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精选29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小精灵的秋天”。
书中写到一群快乐的小精灵,在草枝上荡秋千;还会爬到树顶上去画画;还会坐到树杈上去看书……写的特别有意思!!!小精灵还帮助大树爷爷,让他不要伤心,重新开心起来,我们要向小精灵学习,多帮助别人,这样我们自己也会很开心。
小精灵们还会在草枝上荡秋千;小精灵们还会爬到树顶上去画画;小精灵们还会坐到树杈上去看书……我也想和小精灵一样在大自然里自由自在的玩耍,这本好书真是太好看了,大家一定要看看哦!
猫》是一箱宝藏,我发现了一座座金光闪闪的黄金屋;《猫》是一袋零食,我咀嚼出了语言的奇妙;《猫》是一本书,老舍(舒庆春)爷爷用精彩的文笔牵住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猫》!”当我翻到最后一页时,我不住地感叹。
《猫》里面记录了老舍爷爷用不同的语言、方法写出来的不同文章。有记事类,有写景类,有语言类……让我大饱眼福。我记得十分清楚,有篇文章写道俩孩子把父母口中的“幽默”当成了“油抹”,拿出颜色抹在脸蛋上,体会“幽默”的感觉。在这里,老舍爷爷用了千万种语言合制成了这篇轻松幽默的文章,真让我捧腹大笑。
《猫》这本书还真是神奇,无形之中我掌握了许多写作方法。原不喜欢写景,甚至不会描写的小姑娘,现在已喜欢上了描写。只要笔一触到纸,灵感会喷涌不停!阅读老舍的文章,让我脑中的小小采蜜本变得饱满,还知道了各种各样的语言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大不相同。我的作文又爬上了一格台阶,这都是因为《猫》!
仔细品味《猫》,我感觉老舍爷爷就在我面前,带我走向更完美的写作境界,真是太棒了。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 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不跪着教书》是一本不错的而书籍。我有空时就翻翻,感觉不像一般的教育专著那么枯燥乏味。作者吴非本身是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这本书是他的教育随笔的结集。作者在这本书里的很多观点,跟我们日常工作是比较接近也是我们所向往的。如作者提倡的人性教育、生命教育,以及善良,爱,感恩、独立等等的教育理想,无疑都涉及到生命本质的教育,也就是作者对教育本质的阐释。《在听郭橐tuó驼说种树》一文中提到的“大量的个案表明,对子女学习过分关心,每周都跑到学校找老师通气的家长,子女学习能力都不算高,处世能力也比较差。”在《在和孩子一同成长》一文中提到(“一个合格的学生,他的成长不仅注入了老师的智慧,更倾注着父母的心血。如果老师都能成为合格的教师,家长都能成为合格的父母,中国的教育还会有那么多的困难吗?”《诫徒》一文中提到“教师是人不是神。应当让学生知道我们爱什么,恨什么。不要听信“一碗水端得平”,学生的教养不一样,品德不在一个层次上,怎么可能“平”?还有很多很多的观点是我们工作中比较熟识的或者说是我们正在实践着的。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故事是作者在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比如遇到家长的无理要求、无理取闹,遇到世故圆滑的学生,遇到上级领导的无理干涉,减负的问题……他从这些教育教学问题入手,分析现象,展现了他对中小学教育问题的真知灼见。书中说了很多我们想说又不敢说的话,教了我们许多遇到的一些教育问题的处理方法,有些问题也有作者的无奈。
在这本书的封面有两行字:“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呢?”。这两句话在这本书的序里也提到,并且在文章中不止一次的出现。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所崇尚和实践着的教育理想。可我们的日常工作经常会受到很我多因素的干扰,我们常常在做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我们的老师也常无耐地感叹:“什么时候还学校一片净土啊?”可是各级部门的领导下,有的工作我们不得不要做的,并且要努力去做的。作者在书中谈到:“现在教育界的一大苦处,就是该管的事无人问,不该管的事,被死缠不放。具体到教育学生,更是无事生非,我们中国,什么人都认为自己有关心下一代的责任,但是没有人考虑到自己是否具备关心下一代的资格和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中国的孩子是不幸的。”有的不幸不是我们老师造成的,我们的老师也是弱势群体啊。“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想想社会赋予我们老师多么崇高的职责啊。可实际上谁都可以对我们的教育指手划脚,唯独我们一线的教师没有说话的权利。当然,这是个别现象,可这个别现象却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
面对社会的功利和浮躁,面对这些压力,我们教师更应该学会独立思考,多做对学生有益的事情。那么作为一个教师,怎样才算没有跪着教书。读了这本书我有这样的体会:首先,教师要学会读书,在阅读中学会独立思考。作者在《做最出色的教师》一文中提到:“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多读书,自觉地读书(这一点,我也要努力加油)。作者提倡教师要多读书,但不跪着教书,也就是要在阅读中学会独立思考。特别是如今经济澎湃,物欲横流的时代,教育专家满天飞,随便哪个专家都著作一大堆,他们是否站在我们一线老师的角度来想问题,解决问题呢,那就难说了。所以说我们在读书时要学会独立思考,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不仅如此,作为一名教师还有责任和义务引导自己的学生热爱阅读。一本好书往往就是一粒善良的种子,一粒诚信的种子,一粒爱的种子,一粒正直的种子,这些种子适时地播撒在孩子的心田,就有了真善美品格的萌芽,滋养感知,潜移默化,人的心灵就会变得充实,高贵,美丽,他就有可能始终站立着,像一个大写的人一样顶天立地地的站着……其次,教师应该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教学风格。教师的教学风格延续着一个老师的教学生命,它可能长久地影响学生对学科的兴趣。我们要接受专家的指导,但不迷信专家,有自己的思想。面对外行领导的错误指责,面对家长的无理要求,我们更应该多想想我们的学生,如果我们所做的事情对学生发展有利的,就应该坚持。第三,教师要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特别是在平常与学生家长接触时,应该理智地保持适当的距离。对学生要有爱心、同情心,用正直善良、高度负责的精神,踏实的工作作风赢得同行、家长和学生的尊重。
