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居岁月》读后感(通用25篇)
放暑假了,我在假期里读了《简爱》一书,颇有感想!
书里主要写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是个孤儿,寄养在舅母家里。由于她没有财产、没有地位,自幼就受到虐待和歧视。也因此,简。爱从小就养成了反抗不合理社会习俗的坚强个性。之后,她进入了罗沃德学校学习。毕业后,简。爱来到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她的自尊、自爱和自信赢得了人们的敬重。在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相处的过程中,两人都被对方的气质所吸引,他们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最终走到了一起。
读完此书,我被简。爱那独立自主、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那丰富、明确、坚定的追求女性在社会上的独立和尊严的个性所震撼,我也为海伦的智慧、爱心、真诚所感动。是的,虽然她在人世间的生命是短暂的,可她的一生却绽放出流星般的光芒。我还为罗切斯特先生的热情奔放、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有同情心而感到敬佩。我憎恨里德太太,她对穷人的痛恨是简·爱以及读者都难以忘记的,她作为简·爱的舅母,狠心地将年仅十岁的简·爱送进孤儿所,并一心盼望她在瘟疫中死掉!
《简爱》就像是现实生活中的“灰姑娘”的奋斗史,简·爱坚强地面对困难,挫折,她还追求男女间的平等,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平等。正如她所说的那样:“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
《简爱》教会了我们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她也同样教会了我们要平等对待生活中的事物以及各式各样的人,她还教会了我们要在生活中自强自立……
是的,我有时侯还不能够平等待人;还不能够面对各种挫折;还不能够在学习、生活上完全自立。
记得有一次,我数学题目做不出来,我也没有认真地思考一下,就让爸爸帮忙,但爸爸说他没有空,叫我自己思考去解决问题。可我却偷懒,吵着让父亲教我。爸爸就让我反复看书上的例题,让我真正看懂了,再让我做作业题,我一下子全懂了!我终于明白了,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有信心、要敢于面对困难、学会自力更生。
我反复读了好几遍《简爱》,也流了好多的眼泪,是同情、感动的眼泪,也树立了奋发进取、自强自立的信念。漫漫人生路上,《简爱》是我的精神财富,将鼓励我不断前进。
前不久我读完世界银奖小说《山居岁月》,合上书本,从在椅子上,头仰着,闭上眼睛,回想起那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还有那些惊险、伤心、励志的画面,不由地从心里赞这本书。本书的主人公山姆正在享受着过寒假的欢乐,与小伙伴一起娱乐,自由自在时,遇到一件令人沮丧的事。一天吃饭时,他的父亲对他说:“山姆,你已经13岁了,该独立了。我准备将你送往葛采尔森林去寻找你爷爷的遗物与小宅,行吗?”山姆知道那是个危险的森林,可是他爸爸又那么温和地对他说,只好点头答应了。第二天,他被子送往森林,他的冒险开始了,他先找到了许多木料,制成了所需要的家具,后面还认识了小鹰“惊风”,与它成为伙伴。往后,它们一起合作,躲过野兽与猎人的追杀,完成了任务。
谁会相信一个未成为大人的少年,居然自己在一片危机四伏的森林里,而且完好地生存了下去。他用智慧创造了自己的小家,用勇气去捕杀猎物和与敌人抗战,用坚持不懈的精神完成了自己的目标,还用那好强的心理找到遗物,令人折服。
想一想,我们和他一样大,一样出生于老百姓家,为何这些品质我们却没有?要是换作我们会怎么做?是否会坚持不住,逃了出来?如果坚持下去会怎样?一连串的问题让我反复思考,反复琢磨,最后得到了一个启示:作为一个与山姆同门同岁的人,作为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来说,山姆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他那机智勇敢,坚持不懈,英勇无畏的品格,虽然不能去森林去体验,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中体现出来,不要当一个“小皇帝”。
《山居岁月》讲述的是男孩山姆离开在繁华城市的家,到深山老林里独自居住生活的故事。他起先还为了点火而犯难,被一只黄鼠狼吓一大跳,还只能睡在地上;但是到了最后,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一个标准的猎人——他有着自己的房子,有着做饭用的工具,有着纯手工制作的兽皮衣服,甚至还有这一只猎鹰!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学到了许多关于在野外生活的知识,例如:怎样从树木里提取盐,怎样捕猎,怎样制作工具等。但我从中学到最多的也是最有用的东西是山姆自立的精神与勇气。他在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帮助下,只凭着一本书里学到的一点点知识,就在山中度过了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并且安全闯过许许多多危险的“关卡”。
自立是我们未来生活的一大关键,总有一天我们会像山姆一样脱离父母,离开温暖的家,独自生活,只不过不一定是在深山中,也不一定是山姆那么小的年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不过不一定是真正的暴风雪或时危险凶猛的野兽;这些都无所谓,因为关键不在于具体的事情,而是我们能否像山姆一样有探索未知的巨大勇气与克服种种困难的坚定决心。如果我们有着勇气与决心,我们就会成为像山姆一样的优秀“猎人”,我们也会有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就像山姆拥有他所需要的房子、做饭工具、衣服、猎鹰等等一样。
“自力更生”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把事情办好,《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就是自力更生,在山林中独自生活的。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学习自立,学习怎样自力更生。
今天我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读了它我心中倍感惊讶。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写了:纽约男孩山姆·葛博礼,再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奇斯山脉寻找曾祖父留下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这次出行的所有东西。他在深山中,用巨大的杉树树洞做房子;从凶猛的母鹰身边捉出一只小鹰,并将他训练成一只猎鹰;用身边的材料,制作各种调味料;设计各种陷阱,捕捉小动物;在深山中度过一年又一年……最后,将父母兄弟姐妹也带来了农场。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他,山姆·葛博礼,一个少年,在克奇斯山脉里,仅仅只是依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山间的动物和水果,以及坚韧的意志力。全然没有依靠任何一样现代工具,和他人的给予,克服重重困难,在克奇斯山脉里生存了下去。这是多么大的意志力和勇气啊。如果是我们,有补给,有防范野兽的措施,有帐篷,有野营的全部装备,但是我估计没有一个人能够在那里过夜。因为我们的的意志力,在夜晚夜鹰啼叫、狼群嚎叫的情况下,简直不堪一击。所以,现在还不晚我们要尽力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不放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对待坚持不放弃的人。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让我们在“智慧”的果园获取“知识”的果实。今天我品读了一本童书——《快乐王子》。《快乐王子》这个故事令我受益良多。
南飞的小燕子被快乐王子的善良、真诚所感动,充当了快乐王子与穷人之间的“信使”,同时也传递着快乐。可最后因为错过了南飞的时间,冻死了……快乐王子用那一身的珠宝、黄金来帮助穷人们,这是为什么?答案只有一个:这是善良,这是无私奉献的爱;小燕子甘用那一对柔弱的翅膀来充当“快乐使者”帮助穷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为什么?答案只有一个:那是善良,那是大义凛然的爱……
奥斯卡﹒王尔德利用市长、大学美术教授,这些上流社会人物来讥讽现在人们的世俗,人们的肤浅。快乐王子满身金银珠宝,高高俯视一切,到最后如同乞丐,被扔进冶铁炉里。这,到底是一个怎么的悲惨遭遇?可他仍然坚持着。当快乐王子和小燕子在天堂中永生时,市政会的议员们却仍然在争论建谁的雕像。是外表美好,还是内心美更好?相信,那些市政会员一定是只注重外在的美,而不是内在美。作者巧妙的写作手法让市政会员们的世俗与快乐王子的善良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再一次地体现出世人的肤浅和世俗。
这世间因“爱”而变得更加绚丽多彩。只要每个人都多付出一点点,那我们的生活该会是多么的精彩!爱其实真的很简单。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山居岁月》,读了这本书,我引发了一阵思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主人公山姆逆向思考,在获得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野外生工具,离开了纽约这个大都市,回到曾祖父荒废的克斯奇山农场,尝试独立的野外生活,在几年后,家人因为不放心他,于是来到森林里和他一起住在了森林里。
相信许多小孩都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但仅仅只是念头。也许有的孩子真独自走出过家门,不过,他们只是离家那么一两个小时,或去网吧、车站、公园等地方。最实际的问题是:离家后如何生存?找什么工作?住在哪儿?吃什么?一般来说,离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跑了再说,不会考虑太多。但无论如何,大多数出走的孩子一般都想往大城市生活吧。在我看来,故事中的主人公小山姆却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坚强的意志力来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挖掘,虽然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但我们女孩子要想拥有独立自强的性格,就得学学小山姆的这种大无畏的冒险精神。这更证明了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敢于面对困难等男孩成长必须具有的能力是多么的重要。
读完了着本书,我感慨万千,想到小山姆自己烧东西吃的时候,真是有些可笑,想到小山姆与动物决斗时,那场面真是触动人心,想到小山姆与家人团聚时,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的幸福快乐……虽然我已读完此书,但还想再读一遍,因为他的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虽然鲁迅在他的指导下懂得了许多。但从后来的匿名信和看电影事件中,他选择了弃医从文这条道路!
