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体会范文(精选29篇)
故事性很强,所以能很快看完。
埋下的细节是以后的伏笔,就是有点啰嗦。
这种讲故事方法也别致。
6个部分天然地就像是6组故事,独立的但,又有相互的关联。
写着一些社会问题,不过故事性大于讨论性
每一个结尾,都是意外的转折,很有此类小说的特点
看完小说,第一个感觉是“变态”,有一种被扭曲的难受。
不由得想,天天都把作业写到晚上的中国学生们,可不可以算另一种幸运呢?
但愿这只是个故事,这样变形的心态只是为了写一个情节起伏的故事而已。
人心总是得不到满足,它充满着虚荣、贪婪。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就批判了这样的人情世态,它耐人寻味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
第一篇《羊脂球》就给我带来了震撼。主人公羊脂球屡次拒绝侵略者的无耻要求,但最终她还是为了同行的人们牺牲了自己的尊严。而那些旅伴们,在度过困难之后,却无情地嘲笑她,抛弃她。读到这里,我气愤极了,羊脂球曾经无私地救了他们,到最后却被他们歧视,这不是活脱脱的过河拆桥吗?他们不配得到别人的关爱。而羊脂球是一个面对敌人有着顽强不屈的意志,忠于祖国、热爱祖国的英雄。
小说《项链》是批判小资产阶级的体现。玛蒂尔徳并不富裕,她向朋友借了条项链参加舞会,在她丢失项链后为赔给朋友而开始了十年艰辛的生活,葬送了她的青春。这一切都是虚荣心带来的。为了一时的虚荣,而付出了更高的代价,得不偿失。其实,一个人的外表并不是最重要的,只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从小说中,我还了解到普法战争的历史。侵略者普鲁士人真是心狠手辣。他们烧杀抢掠,但是法国人民并没有屈服。这让我想起了日本的侵华战争,我们面对他们的残暴,坚持与敌人抗争,每一个国家的人民都是爱国的!
读了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我看到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感受到人性的善恶美丑。让我们都拥有一颗善良、感恩的心,去面对这个美好的世界。
莫泊桑的小说大都短小精致,你会吃惊,在仅仅几页的篇幅里,他就能给你展现一个精彩的故事或者人物,就像他的一生,也是短而精致,他只活了43岁,但给我们留下了6部长篇小说,306篇中短篇小说和3部游记。
莫泊桑写到一个弃婴 , 他 十几岁的时候被一辆大车碾断了双腿, 从此就只能拄着双拐求乞,而且除了周围的三四个村庄,他不敢走远。他害怕外面陌生的世界,尤其害怕大路上成队走着的宪兵。于是他老是在周围这几个村庄乞讨,人们已经厌烦他了。12月的一天,天气阴冷,大家的心情都不好,他已经两天没有讨到任何食物下肚,又奔波了许久,再也走不动了,就出溜到一个农家院子的一角,像是要等候一种神秘的援助。但什么也没有。突然,他看见了一群鸡,他的手还很灵活,丢出一块石头打死了一只。他想用火来烤,这时被鸡的主人发现了,于是被众人一顿殴打。他流着血,饿得要命,而宪兵也被叫来了,把他带到镇上。他一句话也不说,因为他已经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思想已经混乱,况且已经有那么多年没跟人说过话。他被丢到牢里,第二天当宪兵要来审讯他时,看见他已经死了了。“多么出人意料啊”——谁都没有想到他也要吃东西。
莫泊桑还写到一个瞎子,他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在世时,还有人照看他,可两老一去世,尽管他姐夫把他那份遗产夺到自己手里,却连汤也舍不得给他多喝。他是不是有智力、有思想、甚至有感觉,是不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清醒的认识?谁也没想过这样的问题。凡是他的失明使人想到的残忍的恶作剧都被想出来了,尤其是在他吃东西的时候,人们把小猫、小狗放到他的食盆边来捉弄他,和他抢食,或者故意给他塞瓶塞子、木屑、树叶甚至垃圾,然后在一边哈哈大笑。
还是在一个冬天,下着大雪,他姐夫一早把他带到很远很远的一条大路上去求乞,这一天他再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自己回来。到初春解冻的时候,人们发现一大群乌鸦在平原上空不停地盘旋,然后时而像一阵阵雨点集中落在同一个地方,人们在那里发现了瞎子残缺不全的尸体。
这是一些最弱势者,一些哀苦无告者,他们甚至已经发不出自己的声音。我们在莫泊桑的笔下感到了对这些最弱势者最强烈的同情,他使他们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还有恰恰也是短篇小说名家的契诃夫、欧·亨利也是如此。我们要感谢这些使暗哑者“说话”的作者 。
莫泊桑的故事是发生在他生活的19世纪下半叶,离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的法国大革命已近百年。这样的悲剧发生有普遍穷困的问题,也有导致冷漠甚至残忍的观念问题。无论如何,莫泊桑的小说提醒我们:还需要更仔细地聆听那很容易被喧闹和欢乐声盖过的微弱的悲惨之声 。
读铁凝的《哦,香雪》读后感
《哦,香雪》是铁凝小说早期有代表性的一篇,起先发表在1982年第5期的《青年文学》上,后来又收录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的《语文读本(高中版)》第二册上,是广大中学生喜闻乐见的作品。因此对该篇作品进行分析与研究有着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文学作品中,小说最注重人物形象的构造,可以说,一篇小说的成败就取决于形象。著名文学大 师老舍先生曾指出:“能凭空给世界增添几个不朽的人物,这才叫创造。” 铁凝小说《哦,香雪》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成功地塑造了香雪等一群农村姑娘对外面世界和新生活的热切向往。其实,香雪仅仅才是中国广大农村,特别是落后偏僻农村姑娘的一个缩影!作为一个有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的作家,必然以自己的道德良知去体验生活、感悟生活和从生活中觉醒,鲁迅先生不也是这样吗?他为民族的精神呐喊,他为民众生活的担忧,早已铸造了他不朽的灵魂。
从这个角度上说,铁凝小说《哦,香雪》中塑造的香雪正是以贫困农村的生活现状为背景,以人们对新生活、新思想的一种渴望,体现了一个时代在发展中追求进步和文明的生活痕迹!是代表当时代新农村青年的开始觉悟,开始把目光投向农村、大山以外的世界。香雪为了一个自己向往已久的铅笔盒而大胆地登上火车去拿一篮子鸡蛋去换,且不想鬼使神差般地被关在火车里。一个穷山区的小姑娘霎时间打破了永久的梦,坐上火车开始飞奔!她心中充满了激动、兴奋、恐惧和无助,这种十分复杂的心理状况让作者几句话就写得活灵活现: “香雪终于站在火车上了。她挽紧篮子,小心地朝车厢迈出了第一步。
这时,车身忽然悸动了一下,接着,车门被人关上了。当她意识到应该赶快下车时,列车已经缓缓地向台儿沟告别了。香雪扑到车门上,看见凤娇的脸在车下一晃。看来这不是梦,一切都是真的,她确实离开姐妹们,站在这既熟悉、又陌生的火车上了。她拍打着玻璃,冲凤娇叫喊着:‘凤娇!我怎么办呀,我可怎么办呀!’” 著名文学评论家雷达先生在《现当代小说鉴赏》中指出:“我们可以从多种角度来观照现当代小说,比如,从时代生活与主题演变的角度;从人物塑造、情节设计和细节提炼的角度;从作家的主体意识、评价生活的眼光和艺术个性的角度;从创作方法、文体意识、风格流派和语言特色的角度,等等。”如果用这把标尺去窥探铁凝小说《哦,香雪》的话,我们至少就可以从中学习和发现许多新的亮点! 从该小说创作的时代背景看,国家正是改革开放的大好时机,农村在经历诸多苦痛之后也与成功顺利接轨。将火车道通到台儿沟这个小村,特别是在列车时刻表上也多了“台儿沟”这一站之后,真正地让山区人有了开放的思想,进而有了搞活经济的眼光和头脑,台儿沟的热血青年们开始用山沟里的土产品去交换远方城市里的新鲜玩意,其中最重要的是铅笔盒、书包等文化用品,这巧妙地表达了山区人民希望得到外围大城市文化的追求!这时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发展中不可能逆转的大局势!是农村走向城市这一伟大主题的详明写照。这样大的主题意识却让作者用细腻生动的语言展现的一览无余。比如她在文章开头写到: “如果不是有人发明了火车,如果不是有人把铁轨铺进深山,你怎么也不会发现台儿沟这个小村。它和它的十几户乡亲,一心一意掩藏在大山那深深的皱褶里,从春到夏,从秋到冬,默默地接受着大山任意给予的温存和粗暴。 然而,两根纤细、闪亮的铁轨延伸过来了。
它勇敢地盘旋在山腰,又悄悄地试探着前进,弯弯曲曲,曲曲弯弯,终于绕到台儿沟脚下,然后钻进幽暗的隧道,冲向又一道山梁,朝着神秘的远方奔去。” 一部优秀小说的语言不仅仅是生动、鲜明、准确,还往往是富有音响、色彩和节奏等。像刚才这两段里的一系列动词:“发明”、“铺进”、“发现”、“掩藏”、“从……到……”、“接受”、“给予”、“延伸”、“盘旋”、“试探”、“绕到”、“钻进”、“冲向”、“朝着”和“奔去”,可以说将铁凝小说的语言风格明显的体现出来。 文学作品也通常把教育作为主要功能,铁凝小说《哦,香雪》可以激励一部分山区有志青年,将生活的目光投向美好未来的生活;同时也告诉人们:改革开发的“大火车”早已冲进原始落后的农村,农村正进行着一场伟大的革命!