我不得不承认,作者所追求和向往的“不跪着教书”是一种理想的教育,是一种高尚的教育。而现实却往往令人失望。悬在每个教师头顶那许多大大小小、长长短短的指挥棒,岂能容你做得了半点主,你能不下跪吗?反思自己十几年的教学生涯,很惭愧,我不敢说我没有过跪着教书的历史。我也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有谁能读书,思考,实践,再读书,再思考,再实践,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规律,是做一件有价值的事情所必须经历的过程。我将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坚持遵循这一规律,一路前行。够理直气壮地说:“我从未有过跪着教书的历史!”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近期,我读了《天大的小事》一书,本书作者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现了西方国家在细微之处体现出的人性化。公厕指示牌上标注到公厕的距离;机动车右转弯车道设置在自行车道外侧以保证骑车人的安全;工地围挡支架涂反光涂料,防止光线不足时绊倒行人……尽管这些问题从整个城市的建设角度来看都是不起眼的小事,但是这些“小事”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和舒心,更重要的是这些“小事”也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保障。
我们的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些细节问题,如东城区的公厕指示牌上已经加上了到公厕的距离、废弃的指示牌被拆除;在平安大街的最西端,官园桥下右转弯的机动车道也像西方国家那样设置在了自行车道的外侧;再如我们街面上新更换的果皮箱垃圾投入口比原来大了很多。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些公共设施还是没能很好的为人们提供服务。在这方面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交通标志牌的设置和公交车站及站牌的设置。夏季由于树木茂盛,无论是立在道路两侧的交通标志牌、还是悬挂在高空的交通标志牌、红绿灯,经常由于树木的遮挡无法看到。对道路不熟悉的人开车,很容易因为看不到相应的标志而出现违章的现象,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公交车站的设置也存在着不方便的现象。以宽街路口为例,路口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有公交车站。如果乘坐108路电车想在宽街换乘去官园方向的42路车,即使是北京人,对于此处公交车站设置不熟悉也可能会走冤枉路,更不用说外地来的游客乘坐公交车想换乘,可能困难会更多。如果把每个车站候车亭的一处广告换为一张标有周围可换乘线路、沿途站名和具体乘车地点的示意图,乘车人就会方便很多。其实仅仅是一张图,就能提升公交车站牌的服务功能,使乘车人不走冤枉路。
我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许多伟大的发明也都是因为这些小细节而变得伟大。建设宜居城市,也应该从这些小事着手。
这是一部由中国台湾作者的作品集成的集子,大约刊登于20xx年左右,大多刊登在中国台湾各大纸媒。因为其距今时间短,连出版也就两年的时间,所以是当下了解中国台湾风士人情的一个窗口;因为有一些大家,如龙应台、蒋勋,也有一些文坛小将,或成熟或清新的文笔,是我们认识中国台湾文坛的一个契机,认真书写的态度让人不得不赞叹中国台湾作者的专注。
这本集子里大多写的都是小事,一些细枝末节的感触,却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作者平日对生活的观察和体悟。看这些文章时,我有时会想,如果我来写会是怎样,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肯定不会写得这么饱满,感情这么丰沛。经验是其一,但更多的是缺少一双观察的眼睛,生活处处皆有学问。有一篇叫《热臀记》,看后掩卷笑了许久,佩服作者那些细密如发的心思。我天天坐公车,经常会遇到热臀的情况。尤其到了冬天,冰冷的板凳经过上一个人捂热,坐下后倒也舒适;但是到了夏天,就有些有口难言,有时上一个人印出的汗渍会清晰地留在座板上,犹豫良久,也不愿坐下,仿佛会粘了上一个人的体味。这篇文的作者应该也经常坐公交车,他遇到的我也遇过,他想的我也想过,只不过,他写成了一篇美文,而我把这些感触一挥而散。或许,这就是差别。
整部作品虽然由不同的人写就,但有一点是共通的,文字没有激进和愤懑,通篇散发出的是宁静和平和。虽然也写了苦难,虽然也有痛苦,但也只是一种淡淡的苦和痛。想起蒋方舟前不久写过一篇文章,她去拜访中国台湾一位出版社的社长,社长介绍他的儿子念了哈佛等名校圆满毕业后,最终却选择做了一名西餐师,社长介绍这件事时引以为豪,因为他认为儿子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西餐师同样可以是一个名校毕业生的梦想。在中国台湾人看来,那些小,小事情、小感悟、小情绪、甚至梦想都可以小到微小,每一个小都让人尊敬。因此,这部集子几乎没有大,多是一些普通人的小感悟和小生活。中国台湾作者赖钰婷写过一部作品《小地方》同样是记述了一些名不经传的小地方,没有因其小而忽略了它的美。
这部作品有一个突出的特色,每一篇文章的结尾都意味深长,让人回味无穷,犹如喝了茶,前面一直平平淡淡的,到最后却味道醇厚起来。
终于还是忍不住去关心这部小说,或许是张爱玲那种原始的贵族气或许是她在背后深深埋藏的市井感觉。张的小说在描写人物性格和故事的叙述上我更倾向于她的写作风格,尤其喜欢她有些许玩世不恭的调调。小说里很多经过深思熟虑的比喻和描写让人流连,不禁一遍遍地重复,仿佛自己被她高超的想象力包围,然后静静地自己一个人思索,这个比喻所要表达的最后的含义,以及这个比喻与故事的戏剧冲突之间的内在联系等等。这种过程,似乎告诉自己你自己读的不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而是把自己融入到故事里。
然后在故事的发生时,你可以参与进去。思考着与书里所描述的主人公一样的人生问题。你在张的小说里可以处遇到这种比喻,以及类比,反比等等。张在这种叙事和描写方式上更多的见于她的早期作品。如《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紫罗兰》、《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等。小说里叙述了主人公振宝生命里举足轻重的几个女性,学徒时巴黎的妓女,英国的初恋玫瑰,情人“红玫瑰”王娇瑞,妻子“白玫瑰”孟烟鹂。四个女人在他生命里停留的时间各不相同。在小说里叙述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如果故事平铺直叙下去的话,可以略去妓女么?这个时候,我们就想象了,张为什么会加入妓女的角色在故事里呢?然后就是他的初恋玫瑰。小说里,他说过自己“没有想到她爱自己那么深”,从而得出判断,这个初恋的下场是他在心智未成熟的表现。
