前要念经超度一番: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来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
这是汪曾祺笔下的乡村世界,一个理想中的世界。没有疫病灾害,只有风调雨顺。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自然中带着里分随性,温馨又恬静。从不在乎这个桃花源之外的世俗观念,和尚又怎么样?和尚也可以吃肉,反正没有人来口诛笔伐,清规戒律是什么,只要自己过得欢喜就好。
所有人都在这样自由随性和谐的氛围中生活。故事的主人公明海在荸荠庵做和尚。平时念念经,扫扫地,庵里不忙的时候就去隔壁找自己的青梅竹马小英子。小英子活泼可爱,聪明机灵,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捣捣乱,聊聊天,或者在田里除草干活……时光荏苒,无形中,年岁渐长的他们被佛家讲的“因缘”紧密联系在一起。
明海到了去县里的善因寺受戒的年纪。受戒就要烧戒疤,好端端的脑袋上烧十二个洞,疼不要紧,重要的是受戒之后如果想成为沙弥尾,当上方丈,就更应当受持吾佛清规,潜心悟佛,不可被凡俗之事缠身,更不可去沾染尘劫。因为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修佛,要的是无忧亦无怖。
受戒完,小英子接明海回去。在船上,她问了许多和受戒有关的问题,明海也一板一眼的回答。小英子将船划了一气,突然道:“你不要当方丈!”明海毫不犹豫的答应道:“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情窦初开的年纪,藏在心底的暗恋,变成言语表达出来,就是无论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
看着木讷内敛的明海,小英子又道:“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真切又直接的告白话语从勇敢大胆小英子口中说出,既是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明海的回答则是:“要。”
清规戒律统统抛在一边,佛太缥缈,太遥远,唐三藏西行求佛法尚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所以在成佛之前,要先成为人。
于是,互相表明心迹的两人划着小船荡到了芦苇深处,此刻日头温和,微风正好。
不像仓央嘉措“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那样将人的七情六欲与佛法放在对立的两面,汪曾祺的书中世界则是尽力营造一种和谐的状态。拂、沸、咈、狒——“佛”,人也。
未能成人,如何成佛?
这里没有世俗眼光,没有他人的讶异与否定,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这样就足够了。
佛曰情劫难渡,但情之一字,虽万般苦楚,却也能予人快乐与安慰。又怎能说它是劫?
佛曰一切皆是妄念,但人生走一遭,未经历爱怨嗔痴,又怎知世事虚妄与否?
与喜欢的人,做快乐的事,尝遍世间滋味,不问是缘是劫。
因果自有定数。冥冥中,一切早已注定。修佛之路长漫漫,要成佛,先成人。
记得有一个成语叫做“形影不离”,形:身体。影:身体的影子 。指身体和自己的影子相依相伴,永不分不开,形容彼此关系亲密。
法国的马克_李维在这本书里,却把影子和形体分开了。不但如此,游离于身体之外的影子还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语言,在适当的时候还会表达自己的意向。
一开始看的时候,老觉得这本书只是一本儿童读物,充满了童贞和童趣。硬着头皮读,却越来越发现了它的与众不同:这是一本描绘心灵成长的图书哎~~
主人公曾经是个文弱的孩子,有点近视,有点内向。在学校生活中,时常要受到马格(校园生活中的暴力代表)的欺负;在家庭生活中,虽然受到了妈妈无微不至的关爱,但是随着同样爱他的父亲的离家而去,使他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以为是因为自己做的不好才造成这样的结果。
就是这么一个内心敏感而善感的孩子,他在渴望雄起,渴望友谊,渴望情爱中,无意发现了自己的特异功能:在强光下,可以能偷去别人的影子,跟随着原本的主人,窥视他的秘密和内心……
他没有为之兴奋,却因为环境和家庭的关系,陷入了深深的恐怖中。直到有一天,影子对他说:“为每一个你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为它们找回隐匿的记忆拼图,这便是我们对你的全部请托。”从此,他的人生开始了改变。
小时候的故事有小道理,长大的故事有大道理。主人公在海滩上遇到了一个又聋又哑的小女孩克蕾尔,在生活中他得到了一个值得倾心的朋友吕克,在长大后又认识了美丽的苏菲……其中男孩的老友吕克在男孩的帮助下离开面包店踏上了自己向往已久的当医生之路,再到最后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还是面包师,并最终回到了面包店。这个故事很耐人寻味,有时候人们想象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真正喜欢的可能表面上又不是那么冠冕堂皇。其实职业本就无贵贱之分,能在工作中找到幸福才是幸运的。所以我觉得吕克做得很对,这也是他成长的象征。而男孩放弃苏菲,选择了克蕾尔则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这次体现在爱情上,感觉更加微妙和朦胧一些。苏菲是好好女孩,但对于男孩来说更适合他的则是克蕾尔。尽管多年以前,由于自己的错误判断导致做错了事,但是当男孩终于发现自己的过错和自己真正想要的女孩是什么样子时,他放弃了现在所拥有的,而是去追寻克蕾尔,尽管可能无果而终,但是他知道他必须得这么做。其实苏菲也是一样,这些年轻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就是要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作品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美丽而凄婉的故事,满是爱情、友情还有亲情的纠葛,满是爱与被爱的感动。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到最后,一段青梅竹马的故事,一个充满温馨的结尾,让我们为美丽的浪漫留下喜悦的泪水……
我们的影子在哪里?
它,也惦念着我幼小生命中的那个可爱的“克蕾尔”吗?