人的一生中会面临许多选择,可能有的选择会从此改变你的人生!而鲁迅在看电影事件中,被深深地刺痛了,他看到了一群思想不觉悟,麻木无知的国民。从而他意识到医学救国是行不通的,只有文艺救国、科学救国才是根本治国的方法!
于是他选择了弃医从文,而这也为他以后的文学道路立了一个新起点,也是他人生的一次转折点,同时也成就了他的文学历史!
从这课当中,我们不难知道,鲁迅他所表达的是要想真正的救国,就必须先改变人民的思想!
确实,一个人如果头脑简单,四肢发达,那根本达不到国家的人才标准。相反的一个人如果勤奋好思,求知欲强,那必定会为祖国的建设增添光彩!
想想自己和身边的恶人,是否也是这样。有强壮的身体,但思想却愚昧无知。为什么我们不努力学习呢?学习能充实自觉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为什么我们要放弃学习的机会,而整天碌碌无为得生活呢?那只会让你的人生显得淡漠平庸;为什么我们把握现在,珍惜眼前呢?有的东西一旦失去就没有了,而失去后才知道珍惜还有什么意思呢?
把握现在,努力学习,你就会感受到世界的精彩,人生的美妙!
今天我读完了《山居岁月》,《山居岁月》是由美国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而这本书还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因为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 获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大众的推崇 。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 。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找山姆葛博礼农场的所有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长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始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能力 —— 野外生存的能力。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自己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储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要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竟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始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已经筋疲力尽了。突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连忙爬了下去。他在寻找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迁中他学会了谛听与凝视自然。也给他自身带来了磨练。
十分庆幸能够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知道眯着你对生活的困难要乐观地去面对。
所谓敏感期,是指在0—6岁的成长过程中,儿童受内在生命力的驱使,在某个时间段内,专心吸收环境中的某一事物的特质,并不断重复实践的过程。顺利通过一个敏感期后,儿童的心智水平便从一个层面上升到另一个层面。看起来这本书很适合幼儿园的老师看,可是该书中提到:敏感期得到充分发展的孩子,头脑清楚、思维开阔、安全感强、能深入理解事物的特征和本质。0—6岁的儿童,如果敏感期没有得到良好的发展,到了6—12岁还会有弥补的机会,但是,这有个前提,那就是6—12岁期间,儿童必须有一个充满爱和自由的成长环境。现实是,在学习压力下,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得到的心理帮助和关怀非常的少。
而且我们会发现,自己对儿童的密码了解的太少,只是在用自己的思维,成人的价值观来判断孩子的行为,不知道自己其实是严重破坏了孩子自我发展的探索行为。有的孩子问什么会蛮不讲理,因为在执拗敏感期的那段时间里,家长没有耐心的疏导,认为是孩子任性,对孩子没有很好的理解、变通……有问题的儿童,如多动的、痴呆的、焦虑的、自闭的等儿童,正是他们的探索活动被严重阻碍而造成的
读完书我们就可以发现,小学阶段有些孩子出现的问题都是因为他的敏感期因为被打扰所以滞后了。关系到小学阶段的有这几个敏感期:
秩序敏感期(2~4岁)
孩子需要一个有秩序的环境来帮助他认识事物、熟悉环境。一旦他所熟悉的环境消失,就会令他无所适从。秩序敏感力常表现在对顺序性、生活习惯、所有物的要求上,如果成人没能提供一个有序的环境,孩子便“没有一个基础以建立起对各种关系的知觉”。当孩子从环境里逐步建立起内在秩序时,智能也因而逐步建构。
对细微事物感兴趣的敏感期(1.5~4岁)
忙碌的大人常会忽略周围环境中的微小事物,但是孩子却常能捕捉到个中的奥秘。因此,如果孩子对泥土里的小昆虫或衣服上的细小图案产生兴趣,正是培养孩子具有巨细无遗、综理密微的习性的好时机。儿童对某事物感兴趣的时候,如果长时间不被打扰,就能形成高度专注的品质,老师和家长不会观察孩子,不了解孩子的发展规律,就会轻易打断孩子的认知过程,这样孩子很难形成专注的品质。
社会规范敏感期(2.5~6岁)
两岁半的孩子逐渐脱离以自我为中心,而对结交朋友、群体活动有兴趣。这时,父母应与孩子建立明确的生活规范,日常礼仪,使其日后能遵守社会规范,拥有自律的生活。
书写敏感期(3.5~4.5岁)、阅读敏感期(4.5~5.5岁)
孩子的书写能力与阅读能力虽然较迟,但如果孩子在语言、感官、肢体动作等敏感期内,得到了充分的学习,其书写、阅读能力就会自然产生。此时,父母可多选择读物,布置一个充满书香的居家环境,即能使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
文化敏感期(6~9岁)
幼儿对文化学习的兴趣,起于3岁;而到了6~9岁则出现想探究事物奥秘的强烈需求。因此,这时期“孩子的心智就像一块肥沃的土地,准备接受大量的文化播种。”成人可在此时提供丰富的文化资讯,以本土文化为基础,延展至关怀世界的大胸怀。
只有错误的成人,没有错误的儿童。因为孩子常常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一旦他们意识到,自己就会反省,孩子有自我反省的能力,老师要耐心的等待孩子改正错误,这是孩子成长的必然过程,有时孩子会故意犯个错误,用明知故犯的方式来试探老师和承认的态度,来验证和体验爱和宽容的感觉。儿童犯了错误是很难为情的,尤其是承认错误的时候,如果能让孩子体面地承认错误并改正,那是最好的。
家校共教,学校是孩子的第二个家,是孩子建康成长的沃土。孩子的培育工作,只靠学校单方面的教育是不够的,家长的紧密配合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家庭是学校重要的合作伙伴,家长应该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孩子的教育工作,与老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家校携手共同教育,为孩子顺利通过敏感期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捕捉儿童敏感期》的确是一本很好的书籍,我们从中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并充分认识孩子的敏感期。我们作为幼儿教师看了之后不但可以在敏感期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而且还可以在做家长工作上有很大的帮助。对于家长提出的疑问也能做出正确的分析,让孩子在充爱、充满快乐自由的环境中成长。不过自己的经验和学识还有点欠缺,还需进一步的阅读分析。
如果让你在深山中生活,你会怎样?如果让你在没有人的陪伴下在深山里生活,你会感觉孤独吗?那么,一只老鹰会给你带来快乐吗?我想你们应该会回答“不会”不过那可不一定。这你就有一位呢,想了解他的话,就和我一起来吧!!