一群把恶罢了出来的人,在各自的为自己辩护
一本讲述被法律和道德压制在内心的阴暗面被一瞬的火花所照亮,所摆到光明面的一群人的故事。
神职者的劝世鲜师,到死也在坚持自己的信念,在老婆眼中最终只是一个老师,而不是一个父亲。同样的,劝世鲜师的学生,一个自我陶醉的热血老师,也让人作呕的老师。真的有完美的人么?有的只是在别人看来伟大的欲望或者叫做目标。
北原美月,原本应该是露娜希事件的殉教者,变为班上同学的发泄对象,一个被选出来的祭品。最终成为的是森口和渡边的殉教者。
下村直树,被母亲慈爱的孩子,也是母亲梦想投射的对象。不知道她是真的爱他,还是这只是自己投射出来的一个截体,有多少是为了儿子,又有多少是自身的虚荣。
求道者,一个被母亲过度干涉的人,在母亲的希望和自身能力的冲突中一个迷惘者。在最后也被自己唯一的安身之所背弃,在能去警局寻找自己的道路。至终都没能找到自己的存在价值。
渡边修哉一直把自己信奉到高高在上位置,信奉的只有自己。
传道者最后短短的几页,让渡边和下村接受她的传道。
《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是法国乃至全世界着名的短篇小说家,有“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美称。这本书收录了《羊脂球》、《项链》、《我的叔叔于勒》、《菲菲小姐》等在内的三十篇着名的短篇小说。可以说,莫泊桑的小说,是一幅19世纪后半叶法国的社会风俗画。其中,我最喜欢的短篇小说是《项链》。
女主人公是一个漂亮但是很贫穷的女人,是一个教育部小科员的妻子。一次,接受了部长举办的晚会的邀请。骆塞尔太太由于虚荣心作祟,花了很多钱定做了一条长裙,还向一个贵妇人借了一条项链。在晚会上,她成为做漂亮的女人,这使她很高兴。但是,后来这条项链却不慎在舞会上丢失,骆塞尔太太为了赔给朋友一模一样的项链,四处去借钱,夫妻俩节衣缩食。就此开始了艰辛的生活,葬送了十年的青春。最后,当她在还清四万金法郎欠款后,偶遇那位贵妇人朋友的时候,妇人朋友却告诉骆塞尔太太那条项链其实是一条假的项链,最多就只值五百金法郎。
这个故事说出骆塞尔太太可怕的虚荣心,她就是为了她的美丽,而去借的项链,不慎弄丢了,结果才酿成这样的后果。都是虚荣心在作怪啊!
其实,每个人都有虚荣心,尤其是女人,虚荣心很重的。不过有虚荣心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不过要掌握好一个度,那就不会做出什么傻事了。
其实一个月前就已经看完了。看得太快,当时没写下什么,时隔至今,反倒不知道说什么好。
因为电影倍负盛名,期待很高,看了以后,的确觉得十分精彩。故事简单,但是很吸引人,有所悬疑,每节都短小精悍,该交代的都交代,该突出的都突出,结构设置手法也可谓高超。
但是就好像即使很喜欢基督山伯爵引人入胜的故事,却始终没办法放到特别的位置上一样,归根结底,不喜欢复仇类的题材。森口老师冷静果断聪明,我曾经以为她只是恐吓,一直这么以为,因为不相信她会真的如此狠心。
倒不是觉得善良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事,只是即使复仇,她也得不到任何东西,反倒搭上自己本已凄惨的生活。所以故事的最后,她所做出的报复的最后举动,让我厌恶且失落。
大抵就是这样的小说啦,人物塑造一般,故事情节高超,主题不待见,总体而言还是值得一看的。
“我是为面包而写作的。”欧·亨利说。虽然欧·亨利是个著名的作家,但是他的生活依然拮据。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欧·亨利常常关注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了解他们悲惨无援的处境和苦恼孤寂的心态。贫困算什么?悲惨算什么?苦恼算什么?他们依旧幸福,因为他们拥有比财富更珍贵的——爱。
《麦琪的礼物》,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圣诞节来临,德拉为了给丈夫杰姆买个表链配他最爱的金表,剪掉自己最心爱的犹如瀑布般美丽的长发,卖了20元替杰姆买了表链。杰姆为了给妻子德拉买套梳子梳她美丽的长发,当掉了自己最心爱的金表,替德拉买了套梳子。当杰姆和德拉互换礼物时,彼此都惊呆了。梳子无法再梳美丽的长发了,表链也无法再配闪亮的金表了,可是这时的他们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在分享甜蜜的爱情。也许这是一个含有点点遗憾的故事,可无不透露点点的感动呢?!