在回国之后,自己第一个遇见的那个让他动心的女子,还有玫瑰的影子。于是他叫她“红玫瑰”。红是炽烈的,于是在他怯懦的表现后,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不了了之。后来的妻子“白玫瑰”则是那么完美,但是,振宝骨子里那种不安分的感觉,“白玫瑰”无法给予满足。而接下来的故事则“顺理成章”的“白玫瑰”有了外遇。进而是振宝的报复。殊不知,其实都是自己在伊始就种下的恶果。最终的振宝在颓废荒.唐之后,作者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这样的男人,在现实世界里是很难赢得读者的欣赏的。
小说的精髓在于故事,但是张的这部小说貌似故事里的冲突很少,而其当代人面对电视,电脑等众多媒体的影响下能否对这样的故事继续感兴趣呢?我们看到故事里的情节在某个地方似曾相识,但是我们中还有一些人继续关注着张爱玲的小说,继续一次次的阅读里面的章节。而且每次似乎都有相同的兴趣。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张的小说对于我们每个人都不是陌生的,我们阅读里面的文字时仍然会为里面的精言辟语叫好。这同时也倒出了很多当今社会里的普遍现象,以及普通人的心理情结。我们说张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这不为过,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身边或者周围的社会里寻找到他的原型。于是小说里面的对白,小说里的信息指示也为我们的生活增加了些许说教的味道。这种说教是侧面的,或者说是间接的。习惯于说教的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一代,在这种以故事为背景的形式下,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不足为怪了。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毛毛》,是德国作家米切尔.恩德写的。这是一本诠释时间的书籍,老少皆宜,是一本感人至深的经典之作。这本书讲述了时间窃贼灰先生和小女孩毛毛的故事,灰先生认为所有可有可无的事情所用的时间都是在浪费,他们偷窃时间让自己的生命壮大,让人们感到生活无味,没有任何感情,越来越衰老,而毛毛和她的朋友想保护好时间,而灰先生想破坏他们的友谊,他们全力追捕毛毛,毛毛跟着乌龟卡西欧佩亚来到时间的发源地,看到了时间花,和灰先生们周旋,终于消灭了灰先生,把时间都还给了人们。
这个故事十分富有哲理性,作者米切尔.恩德认为是件就是生命,生命的诞生也是生命的花朵盛开,当生命结束时一朵生命花就枯萎,但又会有一朵花再度开放,书中的毛毛精神的力量远远超过灰先生的诱惑,她爱着人类,不惜自己的生命危险,也要保护人类的时间。毛毛不是天生有拯救人类的能量,她只是一个穿着破烂,头发蓬松的小女孩,但米切尔.恩德把毛毛这个平凡不能再平凡的女孩描写得十分清晰,贫穷却见义勇为,为挽救人类,她与灰先生进行殊死搏斗,毛毛就像一位人类的守护天使。
这本书告诫人类现代人的欲望,冷酷,告诉人们不要再一味追求效率,而失去了纯美的心灵,遗忘了明媚的阳光,整天生活在自私、黑暗的世界里,互相残杀。毛毛的精神告诉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珍惜童年,珍惜美好的时光。《毛毛》的开头和结尾,反复说着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寄于人们心中,作者把它比作时间花,在文中,作者描写得细致生动。
这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最成功、最经典的一部小说——《基督山伯爵》。
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爱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了,并与未婚妻梅瑟德斯结婚。但是幸福的背后也正在酝酿着一种阴谋。梅瑟德斯的表哥费南迪联合邓格拉斯设计了一个陷阱。当邓蒂斯在被维尔福宣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尔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邓蒂斯就成了他的牺牲品,被关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20xx年。
他被夺走了一切,如果不是结识了法利亚长老,他可能就带着绝望走向地狱了。法利亚长老教授他知识,为他找回为何关在这里的线索,并告诉他一个并没有人相信的宝藏的秘密。然而,这位长老却因突发病死在了狱中。
他从囚徒变为自由人,从愚笨变为智者,从一无所有变为拥有一切,从邓蒂斯变为基督山伯爵。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下,他除了复仇还能干什么呢?
当他知道父亲被活活饿死,未婚妻被别人取而代之,心中该有多么痛苦啊!他想用各种方法报答父亲生前帮助他的人们。同时,也报复了仇人,让他们得到了惩罚,这些都是基督山上的宝藏帮助了他。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一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成了孤家寡人,疯了;最后一个倾家荡产,从富翁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糟老头。
有时候,复仇并不能给我们带来快乐,俗话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当复仇是我们不幸时,宽恕使我们落泪。痛苦消融在人性中,便生出完美。
想直面人生,必须学会宽恕;想勇往直前,必须忍受痛苦。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这个世界,毕竟,如基督山伯爵所说的:”人类的智慧全在这两个词语中,那就是‘等待’和‘希望’“。
读了俞敏洪老师的《永不言败》后,我深有感触。
首先,书中提到了一个观点“被喂饱的熊是死熊”,此说法来自加拿大一条高速公路旁边书里的一个路牌“A fed bear is a dead bear” 。 原因是过去很多人在路边看到熊以后都会扔东西给熊吃,导致后来熊就老在路边的等人施舍食物,慢慢就失去了自己觅食的本领。到冬天没有人去喂它们食物时,有的熊就被冻死饿死了。政府为了保护动物,遂在路边立起这样的牌子。结合实际情况,我很自然地想到了目前的独生子女。首先必须肯定的一点是做父母的一片苦心,一切为了孩子好。殊不知,孩子必将是要走向社会的,如果真的是为了孩子着想,便应该一切按照社会的要求去培养孩子,而绝不是按照父母或孩子的意志去培养。现在的很多学生,从小到大,父母照顾的太周到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实际上上这样的做法是让孩子缺乏最基本的独立思考和行动能力,可想而知,这样的下一代是很难承担起重任的,毕竟父母不可能永远在我们身边。希望这点能给我提个醒,当我日后做父母时,不要把我的孩子养成一个喂的很饱的白熊,我更希望的能够看到她拥有强健的体魄,健全的人格,不断提高的生存能力。相信只有这样我才算是尽到了做父亲的义务,无论是对我、对孩子及对社会才是最好的交代。