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里,他要去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离开之前,山姆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岗片。仅仅这些他就出发了……
你们说他在山中生活的快不快乐?孤不孤单?有没有伙伴?那我就告诉大家,他快乐得不得了,一点点都不孤单,而且还有许多的“伙伴”不过这个伙伴呢,有点奇怪。它是一只鹰和一只黄鼠狼,怎么样?你有没有这样的伙伴?自我感觉一个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一定非常了不起的人,即使你拥有高超的本领,但也未必能和动物交朋友呀!本书中,山姆是一个非常非常勇敢的男孩子。在面对生存环境的阻挠下,利用自己学到的野外求生知识,让自己在常人无法生存的深山你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这种生活是没人陪,没人说话,就是与人隔绝的地方。在这种地方生活,最难熬的就是孤独。但却又可以体会到常人无法体会到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没有坚定的意志,没有野外求生的知识 ,没有急中生智的能力,那恐怕是无法在无水、无食、无衣、无人……在没有一切的地方生存的余地下,不能放弃,一定要抓住一丝希望。或许一丝希望,就救活了自己!
看了《山居岁月》 明白了野外求生是何等的重要,或许野外生存的知识,是你的探究法宝呢!!
寒假,我读完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男孩子学习在野外独自生活的故事。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好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跟随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好迷人,如同磁铁一样吸引着没有勇气好没有机会深入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个勇敢、智慧、有耐心……合为一体的人。他智慧,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穿着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温暖、宽松、帅气。他有耐心,在钓鱼时,鱼钩断了,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勇气,他居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赶,抓起一只小鹰跑了。后来,他还教会小鹰学会了飞行、捕食,让它成为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真是太大胆了。
对照山姆,我感到有些惭愧。每当到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都会冲到妈妈的被子里,或让奶奶一起睡。在睡觉的时候,做了噩梦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现在一比较,我可真胆小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我看完了这本书,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方法。以后我在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像山姆一样,勇敢面对,有信心战胜它。
最近能静下心读的书就是韩寒的《我所理解的生活》了。其实看他的书已经有很多年,从刚开始的《三重门》,尖锐讽刺,锋芒毕露,在我那个年纪看来,写得还是很大快人心的,因为批判了应试教育。到后来《通稿 20xx 》,《毒》,《草》到《可爱的洪水猛兽》,《青春》,到今天的《我所理解的生活》,其实他的文笔在不断的进步和成熟,眼光也越来越开阔,近年来关注到了社会的很多问题,也在不断的反思自己写过说过的那些话。《南方周末》采访韩寒的时候,有一句话写得很好:花了将近十年的时间,少年终于走向青年。那个恃才傲物,无礼冒犯的韩寒,和那个一路漂泊,勇敢向前的韩寒终于握手言和。
以上只是对韩寒的一些看法,虽然喜欢他,但并不代表我就是一个韩迷。去年新概念作文大赛复赛的题目是《韩寒》,其实我们也在不断的思考,韩寒到底代表了什么,还有一个也不断被提及的郭敬明又代表了什么。这么多年来,这两人一直被推在风口浪尖,被无数少男少女追捧,无论有怎样的丑闻还是炒作,大家分来分去,还是两派,好像我们的青春里,只能是非郭即韩一样。看韩寒的书,我总是会在想一个问题,到底青春是什么,到底这一代的年轻人应该做些什么,但答案总是很难讲清楚。在中国这样一个时代的大背景下,我们好像是很难去追逐什么远大的梦想,或者是过分关心政治,就好像《我所理解的生活》里,反复的提及到体制,民生问题,但杂文写得再好也经不起悲剧的一再重复。多少人在这段年少里,可能踌躇满志,想要为国家、社会做些什么,甚至挥斥方遒,但又在现实面前感到无力,想要收起一腔热诚,过点安逸小资的生活,内心又总是不安和迷茫,好像无论是韩寒还是郭敬明,我们都做不了,也学得不对。
人生最邪恶的事就是每个人的青春只有一次,所以还是认认真真做好自己就够了。记得一篇文章中曾经写过:我们都渴望在年少时吐出惊艳世界的箴言,却从来都没看破过迷眼乱花。是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写的文字,都有青涩的梦想,但大概从来就见不得光。但是那又怎样,如张国荣的歌里唱到,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我并不敢说是要让每个人勇敢的去追梦,但最起码,在这段仅有的青春里,我们要试着去多做一些无悔的事,对认为正确的价值观,多一点坚持,对那些看起来遥远冒险的事,多一点尝试。等到将来,我可以告诉自己,我当初坚持一些事情,绝对不是因为我当时幼稚不懂事。因为青春就是这样,它是酸,少年强说愁,但它也无限强大,有无数希望,有以后再也看不到的青草繁花。就像这本书中有一篇文章叫《春萍,我做到了》一样,当终于拿到年度拉力赛总冠军的韩寒对着当初打死也不相信他会成功的春萍说“我做到了”的时候,我的眼眶有点湿润了,这句“我做到了”,我明白并不是为了要证明什么,而是为了我们的青春,青春无悔而骄傲。
真的很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青春里不留遗憾的奔跑,永远保持一颗炽热的心,这就是我所理解的生活。
乔布斯专讲述了一个影响横跨两个世纪的科技天才的故事。乔布斯是一个天才但不是传统意义上专攻一面的天才,但他也不是全才,他的产品和经营的公司方方面面都会打上他的烙印,他不是设计师也不是个营销者,但所有方面他都知道怎么做,或者说将一切都共融一体,这与他的性格密切相关,他是个控制欲极强的人,脾气古怪暴躁,甚至可以说是那种为求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尽管他是个佛教徒,但性格却依然暴躁,禅修于他来说只是更好的控制自我意识,从而达到控制他的产品,从精神到物质都追求极致简单纯粹的理念。用户体验是乔布斯毕生信赖的产品设计理念,早年乔布斯参与设计的Appleii,Next等等放在今天看来依然是优秀的产品设计,当设计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就不仅仅只是设计,而是艺术了。乔布斯是以一个艺术家对待的艺术的态度去对待他的产品,艺术家都会试图做到完美,乔布斯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完美主义者,时至今日,依然可以看到各个与艺术行业相关的从业人员舍得花昂贵的价钱去买苹果的产品,放在早几年,用苹果的都会普遍被认为是设计师或者艺术从业人士。乔布斯早年的坎坷与他的性格不无关系,他的坏脾气,偏执,口无遮拦让他树敌无数,同时过分强调用户体验带来的高昂成本代价在当时的市场并不受落,早年被苹果无情的驱逐出去以后即使自立门户也是处处碰壁,王天不负有心人,最终乔布斯还是回到了苹果,此时身经百战的他在早已积累了商业谈判技巧,对用户体验和需求也上升到了一个新的认识层次,最终抓住机遇推出ipod为苹果打了首场漂亮的翻身仗,随后的iphone,ipad的陆续推出创造了苹果最辉煌的十年,苹果的产品一直保持封闭的生态环境以确保将错误减少至最低,在框架内限制然后不断去优化,以完美为最终目标,苹果的创新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创新,苹果更多的是在前人失败的实验性产品上汲取灵感融合自身特色再设定目标,像iphone和ipad的触控电话和平板触控电脑其实早有先例,不过做得最好的只有苹果。