它,也牢记着我生命历程中曾经的那些感动吗?
它,也能遇到能读懂我心灵密码的知音吗?
“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莎翁的这句名言精准的概括了整本书的主题和主人公们的行动。而本书带给读者的启发就是首先要确定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并去追逐,而不要在那些浮云和幻影上浪费时间。
早就听过老舍先生写的《月牙儿》了,以前总是听别人评论的。今天正好读了读原著。
小说以月亮为线索,大概有十多次提到月牙儿吧,至少十多次。每次见到的月牙儿都不同,带着种.种不同的感情,不同的景物。
记忆中的第一次是父亲死时的,那月牙儿,有一丝寒气。第二次是在给父亲上坟时,四周漆黑,没有声音,只有月牙儿放出一道冷光,什么都不知道了,只记得天上迷迷糊糊有个月牙儿。再后来就是她到当铺当东西的时候了,还有妈妈改嫁、做暗娼、再到自己也继承了妈妈的事业各个时段看到的月牙儿,同一个月牙儿,不同的感情。最后在牢房中,她又看到了她那老朋友月牙儿,该是种什么感情?大概也应该是跟第一次一样的,带有寒意吧。
月牙儿一次次在她记忆中的碧云上斜挂着,唤醒了她的记忆,像一阵晚风吹破一朵欲睡的花。
好多人看《月牙儿》,看到的大多是同情,为她们母女两代感到惋惜,当然,这个,我也不否认的,但我似乎又有点不赞同她的做法,是的,她的母亲带着她,只靠给人洗衣服是养活不了她,母亲选择这条路还情有可原,可是她呢?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没有什么拖带的吧?是可以自力更生的吧?在那个时代,品群的姑娘也不少,但是,大部分还是没有做娼吧?人家可以靠自己的双手挣饭吃,日子是苦点,可是人家的钱挣的光明正大,而她呢?自己上过几年学怎么了?既是上过学就更应该懂得廉耻,别人可以卖力气挣钱,她为何就不可以?想有钱,过阔的日子,又不想出力气,就出卖色相了,自以为会过的很好,结果呢?幸福吗?恰恰相反吧?
我是不喜欢这种人的。不能说当时的社会没有错,可是最重要的是自己啊,我欣赏好多人可以贫苦的活着,但我却很鄙视像这样的人那样过着阔日子却不知羞耻的活着。
看了这篇小说,我又不禁想到了当今许多女大学生,好多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甘愿被别人包养。我是很痛恨这种现象的!自己好好的,干嘛不凭自己的本事去赚钱,就仅仅为了虚荣而去出卖色相?想想自己的处境,你只不过是别人取乐的玩偶,腻了就该被抛弃了。最后什么都是一场空。
生活是活动的,图画是静止的。生活供以人生命,图画供以人欣赏。
农村山城是一幅静止的图画。千年万年不变。生活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在社会上地位可以忽略不计。然而画中一切于画外的人永远充满向往。
《边城》里那一种沉重古老静止的边城风景,以及边城小人物的生活状况,如画。而画中的人物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这生活无形中就够成了一幅图画,有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这意象与味道。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遇到过渡的是新娘。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花轿到岸拉,翠翠必战在小山头,目送这些远去,方回转船上,把船靠近近家的岸边。独自哼唱或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
“只要我还活着,能从满布灰尘的旧窗帘布缝里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我就不可能不幸福!”这样乐观、坚强而又令人辛酸的话语出自安妮弗兰克的笔。《安妮日记》它不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它是一个女孩最真实的手笔写下的一部日记,一部感动世界的日记。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萌生了一种从前阅读时从未有过的感受,这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写的一本日记,一本普通的日记,是有怎样的力量,感动了世界呢?我带着好奇与期盼进入了这个故事。安妮弗兰克是一个犹太少女,她在13岁生日时,得到了一份别致的礼物:一个花格布料封面的日记本。她称她为“吉蒂”,与吉蒂分享心事,当做自己最知心的密友。为了躲过纳粹的破害,一家人躲进了一间“密室”,密室里还有同样患难的其他4个人。
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尤其对安妮这样一个好动多话的13岁女孩。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常常担惊受怕。这一切差一点把安妮逼疯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使她的心田荒芜,那里已经成为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安妮写道:“我仰视天空,冥冥中觉得世界还能好转,这场残酷也会告终和平与安详会重新回来。也许有一天,我能实现我这些理想!”读到此我仿佛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在黑暗的密室中呐喊,带着心中不可泯灭的希望
安妮几十万字的日记,就是在这间荷兰阿姆斯特丹263号的密室中写成的,对吉蒂这个密友,她毫无隐瞒的坦露,对饥饿的嘲弄,恐惧的倾诉,对于自己的乐观与一闪而过的悲伤和失望,对爱的渴望,对青春期母女的冲突……对,《安妮日记》最感人的地方,就是以一个少女的眼光,观察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尤其是青少年带来的创伤。
最终,安妮在密室里的八个人,全部因人告密而被关进集中营,安妮和姐姐玛戈因传染上斑疹伤寒而悲惨的死去,她没能看到期待的一刻。
安妮虽然长久的闭上了双眼,而我们也再也看不到下一篇安妮日记了,但她的乐观、勇气、感恩于爱,长活在亿万世人的心中!《安妮日记》,它寄托了一个少女的美好愿望,记录她对自己的思考,感动和启迪着我和更多人。愿安妮能将这温暖永远留在人世。
整篇文章读完后,好像幸福地自我释放了一次。简单的布景,简单的情节,简单的心情——人性就是很简单的,顺其自然,从心所欲,可是对比我们不简单的现实生活,这份温暖显得有些无力。