其次,俞老师在书中还提到了一个新的观点“用普遍资源换取稀缺资源”。一个人的成长过程就是不断的用普遍资源换取稀缺资源的过程。所谓普遍资源,就是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能力和水平,比如说,英语水平,管理水平,电脑水平等等,但这些资源通常需要你的努力才能获得。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很多人不能付出足够的努力,因此只有一小部分人才能拥有较高水平的普遍资源。所谓稀缺资源,就是少数人占据着,不能轻易得到且具有更高经济价值的资源。比如银行行长,等等。相信想明白了这个本质,再辅以明确的目标,我们自然会知道如何去做了。俞老师还特别指出,从做人的角度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即使你周围的环境及其恶劣,你也要有自己的信念和标准,不为别人的低级和庸俗所迷惑,从做事的角度说,当一个人拥有的稀缺资源越多,就越容易获得成功,从而最终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外,俞老师在书中的其中一章“失败背后的机会”中还写到自己的一些亲身经历,并辅以十分深刻的一些人生道理。一个人成长的过程是不断在失败中寻找、把握机会的过程,没有失败就无所谓成功。机会通常是有伪装的,他们穿着隐身衣来到你的身边,大多数人浑然不觉,但那些具备度的素质的人却能看到其存在并抓住他们。这些素质中最重要的就是承受失败的能力和勇气。俞老师毫无保留的讲述了两次对其生命有转折意义的失败。一次是高考,前后共考了三次,最终考入了北京大学。这件是说起来很轻松,但当我们设身处地的想想那荒废的两年,又有多少人能够坚持下来呢?会不会有许多人上自考或者出国呢?但正是这份坚持和痛苦的经历,让俞老师想明白了两件事,一是坚持,而是能力和目标成正比。俞老师的另一次失败,则是留学梦的破灭,尤其是在那个留学狂热的年代,在学习成绩优异且托福成绩很高的情况下,那种感受可想而知。但正是这些折磨促使他找到了新的机会,创办了新东方。只有当我们能够以平和的心态面对失败和挫折,我们才能有所收获,才能变得成熟。而那些失败和挫折,将成为生命中的无价之宝,值得我们在记忆的最深处永远珍藏。
青春的回忆是一淌让时光凝住的清泉。青春的心曲是一串串风铃般舒缓的和弦乐。青春的天空是一幅赤橙黄绿青蓝紫雕琢的油画。在时空的坐标轴上,勾画出一条条生命的曲线。
跋涉在岩石与岁月之间,奔涌的山泉冲去我嘴角的稚气。风沙雨雪炼打了我脆嫩的骨骼,无所顾忌地唱着跋涉者之歌,任狂啸的风,撩掀我褴褛的衣衫。胸中鼓满不服气,随着混沌初开的的元气上升,蓬蓬勃勃地进取。当帆船驶入大海、当气球飞上天空,就可以告诉脚下的土地说:“青春不言败!”
在奋斗的青春里灿烂着自己,成为最好的自己。
放寒假后彻底自由了的我,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三毛的书一本一本地下单,一本一本地狼吞虎咽地读下去。因为她的浪漫、真性情和勇敢潇洒,我牢牢地记住了这个爱读书、爱旅行的她——三毛。
我读过很多她的书——例如《雨季不再来》、《流星雨》、《我的宝贝》等很多中,我还是最喜欢她的《撒哈拉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洒脱随性,有梦想,执着的三毛。
这本书讲的都是三毛与她的丈夫荷西一起在沙漠中生活时的所见所闻。整本书里的么一个故事,无不充满了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字里行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沙漠地貌和当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其实烟不是直的,也没有长河。)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显出作者对生活的热爱。书中所写的故事并不所有都完全是幸福和温馨的,在沙漠里,有许多苦难需要度过。
在这本书里,我最记忆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哑奴》。当地人思想落后而迷信,总是十分骄傲,以自己的利益为重。然,善良者有之,哑奴一家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因为是奴隶,哑奴生来就必须为财主做事,听凭财主任意差遣,为财主赚钱做事。三毛看不惯当地人践踏人权,与善良有礼的哑奴成为好友,常常给予哑奴帮助。正如哑奴用手语所说,“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我的心是自由的。”尽管他有一身本领,他终究脱离不去奴隶的身份。被财主卖走的那天,三毛哭着送给他一条毛毯,眼睁睁看着他被绑在车上运走,渐渐变成天边的一个小黑点。
三毛很向往自由,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和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很难坚持下去。但三毛做到了,也坚持了了。从她的身上我开始感受也感悟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和热爱。我学会了无论生活中有多大的困难,我也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和自由。
今日最终看完了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著作《远大前程》。
小说中的主人公皮普像坐在我旁边,围在火炉前,亲切地给我讲述了他跌宕起伏的一生。皮普是个孤儿,由她姐姐和忠诚憨厚的好姐夫--乔一齐带大。
自从去一次阔妇人家后,他的心态和命运都悄然发生了变化,然而意外的好运也让他梦想成真,在英国伦敦成为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之后才发此刻幕后安排好这一切的尽然是皮普小时候救过的一个犯人,这个犯人之后被流放到国外,是他发财以后将钱寄回英国给皮普使用。
深爱皮普的他竟然偷偷跑回英国,然而危险也伴随而来。皮普明白他的恩人身份后就明白自我的美梦最终破灭了,已经是经过良好教育的他是不会理解一个犯人的财产的。随着86.皮普帮忙犯人逃离英国的计划失败,恩人被判死刑。而皮普也从云霄一下子落回了地上,此时的他已经是一无所有还负债累累。
从穷小子到成为上流社会的绅士,再到失去一切变回穷光蛋。身边的人的态度大多都是唯利是图,变得十分快,唯有老实的乔始对他的爱从来没有变。相信作者最要赞美的就是这种人性里真爱的光辉,与之相对就是对那些世俗之人的唾弃。
懂得感恩。就是这本小说留给我的财富,每个年轻人应当都能从这本书里学到很多东西。在为财富、社会地位奋斗,如果运气好,取得了一些成就。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那些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们,要懂得对他们感恩。也许,再失去一切回到远点的时候,能够给自我帮忙和关怀的,也就只剩下他们了。
