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精选24篇)
“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一种讽刺”这是作者塞万提斯对于自己所写之书的评价,写此书的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摧毁”。《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它全面批判了西班牙16世纪和17世纪初的整个社会,全面批判了这一时期封建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它成为一部“行将灭亡的骑士阶级的史诗”,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的身份及生活方式:“总之,他沉浸在浪漫离奇的书堆里,夜以继日地读呀读呀,睡得极少,读得极多,终因用脑过度,精疲力竭,失去理性。”常人多读书只会让自己更加清目明智,晓理通畅,而堂吉诃德因为读了太多的骑士小说不着边际,反而使得自己失去了理性,作者直接揭露批判了骑士小说的荼毒危害,使人沉沦虚幻的小说情节中丧失理智,想入非非。为小说后文的发展铺叙奠定了基础,交代了堂吉诃德离经叛道行为的背景起因,明示了当时社会盛行风气的畸形不正。
“他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去找出他曾祖父的那套盔甲。盔甲早已锈迹斑斑,长年累月堆放在角落里,无人问津。”作者用了一大段文字来细致详细地刻画描写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开始他可笑骑士生涯的第一步,就是寻找盔甲。堂吉诃德找到了其祖父废弃多年的盔甲,盔甲早已破败不堪,暗示了骑士时代早已终结,封建制度的腐败衰坏。而堂吉诃德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去修补盔甲,非要穿上这身已经过时没有作用的补丁战衣,这盔甲一碰就会掉落,是作者借喻堂吉诃德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与对骑士精神的盲从就能恢复、弥补整个时代的缺憾,必然是不可能,连远行必备的战衣都是如此的单薄易碎,这就注定了堂吉诃德渴望的骑士之旅的告破与失败结局,暗示了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与作者本身无力抗争的无奈。
在介绍了堂吉诃德出行的原因及背景后,怀着明知是悲剧却还是要看堂吉诃德如何一步步从现实中清醒,颠覆伪骑士精神的心情跟着穿上了破损盔甲的堂吉诃德一起出发吧。
堂吉诃德首次出游:堂吉诃德像个真正的冒险家一样,第一次单枪匹马出游了。游荡一天之后,他来到了一家简陋的客栈,可是这一切在他眼里完全变了模样,这里俨然成了威严的城堡,可以聆听动听的音乐,品尝美味的鳕鱼,享用精白面的面包。不过,这一切都是堂吉诃德自己个人的臆想世界,成为了他幻想实现可笑的骑士事业的基地。
“他觉得,再不到那伤痕累累的世界里闯荡是一种罪过,这世界需要他这么一位救星,他想到自己要去伸冤,要去矫枉,要去除暴,要去尽职。越想越多。”
堂吉诃德由于受到骑士小说的毒害颇深,此时已经把自己想成了救世主般的大英雄,认为整个世界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亟待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去拯救世界,解救受苦受难的人们。其实,堂吉诃德的力量极其微薄。因为即使是真正有英雄主义情节的其实存在,以天下为己任,也不可能凭借其一个人的力量就改变世界,将黑暗带向光明。更何况是堂吉诃德这样一个只沉迷于书。爱幻想,身无大力的半百老人呢?直言不讳是天方夜谭!这一段描写堂吉诃德心理状态的文字充分、直白地表明了堂吉诃德渴望将书中表述的理想英雄主义带到现实中,而没有考虑到真实的现实情况,体现了堂吉诃德尽信书的愚昧与可笑。
“他决定一碰到人,就让人封自己为骑士。”
“他一看到客栈,就把它当成一座周围有四座塔的城堡,每个塔尖都银光闪闪,还有壕沟、吊桥等,总之,凡是城堡该有的,这里全都有了。”
“有个猪倌要从已收了的庄稼地里召回一群猪,吹起了号角,堂吉诃德以为这是侏儒在吹号角通报他的到来。这是他盼望的信号,于是他洋洋得意,来到客栈前。”
堂吉诃德不再满足于一个人陶醉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他需要别人的肯定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骑士,他需要让周围生活中活生生的人来参与他荒谬的幻想游戏,并且信奉他的想法。于是他将出行沿路遇见的任何事物都经过幻想演化成他在小说中看到过的骑士必需的事物,甚至十分满意,令人读来深感无语可笑。将客栈看成城堡,将猪倌的号角声当成欢迎自己的信号,甚至把看到他身着奇装异服受到惊吓的妇女们当成是因为害怕他,当他可笑的繁文缛节被人们嘲笑时,还一再强调自己信奉的骑士礼法。此时的堂吉诃德已经完全沉浸在病态的痴迷中,迷醉于飘渺的不切实际的骑士梦想,用一切外在现实世界迎合自己的幻想,并且认为理所应当,无法自拔。