乔布斯戏剧性的人生固然吸引人,但是他背后付出的努力不会比别人少,他辍学,却没有停止学习,他曾经放纵过自己,但也以清规戒律要求自己,他是一个矛盾的人,这个世界上不会有第二个乔布斯,也不需要第二个乔布斯,盲目的去更随他人前首先认清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资本,我们要做的正如他做的一样,吸收别人的可取之处,认识自己,结合自身状况尽力做到最好。
当我读了《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后,我才懂得什么叫爱。
《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精灵来到人间的一系列的故事。
有一天,故事中的陈淼淼在一次意外中发现了自己的妈妈其实不是人——而是精灵,妈妈只要碰到含有酒精的东西就会显出原形,淼淼的爸爸最终要和精灵离婚,精灵最终没能和丈夫离婚。
后来,淼淼还发现妈妈为了保持人,竟喝青蛙的血,从此淼淼不愿和妈妈接触。精灵最终回到了精灵世界。
读到最后,我竟然哭了。我明白什么是爱了!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山居岁月》,故事中的情节再一次让我着迷。就像《华盛顿电报》对它的评价一样:“非常令人惊讶,这本书吸引我一读再读。它老少咸宜、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写了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几颗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于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像,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野外的我们。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钩在溪水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贝壳和山慈姑果腹……当这些人类用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时间忘却的生存技巧在一个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群索居的日子里神奇地再现时,我们才惊觉我们已经和孕育了所有生命的自然界离得有多么遥远!
“惊风抖抖羽毛。我把它捧起来,贴近下巴,用鼻子去搓揉它温暖的毛……从这一刻起,我就爱上了这只鸟。看它滑稽、笨拙的动作,感受生命的存在,真令人愉快。”正是这只名叫惊风的幼小猎鹰与森林里的众多动物陪伴着山姆,让他在这远离人群的深山里,不再孤单。
山姆在少年时代能够有选择离群索居生活方式的自由和勇气是幸运的;有机会能和《山居岁月》相遇的人们也是幸运的,它让我们找到了自己的内心深处。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简爱》,产生了许多自己的感受。
夏洛蒂勃朗特,《简爱》的作者,从小就失去了母亲,没有母爱,家境贫寒,加之其相貌平平,让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自尊。而其笔下的简爱,与作者本人一样,也是一个拥有强烈自尊心的人。
简爱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从小失去了父母,跟着自己的舅妈长大,而舅妈却十分的厌恶自己,经常侮辱简爱。经过这些,简爱形成了一种坚持不懈,忍耐,努力追求自己梦想的一种精神。
而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简爱去了一所条件极差的学校开始了自己的学习生涯。而她通过刊登广告,她在桑菲尔德成为了一位家庭教师。她的直率,不因身份低下就感到自卑,深深地吸引了罗切斯特,很快的坠入爱河。
可在他们婚礼时,她得知罗切斯特有一位妻子,她选择了离去。在结尾部分,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
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最近零敲碎打地终于看完了韩寒写的《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相比于十一年前的《三重门》,文笔确实成熟了很多,更主要的是多了很多对于世事的认识和感悟,也许有些东西有些负面,乍听起来让人难以接受,但却很真实。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充满了梦想、希望、偶然、欺骗、无奈、善良、感动、痛苦、失落,等等。里面的“娜娜”虽然是个“鸡”,但是却异常的可爱、善良、真实、并充满伟大母性的光辉。不得不说,其实,有些“鸡”活得更像一个“人”,而有些“人”却活得更像是“鸡”。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跟这个世界谈谈,每个人都有一种跟这个世界谈谈的冲动,不论是否能够得到回应……,只是一种最原始的表达的冲动。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观感摘录一些精彩片段如下:
“我说,从她的那句话起,我谈恋爱的时候就一直在演戏,但我发现每次和我配戏的人都不对,我演哥哥的时候,对方说,你知道么,你太成熟了,我喜欢像我弟弟那样的,在一起轻松。然后遇上下一个,我就演弟弟,结果一演,演过了,演成了儿子,她又说,你知道么,你就像我儿子,你别装可爱,快把你的舌头收回去,我没有安全感,我需要人照顾,我要一个像我爸爸那样的,然后遇上下一个,我就演爸爸,结果人家说,你知道么,我不喜欢中年男人那种性格的人,但我不也不喜欢幼稚的,我要像哥哥那样的。我操,我就崩溃了,你说这些人,一会儿要我装哥哥,一会儿要我装弟弟,一会儿要我装老爹,而我其实就一直在装孙子,他们这么喜欢爸爸哥哥弟弟,近亲结婚了得了。
娜娜说,这个你也有问题,你不能都这么想。你可以做你自己。
终于论到我冷笑,我说,做自己,多土的词,想生存下来,谁不都得察言观色,然后表演一番。
娜娜说,那你就是一个失败的演员。你都不了解要和你演对手戏那人什么样,这方面我经验丰富,等以后我慢慢地一个一个教你,可管用了,保证你不会装错角色。
我说,后来,我就不装了,但我也不知道我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我就开始有防备,从我和孟孟在一起开始。老子再也不率先掏心挖肺了,每次都发现自己都醉了,人家瓶都还没打开呢。” ——第175页
“对于当时的我这样从来没有弄明白自己有什么追求的人来说,姑娘就是唯一的追求。这种追求是多么的煎熬,这让我懂得了人生必须确定一个目标的重要性,无论车子、房子、游艇、飞机,都比把一切押在姑娘身上要好很多,因为这些目标从来不会在几个客户之中做出选择,只要你达到了购买标准,你就可以完全的得到他们,并在产权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如果有人来和你抢,你可以大方地将他们送进监狱。但是姑娘不一样,把一个姑娘当成人生的追求,就好比你的私处永远被人捏在手里一样,无论这个姑娘的手劲多小,她总能捏得你求死不能,当她放开一些,你也不敢乱动,当你乱动一下,她就会捏的更紧一些,最残忍的是,当她想去向其他的怀抱的时候,总是先捏爆你的私处再说。这种比紧箍咒更残忍的紧什么咒,使你永远无法淡定神闲。我知道生命里的各种疼痛,我发现这种疼是最接近心疼的一种疼痛,让你胸闷、无语、蜷缩、哭泣。这便是不平等爱情,当你把手轻抚在她们的私处上,总想让他们更快乐一些的时候,她们却让你这样的痛苦。我常常看见那些为爱情痛苦的同学们,但我无法告诉他们,人生爱情是什么,我也正沉沦在里面,自闭和防备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答案。”——第179页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 读后感