小说的主人公小明子,从小就注定要出家,出家成为他们故乡人谋生的手段,而并不是出于对人生的感悟等等。“跟爹娘磕个头,就跟舅舅走了”;学名直接变成法名,一切看起来都很随性。出家受戒,忽然有了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之后便开始了在“荸荠庵”的生活。看起来主要描写了两点——小明子和英子的交往与寺庙中的生活。作者笔下的和尚令人瞠目结舌——每天只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大师父根本没有吃斋的规矩,甚至带着家眷一起管理荸荠庵,打牌、抽烟、唱酸溜溜的歌,无所谓什么清规,他们只是在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悠闲自在,更谈何压力、郁闷?这些和尚的生活看似会不耻于人世,可是他们活着只是为了那种宁静,又管世人怎么想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师父杀猪的场景,眼前出现猩红的血溅在和尚袍袖上的场景,好是诡异,却也隐约有一种快意。念着“往生咒”杀猪,带着家眷出家,这些可爱的和尚让人眼前一亮。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笑意,我的心情在慢慢沉淀着。小英子聪明灵巧,活泼善良,似乎她的世界永远不会有悲伤。当她为小明子参谋画什么花,当她好奇受戒是什么样子,当她留下那一串美丽的小脚印,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哦,是圣洁。那一串脚印,既描绘出小女孩的纯洁烂漫,又预示着小明子和小英子感情的发展。当他们两人在一起时,镜头总是如此唯美,他们简单得有些幼稚。小英子看流星雨时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她会许什么愿呢?作者又用省略号引出无尽的遐想。有了他们两个,布景都活了起来,就像是两个天使,我不禁莞尔。
其实初读这篇文章,很难体会到最深层的东西。参阅一些资料,才对主旨有了大概的把握,有两个字不断的出现——人性。我不禁思考,什么是人性。如果说是和尚们对自己的心灵、欲望的坦诚,恐怕我还不敢苟同。这当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用真善美来形容人性(当然这很俗),那么还缺少最重要的美。于是来到文章的高潮部分,两个人都直面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最单纯的幸福,这才是人性最巅峰的部分,它是这样的幸福和惟美,一瞬间我像是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这自然成了作者的升华。小明子英俊多才,小英子温柔可爱,他们互相倾慕,也知道对方的心思。人性指引着他们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寻求爱。于是他们便这样做了,于是他们得到了人性中最美的东西。
离开这篇文章,我还是想问,什么是人性?荸荠庵当然不可能存在,那种生活也只是个梦想。而我们的生活呢?是在疲劳时看一看窗外的风景,还是在压力下释放呢?我们有天性,可这种现实的生活,早已忽略了它。无奈的、遗憾的,我不想呼吁谁重拾天性,因为这不是我们能掌控的,只是希望我记住我自己还有天性,有对它的向往。所以,能像明海等人一样干着自己享受的事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幸福。
谢谢这篇文章,让我在这段时间内找到天性。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假期读了鲁迅先生的《二十四孝图》。这样的一篇文章,虽然名叫《二十四孝图》,但其实并没有写出如何孝顺父母,没有起到教孝的目的。其中的卧冰求鲤却让童年的鲁迅产生了恐惧,他一直认为孝顺父母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从文章中可以读出鲁迅先生对封建制度的厌恶。试想这种常人不能做到的,却又拼命引导要求人去做到,是便于统治,不从根本上解决贫穷问题,却要求人们做出十分极端的行为并以此为孝道,而且还对这种孝道加以宣扬。
《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候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感受,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以及了中国儿童可怜,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其实我们只要真正地爱我们的长辈,用亲情,用温暖感动他们就能真正做到孝顺,并且做好孝。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
西谚曰:“叛祖国犹舟人自穴其舟也,可不戒哉。”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一句足以将他的爱国豪情展现出来。在这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退缩与投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愿以一死以换国之存。1911年编纂的小学课文,向孩子们这样讲述“爱国”:“国以民立,民以国存。无民则国何由成?无国则民何所庇?故国民必爱国。舟行大海中,卒遇风涛,则举舟之人不问种族,不问职业,其相救也,如左右手。何者?舟为众人所托命,生死共之也。国者,载民之舟也,国之利害,即民之休戚。”荆轲的确做到了这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现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志士是毫不吝惜的。
孟子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荆轲也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这不仅表现在他毫不畏惧地进入号称虎狼之国的强秦,更表现在他与秦王的斗争上。从他“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一句可以看出他的勇敢。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其怒叱太子,表现出了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句,颇有些壮举,但也透着淡淡的感伤。正所谓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易水诀别,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所以,他是一名勇士。
有些人认为,荆轲之所以刺不成秦王,是因为他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成秦王,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此次秦国之行有信,使秦可亲,他向太子丹提出“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的要求,这是他智的表现之一;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并说服樊将军自献其首,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二;既至秦,厚遗秦王宠臣蒙嘉,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三;秦武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秦武阳,一句“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更是表现出他的智慧……总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
荆轲刺秦王,是反抗强暴的正义行为,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我只想给予荆轲八个字——
“生亦辉煌;死亦辉煌!”