本章描写了堂吉诃德初次出游的开端场面,与人们的首次接触,他种种荒谬,异于常人的行径不只惊骇了人们,更体现出他脑海中的构想与现实的背道而行,无法交融,为后文堂吉诃德更加惊世骇俗的作为埋下伏笔,铺垫基础。
堂吉诃德自封骑士的趣事:堂吉诃德即将名正言顺地成为一个骑士——他把客栈老板当成长官,硬要老板受封他“骑士”的名号。老板见他神志不清,变想拿他开心逗乐,就当起他的“教父”,在这个“受封典礼”上,发生了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一吃完,他便喊来老板,把自己和老板关在马棚里。他对着老板双膝跪下,说道:”最勇敢的骑士,在你答应我的请求之前,我是不会站起来的。我求你一件事,这事会为你增添荣誉,也会为人类造福。“言谈举止中表现出了堂吉诃德的荒唐,他一味迷恋和执着于他理想化骑士道。,已然失去了理智,表现出与常人无法理解的作为。
”堂吉诃德说一个子儿也没带,因为他在游侠骑士的专记中从未读过其实要随身带钱。“由此可以看出,堂吉诃德已将虚拟世界的骑士小说情节当成了自己行为处事的指导准则,完全照本宣科依照不存在的规律行事,还以为这种虚无的法则是共存的意识形态。堂吉诃德缅怀已经没落的骑士制度,幻想用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世界,用骑士小说里虚构的方法论来指导信使世界的行动。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实际,因而处处碰壁,屡遭失败。
”老板说:‘这可不对,因为传记中是不会提到带不带钱这样的事的,作者以为这就如同要带干净衬衣一样无须多说,谁会认为骑士出门既不带钱又不带衬衣呢?’“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一味迷恋骑士小说而想入非非,丧失了基本的理智。连客栈老板都故意取笑以这种拙劣的方式都可以糊弄他,足说以他已彻底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只以任何与骑士相关的信息为自己的信条,任何人杜撰的骑士小说的情节堂吉诃德都不假思索的盲目相信与盲从。
”堂吉诃德早已把一切东西集拢好,便拿到去放到院里墙边的饮马水槽里。这时,天色渐黑,堂吉诃德拥着盾牌,手持长矛,神气活现地在水槽前面来回巡行。“作者用一系列的动作描写,对堂吉诃德的行为做出了全面而细致的刻画。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已被深深污染荼毒,虽然他的理想是美好的,但也是极不合常理与实际的,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实现的时代背景与允许的社会环境条件,但此刻的堂吉诃德已将自己整个身心完全融入了”骑士时代“,骑士精神已在堂吉诃德读书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扎入到了他这样一个成人深深的脑海,影响且改变了一个成年人多年稳固的世界观。这一是证明堂吉诃德本身思想的单纯简单,易受外界影响;二是足以证明封建骑士精神的危害之深,能改变一个人多年根深蒂固的看法与意识神态。这注定了堂吉诃德的行为与当时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也注定他泡沫般的幻想迟早会狠狠破碎。
”堂吉诃德一见那情况,抬起双眼,望着天空,就像在同他的意中人杜尔西内娅道出心声一样,叫道:‘我的小姐呀,您忠实的女仆有了第一次机会了,在这个勇气受到考验的第一次紧要关头,但愿您能帮我,保佑我。’“这部分细致描写了堂吉诃德的语言和动作,显著体现出堂吉诃德已经把骑士精神化为了具体行动,在行为上又推进到一个更为具体也更为夸张、不可思议的程度,甚至到了用生命去捍卫的程度。一个人能如此忠实捍卫自己的信仰本是件忠实又令人尊敬的事情,但是堂吉诃德选择遵循与维护一种没有实现前提的所谓信仰,其结果必然是执迷不悟的悲剧。
”听到这些,客栈老板真担心骑士会采取这样的极端行为,忙去取来一本记载驴夫所用草料的账本,又把上文提到过的那两个女的带来,此外还要一个男孩高高举起点着蜡烛,来到堂吉诃德面前,令他跪下,接着,看着账本,口中念念有词,就如在重复诵读什么虔诚演说词一般。“客栈老板为以防堂吉诃德做出出格的事情,便拿账本当成圣经来应付堂吉诃德,而他竟全部相信。神圣的仪式变成了可笑的形式,作者对现实和理想巨大差异的描写,将自己对当时社会上封建制度与腐化风气真实的不满与愤懑渗入到堂吉诃德不可理喻的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中,取得了极强的讽刺效果,表达了自己真实的强烈的不加修饰的情感,直指时事,强烈抨击。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当我读了《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后,我才懂得什么叫爱。
《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精灵来到人间的一系列的故事。
有一天,故事中的陈淼淼在一次意外中发现了自己的妈妈其实不是人——而是精灵,妈妈只要碰到含有酒精的东西就会显出原形,淼淼的爸爸最终要和精灵离婚,精灵最终没能和丈夫离婚。
后来,淼淼还发现妈妈为了保持人,竟喝青蛙的血,从此淼淼不愿和妈妈接触。精灵最终回到了精灵世界。
读到最后,我竟然哭了。我明白什么是爱了!