《爱的牺牲》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钟爱的事业。一对追逐艺术的年青艺术家夫妇,背井离乡到纽约去深造,却因家境贫困难以施展报复。于是妻子为了生计中断学琴去教音乐,丈夫停止学画而去中央公园一边画画一边出售成品画作。两人虽然中断了学业,却都没有离开艺术。然而,一起偶然的事故让事情的真相暴露出来。原来,妻子并没有“教音乐”,而是为了丈夫可以“卖画”在洗衣坊烫衬衣;丈夫并没有“速写卖画”而是为了妻子可以“教音乐”在洗衣坊做烧火工。虽然同在一个洗衣坊,可是妻子在二楼,丈夫在一楼,所以他们一直没有见过面。这样,他们为了对方不放弃艺术,制造一个美丽的谎言。严酷的生活虽然使他们都放弃了最钟爱的艺术事业,但他们的爱却感人至深。
读这两篇小说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一丝酸涩,这也是欧·亨利小说的悲剧艺术感。并且这两篇小说都有出人意料的结局,但又在情理之中,符合生活实际,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这就是著名的“欧·亨利结尾”。
罗曼·罗兰说过:“爱情,当它作自我牺牲的时候才是人生最宝贵的”。所以这两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收获了人生最宝贵的爱情。欧·亨利的小说也让我们看清楚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与人之间的自私、冷漠,上层贵族阶级的人们被金钱、利益冲昏了头脑,没有权利去感受爱。爱只有在社会底层小人物身上才能闪现。
爱可以超越一切,这是欧·亨利小说所倡导的。欧·亨利渴望冲破黑暗,但却无能为力,因而造就了他不朽的篇章,也带给我们现在人更多的对人性、良知、善恶的思索。
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划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
在教学过程中,我不断的思考,在当今的社会里,这种以金钱和权力来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象太多了,单纯的去引导学生分析菲利普夫妇在于勒富的时候和穷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学生是不是真的会那么容易的明白,或者是不是真的能够把学生引导到这篇文章的真正主题上来呢?因为现实生活中,中国古代的传统思想,也就是增广贤文里所说的“穷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种思想和意识,在人们心目中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教师在引导学生认识菲利普夫妇的时候,就很难让学生真正的认识到本文的题旨。因此,在引导学生学习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特别注意强调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在这篇小说中的重要性。
《我的叔叔于勒》的这一个题目,好像在告诉我们,这篇小说主要写的人物应该是于勒,但是,在莫泊桑这篇小说中,对于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的着墨并不多。于勒只是小说中的一个线索性人物。但是,值得强调的是,于勒其实也是这篇文章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也正是本文中的这一个线索人物的遭遇和经历,才衬托出了菲利普夫妇的唯利是从,趋炎附势。也就是说,文章中的所有的人和事,都与这一个线索性人物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对于勒这一个人的进行深入的分析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那么,于勒究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小说中用这样的一段文字来介绍了他,“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在有钱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确实,这样的一个人,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无法得到家人和大家的同情的。这就有了大家所看到的于勒。于勒就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那么,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是不值得我们同情的,我想不仅仅是在法国,就是在我们中国,这种行为也是极其不好的。于勒根本就没有顾及家庭和自己亲人的感受的利益,这时候,被菲利普夫妇和大家认为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于勒的这种行为,与我们传统一贯所主张的“节约”观念都是相违背的,都是让人痛恨的。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啊。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其实,造成于勒的生活悲剧,与于勒本人有着非常联系的关系。从小说的内容当中,我们还可以认识到,之所以在于勒被送往美洲之后,成了富翁,却又成为一个穷光蛋,“讨饭的”,一个靠卖牡蛎糊口的小贩,这与于勒在年轻时候养成的那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不良习惯,应该是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的。虽然莫泊桑没有讲到于勒为什么会变成穷光蛋,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个在年轻的时候“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的习惯,再加上由于家庭的原因,于勒没有受到过及时的良好的教育,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已经形成了,根本就是无法改变的。即使他成了富翁,有了很多的钱,可能由于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使得于勒又很快的变成一个大穷光蛋了。
从于勒的身上,其实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很多的。这其中,我觉得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一个人从小应该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更不应该“行为不正,糟蹋钱”。这也是我们学习《我的叔叔于勒》这一课时,教师应该着重指导学生理解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因而,我们在同情老年于勒,穷于勒的时候,也要注意分析年轻时候的于勒,指导学生想象和分析于勒变穷的原因,同时,我们更要注意引导学生,让学生明白、理解,年轻时候的于勒是不值得大家同情的。与此同时,大家更必须认识到,不能学习年轻时候于勒,使学生在将来的生活中,自觉的养成良好的行为和习惯。
在欧·亨利的作品中,我们可以读到最真实的生活,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欧·亨利为美国的短篇小说开创出一个新时代。欧·亨利善于描写美国社会尤其是纽约百姓的生活。他的作品构思新颖,语言诙谐,结局会使人“感到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欧·亨利擅长结尾,美国文学界称之为“欧·亨利式的结尾”。他善于戏剧性地设计情节,埋下伏笔,勾勒矛盾,最后在结尾处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逆转,使我们读者感到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既在我们的意料之外,其实又在情理之中,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用“含泪的微笑”形容欧亨利的风格是非常恰当的。
欧·亨利几乎把小说的灵魂全都凝聚在结尾部分,让读者一开始就作者的描述中,似乎平淡无奇,但是不知不觉地进入情节,就像进入迷宫一般,直到最后,忽如电光一闪,给我们读者最后一个惊喜。欧·亨利对此运用得更为经常,更为得心应手。在最后关头揭开了故事中所有设置的悬念,被称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局。
描写小人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引人瞩目的内容,其中包含了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欧·亨利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熟悉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同时也有过切身感受。因此,他同情穷人。在他的笔下,穷人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挚深沉的爱情。但是他们却命运多坎,弱小可怜,食不果腹,身无居所,往往被社会无情地吞噬。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得到很好揭露,其中隐含了作者的愤愤不平。欧亨利因为他本身是一个穷苦的人,因此他的文章主人公大多是一些贫穷的劳动人民,充满了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其中多为描写一些小人物,描写美国西部牧场,描写那些死要面子,成天做白日梦的小职员,以及一些城市的骗子,和对拜金主义者的嘲讽。
尽管欧亨利对于社会现状总有不满,可他也没有放弃希望,因此,悲惨的故事和人物总会有一个相对比较好的结局,也让我们深深的体会到微笑里的辛酸,讽刺里的悲哀和无可奈何。 像《带家具出租的房间》这样的悲剧在欧·亨利的笔下是很少发生的。然而,意外的结局不能不经常依赖于某种偶然性,而太多的偶然性又不能不与现实产生距,所以“意外结局”一面使欧·亨利的小说显示得趣味盎然,同时也使它们缺乏深度。
《最后一篇长春藤野》,主人公是琼西、苏、贝尔曼。文中作者着力挖掘和赞美小人物的伟大人格和高尚品德,展示他们向往人性世界的美好愿望。最后一片叶子”的故事,让我们着实为琼西的命运紧张了一番,为苏的友谊感叹了一回,为贝尔曼的博爱震撼了一次。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到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是为面包而写作的。”欧·亨利说。虽然欧·亨利是个著名的作家,但是他的生活依然拮据。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欧·亨利常常关注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了解他们悲惨无援的处境和苦恼孤寂的心态。贫困算什么?悲惨算什么?苦恼算什么?他们依旧幸福,因为他们拥有比财富更珍贵的——爱。
《麦琪的礼物》,让我真正体会到爱能够超越自我最珍惜的东西。圣诞节来临,德拉为了给丈夫杰姆买个表链配他最爱的金表,剪掉自我最心爱的犹如瀑布般美丽的长发,卖了20元替杰姆买了表链。杰姆为了给妻子德拉买套梳子梳她美丽的长发,当掉了自我最心爱的金表,替德拉买了套梳子。当杰姆和德拉互换礼物时,彼此都惊呆了。梳子无法再梳美丽的长发了,表链也无法再配闪亮的金表了,但是这时的他们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在分享甜蜜的感情。也许这是一个内含点点遗憾的故事,可无不透露点点的感动呢?!