莎士比亚名剧《威尼斯商人》无疑是一部文学巨著,莎学界的评论也使其内在的文学价值得以淋漓尽致地展现;而另一方面《威尼斯商人》也不失为一部法律杰作,看似嬉笑怒骂的喜剧折射出莎士比亚时代的西方法律问题和法文化,其法学研究价值也是不可忽视的。
《威尼斯商人》一剧中法律贯穿始终,当时各阶层的普通民众对法律深信不疑,夏洛克试图通过法律主张权利,报复一直欺压他的;而鲍西娅装扮的法官最终也是通过法律以及法律解释来实现眼中的正义,可见法律至上的精神早已深入人心,是西方法文化不可或缺的要素。
在剧本的第四幕中,夏洛克依据契约把安东尼奥起诉至法庭,要求强制执行那“割一磅肉”的约定。虽然法官大人也知道该契约的内容是荒.唐的,不公正的,但是既然双方在契约中已有明文约定,法庭也只能按照契约的内容做出判决。幸好安东尼奥友人的未婚妻鲍西娅假扮法律学者来到法庭,宣布“这约上所签订的惩罚,于法律条文的含义并无抵触”,夏洛克有权在安东尼奥的胸前取一磅肉;可是因为合同上只写了一磅肉,所以如果在取肉时流出一滴的血,或者所割超过一磅或不足一磅,就是谋杀,要按照威尼斯的法律抵命并没收全部的财产。
在《威尼斯商人》所叙说的那个时代,合同等同于法律仍然是一项普遍的原则。按照古罗马的法谚“合意创立法律”的意思,只要是立约人当时是自己做出承诺的,无论是多么不合理的合同,就只能自认倒霉。即使是像夏洛克和安东尼奥之间这样的无理合同依旧被认为和法律一样具有强制力。法庭只能严格依照当事人原先约定的合同文字字面意义进行判决。因此在《威尼斯商人》法庭审判的前半部分,虽然公爵也知道那个“割一磅肉”的契约的内容是荒.唐的,不公正的,但“公爵不能变更法律的规定,因为威尼斯的繁荣,完全倚赖着各国人民的来往通商,要是剥夺了异邦人的应享的权利,一定会使人对威尼斯的法治精神产生重大的怀疑。”,如果不准许夏洛克的请求,威尼斯的宪章就会失去效力,城邦也将不成其为自由邦。威尼斯的法令只是一纸空文。
威尼斯商人800字阅读感想范文四
书中讲述了善良忠厚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替朋友巴萨尼奥向冷酷无情的犹太商人夏洛克借高利贷,并以自己的商船作为抵押,夏洛克想乘机割取安东尼奥的肉便答应了。但安东尼奥的商船却出事了,夏洛克把安东尼奥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聪明的鲍西亚答应夏洛克可以割取安东尼奥身上的任意一块肉,只是若流下一滴血的话(合约上只写了一磅肉,却没有答应给夏洛克任何一滴血)就用他的性命和财产来抵换。最后安东尼奥获救,除了夏洛克之外,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个_的结局。
《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早期的喜剧作品,安东尼奥和夏洛克是两个对立的人物形象,他们对待金钱和人情的态度截然相反。安东尼奥是人们理想中的商人,是所谓“商人王子”、慷慨仁厚、放债不取利息、珍重友谊,不惜为之牺牲生命。而夏洛克却爱钱如命,惟利是图,受到损害就要加以灭绝人性的报复。
对他贪婪的金钱欲和残忍的报复心,莎士比亚显然持否定的态度。从人文主义立场出发,莎士比亚认为像安东尼奥那样的商人可以消除资产阶级的矛盾,建立人与人之间被金钱破坏的自然关系,实现美好的生活。而夏洛克那样的高利贷资本商人,重利盘剥,损人利己,则是社会矛盾的根源,美好生活的破坏者。但在另一方面,莎士比亚对夏洛克作为犹太人受到的歧视和欺辱又怀有同情。
鲍西亚是书中一个充满智慧的女性,正是因为她,安东尼奥才能幸免于难,她的父亲曾留给她三个匣子,一个是金做的,一个是银做的,还有一个是铅做的,只有选中装有鲍西亚照片的才能和聪明美貌的鲍西亚结婚,而鲍西亚的照片正是放在铅匣子中。
这个世上有着各种各样的事物,很多事物虽然外表十分美丽,但实际上却是很丑陋的,很多富家公子外表金光灿烂,但实际上却是不学无术。有一句话“会发亮不一定都是金子,但是金子总会发亮的。”我们要学会分辨是非黑白,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许多事物的表面现象往往是虚假的,仅仅是为了迷惑我们,我们应该要学会透过表面看本质。所以,在爱情和友情面前,金钱也只剩淡如水的痕迹了。
读完了《威尼斯商人》,也让我获益匪浅,它教会了我,友情与亲情的重要,让我知道了,“情”一直陪伴着你,当你开心时,它会为你鼓掌欢呼;当你忧愁,郁闷时,它会为你分担忧愁。所以不要只为了一时的满足和快乐而背叛它,抛弃它。它,让我感受到了“财”与“情”之间的交错,不再为此而徘徊其中了。记住吧,你永远的朋友——情。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学习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做任何事都要打好基础,低层的巩固才能使得项目更具有诱惑和成功力,就像老子《道德经》里所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慢慢地向成功靠近,直到取得最后的成功。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在鲁迅先生的描述中,我才真正地了解到了一个真实的范爱农先生,他的外表虽然十分冷淡,但是在他的外表下充满了他当时对整个黑暗社会的焦虑、担忧和痛恶,他对社会上的那些肮脏、龌龊的反动势力投以“白眼”……他借酒消愁,对社会进行冷嘲热讽,最后溺水身亡。读完全篇文章,才可以体会到鲁迅先生对范爱农先生的无比钦佩之心、无比怀念之情。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范爱农先生和徐锡麟先生都是值得我们敬仰的先辈。他们同情广大劳动人民,胸怀着一颗不与反动势力妥协,并坚决与之抗争到底的决心。
鲁迅先生独特的写作手法,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他在《范爱农》一文中,先从表面言行去描写范先生的如何可恶、如何可恨,再渐渐地引领着读者走近、深入范先生忧国忧民的赤子之心。
这是一部展现法国统治阶级黑暗的小说。虽然正义最终还是战胜了邪恶,但是人类的黑暗在此过程中还是淋漓尽致的显现了出来。
达德尼昂虽然只是一个孩子,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成就的取得并不是靠年龄,靠资历,而要看你是否勇敢,是否聪明,是否有坚定的信念!