老天对每个人都挺公平的,皮普最终的日子依靠勤恳的工作,还是过得不错的。我在读到小说结尾部分的时候,还一再担心他会和《红与黑》里的主人公于连得到一个悲惨的结局,当明白最终是一个一个幸福圆满的的结局。我合上书,感叹人生的奇妙。
最终,还是要感激作者狄更斯给我们献上如此精彩而有启迪的精神盛宴。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童话书。这本书里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对它爱不释手。
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纯真的小女孩,她美丽、善良又爱幻想。
故事发生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爱丽丝在河边和姐姐读书,突然,一只离奇的兔子跑了过来,爱丽丝追赶这只兔子的时候,和那只兔子一起掉进了一个洞里。那个洞深处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童话王国。于是,我和爱丽丝一起开始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冒险。
在这个国度里,爱丽丝时儿变大,时儿变小,有一次竟掉进了自己眼泪汇成的池塘里。她还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会隐身的柴郡猫、会跳舞的素甲鱼和鹰头狮,还有总是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牌王后…… 爱丽丝参加了一个有趣又疯狂的茶话会、一场古怪的槌球赛和一场审判。直到最后和王后吵架时,爱丽丝才醒来 ―― 原来自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读完这本书,我为书中新奇有趣的事情感到好玩,假如我也能和她一起去那神奇的幻境游玩该多好啊!晚上,我也做了一梦,梦见自己和爱丽丝一起走在神奇的地方,我看到了揣着怀表的白兔,看到了参加茶话会的小动物们,还和他们一起进行”会议式赛跑“…… 后来,扑克牌国王和王后举行了一个欢迎宴会,宴会上的蛋糕居然是用各种五颜六色的树叶做成的,不过这次王后没有再说”杀头“这样的话……
当我从梦中醒来,我多么希望在我生活国度里,每天都有新奇有趣的事情,没有写不完的作业、背不完的课文。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蛮在理的,一度成为了名言。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那么的细腻,深入人心,偶尔看了会觉得被压制住了,动弹不了,但我爱她的文字又爱得那么的炽热,就像我之前看了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文字或许有些凄冷,但是往往是一针见血。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遵从传统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热情似火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
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看了这个《红玫瑰与白玫瑰》感觉挺不错的,很值得认真的阅读,认真的思考,认真品味其中的唯美。
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李鸿章的印象仅仅停留在历史书中对他的简单概括:剿灭太平天国,洋务运动,签署不平等条约。镇压太平军,让我感到可气,签署不平等条约让我干都心痛,即使实操办洋务运动,但北洋水师的覆灭让我彻底的认为他是个无能卖国贼。
在一次去图书馆找关于曾国藩的图书时,我看到了梁启超先生写的《李鸿章传》。对于梁启超,在我们心中无疑是变法英雄,著名的政治活动家、史学家、文学家,并且他们在政治上还是敌人。我便想看一看,在梁公的笔下,李鸿章又是个怎样的人。
这本书给了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为自己的学识感到羞愧,对梁公的见解感到由衷的敬佩。并且让我们从新认识了这的备受指责的晚清重臣—李鸿章。 书中,梁公对这位饱受争议的人物评价颇高,开篇就是“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 针对世人人对李鸿章的贬讽,梁公用客观的事实,理性地定位李鸿章,评价李鸿章一生的历史功绩和历史地位。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梁公写的一句评价:李鸿章是事势所造英雄,而非造势之英雄。
李鸿章是晚清统治阶层里为数不多的杰出人物之一。他的见识超出同侪,对当时中国现状深切忧虑,深知中国处于“三千年来一大变局”,于是他倡导洋务运动。他也是中国近现代化事业的主要开拓者,洋务运动时期他开办工厂,修建铁路,建设海军,办新式学堂,派留学生留洋,这些方面无不对中国近代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只可惜他学习洋务之皮毛、改良经济而不改良政治,最终没有把中国带向富强。再加上甲午海战的失败以及代表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他被当时四万万国人 咒骂着 及后世之人 痛斥着 ,而 他的功绩也在无形中被否认。
纵观其一生,可圈可点处众多。生逢大清国最黑暗、最动荡的年代,他的每一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李鸿章所居“乃数千年君权专制之国,而又当专制政体进化完满,达于极点之时代”另外他又是个深受封建思想影响的人,铸就了他人生的悲哀。
看完书之后,感慨颇多,心中也难以掩盖对李鸿章的同情和惋惜,生不逢时的他,承受了太多的国家和民族的责任,在灯枯油尽之际,还被迫与俄国公使签下密约,还仍放心不下国家…这一切也深深的打动了我。
晚清时期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是最有代表性的四大谴责小说之一。小说以晚清官场为表现对象,集中描写封建社会崩溃时期旧官场的种种腐败、黑暗和丑恶的情形。这里既有军机大臣、总督巡抚、提督道台,也有知县典吏、管带佐杂,他们或龌龊卑鄙或昏聩糊涂或腐败堕落,构成一幅清末官僚的百丑图。
小说所写大多是当时社会上的实际人物,只是改名换姓而已。胡适曾在为此书做的序言中论说过这种情况:“就大体上说,我们不能不承认这部官场现形记里大部分的材料可以代表当日官场的实在情形。那些有名姓可考的,如华中堂之为荣禄,黑大叔之为李莲英,都是历史上的人物,不用说了。那无数无名的小官,从钱典史到黄二麻子,从那做贼的鲁总爷到那把女儿献媚上司的冒得官,也都不能说是完全虚构的人物。”当然,实际上小说中的某个有名有姓的人物也未必完全是影射某一个人,可能是包括这一个在内的几个实有人物的集合。