中华民族几千年积累下来的商业文化可谓是博大精深,在悠久的商业历史中逐渐培育出了商人自有的经营谋略,而这些经营谋略同样适用于当代的各种商业经营者。
(一)、知地取胜,择地生财
兵法有云:地形,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知此而用战者必胜,不知此而用战者必败。可见,地形是决定作战胜败的一大关键,作为一名领兵作战的将领,必须深谙此道。古有云商场如战场,商场上的经营者就如同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帅,智慧的将帅往往能抓住有利时机,占据有利地形,最终取得战争的胜利。
作为春秋战国时期大谋略家的范蠡,更是深谙此道。他以谋略家的眼光,认为陶地为天下之中,诸侯四通,是理想的货物贸易之地,所以把陶地作为营销点,果然,十九年间他三致千金,成为市贾。陶朱公的美名也由此而饮誉古今,留名青史。
《史记 “货殖列传》中所载,秦国灭了赵国之后实行了移民政策,当时有许多人贿赂官吏,不愿搬迁,要求留在原地,唯独富商卓氏要求迁往较远的纹山之下,他看中那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民风淳厚,居民热衷于买卖,商业易于发展。几年后,卓氏成了远近闻名的世富。这种不惟任时,且为择地的观念已为后世商人所接受,并有了较好的发展。
(二)、时贱而买,时贵而卖
魏文侯时,国人注重农耕,而白圭却乐于观时而变。粮食丰收时他买进谷物,卖出白漆,待蚕丝上市时他就大量收购蚕丝,售出粮食。他曾说:”我做买卖,就像伊尹和姜太公那样有谋略,如孙膑和吴起那样善于判断,还能像商鞅变法那样说到做到。有些人的智慧不能随机应变,其勇敢不能当机立断,其仁爱不能恰当地取舍,其倔强不能坚持原则。所以这种人跟我学经营之道,我也不会教他的。“这段话,把他掌握贱买贵卖时机的”时断“与”智断“阐述得淋漓尽致。白圭的经商原则和经验,都被后世商人所称道。他凭着自己的这套经营谋略,精心经营,以至家累千金。
(三)、见端知未,预测生财
春秋时期的越王勾践,为雪亡国之耻,终日卧薪尝胆,励精图治,当得知吴国大旱,遂大量收购吴国粮食。第二年,吴国粮食奇缺,民不聊生,饥民食不裹腹,怨声载道,越国趁机起兵灭了吴国。苦心人,天不负。越王终成霸业,跻身春秋五霸之列。这里越王勾践作的是一桩大买卖,他发的财不是金银财宝,而是一个国家和称雄天下的霸业,是商贾之道在政治上运用的成功典范。
《夷坚志》载,宋朝年间,有一次临安城失火,殃及鱼池,一位姓裴的商人的店铺也随之起火,但是他没有去救火,而是带上银两,网罗人力出城采购竹木砖瓦等建筑材料。火灾过后,百废待兴,市场上建房材料热销缺货,此时,裴氏商人趁机大发其财,赚的钱数十倍于店铺所值之钱,同时也满足了市场和百姓的需要。管中窥豹,略见一斑,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是经商者财富永不干涸的源泉,也是经商者必备的能力之一。
( 四)、薄利多销,无敢居贵
我们在曼昆所著的《经济学原理》中有学到,当需求曲线富有弹性时,价格下降,总收益增加,则富有弹性的商品可以薄利多销。
先秦大商理论家计然认为,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主张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司马迁说过:贪买三元,廉买五元,就是说贪图重利的商人只能获利30%,而薄利多销的商人却可获利50%。
汉高祖刘帮的谋士张良,早年从师黄石公时,白天给人卖剪刀,晚上回来读书,后来他觉得读书时间不够用,就把剪刀分成上、中、下三等,上等的价钱不变,中等的在原价的基础上少一文钱,下等的少两文钱。结果,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卖出剪刀的数量比平日多了两倍,赚得钱比往日多了一倍,读书的时间也比往日多了,所以民间有句谚语:张良卖剪刀——贵贱一样货。