在达德尼昂离家之前,父亲曾告诉他,要听从国王,红衣主教,特雷维尔三人的话。但当目睹了教会的黑暗后,他勇敢的有所选择的违背了父亲的话,毅然站在了国王一边。并且他勇于为王后效力,与主教的棋子们进行了多次交锋。在第一次参加战争的时候,他则敢与另外三个火枪手一起在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敌人的城堡中聚餐。其他的战士都认为这不可思议。这些都无不表明了达德尼昂的勇敢。
在帮助王后搭救其内侍博纳修太太时。红衣主教的几名卫士要逮捕博纳修。而他顾及估计博纳修的求援,便让卫视将其带走了。这便从形式上使卫士误以为自己同他们是一伙的,从而成功救出了博纳修太太。这则表明了她是一个聪明的人。
在讲王后的信带到英国的路途中,尽管主教的卫士在路途中重重阻扰,而且自己的伙伴一个接一个在路上发生意外,但他却依然勇往直前,知道把信送到白金汉爵手中。他送信返回后,博纳修太太欲与其幽会。可不幸的是,博纳修太太被主教的人逮走了。他一直想将其救出来,虽最终都未成功,客气坚定的信念还是可以看出来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还可以看出米莱迪的卑鄙,无耻。当然我在此并不是号召大家向她学习,而是告诉大家一些世界黑暗的地方。防人之心不可无哦!
合上这本厚重的小说,我闭上眼睛慢慢进入了无意识的状态。在这个深秋的午后,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在梦里,出现俄国上流社会的舞会,金碧辉煌的大厅,幻彩流光的各色华丽服饰,人头攒动的一派热闹但又极具风度的舞会。一个身穿黑色低胸礼服的少妇,小巧精致的脸上有着白皙紧致的皮肤,温柔婉转的神情,顾盼生姿。镜头切换,她正在和一个英俊高大身着笔挺军装的男人跳华尔兹——是Swan Lake Waltz(天鹅湖华尔兹)的曲调。军官温柔的目光像一张柔软又黏人的蛛网,一丝一丝将少妇裹入爱情的巢穴……我挣扎了一下,但是怕惊扰这美丽的一刻,瞬间我来到了一片白桦树林,一个留着八字胡的中年贵族男子在和一个农民模样的老实人交涉,他们说话声音不大,我能看到他们的嘴唇在翕动,最后,那个中年贵族应该已经顺利地出售了这片属于他的茂盛的白桦树林并且卖了个好价钱。他缓缓地回过头,我依稀看到他饱含沧桑的脸上浮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感觉仿佛是找到了永恒的生命意义。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的品读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我带着我的疑问来读这部经典名著,我找到了答案,却发现列夫·托尔斯泰在探寻另一个更加深刻的命题: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们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们为了什么而活?
书的扉页上印着这样一句颇有宗教色彩的话:“伸冤在我,我必报应”。从这句话里我读到了源于古希腊神话中无奈又崇高的“命运”观,渺小的人类将所有的不幸寄托于上帝,相信上帝会公平公正的处置让人冤屈的罪恶,惩罚违背精神的人类。由此可见《安娜·卡列尼娜》这本小说所探讨的不仅仅是俄国上层社会女性摆脱社会伦理的束缚寻求真爱,更是由此衍生出来更加深刻的主题:在历史不断前进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人类命运的归属,和个人生命的自我救赎。
读完整本书,我最想探讨的就是女主人公安娜的命运中两个关键词:爱情与幸福,以及列夫·托尔斯泰想要诉说的真理。
首先在小说中,有两条主要的线索贯穿全篇:安娜冲破与卡列宁长达八年的婚姻,与年轻军官弗伦斯基陷入热恋并与之结合,最终难以背负社会舆论压力卧轨自杀。而另一条是俄国贵族农奴主列文和公爵小姐基季一波三折后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以及列文作为地主对时下农奴制度的不满与改革的憧憬,但是囿于现实又止步不前的困窘。
两条线索,代表了两段不同的爱情,以及两种不同的思想火花,两种不同的命运。
安娜,在整本书中最饱满鲜明的形象,被列夫·托尔斯泰赋予了非凡的浓墨重彩。她是“天使”与“魔鬼”的结合,她有情欲也有理想,她既有聪明理智的头脑又有丰富热情的情感,她既扮演好了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又无法克制爱情之火的燃烧,她既是坚强又执着的反叛者,又是脆弱又无助的众矢之的。
她与卡列宁的婚姻是包办婚姻,他们之间是没有爱情可言的。安娜在大他二十岁的卡列宁身上寻求爱情和生活的存在感是徒劳,因为卡列宁醉心政治,不解风月。安娜活力的生命在这个冰冷无生气的家庭一点点地被平静的消耗掉,这算是一种安稳的“幸福”,优越的物质条件,尊贵的社会地位,是上流社会才貌双全的宠儿,有一个听话可爱的儿子谢廖沙。可是当安娜在莫斯科的火车站偶然遇见渥伦斯基的那一刻起,她身上无处安放的“过剩的精力”终于找到了归宿,一个同样有着俊美外表,过人才智,善良正直的军官一下就抓住了安娜的心,他有安娜所喜爱所想要的一切,这才是真的爱情。而渥伦斯基对这段感情从最初的虚荣心到后来端正态度,原意为这段恋情开枪自杀,祈求卡列宁的宽恕,以及后来抛弃升官加爵的远大前程带着安娜离开俄国私奔到意大利,渥伦斯基是深爱安娜的,可是他却不能带给她永久的幸福,安娜的生活也不断徘徊在爱与痛的边缘,经历进退两难的艰难时刻之后,最终她熬不过被逝去爱情击垮的灵魂,她唯有选择将生命结束在两人相识的车站,她希望得到主的宽恕从而得到最终的解脱。