作品还揭露了统治阶级对帝国主义奴颜婢膝的丑态和丧权辱国的劣迹。外国人打死中国小孩子,当地官员迫于群众压力,将凶手判处监禁五年。而清政府的总理衙门,却按照“同外国人打交道”“只有顺着他办”的逻辑,竟依照外国公使的要求,将巡抚撤换,并由他们指定的人接任巡抚。徐大军机糊里糊涂地在出卖安徽鼠产的契约上签字,将国家主权拱手献给洋人。这些描写充分地揭示出朝廷大小官吏惧怕外国人的无耻嘴脸。
官场的黑暗和肮脏是不可闻睹的,中国古代的官场尤其如此。几千年了,那阴秽依然如故,真叫人痛心,叹息、憎恨!官宦们凌驾于百姓之上,大官凌驾与小官之上,层层叠叠使百姓不得翻身,不见天日。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 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经营的基本元素:明确的顾客价值、有竞争力的合理成本、有效的规模和深具人影关怀的赢利。
经营是用有限的资源,创造一个尽可能大的附加价值,再用附加价值来满足人们无限的需求。
经营的目的就是获得顾客的认同和市场的回馈,就是要取得经营成效,取得投入产出的有效性。
真正影响企业持续成功的主要重心不是公司的战略目标,也不是发展战略和运营管理的流程,而是专注、集中焦点于为顾客创造价值的力量。
企业要跟上环境的变化,就必须研究消费者的欲求和价值观并做出响应,必须针对同行提供的选择快速做出调整。
让品牌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企业需要打破和顾客之间的界限,与顾客融合在一起。
没有任何公司能成功模仿沃尔玛,因为它的成功是基于简单的管理规则,其成功的关键是员工有效地执行规则而不是墨守成规。
拥有和顾客一样的思维方式,无论是产品设计、技术创新、销售推动还是服务,都要从顾客的需求出发,而不是从企业产品出发。
把优秀的人放在一线,放到最靠近行动的地方去,是因为在很多企业的管理中,优秀的人往往被提拔起来,放在二线,放在离顾客更远的地方。互联网时代更要把优秀的人放在一下,让他们距离顾客更近,以便更好的得到真正的顾客需求。
一家企业需要对三件事情做出评测衡量:客户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和现金流。客户满意度决定市场份额,员工满意度决定生产效率和质量,现金流是一个企业的脉搏,重要性不言而喻。
任何产品都应该回归到顾客的生活习惯上来,而不是改变顾客的生活习惯。这句话说的也对,不过互联网已经改变了很多的用户习惯,能真正的做好用户体验,改变用户习惯也未尝不可。
利润的目标只为以下目的的服务:支付公司所需要的资金,并提供达到顾客目标所需的各种资源,企业必须获得足够的利润。
中国企业脆弱的原因是不会做战略的思考,仅仅是做了管理的思考。
战略思维是:问题1,你想做什么;问题2,所想做的事情凭什么条件可以做;问题3,你有什么;问题4,你缺什么。其实这同样可以用做想要创业的扪心自问!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简·爱》这本书。最后,我得出的结论是:简·爱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的坚强对于别人来说不简单。在简·爱小的时候,她的爸爸妈妈都死了,只好在临终前把简·爱托付给了简·爱的里德舅舅,但是,后来里德舅舅也死了,只好把简·爱交给了里德夫人。但是,里德夫人对简·爱很凶,好像自己和简·爱没有任何关系似的。所以,简·爱天天被关进里德舅舅升天的红屋子里,每次里德夫人都说是简·爱做错了事,要让她检讨。所以在这红屋子里常常传来简·爱的哭泣声。有一天,修女学校的管理人来到里德夫人家,并要带简·爱去上学时,她应该明白,自己本来就无依无靠,一但离开这里,就一个可以依靠的都没有了。可是简·爱并没有哭,也没有流泪,而是坚强的活了下去。在修女学校里,她的忍受各种痛苦:早上,要很早起床,顶着寒风上课,只能吃烂土豆和糊粥,晚上睡觉时只能盖薄薄的披风。最难忍的并不是在上学的过程中,而是在一开始里德舅妈把简·爱教给修女学校管理人的时候说的话。里德夫人当着简·爱的面对修女学校的管理人说简·爱十分会撒谎。那句话深深刺进了简·爱的心,但是她还是向以前那样没,不哭不闹。用自己的行动去改变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到最后, 简·爱离开了罗切斯特,她一个人在大风大雨中坚持,用不同的方法生活下去,最后,简·爱用自己的坚强度过了风风雨雨,使自己终于回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旁边。因为简·爱坚强,所以她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 是因为她对朋友的友情不简单。在修女学校里,简·爱用不同的生活换来了一个真正的知心朋友—— 海伦·彭斯。她们常在一起聊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们有什么心里话都向对方倾诉。 简·爱和海伦无论在哪里都是结伴而行,所谓“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就是这么一回事吧。最后,海伦生了重感冒,被送进了修女学校的病房……深夜十二点多, 简·爱冒着被挨打和被别人责骂的痛楚,悄悄潜入病房,那就是为了最后和海伦聊聊天,谈谈心,来最后和她拥抱一下。我看的时候,就笑了。因为我觉得没必要冒这样大的风险。但是,我看到后面才明白。简·爱失去唯一的一个知心朋友是极其痛苦的,所以她才如此肯定坚毅的下定决心。这晚,海伦·彭斯死了,她们的友谊使我感动万分。因为简·爱相信友情,所以她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一开始,她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但简·爱长得并不美丽,又没有家,是个孤儿,而罗切斯特先生,又英俊,又潇洒,所以并没有看上简·爱。于是,简·爱便对罗切斯特先生说:“我知道自己长得并不怎么样,又贫困,而你十分富裕,又帅。你可能看不上我,但是,我要告诉你,爱别人不是因为钱,也不能是因为钱。”罗切斯特先生听后,发现简·爱很有文化,于是就欢愉的接受了简·爱。接着,简·爱发现自己的未婚夫——罗切斯特先生还有一个前妻,现在是个疯子,还住在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简·爱清楚地知道之后,绝对不原意成为第三者,所以马上离开了罗切斯特。我看到这里,觉得罗切斯特先生未免太可怜了:前妻疯了,而新妻又跑了。然后,简·爱又在流浪的途中撞进了她的表哥圣约翰家。圣约翰想让简·爱成为他的妻子,可是简·爱拒绝了,因为简·爱并不爱圣约翰,她只爱罗切斯特,虽然圣约翰比罗切斯特先生帅,但是简·爱还是马上离开了。最后,简·爱还是决定回带罗切斯特先生的旁边,因为她知道,自己只爱罗切斯特先生,可是,那时候的罗切斯特先生双眼都已经瞎了,但简·爱没有抛弃罗切斯特先生,反而对他更好了。简·爱不简单,因为她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不仅因为她坚强不简单、友情不简单、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还因为她品德不简单、智慧不简单、耐力不简单。
我看了这一本令人感动的书,心中思绪万千、波涛涌动。简·爱这个女子在我心的深处飘飘悠悠,蒙蒙胧胧,飘忽不可捉摸,但有一点,始终很清晰,那就是:简·爱不简单!