我很快的就读完了韩寒的这部小说,大概快三个小时吧,这可能是我看网络小说看多了形成的诟病吧。至于为什么这么晚读这本书,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喜欢韩寒但却不是他的粉丝,所以对他不是特别关注。至于之前关于天价书的新闻,我倒是看过。当时对那条新闻的感觉是,韩寒做的不错,以这样一种另类的方式来证明书中自有黄金屋,至于对于媒体说的韩寒和那个叫什么郭什么明的较真看谁的书贵,我到没怎么在意,这都是媒体嘛,只是捎带的鄙视了一下那位炫富的妖男(说实话他长的还不如我帅,更别提跟韩寒比了)。当然,对于我当时没有因为新闻而关注这本书,我表示遗憾。要不是朋友推荐,我想我得等上很久。
全文讲了一个经历了许多事情的A开着那辆以1988命名的破车去接朋友,在旅途上遇到一个妓女,真名叫娜娜,然后就是,他们一起经历了一些事情。中间主角回忆了许多,也跟娜娜讲了许多。在这短暂的旅途中,娜娜被A感动和感化,A也被娜娜感动了,最后娜娜走了,而A带着那个用书中的话说是属于全世界的孩子上路了。
我感觉全文塑造的这两个,不,应该是好多人物,除了这两个还包括丁丁哥哥,孟欣童,10号,孙老板,还有那些警察,舆论,法律,政府等等……都很真实。我不知道这篇小说的目的是什么,我觉得除了批判之外是对人性的思考。我觉得娜娜是很可爱的,她会为自己偷偷跑掉而落泪道歉, 也为自己的身份而感到卑微,她同时也对未来充满希望,这才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人生。我想她直到最后一刻都是充满希望的,即使最后一刻查出有病毒的时候。至于最后为什么他不见A,我想可能是由于愧疚吧,也可能是自己的病使得她对A的那一点点幻想破灭了。不过她最终还是把孩子给了A,因为她没有看错人,她仍旧是充满希望的,在孩子身上。
对于这些生活于社会底层的人物,他们生活的最艰辛,我为他们的遭遇感到不公。这就是大国的悲哀,生活在这样的所谓的大国的悲哀,我有时候很讨厌自己,也很讨厌这个社会……可是我又能改变什么,或者说我自己改变了什么。我仍旧闲来发发牢骚,然后依然庸碌着这样的生活,我想大学毕业后,我也仍旧会像现在一样反复……
如果我是A,我会找到她带她到另外一个地方,相处看合不合得来然后过下去如果她没有病的话,合不来我也会继续的帮助她正如作者的原意,如果不是因为她自知时日无多突然离开的话,即使像书中说的那样有病,我也会和她一起度过最后的日子,看着孩子长大一些。可是我永远不会是A,而生活中也没有那么多如果,即使是小说里可以,可是这是韩寒写的,不是我写的。
老舍先生出生于城市贫民家庭,童年时代是在北京胡同里的大杂院度过的,大杂院的人和事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柳家大院》讲述的就是北京大杂院的故事,熟悉的素材与背景显然是这篇小说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故事的讲述者“我”是个在街上摆卦摊的算命先生,老伴已经去世,与拉洋车的儿子相依为命,“住着柳家大院的一间北房(租的)”。悬梁自尽的小媳妇所在的王家共有四口人,住两间房(也是租的),公公老王“给一家洋人当花匠”,还认得几个字。丈夫小王是个石匠。
小姑子二妞由老王服务的那个洋人“供给着在一个学校念书”,自居女学生。因为“娘家使了一百块的彩礼”,王家“爷儿俩大概再有一年也还不清这笔亏空”,“所以老拿小媳妇出气”。老王是“一天到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二妞“和她爸爸一样讨人嫌”,给她嫂子小鞋穿,乱造谣言给嫂子使坏”。小王虽然不像爸爸、妹妹那样恶毒,但受到爸爸、妹妹挑唆后还是经常狠狠地殴打小媳妇。并且,“一打,他可就忘了他的胳臂本是砸石头的”。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有的时候还吃不饱”,最后在不堪忍受、万念俱灰的情况下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二妞。她是小媳妇之死的罪魁祸首。是她不忿于嫂子的“脸上居然有点象要笑得意思”,要惩治嫂子,先踹了嫂子一脚,导致小媳妇手中正端着的饭锅出了手,掉在地上,锅里的米粥泼了一地。然后二妞马上恶人先告状:“爸,瞧她把饭全洒在地上啦!”在一个贫穷之家,“糟蹋粮食”几乎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小王的脸当时就涨紫了,过来揪住小媳妇的头发,拉倒在地liu_。小媳妇没出一声,就人事不知了”。第二天小媳妇就上吊自杀了。
我对二妞这个人物的印象,就是一个词就是尖刻,否则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要千方百计陷害嫂子。但老舍先生对此显然并不满足,他特意在小说中设计了一出二妞与张二嫂吵架的情节,对二妞这个人物作了更为严厉的批判。当时小媳妇被打之后躺在床上,邻居张二嫂“动了善心”,过来看看小媳妇,安慰了她几句。这下子可得罪了二妞,她当即就与张二嫂吵了起来。不过她可不是张二嫂的对手,张二嫂一句“你这个丫头要不下窑子,我不姓张”就“把二妞骂闷过去了”。接着张二嫂骂得更厉害,“三秃子给你俩大子,你就叫他亲嘴;你当我没看见呢?有这回事没有?有没有?”通过张二嫂一连串责问,我们可以肯定,有!这就不仅尖刻,而且品行不端。此处令人“拍案叫绝”。二妞此时只有十四五岁,很难想象成年后她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柳家大院》是那种具有完整结构与完整故事情节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在魔幻、先锋、心理、意识流等大行其道的今天,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已经被不少人视为陈旧、落伍,应该被送进垃圾箱了。只是我能力有限,只能欣赏这类小说。老舍先生的创作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幽默,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一特点与他的大多数作品的主题—穷人的苦难与不幸—不相协调。鲁迅先生曾批评过老舍先生油滑,我想原因可能即在于此。《柳家大院》虽然没有幽默成分,但因为文字采用了不少北京口语,整篇作品多多少少仍给人以轻佻、不庄重之感—北京口语很大程度上给外地人的印象就是嬉皮笑脸、油腔滑调、“耍贫嘴”。这也是它在深度方面难以达到鲁迅先生同样描写女性悲惨命运的短篇小说《祝福》的原因。
在我读过的书里边,除了教科书工具书之外,看的最多还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记得最早看金庸先生小说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只觉得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情节精彩生动,书中的主人公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让人大快朵颐。而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再次阅读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一些感受。今天就在此将这些零碎的感受整理成文,权当作对那些逝去的青春做道别。
《鹿鼎记》无疑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最另类的一部,而韦小宝也无疑是最富争议的一位主人公。他从扬州一个过气娼妓的私生子成为位极人臣的满清国鹿鼎公,从一个混迹于青楼的小痞子变成反清复明的组织、天地会的香主,其极具戏剧性的经历看似荒谬,实则是中国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安排。在金庸先生笔下,韦小宝这个亦正亦邪、亦俗亦雅的形象,也彻底把人们心目形成的固有的大侠的高大全形象给消解了。
将反清复明视为毕生使命的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可谓是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之典范,奈何遇到了作威作福的小人郑克爽;而陈近南一生刚正不阿,结果还是被天地会老大郑经的不肖子孙郑克爽陷害致死,最后还要靠并不怎么光明磊落、甚至是有些行为卑劣的韦小宝来替他复仇,真是个绝妙的讽刺!