在安娜与渥伦斯基的这段爱情里,安娜的性格、形象逐渐的饱满,散发出内在的张力。及至此时,她已经不在顾忌名声甚至可以抛弃心爱的儿子,成为一个不称职的母亲,因为她找到了生命的真谛——爱情,跟渥伦斯基在一起才是她应有的“幸福”生活。可惜这段幸福的生活是短暂的,因为这是全部建立在“爱情”上的“幸福”,“爱情”作为基础,又是脆弱不堪一击的,没有责任感的约束,渥伦斯基的逃离将安娜拉至痛苦的边缘。
而另一条主线,基季和莱温的结合代表了列夫·托尔斯泰理想的幸福家庭。其实书中有写到,莱温和安娜是同一种人,走的不同的道路却是向着一个方向。我思索了一下,安娜和莱温所追求的都是人类在历史前进的过程中所追求的先进文明的思想观念,而二人结局的不同是因为安娜将个人命运的斗争付诸脆弱的爱情,而莱温则用劳动和探索,预测到了贵族阶级即将灭亡的历史步伐,在经历了得不到爱情的抑郁期,最终视野豁然开朗,他明白了理想的幸福——带着理性的头脑和悲悯的良心顺应自然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人最终还是不能超越底线还幸福的活着,这也是列夫·托尔斯泰认为安娜只能毁灭的原因。经历过无数日夜痛苦探索的莱温最终寻得了活下去的勇气,他明白了人生的真谛,人生不过就是一首交响乐,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乐章,有不和谐的音符也有优美动听的旋律,就像四季更替,周而复始,当冬天来临,春天也不会太遥远。
“我希望在我死后,也能够继续活着”这是安妮在日记中写的话。每当我一次又一次地读完这本书时,总会思考:她真的做到了吗?现实坚定的声音告诉我:她的确做到了。
这本书读起来是轻松愉快的,不像闻名遐迩的名著那样枯燥无味,让人没有读下去的欲望。每当我想起战后的满目疮痍,安妮的悲惨结局,便会不由自主地感到失落,情绪的落差就像高高飞起的风筝一下子被人扯了下来。
这本日记记录了她从十三岁到十五岁的每一个充满未知、危险但又富有情趣的生活细节,以及激烈的战况和她内心深处的思考与疑问。在这两年时间里,安妮一家一直居住在一间密室里,每一举一动都受着限制。尽管我与安妮年龄相仿,读起这本书来有着强烈的共鸣感,但我仍然无法想象,她是怎么在如此与世隔绝、不自在的环境中生活的?然而安妮似乎并不这么想,有时甚至把新的战况当成一个逃离的新希望。她有着一颗无比乐观的心,就这点,让我无比钦佩。
我承认我总会被安妮乐观的心态打动。“如果从外部看,我只是一只没有自由又喜欢嬉戏的小羊羔;但在内部,指引我的则是美好的那一面的我”她总是向往着美好的自我,美好的未来,而并非自己的悲惨的下落和战后的惨状。这不由得引发我的深思:对生活感到烦躁厌倦时,难道就一定要一味地抱怨生活吗?还不如静下心好好想想解决问题的方案,朝着美好生活大步向前。即使遇到困难,也不应彻底放下希望,失落只会让阳光更难透过紧密的乌云,照耀到我们身上。
的确,安妮早已在七十三年前去世,但她的乐观仍然在影响着全世界。她仍活着,以另一种方式活着。每次在遇到所谓的“人生大起大落”时,想想这个女孩,我都会觉得,一切一定都会好起来。
磕磕绊绊读完了《四世同堂》,如果我说自己被激起了什么爱国主义热情那是假的。我看了太多东西,我没办法恨,我只觉得他们可怜,只觉得悲伤。最让我难过的是书以外的东西——老舍本人。他有多么爱他的北平,仿佛那里每一条河都是他的血脉,每一掊土都是他的身体,每一阵风吹都是他的呼吸。我知道他是真恨,他写道日本人怎样糟蹋北平,汉奸怎样无耻,他恨得咬牙切齿。
他一时温柔地回忆起北平的种.种传统和小买卖,一时痛心地描述北平的萧条,一时冷笑讽刺着日本人的恶劣,一时又陷在瑞宣式的矛盾里无法自拔。老舍就是所有人物的集合。是祁老人的圆熟温和,是天佑的老实沉默,是瑞宣的儒雅挣扎,是钱诗人的铮铮铁骨。一种文化到了熟烂的地步,人们就会陷入一种无法言说的分裂。北平太熟了。老舍骂的是外敌,恨的是外敌。即便对于汉奸,他不过说他们“无聊”。他费尽苦心给小说安排了一个尚为和美的结局——他仍是爱,爱北平,爱北平的老百姓。
他也相信自己这份爱,他想如果没有日本,北平人就会和和美美地过下去,祁家就会一代一代,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谁曾想,他就是被他所深爱的北平推向了绝路。那天老舍被打得皮开肉绽之后,已经站不起来,有人怕他当场被打死,就把他拖到附近一个派出所。几个红卫兵听说他是,马上又进屋你踢一脚,他踹几下。我知道消息已经是晚上了,到派出所把他扶回了家。第二天,听说我离家不久,老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拿上一本《毛主席诗词》就出去了。走到院里,他见4岁的小孙女在那里玩,还把小孙女叫到面前,拉着孩子的小手说:“跟爷爷说再见。”老舍出门后,就一直往北走,走到太平湖(此湖今已不存,改建成地铁停车场)边,坐在那里读起了《毛主席诗词》。整整读了一天,天黑以后,他头朝下、脚朝上投进了那一汪平静的湖水。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