从我们呱呱落地之后,我们便沐浴在幸福之中,有父母的疼爱,有爷爷奶奶的宠爱,有朋友的关爱……然而《陈情表》中的李密从小便遭遇了诸多不幸,父死母嫁,大小和祖母相依为命。祖母长期卧病在床,李密端茶匙药从来没有停止过,面对新朝的优厚待遇,他知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所以他选择继续的侍奉祖母,报答祖母的养育之恩,从而放弃了高官厚禄。自古以来,圣人提出“忠孝”为一个做人的基本准则,对待国家要忠心,对待长辈要尽孝道。所以“忠孝”不能两全,自古始终是“忠”在前,而李密却选择了“孝”。“忠”是对一个人的高标准要求:“孝”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李密能以“乌鸦反哺”精神引导自己做一个尽孝之人,对年老多病的祖母不离不弃实为可贵。
其实仔细想想,人这一生当中最悲哀的事莫过于“子欲孝而亲不在”了吧?!李密是幸运的,毕竟在他想一尽孝道的时候,还有一个祖母可以让他去孝顺。
“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不忘根本,报答亲情。不禁让我深思,我带着父母的关心、爱护走过了16个春夏秋冬,在带走父母爱意的时候,我是不是该留下一份孝心?
“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至于这以后,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没有明确答案。“百年孤独”,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百年孤独“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所谓魔幻现实主义,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对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百年的等待。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印证了一句俗话: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爱张爱玲的原因——文字言简意赅,字里行间透露出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比爱怜,又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 巴比特写的 《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 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一一道来…… 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 ,活了 78 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读张爱玲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张爱玲,民国女作家,善于描绘灰暗的闺房,善于捕捉人情冷暖,善用贴切 的语言描写人物内心的暗涌, 用她独有的犀利的洞察力将她笔下的人物描写得细致入微。
老实说,刚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 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会给我一种压 抑沉闷的感觉,让我透不过气,但又不可否认,黯淡隐秘的人性心理,在她笔下 都能让我们看到实质, 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 却让我们有着刻骨铭心的感 触。让我觉得,只有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
最初听到的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是《红玫瑰与白玫瑰》 ,其中最经典的一 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吧,不然何来经典,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 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 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他赤手空拳打出了天下,一切如愿以尝,后半辈子卻蓦然发现,原来他从沒有真 正活过。对于振保,我认为可以理解却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爱的太自私也太虚 伪,他娶烟鹂,于是烟鹂就成了他的看到的蚊子血和饭粘子,他再遇到娇蕊时在 公车上哭了起来, 哭什么呢, 是在后悔以前的选择?还是后悔曾经不懂的珍惜? 这大概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
如果娇蕊当初和他在一起或许也要成为蚊子血和饭 粘子的话, 那么这样的男人还值得被爱着么?永远都在后悔和遗憾得不到的,麻 木冷漠就在眼前的,真是讽刺,这真是一个笑话。
或许, 爱情就是一个巨大的弥盖人心的童话, 是一个个并不壮烈也并不美丽 的悲伤的故事。就像被娶回家的玫瑰早已经枯萎了,变了样;而没得到的玫瑰却 永远在心口绽放。
陈奕迅的歌中不也是唱出了这种无奈么。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在这次校阅读节里,我读了不少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妇人》这本书,因为我从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学会了不少知识。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他的作者是美国的露易莎·梅·奥尔科特。它讲述的是马奇一家的故事,家里有:大姐梅格,二姐乔,艾米和贝思以及她们的母亲马奇太太,父亲马奇先生。这样的一家人和她们的邻居男孩劳里、劳里的爷爷劳伦斯先生、马奇婶婶,以及周围的朋友所发生的故事。在成长过程中,他们都懂得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更理智地对待它们。梅格为家负担,外出作家教,她喜欢追求高贵虚荣,但最后,她放弃了马奇婶婶的遗产,嫁给了清贫的布鲁克先生,过着苦中带甜的幸福生活;乔是一个假小子,喜欢创作、写诗,她喜欢劳里,待她成长起来了,懂得并渴望爱情时,却永远失去了劳里;贝思最宁静,默默为大家做事,为了帮助别人,染上了猩红热,她的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深受家人的爱戴;艾米想做淑女,追求艺术,但一直喜欢和假小子乔吵吵闹闹,后来,她去了世界各国学习,变得成熟稳重了。
我喜欢梅格,喜欢她淑女风范,喜欢她为爱情甘于贫困,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无拘无束,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把扶贫济穷当作自己的信念。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主义精神; 我懂得了坚强,学会了要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不要等死去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学会了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了有色的眼镜,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思、艾米的微笑回永存在我的脑海中,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提醒着我,要坚强,要珍惜,更要有一颗纯洁的心。
小妇人读书心得3
今天,我读完了《小妇人》这本书,它讲的是梅格、乔、贝思和艾米四姐妹的事。
虽然她们贫穷,但是她们快乐,是富人家的孩子永远没有的快乐。她们中最小的也只有12岁,但她们在不停地工作着,永远在做“朝圣者”的游戏,劳里也参加了她们组织的“繁忙蜂社团”。
劳里是马奇家的邻居,他家很有钱,但在没有认识四姐妹时,他是很寂寞、很孤独的。但是在乔的一次突然来访后。劳里的生活就不那么孤独了,在马奇父亲病重时,劳伦先生给予了她们帮助,在贝思病危时他也给了帮助,因为马奇太太给了他们一家很多精神上的帮助。最后,梅格嫁给了劳里的老师——约翰.布鲁斯先生,马奇先生也赶回了家.开始了新生活。
本书中人物不少,其实主要人物是乔,因为作者的性格和乔一样,通过乔你就可以看到作者了,还有,文中的大部分人物都是现实中的实有人物,作品中描写的事情也几乎是现实中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所以作者才能描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幸福、快乐和金钱没有联系,幸福是一种感觉!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英国历史学家尼耶尔?弗格森(Niall Ferguson)在《未曾发生的历史》(Visual History)一书中让偶然性在历史进程中翩翩起舞,他设想了一系列人类在某些重大时刻可能进入的历史分叉小径,比如没有克伦威尔的英国,独立战争遭遇失败的美国和爱尔兰,二战中向希特勒投降的英国以及最终被纳粹全盘纳入统治范围的欧洲等等,这类问题我们通常用一句谚语来引出:假如克娄帕特拉(Cleopatra)的鼻子短半寸... ...