而对待权倾一时的鳌拜和拥兵自重的吴三桂,即便是英明神武的康熙也轻易不敢下手,结果一样被韦小宝给设计办了。如果按照我们对大侠的传统理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韦小宝与大侠二字联系到一起;但如果从韦小宝做的一些事情来看,例如,冒着极大的风险以狸猫换太子之计救下茅十八,拼死救下天地会众多弟兄的生命,以计谋绊倒权臣鳌拜,以机智击退罗刹人 …… 哪一个不是义薄云天,哪一个不是为国为民?然而当把这些事迹与韦小宝关联到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反差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在十多年前读《鹿鼎记》的时候,只觉得是小说的创作而已作不得真,而在走入社会,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尤其是在我从事了四年多的管理咨询工作之后,再读《鹿鼎记》之时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韦小宝虽然出身卑微,甚至连斗大的字也不识得几个,但他却在汇集了各色人等的妓院这个小社会里练就了一身市井智慧,并且靠着这身市井智慧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和宫廷里如鱼得水,更为可贵的是,韦小宝在民族节气、在大是大非面前从不含糊,这一点远比那些口口声声家国天下的正人君子要强上百倍。而韦小宝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的启蒙教育,也被金庸先生给善意的恶搞了一次:他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是在妓院里给说书先生完成了的,而非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所教授的孔孟之道。
在妓院里出身的娼妓的私生子,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韦小宝,最终成为了民族英雄;而出身名门之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郑克爽,最终成为了民族败类。《鹿鼎记》里除了能看到金庸先生对正义与邪恶、对侠客与恶霸、对阳谋与阴谋、对正侠与反侠的另外一种解读之外,也看到了文学作品中的两难结构与未知结构(见余秋雨先生的相关论述),虽然最后金庸先生也为了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给韦小宝安排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整部作品还是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我想,这或许是金庸先生有意而为之的吧?
记得以前,我读过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至今也让我受益匪浅。我一直都没忘记过这本书的内容。接下来接让我给大家讲一下吧!
你么知道我是怎么知道这本书的么!因为那是有一天。我们的语文老师在最后的课堂上(因为老师要调到其他学校当校长)。给我们介绍了一本书《苦儿流浪记》。就这样我买了一本这样的书。
《苦儿流浪记》使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1830——1907)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埃克多·马洛是以发展并发展并提高了当时的情节剧小说而载入了法国近代文学史的著名作家之一。
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极其重要的代表性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它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他一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中遇到洪水的侵虐;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总之,故事跌宕起伏,色彩斑斓多变,十分引人入胜。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到非常感动。因为我从小主人公雷米身上学到了他的那种不怕吃苦,不怕累的精神。和坚定的信念。在困难中我们应该学习雷米的坚强。因为只有坚强才能克服种种困难。
好了我也不多说什么了。在最好我在个大家提供一个消息。这部小说干问世以来,被译成英、德、俄、日等多种文字,受到全世界读者,特别是少年朋友的喜爱。直到今天。他仁在法国冲印出版,并多次被搬上银幕,受到观众的普遍欢迎,被誉为法国文学史上不朽的作品!
这篇寓言的主要内容是:战国时期,齐国的国君齐宣王喜欢听吹竽,有300个善于吹竽的乐师给他演奏。齐宣王喜欢热闹,爱摆排场,总想在人前显示做国君的威严,所以每次听吹竽的时候,总是叫这 300个人在一起合奏给他听。有个南郭先生听说了齐宣王的这个癖好,觉得有机可乘,就跑到齐宣王那吹嘘自己吹竽多么动听,齐宣王不加考察,很痛快地收下了他,把他也编进那支300人的吹竽队中。 这以后,南郭先生就随那300人一块儿合奏给齐宣王听。就这样不劳而获地和大家一样拿优厚的薪水和丰厚的赏赐,南郭先生心里得意极了。后来,齐宜王死了,齐泯王继承了王位。齐泯王也爱听吹竽,可是他觉得独奏听起来才悠扬逍遥。于是齐泯王命令让300人一个个地吹竽给他欣赏。那个南郭先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觉得这次再也混不过去了,只好连夜收拾行李逃走了。