《爱的牺牲》让我真正体会到爱能够超越自我最钟爱的事业。一对追逐艺术的年青艺术家夫妇,背井离乡到纽约去深造,却因家境贫困难以施展报复。于是妻子为了生计中断学琴去教音乐,丈夫停止学画而去中央公园一边画画一边出售成品画作。两人虽然中断了学业,却都没有离开艺术。然而,一齐偶然的事故让事情的真相暴露出来。原先,妻子并没有“教音乐”,而是为了丈夫能够“卖画”在洗衣坊烫衬衣;丈夫并没有“速写卖画”而是为了妻子能够“教音乐”在洗衣坊做烧火工。虽然同在一个洗衣坊,但是妻子在二楼,丈夫在一楼,所以他们一向没有见过面。这样,他们为了对方不放下艺术,制造一个美丽的谎言。严酷的生活虽然使他们都放下了最钟爱的艺术事业,但他们的爱却感人至深。
读这两篇小说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一丝酸涩,这也是欧·亨利小说的杯具艺术感。并且这两篇小说都有出人意料的结局,但又在情理之中,贴合生活实际,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这就是著名的“欧·亨利结尾”。
罗曼·罗兰说过:“感情,当它作自我牺牲的时候才是人生最宝贵的”。所以这两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收获了人生最宝贵的感情。欧·亨利的小说也让我们看清楚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与人之间的自私、冷漠,上层贵族阶级的人们被金钱、利益冲昏了头脑,没有权利去感受爱。爱只有在社会底层小人物身上才能闪现。
爱能够超越一切,这是欧·亨利小说所倡导的。欧·亨利渴望冲破黑暗,但却无能为力,因而造就了他不朽的篇章,也带给我们此刻人更多的对人性、良知、善恶的思索。
读完余华先生的《活着》,心情感觉沉重至极,又让我不禁深刻思索。一为故事中现实的残酷,二则是作者那近乎冷漠绝情的叙述笔调。
书中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福贵悲惨的一生。年轻时,这位地主家的宝贝阔少爷娶了妻,生活本是无忧无虑。但他的滥赌让他最终赌光了家业,使他变得一贫如洗。他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而母亲后来也病了。为了帮母亲抓药,他进了城里,却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战场上枪林弹雨,九死一生,幸运的是他在战乱中还能保住自己的一条命。可当他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而后来,福贵的儿子也意外身亡;还有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紧接着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连相依为命的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只剩下一头老牛伴着他,度过余生。
余华的残忍之处在于他总是在让人以为大悲过后,生活已经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时候又一次狠狠地划下一刀,让人猝不及防。让我们这群局外人不忍,同时又无能为力。书中,作者叙述口吻之冷漠,笔调之绝情,让我心惊,可叙述能力之强,让人心之所向。没有煽情的话语,有的只是平静的叙述,完全地以局外人身份客观地叙述着,却让我们这群人看着惊心动魄。而正是在这近乎冷漠的叙述中,完成了对“活着”意义的探究,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痛苦一波接着一波,让人毫无还手的能力。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活着》这本书正是让我们体会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读《浮躁》有感
《浮躁》是贾平凹第二部长篇小说,具有他鲜明的乡土写作风格。贾平凹是当代文坛屈指可数的大家,他的散文和小说成名已久。高中时曾读过几篇贾平凹的散文,后来读过他的小说后才逐渐了解他的写作风格。他是一位文化名人,必然也饱受争议。他因为小说《秦腔》因为获得“茅盾文学奖”而名噪一时,而当初也因为一本《废都》被禁而毁誉参半。读过他的小说后我个人认为《浮躁》是其中读、最有引人深思的一部小说。虽然称自己只是一位农民,但他却用最敏锐的眼光观察着生活,观察着政治改革带来社会的深刻变革。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书的前面有一段作者的序言:“这仍然是一本关于商州的书,但是我要特别声明:在这里所写到的商州,它已经不是地图上所标志的那一块行政区域划分的商州了,它是我虚构的商州,是我作为一个载体的商州,是我心中的商州。而我之所以还要沿用这两个字,那是我太爱我的故乡的缘故罢了。” 《浮躁》写了发生在商州的故事,这个商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地名,或许根本不存在。作者笔下描写了一条特殊的河——州河。“我的这条州河便是一条我认为全中国的最浮躁不安的河。”作者这样说道。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大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 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不论当时和现在人们的心态如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未来还是抱有希望的。就像他在一开始描写州河的那样——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摘自《浮躁》序言一)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莫泊桑的小说也颇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风味,而在这些短篇小说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项链》了。
人性有一个很大的弱点——永远想得到那些得不到的东西。在古代,只要一幅名画若是出现在一个人家中,那么这个家没多久就会败了,不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而是因为他人的贪婪,或是为了讨好上级。皇帝拿到好字画时,也是绝不可能想象到别人为了取得它多少人丧了命的。
《项链》这个故事很简单,一个女人爱打扮,家里却很穷,而且一直渴望的是金钱。她有个富有的朋友,但每次看望她后都会因羡慕而痛哭。当她问朋友借项链去参加舞会,结束后却弄丢了,积攒了所有钱或是借钱才买来一串真的。最后,她朋友告诉她,她给她的项链是假的。
造成这样悲剧的,无非是那个女人的不满足。她不满足于当下生活的方式,不满足于自己的经济状况,不满足于自己的一切。其实改变那样的看法就可以活得很幸福,可是在那样的时代,简直是天方夜谭。在普法战争中,很多人精神上不说,连自己的衣食都处理不好,何谈幸福?因此,那时好的东西很少,以此类推,像那女人的态度的人肯定不少。
在精神上,如果接受了正常的教育,穷人也可能过上好生活,但在战争中想搞好教育也是难的,所以女人的感受可以理解。《项链》中的朋友真的是“朋友”吗?文中有提及,女人的朋友常向她“展示”自己的首饰,而最后说出真相时,是不愿再把真项链还给女人的,而且还感到一种正以自豪的、天真的快乐。
第一次,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恶心”,感到害怕。起初感觉这种事不会在现代发生,而如今才意识到,同样的故事完全可以发生在当下。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收入了多篇莫泊桑的代表作品,其中包括《项链》《羊脂球》等经典名篇。
本书中短篇小说所描写的生活面十分广泛,它们构成了19世纪下半期法国社会一幅全面的世俗图,包括普法战争,巴黎的小职员的生活与法国诺曼底地区的城乡风光与琐事。所以当你在读这本书的期间,肯定会被莫泊桑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
当然,莫泊桑在写作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他还未成名时,便遇到了一个令他焦急万分的问题。原来,他从小酷爱写作,并孜孜不倦地写下了许多作品,但这些作品并没有什么特色,因此一直没有成名。莫泊桑很疑惑,便去找他的师父福楼拜,希望能通过福楼拜的指导解决这个问题。于是福楼拜便让他去观察自家门前来往的马车并记录。然而,莫泊桑并没有发现马车有什么好写的。于是,他登门再次拜访,通过福楼拜的又一次的点拨,莫泊桑终于找到了写作的技巧,从门前经过的马车身上获得了丰富的材料。在那之后,他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与努力,积累了许多素材,并以短篇小说《羊脂球》一举成名,成为了“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其中之一。
读完,《莫泊桑短片小说集》,让我明白了他为何会举世闻名,同时也让我若有所思,一个小职员与著名作家之间的联系少而极少,但莫泊桑硬是让一个小职员变成了小说巨匠。并让我们明白了只要肯付出努力,就会有收获!