由此看来,致富并不靠固定的行业,而财货也没有一定的主人,有本领的人就能够集聚财货,没有本领的人则会破败家财。
《半生缘》是张爱玲的第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
《半生缘》原名《十八春》,1950以笔名"梁京"发表。后来张爱玲对其结局进行删改,改名为《半生缘》。从《十八春》到《半生缘》,历时十八年,张爱玲已经由中年老妇变成了花甲老人。
《半生缘》讲述的是旧上海贫苦家庭的小姐顾曼桢和南京大户人家少爷沈世钧为首的几对年轻人的爱恨情仇。其中还包括世钧的发小石翠芝和曼桢世钧两人的好友叔惠,曼桢的姐姐曼璐和初恋情人张豫瑾的爱情悲剧。这三对年轻情侣都曾是有缘人,到最后却只能各奔东西。小说的结尾曼桢最后对世钧说的"我们已经回不去了"道尽了世事的沧桑与悲凉,和几对人对被命运捉弄的无可奈何。
《半生缘》诞生的背景,是张爱玲和胡兰成离婚的第二年,婚姻的失败和胡兰成的背叛令张爱玲对爱情充满了怀疑与不确定。张爱玲对爱情的这种怀疑和不确定使她对爱更加吝啬,对人物性格的刻画也变得更加尖锐。
曼璐因为嫉妒曼桢受千人宠爱而自己却遭无数人嫌弃的现状感到不满,于是狠下心设计自己的妹妹,让自己的丈夫祝鸿才了曼桢并怀上了孩子,直接造成了世钧和曼桢的爱情悲剧。而世钧因为性格上的懦弱再加上母亲和曼璐的欺瞒,让他误以为曼桢和豫瑾结了婚。而另一边,因为家庭地位悬殊的原因,翠芝也迟迟等不到叔惠的追求和表示,心灰意冷的世钧和翠芝回到南京后莫名其妙地就结了婚,成为门当户对的一对儿。谁料即使有了孩子的祝鸿才依旧死性不改,整日红灯绿酒四处嫖娼,曼璐最后也不过落到一个惨死的结局。而曼桢为了照顾自己的孩子也只好委屈嫁给了祝鸿才。
总之,每个人都是悲剧的制造者和后果的承担者。当然,悲剧里面透露着的也是作者张爱玲内心对爱情的真实折射。
《半生缘》里描述的普通热内之间的再平常不过了的爱情悲剧故事正是这部小说最独特的地方之一。
寻遍张爱玲的小说,无论是《心经》里女儿对父亲的畸恋,《红玫瑰与白玫瑰》佟振葆对热情似火的王娇蕊的迷恋,甚至是以倾覆了整座香港才得以成全的白流苏和范柳原的《倾城之恋》,在这些看似让人如痴如醉,迷离恍惚的爱情故事中,唯独缺少的就是真正的爱情。都市繁华背后的山盟海誓,红男绿女的爱情传奇背后却是真爱的永久缺席。
张爱玲曾在一篇名为《爱》的小小说中说:"千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千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云淡风轻,这就是《半生缘》里的爱情。同时,这种爱情又是短暂的,稍纵即逝,如同她在《一别一辈子》中写的:"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一世情,半生缘。瞬间即永恒,刹那就是一生。
"我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角,是一种强烈的对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这是流传甚广的张爱玲的美学宣言,被称为"苍凉美学".《半生缘》里的爱情悲剧就是张爱玲"苍凉美学"的使然。
《半生缘》采用倒叙的书法,张爱玲在开篇就说:"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这是对悲剧的总结。世钧和曼桢错过了,叔惠和翠芝错过了,豫瑾和曼璐错过了。等到十四年后,时过境迁,当世钧同曼桢,叔惠同翠芝再见面时,四人恍如隔世。