我原以为滥竽充数这事离我很远。其实他就在我身边,比如,在课堂上背课文的时候,有的人不会背,嘴型对不上,声音不敢出,糊里糊涂的乱背一气,到头来还是自欺欺人,自己害自己。
以前,我爸爸总是让我把学过的英语单词通通背下来要求提写会。我呢?总是不想背,每次爸爸问的时候我总是滥竽充数,说我会。可每次提写,我都不会。当我读过这篇文章时,悟出了一个道理:知道就是知道,不知就是不知道,要实事求是。向孔子说的那样: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乃为之也。
同学们,我们要踏踏实实的学习,一步一个脚印。
这几天的语文课,在学习中国现当代话剧的经典之作《雷雨》。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甚至连年度大片《满城尽戴黄金甲》被传有抄袭《雷雨》之说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我也没有产生去观看《雷雨》的想法。如今,通过语文课本,终于比较深入地了解了此作品。在《雷雨》即将学习完毕之时,同学带来了消息:杭州大剧院即将演出歌剧《雷雨》,而且只演一场,机会难得。老师与我们商讨了一下,但同学都没有表现出大的兴趣,所以作罢。但我却不这么想。我非常想去观看!其中有一个客观原因——我家离杭州大剧院很近。
周四晚上,回到家已经6点一刻了。吃完晚饭,更是6点半之后的事了。赶紧出发!父亲先走,为我去探路(尽管杭州大剧院就在我家附近,但我从未去过)。之后,我乘车、然后再步行。渐渐地天气已经变暗,离演出时间——7点30分,也越来越近了。走错了路,让我有点心慌:怎么就是找不到杭州大剧院的所在?!怎么时间就流走得那么迅速?!但我始终怀着一个信念——杭州大剧院就在附近!它是死物,是不会移动方位的!我一定可以找到它!最糟糕的是我与前去探路的父亲没了联系——我手机停机着。哎,慌乱之中,我想到了某句自己很崇扬的名言:世上没有救世主,一切只能靠自己!于是,我便继续自己的脚步……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真被我找到杭州大剧院了!但时间不等人——已经7点半了!等我买好票,准备进场,却被告知:演出已经开始,现在不能贸然入场,必须得等到幕间才行。于是,只好先在大厅观看屏幕上直播的现场演出。可惜屏幕的清晰度不高,几乎看不清在放点什么。好在,没多久,我们这些迟到的人就被请入了剧院。由于迟到,所以只能就近入坐,不能按自己票上的座位号就坐。我挑的位置还算比较居中,所以观看得很清楚。
此时,舞台上是昏暗的,伴唱团在演唱着(伴唱团一半男生、一半女生。以我们观众的视角看去,女在左,男在右),主角是一男一女,两人在演绎着比较柔情而暧昧的情景。随后,序幕以伴唱团唱着“周公馆里闹鬼喽、闹鬼喽、闹鬼喽……”的音乐以及升起的白亮和蓝灰灯笼的背景而结束。结束的同时,舞台变黑,幕前的一层半透明的幕布上显出了朵朵乌云的形状,果然很切题!接下来,才是真正的演出,以一声惊天的响雷开场:
第一幕。这时舞台上灯光大亮,完全不同于序幕时的阴暗。背景是两张沙发,一大一小。还有一张茶几,茶几上有台灯和相框,相框里应该就是鲁侍萍的照片了吧。最大的背景是周公馆应有的石柱门栏和玻璃大门、窗户。此时,舞台上只有一个女人坐在沙发上独唱,她似乎就是序幕时与某个男人“偷情”的那位,看来她就是蘩漪了。她唱述着自己的不幸生活……她的儿子周冲登场了,与我想象的不同,周冲不是个青少年的形象,而是个小胖子。他手拿帆船,边唱边跑到他母亲身边,他唱着自己对四凤的爱——想带四凤乘帆船离开这个家,在远处的大海生活。这时,四凤也出场了。周冲直接向她唱出自己对她的爱……之后,此剧的最大反派——周朴园也登台了,他来逼蘩漪喝药。这一幕,可说是《雷雨》的经典片段。歌剧也表现得相当出色!而喝药这一段,周萍也登场了。他的形象更出乎我的意料——不是青年,而是个发福的中年男子。
下一段,鲁侍萍出场了,周朴园与她相见并相认。这段,改动较大。与原作,甚至电影相比,对白少了很多。同时,完完全全表现出了周朴园对鲁侍萍的爱,一点也看不出周朴园对鲁侍萍的到来的惊恐和厌恶。看来,歌剧导演与我的观点很一致——认为周朴园是真心爱鲁侍萍的。此后,是四凤和周萍的舞台。他们两个互相唱出了对对方的爱……
然后,鲁侍萍带走了四凤(这段比较平淡,所以我就不多言了)。四凤走后,周萍知道一切都是蘩漪惹出来的事端,与她决裂了。这时,与序幕一样——伴唱团出现,升起了白色的灯笼。不同的是,这次是全白的灯笼,而且无光。这是否预示着此剧将是悲剧?
第一幕结束,舞台前又降下了那层印有乌云图案的半透明幕布。中场休息20分钟,我在座位上无所事事。刚才演出时想拍摄些现场照片,可惜被工作人员阻止。现在,既然是休息时间,我想我应该可以拍摄一些剧院的照片了吧。于是,拍摄……看到有西湖明珠台的记者在采访,有点想上镜,更想对此次演出说点感言。但是他们离我好远,似乎不会注意到我并来采访我。我自己也不愿直接走到他们面前要求被采访。所以,算喽。
第二幕,开场仍旧有幕布遮掩着舞台。蘩漪在追赶着周萍,周萍却与四凤在亲热。配合这些情景的是舞台在转动,伴唱团在演唱。蘩漪寻不回周萍,失落地回了家。周冲正在沙发边睡觉,被母亲的到来而惊醒,他向母亲唱出自己在梦里看到的情景——他与四凤美好地生活着……周萍回来了,他又与蘩漪发生矛盾。两人大吵,背景升起白灯笼,灯笼由暗变亮,伴唱团再度出现。周萍怀愤离开,蘩漪昏倒。这时的舞台灯光完全集中在了蘩漪倒地后的身躯上,随后又飘下了片片花瓣……场景很惟美,但此时的伴唱团已经是清一色女生,而且穿的是白色服装,这更预示了此剧的悲剧性。
周萍与四凤私奔,家庭大乱,场面也乱。他们走后,蘩漪明显受刺激,变得有点疯癫。而此时的伴唱团全变为男生,穿着黑色服装。周萍在追赶着四凤,却遇到了追随他而来的蘩漪,伴唱团恢复成男女生同唱。大家又都回大周公馆,认了亲,家庭更乱,场面也更乱。六位主角在台前排成一列,一齐唱着……窗外,开始下雨。四凤跑了出去,周冲追着她。两人一起触电而死。周公馆的四人,似乎预感到这声雷带来的结果,个个都变得哀沉。周萍走到楼上,开枪自尽。窗上的雨水变为了红色,哀悼着逝去的三位年轻人……最后,整个周公馆坍塌。
演出结束,实在是精彩!让人久久无法回神。谢幕时,登场的除了六位主演外,还有本剧的主要幕后工作者两名以及歌剧的总指挥。观众们的掌声不绝于耳,这足以表示此歌剧的成功!