欧.亨利是二十世纪初美国杰出的短篇小说家,被誉为“美国现代短片小说之父”,他与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并成为“世界三大短片小说大师”。他一生写了300多篇小说,大都反映了美国社会下层人物的心酸而又滑稽的生活。这些作品以其幽默的生活情趣、含泪微笑的风格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短篇小说中最出色的一篇。文章通过写德拉为在圣诞节给杰姆买件礼物,把心爱的长发卖了,买了一条非常适合杰姆的手表的表链,而杰姆却卖掉了手表给妻子买了套漂亮的发梳送给妻子做圣诞礼物。虽然彼此愿望落空,但却拥有更为温馨的爱,表现了贫困之中,无私的爱的美好纯洁。它歌颂了小人物在贫困生活中的善良以及相儒以沫,尽管不无苍凉的苦笑。小说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平民生活的悲惨。
小说中尽管社会是无情冷酷的,平民生活是无奈凄惨的,但人性的善良和崇高在那样的环境中更显的震撼人心,更让人感慨万分。文章构思巧妙,寓悲于喜,形成“含泪的微笑”,结局出乎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
这篇短篇小说我读过多少遍已记不清楚,但每读一遍都会被文中主人公的无私以及他们纯洁的爱所感动。他们的生活是那么贫困,甚至连为对方买一件像样礼物的钱都没有,但他们心中装着彼此,深爱着对方,以至于可以为心爱的人失去最珍贵的东西。如今的我们,不会再有买不起东西的尴尬,甚至可以说我们能随心所欲的去购买任何一件自己想要的东西。是的,我们不再贫穷,我们不会再有德拉买表链前的犹豫和痛苦,但像杰姆和德拉间那至纯至真的爱,我们又有几人能拥有?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纯真的爱情离我们越来越远,物质上的富有永远也代替不了精神上的充实,试问,到底贫穷的是谁啊?真正可怜且贫穷的应该是那些揣着元宝寻找真爱的人。
莫泊桑的出身并不显赫,“空壳贵族”并不是硬加的帽子,他的父亲整日沉溺于酒色,后来双亲离异,跟随母亲生活的莫泊桑反而得到了母亲的文学修养的滋养,为他后期的创作奠定了基础。
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不难发现,他总是在描述故事,刻画性格,而很少点明对生活深入的思考,当然他公务员的身份或许也对他的思想境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所以,他在小说中要表现的思想往往是显露而浅明的。莫泊桑在短篇小说中,几乎很少接触历史的,政治性的问题,但他本人参加过一场战争——普法战争,他似乎是这场战争具有资格的描述者,他在书中表现出来的爱国主义思想和略带民主主义的和平主义思想(好像有点绕),可以说是他作品中最为严肃认真的精神火花了。
莫泊桑似乎对与自己相似的小人物,表示了人道主义的同情,与此同时往往伴随着对资产阶级上流社会的批判。他揭露的资产者的道德沦丧,家庭中冷酷的隔阂,又或许是为底层人物打报不平得较含蓄的表达与体现。他字里行间透露出对无产阶级人民的讽刺,又或更多的是怜悯。这一举动无疑为他的小说增添了人道主义色彩。
在对人物的描绘上,莫泊桑不追求色彩浓重的形象,表情等过度夸张的情节,而致力于描绘处于常态的情感。他表现人物的手法朴实而极其注重写实,他追求那样一份真实中的独特。在一篇短小的文章中,简练并不等于粗略,他从中表现了一切尽可能丰富的生活内容,以小见大,由渐入深。
对于莫泊桑“说话说半句”的写作习惯,我在表示他的恰到好处的同时曽不禁懊恼,或许可能是莫泊桑的写作手法过于真实,而致使读者不满足于这样的一个片段。或许这,也是他的高明之处吧。
泊桑一生坎坷,写这本著作时已经带病在身,因而,他的作品是悲伤、愤怒的,从中有夹杂着喜悦。
令我过目不忘的文章叫《项链》。文中讲述一个女人,相貌姣好,却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嫁给一个小职员。她经常幻想,自己的家豪华,后许多仆人,自己是个美丽的富太太。她始终觉得,这是她生来必须享有的。
有一次宴会,她去了,穿上自己缝制的衣服,向蚝油借来的宝石项链。悲剧发生了!就应为风光而借了项链,因为兴奋而丢了项链,因为无奈而买了一条一样的项链,因为还债而平明挣钱。十年后,她已不在是她,是个苍老、凶悍的女人。然而,她磨练了自己,使之更加坚强。
她有遇见了老友,坦白了真相,可是,她的好友说那是条假的!故事在惊讶中结束。谁都没想到,一个女人,就因为一条假项链而改变了人生。她面容苍老,对生活不再抱有幻想。只对当日风光宴会中的自己怀念在心。
这篇文章似乎是个冷笑话,笑那个女人的贪心、愚蠢。其实,她在饱受艰苦中最终获胜,虽然最后是个遗憾。这就是莫泊桑的写作风格,悲中带喜。整本书带着强烈的悲愤气息,反映了当时的战乱似乎每一个成名的作家都在战争中度过,满腔热血,文章揭示的主题都是差不多的。看来,只有在米难中才会成熟。
还记得《项链》一文中后这样一段话“‘是的。你没有发觉这一点吧,是不是?两串原是完全遗言法的。’说完她脸上显出了微笑,因为她感到一种足以自豪的、天真的快乐。”是的,人们为何不尝试在压迫中不得不磨练自己呢?最后,是满足、释然的笑容。多么愉快啊! 本文来自织梦
这本书的每一篇文章似乎都处于一个家掉、一个主题。然而,读起来不感乏味,志向一直读,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望。这才是作者写好这本的成功之处,至少我觉得是这样。
看来我契诃夫的若干篇短篇小说,契诃夫的好多小说都是通过一些非常不起眼的小人物,描述官场黑暗状态的。看来,契诃夫对这些恨之入骨啊。
《小官吏之死》中,一个小小的官吏郁郁而终,竟然只是因为不小心把一点点的喷嚏打到了上级的身上。对于小官吏妻子的描写,是“开始时她吓了一跳,后来听说对方是“别的部门的长官”,便放宽了心。”家人也是如此的疯狂啊,如此希望保住自己丈夫的乌纱帽呀。其实原本上级根本没放在心上,小官吏却三番五次的找上级道歉甚是可笑啊。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事竟然害死了一个人!当然小说毕竟有夸张的成分,事实上这种事情不太可能会发生。还有一些作品诸如《变色龙》,对警官的细节描写非常生动,自己主持“公道”的态度随狗的主人的变化而变化,活像为了保护自己而变身体颜色的变色龙。同时,警官的大夜脱了又穿,穿了又脱的描写非常精彩,是心里在忐忑呀!害怕什么?害怕自己得罪了上司没有!
他们为什么都这么慌?