但正如罗伯特.佛罗斯特(Robert Frost)在《林中路》(The Road Not Taken)中所说的,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道路,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历史也在这些无数个有着无数条分叉的路口单向度地延伸着。虽然所有这些我们没有走的路,按照量子力学中的平行宇宙理论,其实已经在另外的一些宇宙中被人踏得寸草不生了,但我们所考虑的仍旧是那唯一 的、已经发生过的历史。
《随机致富的傻瓜》(Fooled By Randomness)一书的作者纳西姆.塔勒布(Nassim Taleb)认为,正是这种特点,让人类几乎天生就是概率盲。如果我们不参考那些未曾发生的历史,那就无法真正看懂那些已经实现的历史,借助物理学家费曼的说法,塔勒布称这种做法为在历史之下求和(summing under histories)。塔勒布写作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概率盲上点儿眼药水。但即使是他本人也认为不会收到太多效果,因为概率法则与人们的直觉是相悖的,我们在面临选择时一般只在潜意识中构建两种场景:A发生,或者A不发生,而没有以73.45%的概率A发生这一选项,随机性对于我们的大脑来说有些太过于抽象。更多的时候,我们对于未来只构造一种场景:最有可能实现的结果,或者最期待的结果,当人们闯红灯穿过车流汹涌的马路时,他们想到的是方便快捷地通过,当人们花钱购买彩票时,他们想到的是价值上千万的大奖。
尽管对于随机性的无视与误解随处可见,但证券市场是塔勒布观察得最多、感触也最深的地方在纽约大学数学教授和畅销书作者的身份之外,他更是一名混得不错的交易员。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塔勒布看到那些他身边的明星交易员们起起伏伏,总有一些人会因为一段时间的不错业绩而认为自己眼光过人,无往不胜,然后,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炸毁(因为巨额亏损而被清算辞退)在某次黑天鹅的现身之中。
这里的黑天鹅不是指巴塞罗那队的主教练里杰卡尔徳。根据塔勒布的梳理,概率论的哲学根源是怀疑学派。苏格兰哲学家休谟曾在他的《人性论》中以著名的黑天鹅问题表达了对于经验主义者的怀疑:我们看到的白天鹅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因为只要有一只黑天鹅,就足以推翻这个猜想(后来,人们在澳大利亚真的发现了黑天鹅)。
时间会消除随机性,黑天鹅终有一天会出现,这在概率论中被称为遍历性(ergodicity)。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就是人民群众对于这一原理朴素而准确的表达,一个听上去更加玄乎的例子是,如果你让一只猴子在一台打字机前无限期地敲打键盘,那么总有一段时间内,这只猴子能一字不差地敲出《奥德赛》。
一个交易员一生要做成千上万次交易决策,所以证券市场是一个让人们体验遍历性的好地方。在塔勒布的眼中,如果上帝一直是在掷骰子,那么那些所谓的明星交易员跟乱敲出《奥德赛》的猴子并没有什么两样:如果你不会让一只偶然敲出了《奥德赛》的猴子继续去敲《伊利亚特》,那么为什么要把你的钱交给一个历史业绩不错的明星交易员?
更重要的是,黑天鹅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与白天鹅的强烈不对称性:一只黑天鹅就能推翻成千上万只白天鹅累成的证据大山。在概率论中,如果结果与概率强烈不对称,这被称为分布的偏态(skewness),它的意味很简单:如果失败的结果太过于惨重,那么一件事情成功的概率有多高根本无关紧要,你的对策就是传说中永不输钱的赌博秘笈不赌。
在蒙特卡洛转盘和黑天鹅之上,塔勒布建立了自己的交易信念。他选择了一种跟大多数交易员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投机:看分布形态而不仅仅看概率,因此他会做出看好后市的同时却大量放空这种令许多交易员不理解的事情,他的交易风格是不断地赔小钱,以等待黑天鹅的出现而大赚一笔。在这本位列《财富》杂志评选的75本商务人士必读书之一的小书中,也许塔勒布能给现在的股民们带来的最重要提醒是:不到胖女人唱歌时(歌剧往往以女高音飙高音结束),一切未定,投资其实只是在抛骰子,报酬也总有一天会来报仇。
凡是学过一些粗浅概率论的读者,比如事前概率和条件概率,联合概率和独立分布等等,都会发现《随机致富的傻瓜》的内容很容易理解,但这并不会让阅读本书变得多余。因为即使是一位精通概率论的数学教授,也未必会在生活中真正用从概率论的观点考虑事情,正如作者在他的观察中发现,数学是后天学的,但懂数学却是天生的。这让我想起著名的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徳.凯恩斯,他也曾写过一本《概率论》(Treatise on Probability),显示出对于这一数学领域的精深研究,可这也拦不住他在外汇市场上惨遭破产,显然凯恩斯并没有按照偏态原理去操作。后来凯恩斯又在股市上再次陷入了濒临破产的窘境,考虑到第二次破产可能会极大地损害他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经济学家的声誉(也许是世界上全体经济学家的声誉),这一次他终于吸取了教训,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割肉止损。
除了能获取一些有用的概率知识之外,也许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透露出的与概率法则非常一致的人生态度。塔勒布本人的人生经历充满了戏剧性,他的祖父和曾祖父都曾担任黎巴嫩的副总理,可谓官宦世家,但他却遭遇了家族从巨富到赤贫的巨变。后来塔勒布成为纽约大学的数学教授,在刚刚进入股票市场时他就成功地避免了一场股灾,并因此而引起了一些华尔街操盘手的侧目。经过半年的研究,塔勒布把这一切归咎于运气他并不比别人高明,也不比别人愚蠢,只是和其他所有人一起在命运的转盘上被随意抛掷。
塔勒布信奉随机性,但这世界却喜欢非黑即白。在塔勒布创立投资基金和出版此书的过程中,他发现两极分化无处不在:要么是吸引所有的资金,要么一分钱拿不到,或者要么每家出版社都抢着要出版,要么就没有任何答复。这种两极化令塔勒布非常不安,太成功容易树敌,太失败则叫人气馁。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两者我都不要,他的感叹让人想起尼采的箴言: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低,站在中间,风景最美。塔勒布的人生观并非是一种中庸之道,而是对于数学规律的一种笃信,甚至可以说,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