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偶然翻开妈妈的书,一轮清明的月,无暇的沾着痛苦的印记……
祭奠韩月容,高俊生,康先生……
月未曾晃过我的眼睛,“我又遇见了那个月牙儿了。”在这样的年代想找到那样的月牙似乎是不可能了,我同样也未曾深深地体会过那样眼睛的月。
垫着茅草的感化院住着不会被人性感化的韩月容,与其说被“人性”感化,倒不如说韩是被感化过得了,被那个万恶的社会感化的没了人性,没了样子,“花柳病”这么妖娆的名字是病啊!偶然想起《红楼梦》的“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觉得好似牵强,月容不是金闺,高俊生说他爱穷人家的女孩儿,只是一句善意的谎言啊!
好冷的月牙儿啊!出现在月容爸爸死的那一天,妈嫁的那一天,刚没了爸的那一会儿,妈妈卖了的那一会儿……有爱情是幸福的,高俊生一个不懂爱伤害了爱的人也使月容感到了快乐。那快乐之后是被伤的的更深的痛,月牙儿是痛苦的化身,那一点氤氲的光里,还不只是单纯的苦难啊!
懂月牙儿的不是月容,月容在苦难时想起她,她只有给她无限的苦难,来寄托苦难;当苦难再次降临时,月容又想起她,只是苦难啊!
快乐时想到的月牙儿是苦难的前奏,高俊生给的快乐远不及新爸爸给的快乐,因为那时,月容忘记了月牙儿,很多天没有见到了,高俊生的月牙儿是幸福的,像月牙儿那样微薄遥远与难以触摸,瞬间没有了。月容上过学的,那又怎样啊,被淹没的无影无踪……
没有谈及到月容的爸爸,妈妈,他们的离开与回来将月容同时推入了深渊,一去不返的,来过走过的,都踏着月容的尸体走了,走了。
走吧,走吧,给自己的心找一个家,懂月牙儿的不是韩月容,高俊生,还有也不是康先生,而是老舍。
第一次独自写自己想写的读后感,一味斥痛。
这个由人组成的社会上,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家事、背景、资质、境遇等等都在社会上出任一个角色,给自己订立一个位置、一个生活方式、一种幸福的方式,然后就做着,最好能乐在其中,从而拥有一个快乐的人生。这就是大多数人的人生的意义吧。
当我们拥有一个温暖但规则的环境,我们可能会腻味,就象对甜蜜的食物。从而想追求些放任、改变的东西,没有规则框框的东西,让心性放任表达的东西——所以,我们有文学、有艺术、有唱歌跳舞电影电视等等精神食粮。就象风筝,放出去了还是要回来的,必定我们是人,人有基本需要,如果你不循规蹈矩地做你该做的事情,你就可能失去最基本的生活,比如吃、穿、住、配偶、孩子等等,这些个东西平时你不会太在意,但一旦失去却是真的不行。
的确,这个社会有极少数对基本需求完全漠然的神一般的人物,相信这类人物跟常人有本质的差别,天生的差别。他们负责牺牲自己的常人幸福,创造杰出的精神食粮,这样大众的人生就不会太过贫乏。
比如艺术家,与常人思维不同,他们有强烈想表达的东西,但又困扰于自己的人的肉身需求:“叫我来说吧。我猜想你是这样一种情况。一连几个月你脑子里一直不想这件事,你甚至可以使自己相信,你同这件事已经彻底绝缘了。你为自己获得了自由而高兴,你觉得终于成为自己灵魂的主人了。你好象昂首于星斗中漫步。但是突然间,你忍受不住了。你发觉你的双脚从来就没有从污泥里拔出过。你现在想索性全身躺在烂泥塘里翻滚。你拼命往肚里灌酒,你憎恨自己,简直快要发疯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艺术家脱离寻常越多,艺术成就越高。所以,大凡成就卓越的艺术家都是精神病,如画家梵高、音乐家舒曼。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说过:“所有杰作都出自精神病患者之手。”总之,天才异于常人,他们过着疯狂的日子,创作出疯狂的作品。
天才或常人,各自选择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各得其所。毛姆大概是把艺术比做月亮,把常人生活比做六便士,文中有对画家的前妻、儿子世俗行为的讽刺挖苦,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画家为了艺术不再是人,成为神,而那些妻子、儿子还是人。没有、也不应该有什么道德对错之分。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感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感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齐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十分十分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十分爱你,我一向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样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能够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那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感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范爱农在看戏的归途中,微醉着,在水里淹死了。自杀?失足?其实鲁迅这里探索的并不是范农那天夜里的死因这并不重要,范爱农不是拿破仑,他的死因不会有人感兴趣。