在他们的观念里,当官的目的是赚钱,没有崇高的“为人民服务”的理想,好像只能通过迎合上级来获得一个小小的官职啊。明明可以通过自己优秀的政绩来证明自己,却在暗地里用不正当的方法揭露自己,何苦呢?好好办公赢得一个永垂青史多好?说到底还是自身的能力不够啊。
而作为上级,似乎也只会听听下属的好话,属下的行为完全看自己的脸色,上级就不能谨言慎行吗?广开言路,不能只听夸耀自己的话,所为“忠言逆耳利于行”就是这个道理,上级不能培养下属这种风气。
如今,也有不少官员干着契诃夫笔下的事,通过宴请上级来提升“知名度”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官员的丑闻也一个接一个出现。如今的“八项规定”就是规范这些不良的行为啊。当官应该是治理为天责,而不是想着如何升官拿更多的俸禄。
莫泊桑的小说大都短小精致,你会吃惊,在仅仅几页的篇幅里,他就能给你展现一个精彩的故事或者人物,就像他的一生,也是短而精致,他只活了43岁,但给我们留下了6部长篇小说,306篇中短篇小说和3部游记。
莫泊桑写到一个弃婴 , 他 十几岁的时候被一辆大车碾断了双腿, 从此就只能拄着双拐求乞,而且除了周围的三四个村庄,他不敢走远。他害怕外面陌生的世界,尤其害怕大路上成队走着的宪兵。于是他老是在周围这几个村庄乞讨,人们已经厌烦他了。12月的一天,天气阴冷,大家的心情都不好,他已经两天没有讨到任何食物下肚,又奔波了许久,再也走不动了,就出溜到一个农家院子的一角,像是要等候一种神秘的援助。但什么也没有。突然,他看见了一群鸡,他的手还很灵活,丢出一块石头打死了一只。他想用火来烤,这时被鸡的主人发现了,于是被众人一顿殴打。他流着血,饿得要命,而宪兵也被叫来了,把他带到镇上。他一句话也不说,因为他已经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思想已经混乱,况且已经有那么多年没跟人说过话。他被丢到牢里,第二天当宪兵要来审讯他时,看见他已经死了了。“多么出人意料啊”——谁都没有想到他也要吃东西。
莫泊桑还写到一个瞎子,他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在世时,还有人照看他,可两老一去世,尽管他姐夫把他那份遗产夺到自己手里,却连汤也舍不得给他多喝。他是不是有智力、有思想、甚至有感觉,是不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清醒的认识?谁也没想过这样的问题。凡是他的失明使人想到的残忍的恶作剧都被想出来了,尤其是在他吃东西的时候,人们把小猫、小狗放到他的食盆边来捉弄他,和他抢食,或者故意给他塞瓶塞子、木屑、树叶甚至垃圾,然后在一边哈哈大笑。
还是在一个冬天,下着大雪,他姐夫一早把他带到很远很远的一条大路上去求乞,这一天他再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自己回来。到初春解冻的时候,人们发现一大群乌鸦在平原上空不停地盘旋,然后时而像一阵阵雨点集中落在同一个地方,人们在那里发现了瞎子残缺不全的尸体。
这是一些最弱势者,一些哀苦无告者,他们甚至已经发不出自己的声音。我们在莫泊桑的笔下感到了对这些最弱势者最强烈的同情,他使他们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还有恰恰也是短篇小说名家的契诃夫、欧·亨利也是如此。我们要感谢这些使暗哑者“说话”的作者 。
莫泊桑的故事是发生在他生活的19世纪下半叶,离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的法国大革命已近百年。这样的悲剧发生有普遍穷困的问题,也有导致冷漠甚至残忍的观念问题。无论如何,莫泊桑的小说提醒我们:还需要更仔细地聆听那很容易被喧闹和欢乐声盖过的微弱的悲惨之声 。
初中时曾学过莫泊桑的一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一直想看看这位“短篇小说之王”的其他作品,于是问同学借了这本书。
其中他的两篇代表作《羊脂球》、《项链》让我记忆深刻。《羊》的主人公是一个“卑贱”的妓女——羊脂球。她出于一个普通百姓的义愤,差点杀死了一名普鲁士士兵而无从在本土继续生存下去。于是走上了逃亡之路。与她同行的是一群“体面的人”——贵族、商人、议员、修女。靠出卖肉体为生的羊脂球明了自己社会地位的低下,她在那些贵妇们的羞辱声中平静地坐在车上。马车因风雪而耽误了行程,在饥饿面前,羊脂球表现出了心无城府,善良热心的天然本性,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用作三月旅途之用的食物奉献出来,帮助其它旅客渡过难关,而那些所谓高贵的人毫不客气地瓜分了她所有的食物却毫不担心这“肮脏”的食品会玷污他们“干净”的肠胃,忘却了对羊脂球的公然污辱和伤害。在这些貌似的绅士、淑女们心中,其实隐藏着一种不可告人的念头:只要为了自己,什么爱国,什么贞节统统可以抛弃,包括出卖自己的灵魂。美丽动听的“爱国主义”论调迷惑了天真善良的姑娘,为了旅伴,羊脂球出卖了自己的肉体;为了一已之利“体面的人”出卖了自己的同胞,出卖了祖国的尊严,鲜明的对照,映称出他们虚情假意。爱国主义原来只是爱自己,暴露出他们自私、虚伪、卑劣下流的丑恶嘴脸。卑微的妓女反比有权有势的贵族,比腰缠万贯的资本家,比整日祈祷的修女来得更坚强,更高贵,也更为纯洁。
《项链》故事中的主角玛蒂尔德是一个为贪慕虚荣而招祸的典型。假如她不去借项链,假如没弄丢,假如……她仍会迷人,但造化弄人,一次误会让她花十年把青春都提前消耗掉了。一个人只要有追求荣誉的欲望,就不可能没有虚荣心。尽管人们都懂得,虚荣是表面的荣誉、虚假的荣名,但很少有人能够不为虚荣所动。许多虚荣心强的人在得不到虚荣的甘霖滋润时,便会想方设法谋取虚荣。这篇小说告戒了很多整日生活在幻想里而没有付出实际劳动,只想借他人之光赢得一点虚荣的人们:要么努力奋斗,开辟美好的未来;要么安贫乐道;想入非非,不切实际只能付出惨重的代价。
莫泊桑的天才在于他既叙述生动又惜摸如金,寥寥数笔就使环境的气氛跃然纸上,几句对话就使人物的形象活灵活现。他的描写用词准确、言简意赅,称之为字字珠玑并非过誉。他具有独特的视觉,能见他人之所不见,以平淡的情节塑造人物,以真实的细节凸现性格,从而使小说既有反映现实的思想内容,又是引人入胜的艺术精品文学,因而具有极强的感染力。他虽然是自然主义流派的重要成员,但是从来没有入骨庸俗的细节描绘,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莫泊桑是一位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贾平凹小说《古炉》读后感
初读《古炉》是从网上下载了前面的大部分内容,最近在单位图书馆又发现了原著,遂借下一口气读完。
《古炉》开篇的“冬部”,像电影的慢镜头,拉开了故事的序幕。故事发生在陕西一个名为“古炉”的村子里,这里贫穷闭塞却山水清明,村人们保持着传统的烧瓷技术和浓郁的民风古韵,仿佛几百年来从未被扰乱过。但动荡却从1965年冬开始了,古炉村里的所有人,在各种因素的催化下,各怀不同的心思,集体投入到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中。直到1967年春,这个山清水秀的宁静村落,演变成了一个充满猜忌、对抗、大打出手的人文精神的废墟。贾平凹用真实的生活细节和浑然一体的陕西风情,将中国最基层的农村“文革”的历史轨迹展现在读者面前。
或许是我在农村长大的缘故,自己少年时代处于“文革”末期,也多少能感觉到“文革”的气息,所以看这部小说仿佛就回到了那懵懂的年代。