"她(曼桢)一直知道的,是她说的,他们回不去了。他(世钧)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今天老是这么迷茫,他是跟时间挣扎。以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今天从这里出去了,是永别了,清清楚楚的,就跟死了一样。""两人(指叔惠和翠芝)看着都若有所失,有此生虚度之感……在一片笑声中,翠芝却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小说就这样遗憾地结尾了。
重逢时的回望,想来应该是充满激动和不平的,却终究在岁月的沉淀之下,酝酿出了讲述它时最疲惫也最平静的语气。曼桢自遭遇了姐姐和姐夫的设计之后曾无数次想要告诉世钧,让他来解救自己。怎料想十四年后,当他们再次重逢时,她竟是用了如此平静的语气去讲述这段多么令她痛苦的经历。这半生的缘分,终于在重逢之日,戛然而止。花开花落又一季,缘聚缘散注一生。怎奈何一世情,半生缘,这就是张爱玲的"苍凉美学"的优美之处。
正如张爱玲在《留情》中所说的:"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半生缘》中的爱情就是如此,既不疯狂也不壮烈,它有的只是那种爱不成的不尽的无奈和苍凉。故事的主人公只能沉默着听候命运的差遣,束手看年华似水流。奈何一生情,半生缘。世钧同曼桢,叔惠同翠芝,彼此都惦念了对方一生,就如张爱玲惦念了胡兰成一辈子……
曼桢曾对世钧说过:"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一个人。"世钧也曾对曼桢许诺:"我要知道你要我抢,我一定是会抢的。"怎奈何一世情,半生缘。很多事情你只能猜到开头,却看不见结局。
所谓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
我看了一本书叫《我的妈妈是精灵》。
这本书主要说的是爱。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眼前的东西,同时也要爱生活,等你爱上你的生活,你的眼前会一片明朗,只要你爱世界就会有很多的收获。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列夫托尔斯基的《安娜阿卡列尼娜》在19世纪的世界文坛上掀起了轩然大波,通过对女主人公安娜的追求爱情的悲剧,她在不断挣扎之后走的极端的路线,作者渲染的丰富的感情色彩都让人感受到深刻压抑的窒息的疼痛感,以及对故事主人公的怜悯与惋惜。
“风中之烛在风中摇曳,微弱的亮光照亮四周,最终在黑暗之中黯然消逝。”这句话所表现出来的绝望深刻体现了安娜的懦弱无助,她一直都在劝慰自己,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但是她作为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牵挂与愧疚使她深陷矛盾与罪恶之中,她在经过无助的痛苦挣扎于煎熬之后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找寻心灵的真谛。我想当它的灵魂脱离身体俯视她的一生时会不会悔恨,她所放弃一切追求的爱情被粉碎,她想以死来抗拒当时的社会,在那个俄国新旧交替的历史时代,关于家庭的悲剧层出不穷,她的反抗与对真爱的执着是否能够引起人们对真理性的思考真的值得怀疑。
电影场景里这场爱情悲剧的结尾是安娜身着一袭与沃伦斯基初次见面时所穿的黑色长裙,在火车站的铁轨前卧轨,结束了自己绝望的爱情与生命,也结束了一直以来的痛苦与煎熬,她独自一人承担了这段为道德和社会所不齿的爱情的后果,在这场吉蒂。卡列宁,沃伦斯基等多人的多角恋与各自婚姻的爱情的对比下,安娜无疑是可怜的,她选择独自一人承担所有的苦果,然而这场以死亡结尾的戏剧性悲剧却成功塑造了那个时期很多像安娜一样的妇女的形象,这种背叛家庭,抛弃儿女,却又担心儿子会被人看不起的女人,至今为止也会被世人所厌恶与摒弃吧,但是柔软的安娜仍然没有妥协,她决定让死亡来作为她最后的坚持,不管世人能不能理解,她要勇于面对自己的感情,不在这纷乱痛苦的世间沉浮煎熬,是她自己一手造就了自己的悲剧,不过猜想安娜也从不后悔,尽管从始至终她都是孤独的,对她来说清醒的孤独并不可怕,浑浊的美好的假象才令人窒息,所以她承受了悲惨的宿命,走过了孤独的命运。