鲁迅通过大段文字来描写革命后的现实,这才是范爱农悲剧的根源吧。一个思想上觉醒的知识分子,而且穷,到最后只能寄食为生,这种思想与现实的矛盾,理想与生存的冲突,他死了,对自己而言可能是一件好事。他生错了时代。
几十年过去了,中国外在的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草房换成了高楼,小车代替了步行。但风烛之中的老年人,就算披上华丽服装,也还是快要入土的死相。中国必须再次进行一次根本性变化,才会真正醒过来。没有百年以上的斗争,中国人的思想真正觉醒,民主真正的实现,这些都还将是一个梦。
现在,穷人还是不要读书好些。醉着,昏着,疯着,感受到的只是肉体上的一些痛。一读书,就会多一层痛。
如果科学发达,有一种让人忘记知识的药,我就是倾家荡产,也买来吃下去。也许,酒精就是其中一种?有人骂道,妈的,我要用酒淹死烦恼,可是烦恼学会了游泳。
“知更鸟”的故事——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这几天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一本《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读了之后感受良多,这几只“知更鸟”使我印象深刻。
本书的主人公是斯库特,她的哥哥杰姆和爸爸阿蒂克斯,而仆人卡波妮也是一个重要的角色。
阿蒂克斯是一名出色,正直的白人律师,但在他为黑人汤姆做辩护之后,邻居们对他议论纷纷。并不是因为这一个案子阿蒂克斯做了什么,而仅仅因为——他为一名黑人做辩护!
汤姆是一只善良,勤劳的一只知更鸟,却受到了种族歧视的残害。他被自己的“主人”尤厄尔一家的女儿马耶拉所勾引,之后尤厄尔一家便觉得这样没有面子,便将计就计,诬陷他犯了罪。汤姆是黑人,所以他当然没有什么话语权,即使阿蒂克斯极力辩护,并且有理有据,并没有输给尤厄尔一家,而是输给了这种族歧视下的社会。而汤姆也坐了牢,但在坐牢的期间,他极力逃脱,祈求在这黑暗之下寻求最后的光明。但道道子弹声划过,枪起枪落,汤姆倒下了,伴随着十七个弹孔,汤姆的脸最终定格在了恐惧之中。汤姆也就是这被这社会扼杀的“知更鸟”。
你可能会被这社会所改变,但你内心的善良不会消失!
阿瑟·拉德利也是一只饱受社会偏见,但依然善良的知更鸟。他在青少年是交友不慎,惹了麻烦,而被父亲关在家中,不能与外人有任何的联系。也是因为这样,他在这几年成为了大家的谈资,经常想着如何引他出来,甚至被认为是一个很危险的“暴力分子”。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阿瑟依然没有丢掉自己善良的本性,经常在树洞里放一些给杰姆和斯库特的礼物,而在故事的最后,汤姆受到尤厄尔先生的攻击,也是阿瑟救了他。尽管他被镇子的居民边缘化,丑恶化,但阿瑟的心中依然纯洁,充满爱心,仍是一只善良的“知更鸟”!
知更鸟如此善良,也就代表这些人,我们都应关照他们,让这个本应光明的社会善良下去!
现代人外出旅行,非常方便,利用现代交通工具,我们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从地球的一端飞到另一端,环游地球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情。如果这是在公元1872年,距今130多年以前,那时环游地球需要多少时间那?八十天吗?八十天环游地球在当时很多人还不相信能够完成,让我们快来看一看凡尔纳笔下的主人公是如何完成这项在当时难以完成的任务的。
福克先生是一位善良、仁道、果断、机智、沉着冷静的英国绅士,不论遇到什么困难、意外的事情,他总是不慌不忙,时刻保持着冷静的头脑,十分让人敬佩。他的仆人路路通对福克先生忠心耿耿的形象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是因为福克先生的性格和路路通的帮助,八十天环游地球才更为可靠。
小说中描写的每一次冲突都为故事掀起了一个小高潮,福克先生的每次遇险也都让人紧张万分,尤其是小说的最后一部分:就在福克眼看胜利在望的时候,他偏偏被关在海关,当他被放出来之后,耽误的时间已经太多,没有可能准时赶回伦敦了。我以为福克已经输掉这次打赌了,可谁都没有料到,路路通发现他的主人居然算错了日期,于是福克又出人意料地赢得了打赌。全文就是这样在一次又一次的意外中让读者体会到了惊险和刺激的。
主人公利用热气球、火车、马车、商船、雪橇甚至大象作交通工具在1872年完成了八十天环游地球的壮举。用勇于挑战的精神和坚定的信念,赢得了赌注,并获得了自己的快乐与幸福。让我们的孩子们牢记不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坚定的信念,不畏困难,要勇敢果断、沉着冷静的处理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