书中讲述随着红卫兵串联,文化大革命先是像轻柔的风刮进了这个小村庄,人们虽然有耳闻,但还是能够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该下地的下地、该养牛的养牛、该烧窑的烧窑。但是,就这样一个偏僻的村庄,最终仍然被文化大革命的狂风席卷了,原本由舅甥繁衍亲上加亲的村庄,在这场运动中开始裂变,以夜姓为首的霸槽成立了榔头队,以朱姓为首的天布成立了红大刀队,两派开始了你死我活的斗争。先是文斗,互相贴大字报,批斗对方拥护的人员,后来不可避免的上升到了武斗。而最终,两派的头目都被无产阶级专政了,成了那个疯狂时代的牺牲品。作者通过古炉村庄这样一个小小的窗口展现出了那时整个中国的景象。
如果说贾平凹的《浮躁》写的是中国人在八十年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迷失;《废都》写的是九十年代中国的颓废迷丧,那么《古炉》写的就是中国几千年来的朝代更迭历史,是活生生的历史,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从中可以找到你、我、他。虽然《古炉》时间跨度仅春夏秋冬,但其中传递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人间四季的更替,这里有中国最底层百姓的甘苦酸甜;有中国几千年文化在黄天厚土里所留下的积淀沉渣;有弱小民众的无声抗争;也有善人的天理演进……贫穷使人容易凶残,不平等容易使人仇恨。作者用一个西北边远古村的四季更迭,来告诉人们社会的兴衰、制度的更替、人性的丑恶、天道的轮回。文中我尤其欣赏“善人”这个人物,他是一位还俗的和尚,会接骨说病,在那混沌的年代里,他总是劝人向上向善,为了阻止一场两派的恶斗,他把一箱治病的蜜蜂全部放飞;为了保护古炉村标志性的树木,那棵百年老树白皮松,他据理力争,但他微弱的善举无法阻挡疯狂的恶行,绝望中他选择了自焚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从这个人物身上,让人看到黑暗中人性犹存的曙光。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言:善人是宗教的,哲学的,他又不是宗教家和哲学家,他的学识和生存环境只能算是乡间智者,在人性爆发了恶的年代,他注定是要失败的,但他毕竟疗救了一些村人,在进行着力所能及的回复、修补,维持着人伦道德,企图着社会的和谐和安稳。
我很喜欢《古炉》后记这段话:
有人说过很精彩的话,说因为你与你的家人和亲朋在这个世上只有一次碰面的机会,所以得珍惜,因为人与人同在这个地球,所以得珍惜。可现实中这种珍惜并不是那么就做到了,贫穷使人容易凶残,不平等容易使人仇恨,不要以为自己如何对待了别人,别人就会如何也对待自己。永远不要相信真正,没有真正,没有真正的友谊,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善与丑,只有时间,只有在时间里转换美丑。这如同土地,它可以长出各种草木,草木生出红白黄蓝紫黑青的花,这些颜色原本都在土里。我们放不下心的是在我们身上,除了仁义理智信外,同时也有着魔鬼,而魔鬼强悍,最易于放纵,只有物质之丰富,教育之普及,法制之健全,制度之完备,宗教之提升,才是人类自我控制的办法。
《古炉》这部鸿篇巨著,贾平凹仍是秉承一贯的写作风格,里边大多是陕西方言俚语,对于有文字洁癖的人来说,会觉得语言有些粗俗,但故事的确写得很真实且很有深度。
对于同一件事,因角度不同,看法天差地别的情况在这世上比比皆是。
“告白”是事件当事人的告白,有人说,“如果你了解他/她曾经经历过什么,就会原谅他/她的现在。”《告白》就是从五个与案件相关者的视角,叙述事件发生的前后。全书分为六章,以“神职者”、“殉教者”、“慈爱者”、“求道者”、“信奉者”和“传道者”命名,分别对应班主任、班长、嫌犯B的二姐、嫌犯B、嫌犯A和班主任。每个人物对应的身份是那么的切合,却被一场悲剧联系在一起,可见作者心思细密,对人物考量久已。
这部探讨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长篇推理小说讲述了班主任独女被发现意外溺亡在学校游泳池内,后经班主任调查,是班上的两名学生制造了这场悲剧。由于学生年龄尚小,班主任认为即使移交警察也不能让他们真心忏悔,受到应有的惩罚,便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她在学生结业的当天告诉全班同学谁是凶手,并且这段时间她已经在两个学生的牛奶里加入了艾滋病人的血液,想在心里上和肉体上折磨这两名未成年的凶手来为无辜的女儿报仇。嫌犯A的成长环境造成了他人格扭曲,嫌犯B的母亲过度溺爱使他阴差阳错成了直接还是老师女儿的凶手。最终,事情的发展一发不可收拾,嫌犯B每日活在惶恐中,并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嫌犯A因缺少母爱,产生了极端的扭曲心理,最终杀害了班长,并预谋炸毁学校。班主任虽然“告白”过后就辞职了,但是她任然在观察着两名学生的一举一动的,并最终预谋让嫌犯A误杀了自己的母亲,彻底失去了信念。
竺家荣译完全书后写道:《告白》反映了非常现实的社会问题,反映了在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亲情的缺失、精神的空虚造成了一个个不可挽回的悲剧,给人们以深刻的警示和启迪。
人性的善恶转变似乎只是在一念之间,但绝对不是偶然。小说步步为营,严丝合缝,每一个人物都鲜活的展现在读者面前,不禁为他们的命运唏嘘,引人思考。嫌犯A与B都生活在一个表面平和,实则暗潮涌动的家庭里,这样的成长环境不至于让他们蓄意谋杀,但悲剧就发生在转念间。同时,我也很疑惑,嫌犯B是在母亲的溺爱下长大,何以溺爱下长大的孩子内心会如此扭曲?或许是脆弱,内心太脆弱了,为了那不堪一击的自尊,最终走上歧途。我想,能救赎他们的只能是他们自己,能救赎我们的,也是我们自己。
铁凝《玫瑰门》读后感
看完了铁凝的《玫瑰门》,发现很喜欢,这算是我近期读得较为仔细认真的作品,也是带着比较清醒自觉的意识去读的作品,并且认真地以为这篇小说写得不错,我很喜欢。我还惊异于以前居然没有意识到铁凝写得这么好,显然是发现得有点晚了。
《玫瑰门》写得是一群女人的故事,以一个女孩眉眉后来又长大成为苏眉的视角讲述的独特的女性故事。小说里不时出现冷酷残忍甚至阴森恐怖的情节和氛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映像。首先是畸形女性形象之一的姑爸和猫的那一段,猫被鞭打并被以类似车裂的酷刑杀死,继而姑爸被红卫兵殴打、羞辱,甚至在她的身体里插入一根铁棍——几乎看不到一点人性,以这种方式折磨具有最崇高尊严的不可侵犯的人,女人,是何等的惨绝人寰、丧失理智,简直是兽性的爆发和宣泄,是得不到释放的能量和不能满足的欲望的变相宣泄。这样直接的呈现暴力无疑是对那个时代最有力的揭露和声讨。之后姑爸疯了,她把陪伴自己的爱猫一口一口的吞掉,连同五脏六腑和皮毛,这是什么样的场面简直无法设想,姑爸因此而死,死在救她的救护车赶到之前,死在幻觉中。这一场面简直带有阴森的可怖气氛。
小说中另一个恶心的场景发生在舅妈竹西这个生命力顽强的女性身上。竹西在丈夫庄坦失去性能力以后——这当然是一种象喻,庄坦本就是一个萎缩的男性形象,这是一个在母亲腹中就没有得到认真塑造的男人,他的出现本来就意味着一种不情愿;他又是一个从小生长在女人堆中的男人,男性气质从未得到过训练和发挥。他的生命也随着自己的一个惊吓而失去了,他死于心脏病。当然还要从竹西说起,竹西将满腔愤怒和无处发泄的热情转向捕鼠活动,一次捕鼠器意外地夹到一只怀孕的母鼠,于是作医生竹西将死去的母鼠解剖并取出六个花生粒般的小鼠。这一行为被庄坦撞见并最终导致了庄坦的死亡——他因为意外看见一锅花生米惊异致死。