本说过不会在博客发表我观看歌剧《雷雨》的观后感,但今天没有可写的内容,所以还是抽时间写了这篇许诺多时的观后感,并在博客发表了。如果大家不嫌我写得罗嗦、无才,就请小看一遍。欢迎给出意见。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是美国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故事幽默风趣,让人百看不厌。里面的主人公是山姆。他在无意中得知,他祖父在克思奇山留下的一块格博礼农场。他在五月的时候离开了家去寻找格博礼农场。他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和一些钢片和打火石。这就是他在山中生后的用品。在寻找格博礼农场的过程中他历经了艰险,他让自己像是一棵树,要生活在格博礼农场。
让我最喜欢的一级是“国王的猎鹰”。里面讲的是山姆想要一只猎鹰。于是,他便去图书馆去查阅猎鹰的习性。发现猎鹰的巢筑在悬崖峭壁上。于是他便来到离格博礼农场最近的一座大山。他看见有一只母猎鹰在山上筑了巢,还生了一窝鹰宝宝。山姆爬上了山,看见了鹰巢里的5只鹰宝宝。他便挑选了一只大的小鹰。回到了他的帐篷。
这段难忘的山居岁月里,山姆学到了很多东西:用猎来的鹿皮制衣,用猎物的肉制成好吃的食物,用河边的陶土捏造供自己取暖的火炉等等,这些事可是我们这些过贯了养尊处优生活的人想也不敢想的呀!在这期间,山姆还交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浣熊杰西,有黄鼠狼男爵,有猎鹰惊风,有大学英语教授邦杜,还有男孩夹克先生,给他的山居岁月增添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羡慕极了。
想知道更多关于山姆的故事吗?请读《山居岁月》。
“生命是一团原子的化妆舞会”、“我们在宇宙里的存在是个奇迹”——《万物简史》
合上[美]比尔·布莱森的巨着《万物简史》,我不禁感叹生命的可贵、存在的美好。心中,无限欣赏、赞叹……这是一本为万物写史、为万物立传的书,作者用极其风趣幽默、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着现代科学发展:从宏观的宇宙到微观的粒子,再到几乎难以解释的生命及人类诞生和发展的奇迹……
在生存空间上,从地球最深的海沟底部到最高的大山顶,已知生命的几乎全部生存范围只有28公里左右——与浩瀚的宇宙相比,微乎其微。对于包括人类在内的陆地生物而言,就更少了,上述空间有近99.5%以上,基本上——实际上是完全——对我们关上了大门。即使如此,地球对生命已经很和气了,放眼看看宇宙其他地方,要么是一团死寂,要么是一团热寂,总之,他们对生命并不那么友好。所以说,在这个宇宙中,生命是一个奇迹,它需要一连串差不多永无休止的好运。作为人类,我们更是双倍的运气。我们不仅有存在的恩典,而且还享有独一无二的欣赏这种存在并使之更加美好的能力。
生命如此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好好珍惜。某小学生因为考试成绩不好或是被老师责骂后自杀;某花季少女因感情受挫为情自杀;某中年海归博士因工作不顺,事业受挫而自杀;甚至还有人因为一点蝇头小利杀人越货,草菅人命,这些新闻屡上报端,让人看了不免惋惜。他们不懂生命之可贵,不懂它是如何克服了重重困难才来到地球上,又怎样熬过无数次灭绝的危险,才让拥有智慧的我们出现在地球上,一遇到挫折和困难就自以为是世界末日,轻易放弃了希望和奋斗动力,甚至想到轻生,更甚者去杀生。对于这些人,我多希望他们能看看路边石缝间的小草,看看荒漠中的地衣,学习他们的坚韧,感受他们强烈的生存欲望,再看看生命进化的历程、人类血染的历史,就会明白人之为人的幸运。
生命是脆弱易逝的,需要我们努力扞卫。即使我们很幸运,但要确保一路走好,并且永无尽头,仅有好运相伴是远远不够的。如上所述,生命的家园——地球——美丽却危险: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甚至人类自己,都潜藏着比想象中多得多的危机。战争、瘟疫、地震、火……我们经历过太多灾难。今后,仍有无数生存难题需要面对——温室效应、宇宙射线、星际陨星、太阳耀斑……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们需要为“生存”而努力,而勇敢,勇做生命的扞卫者。汶川大地震中,多少志愿者为了拯救生命而奋不顾身;动车事件后,多少市民排着长队无偿鲜血;白求恩的故事我们到现在还铭记着;微博上,土耳其街头的一只流浪猫在长达2个小时的时间里,一直竭力抢救着被汽车撞死的同伴的生命,甚至为其进行“心脏按压”的视频被疯传着……所有这一切,为的都是生命的存续。我们承载着“生”的希望与“存在”的美好,但这确实需要我们一起去扞卫、去努力。
生命短暂而灿烂,更要我们用心经营。如果把整个地球的历史压缩成一天,那么出现第一批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是上午四点,但一直到午夜前1分17秒,人类才出现。按这个记录,我们目前为止的全部历史不过短短几十秒钟,但即使是如此短暂的存在,人类也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优越的位置,成为了生命舞会中当之无愧的、最耀眼的明星。就单个人而言,我们的存在更是转瞬即逝的一刹那,犹如烟花绽放,短暂而绚烂。每个人都愿意用激情燃烧青春,点燃生命的火花,只求在这场神奇的舞台上,上演最炫目的一出戏。
曾经看过一个报道,说的是一位着名企业家在了解到中国农村艾滋病儿童生存现状后,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自己蒸蒸日上的事业,转而日以继夜、马不停蹄地将自己的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关注农村艾滋病儿童的公益事业中。他反复向主持人强调着一句话:“时间不等人,我们在和时间赛跑。”人生短短三万多天的旅行,我希望自己也能像这位企业家一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关爱生命,传递爱的声音,多为社会做贡献。就当下而言,就是用好自己的青春,“莫惜金缕衣,惜取少年时,不待无花空折枝。”
一位朋友说,生完宝宝后,她见到护士抱到自己身边的那个小生命,感觉无限神奇;杨澜说,女人很伟大,因为女人孕育了生命——世间最最美好的存在。作为人类,我们确实有许多值得自豪的理由:我们不仅仅追求“生存”,更多地是追究“生活”,即灵动、活泼和快乐的存在;我们有计划、有志向、有欲望地利用着生命赋予的整个令人陶醉的人生,去改变自己、改变世界。可以说,人的出现是生命最勇往直前、最雄心勃勃的壮举。
看完《万物简史》,作为人类之一的我自觉十万分地幸运——一切都那么恰好,在茫茫的宇宙里,在无边无垠的时间长廊里,不早不晚地赶上了这场生命的盛会;同时,我又特别、特别地感恩生命给予我的所有东西,知足、珍惜着现在拥有的一切;不论生活将给我带来的是快乐还是悲伤,我都会用感激的心去拥抱它、感受它,努力过好当下,不悔此生——这,是生命的礼赞,是对生命最好的回应。
《滥竽充数》这个流传已久的故事我已读过数遍,但今天的重读使我另有一番感悟。
故事是这样的;战国时期,齐宣王为了寻欢作乐在宫廷里设了一个三百多人的庞大乐队来为他演奏竽。有一个南郭先生他不会吹竽,可是他知道齐宣王喜欢齐奏,就装模作样的“混”在其中。三年来,每每都能蒙混过关,他高兴极了。后来齐宣王死了湣王继位,他喜欢独奏,这样南郭先生知道要露出“马脚”,就在别人演奏时,他偷偷的溜走了。
南郭先生不凭真本领 ,只想靠弄虚作假来得到好处,这样只会蒙人一时 ,又怎能蒙人一世呢?谎言总会被揭穿的时候。我也有一次滥竽充数的经历:前几天妈妈上班走时交待我在家好好练字,我不想练,就从以前练字本上把写的较好的一页撕下来订在现在的练字本上想蒙混过关。我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等妈妈回来的同时也对做贼心虚深有体会。不出所料妈妈回来一眼就看出真伪,她大发雷霆,狠狠的惩罚了我一顿。使我刻骨铭心的记住了弄虚作假会带来可怕后果的教训。
真像早晚会被揭穿的,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我再也不能像南郭先生一样做傻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