还有什么触目惊心的描写恐怕要数姨婆在文革中,因为儿子要证明与她划清界限,将刚烧烫的油倒在母亲胸前,导致姨婆的乳头被烫掉了,姨婆从一个和蔼可亲、胸怀宽广的女人变成了一个谨小慎微的老瘦孱弱的女人。
当然小说真正最富于意义也让人觉得最可恶又最可怜的女性形象是女主角婆婆。这是一个阴毒的又不自知其讨厌的女人。她永远都是站在看似合情合理的角度欺负弱小者,她作惯了生活的强者,有强悍的生命力和坚韧执着的追求。然而她的追求永远都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于是她用她的肩膀支撑了很多人却依然遭来忌恨,她狠狠地折磨自己也折磨别人,同时她对自己的行为可鄙一无所知,她永远自信的自行其是。这样的女人真的很恐怖,她给别人的生活带去不幸却也没有使自己的生活更好。然而想想婆婆如此性格形成的原因似乎又不足为奇了,初恋的失败,丈夫一次又一次的折磨、报复、羞辱,苦心经营家庭确得不到任何宽慰和认可,离婚和再婚的失败,连报复都失去目标、失去目的和意义——丈夫在她企图告他贪污之前死于昔日情人的怀中,她从未被丈夫爱过,只被她恨过、羞辱过,并传染了丈夫荒唐行为之后的产物,那个有着“美丽”名字的病。大难不死的婆婆有什么道理来爱这个世界,热情的拥抱这个世界,回馈这个世界呢?这是很值得怀疑的,她只有以她坚韧地活过来的方式加倍的恨这个世界,报复这个世界。这似乎让我们看到《金锁记》里曹七巧的影子。两个都是得不到幸福的女人,在男权社会挤压下变态畸形并以加倍的疯狂反抗世界,并以这些行为作为活下去的养料。
小说结尾依然延续着这残忍的叙述,舅妈竹西五年如一日孜孜不倦地照料瘫痪的婆婆,婆婆得了瘫痪者常生的褥热病,细菌吞噬着婆婆新鲜的肉,直至见到白骨累累,竹西依然如故、毫无怨言的照顾婆婆,让她的生命延续下去——这正是残忍之处,舅妈不是因为爱和责任照料着婆婆,而是因为恨,因为不爱——原来恨才是这些女人的动力。她是要婆婆撕去那要强了一辈子的伪装,让她赤身裸体的袒露在自己眼前任凭摆布,她是要延续婆婆的疼痛、痛苦,让折腾了一辈子的婆婆不再能折腾,不再能得到追求了一辈子的一切。
这就是这部小说的叙述调子,没有一点温情。然而我还是觉得这篇小说写得相当好,写到的人物基本都得到了展开,情节很紧凑,整体氛围渲染的也很好。意外发现这篇小说写得还比较早,很惊讶铁凝驾驭长篇的能力在当时已游刃有余,惊讶之余又不免赞叹欣赏一番,真的很后悔也奇怪竟然没有早点看到它。
这个星期,我看了《莫泊桑经典短篇小说》。其中的故事有非常多,有《羊脂球》、《等待》、《幸福》、《项链》、《我的叔叔于勤》。他的短篇小说构思别具匠心,情节变化多端,描写生动细致,刻画人情世态惟妙惟肖,令人读后回味无穷。
其中,短篇小说《幸福》让我记忆犹新。文章讲的是一对法国夫妻去科西嘉岛上旅游,那是一个蛮荒的小岛,这对他们来说,比美洲还要陌生,还要遥远。一天,他们步行了十个小时之后,在傍晚时分,来到了一座孤零零的小屋跟前。接待他们的是一位老妇人,她神态端庄,衣着整洁。经过了解之后她是法国本土人,在那里一个人生活了50年。接下来就是他们的一段谈话,一段关于幸福的谈话。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如果要追求一样东西,那么我们就应该放弃金银首饰、绫罗绸缎、风雅标志、华丽软榻以及帷幕垂垂、奢华的生活、香气暖暖的闺房,甚至放弃一切所自己已有的东西。我们所梦想的一切,日日夜夜期待的一切,永远希望的一切。其他的一切事情或者东西都无关紧要,只要得到想要的东西,抛弃一切都行。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放弃一些,这样才能得到更多的一些。只要我们努力,肯定会得到。
今天我读完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选》, 一听到这个书名,我们就知道作者是莫泊桑,下面我先来介绍一下他。莫泊桑(1850—1893),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契柯夫和欧亨利并列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
他的毕业院校是:巴黎大学法学院。他的代表作品有:《漂亮朋友》、《羊脂球》、《项链》、《我的叔叔于勒》。在这本书里面我最感兴趣而且印象最深的是《项链》,讲的是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的妻子玛蒂尔德,她喜欢打扮长得也很漂亮,但是虚荣心很重,为了去参加丈夫部里的聚会,用丈夫攒了好久准备四百法郎买了一套衣服,还向自己的朋友借了条钻石项链。在宴会上玛蒂尔德出尽了风头,玩的兴高采烈、忘乎所以,可是没想到回家之后竟然发现项链丢了!为了避免朋友责怪,她和丈夫借了别人很多很多钱,买了一条相选自似的项链还给了朋友。以后的很多年,玛蒂尔德和丈夫省吃俭用,含辛茹苦,才把借的债还清。但是这时的玛蒂尔德已经变成了一个贫苦人家的妇人:头发乱蓬蓬、歪系着裙子、一双手粗糙通红,说话粗声粗气。以至于十年后又遇到自己那个朋友的时候,朋友竟然认不出她来了!
在谈话中才知道,原来她朋友借给她的是一条假钻石项链!多么悲催啊!十年的光阴就为一条假钻石项链!我觉得这一切都是虚荣心作怪,才会导致这样的下场。所以我们千万不能有虚荣心。
如果玛蒂尔德一开始不是那么爱慕虚荣,而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女人,那么结局还会是这样的吗?不过经过十年磨难后的玛蒂尔德,想必已经彻底把虚荣抛到了脑后,这对她来说可能也是件好事吧!
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以后踏踏实实做人,不图名利,不图钱财,不能虚荣。 这本书里面还有很多好看的故事,大家一定要找来看看哦。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契诃夫短篇小说精选》》,这是一本给予人深思的书。
这本书里一共有三十六篇短篇小说,每一篇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
在这么多短篇小说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凡卡》和《变色龙》。
《凡卡》主要讲了一个叫凡卡的孩子,才九岁就失去了父母,在爷爷那儿生活。但后来却被关到铁匠铺里当学徒。在那里经常受着老板非人的折磨和欺负,可怜的凡卡拼命为老板做事,干活,得到的却是无情的挨打,每天晚上为老板的孩子摇摇篮,睡在过道里,这种生活对一个九岁的孩子来说太残酷了!
《变色龙》讲述的是一件发生在街上的小事。首饰匠赫留金被一只狗咬伤了,奥丘梅洛夫警官在处理这件事。一开始,警官答应要处死这只狗,严惩狗的主人。但一当人群中有人说这是将军家的狗时,警官立刻换了脸色,指责赫留金故意伤狗在先。后来又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警官马上又变了嘴脸,又说要严惩这只狗和它的主人。这只狗的主人到底是谁,人们观点不一,警官的脸色也随之像变色龙似的变来换去。作者通过这样一个猾稽的故事,把讽刺的利刃对准沙皇专制制度,有力地揭露了反动政权爪牙们的无耻和丑恶。
我从这本书得到了许多道理,我很喜欢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