世界的伦理纲常一如既往地坚守着所谓的真理正义与道德,这些与安娜都没有关系了,爱恨情仇也离她远去,让一切画上句号吧,谁也不要再打扰她的安静。而我们,我们仍然要努力地在这个世界上正直道德地生活下去,让悲剧止步于故事里。
今天,我在课堂上学了一篇课文,题目叫《詹天佑》。这篇课文给了我深深的感悟。
詹天佑是个爱国、杰出的工程师。当清政府腐败无能的时、一些外国人要挟在危险地带修筑铁路,詹天佑却不怕嘲笑,也不怕危险,毅然接受了任务,这种精神值得我们现在的小朋友学习。
詹天佑在开凿隧道时,山顶的泉水往下渗,隧道里满是泥浆,那时也没有抽水机,詹天佑就亲自带着工人挑着水桶去排水。像他这种坚强的毅力,更值得让我们去学习。
詹天佑为了找合适的线路,他还不耻下问的去问当地的农民。詹天佑还非常负责,白天,他攀山越岭,晚上,在别人睡觉的时候,他却在油灯下绘图、计算。在詹天佑每次遇到困难的时候,他多不会退缩,心里还想着:”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失掉信心。他肩负着祖国重大的责任心,精精业业,一丝不苟的精神,最值得我们学习。
这些都是詹天佑为了修筑好铁路的事情,他付出了多少心血和汗水,才把一条艰巨的任务完成,难道我们不为中国有一个这样爱国、杰出的工程师而感到自豪、骄傲吗?
对于李鸿章,无人不晓,谁都知道他是那个签了一系列晚清屈辱条约的人,不少人好因此给他冠上了了卖国贼的称号。学习近代史可谓让每个学生难受的了极点。从古代史那引领世界好几千年,到近代落后挨打一百年,巨大的落差,感情上是难以接受。如果我有阿宽的超能力,我相信我回去修正历史的。于是,所有的愤怒发泄到李的身上。签了那么多条约,果然卖国贼无疑。
上学期无意去旁听了一个法律专业同学的商法课。碰巧那老师讲到晚清时期民商法律问题,其中他讲了一些对于李的看法。说他是晚清第一能人,大清帝国的裱糊匠。诧异呀,与我所知大有出入(不要笑我孤陋寡闻哦),他能牛在哪呢。之后很留意他向我们推荐的的一本书——梁启超的《李鸿章传》。说来惭愧呀,暑假借来竟没有读,原封不动的还给图书馆。终于,在这一星期下定决心,读完了。
李和梁分属不同的政治派系,对其所说,还是比较可信的。也可见梁对其还是相当敬重的。或许,维新派和洋务派还是一脉相承的关系呢。读完这本书,对李鸿章可谓大有改观。
书中说李鸿章是时势所造之英雄,而非造势时之英雄,我深表赞同。正像梁所说,吾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具体原因我也不讲述,未免有照搬之嫌。我只说说几点我所转变的看法。
看完此书后,不禁为李扼腕叹息。从镇压太平天国发家,之后又平了北方的捻乱,卓越的军功足以光耀门楣,就像郭子仪一样挽救了大唐。开办洋务,风云中外政坛四十余年,风光无限啊。到1895年,七十好几了,我倒情愿他死了,这样就不用背负国人的诟骂了,相反,绝对是十九世纪的伟人。但如果这样就不是李鸿章了。
他的由盛而衰犹如大清的命运,李的衰亡史即为大清的衰亡史。他不如曾国藩,他的老师急流勇退,保住了一生的好名节。试想,李鸿章也功成名退了,当时中国还有谁可以顶替他的位置。我们诟骂他,可我们如果坐在那个位置上,能保证做得比他好吗。人才匮乏,出了一个李鸿章,我们就应该谢天谢地了。没有他,还指不定会是什么样子呢。
大清的裱糊匠,缝缝补补而已,那时的人们不都是这么做的吗,他只是其中一个。兴办洋务,他比谁都渴望国家强大。签署屈辱条约,没有谁比他更撕心裂肺。书中有一情节让我不禁落泪。十年前,李鸿章在天津傲慢的接见了伊藤博文,根本不放在眼里。十年后却在日本低声下气的与其签订了马关条约。国内叫骂声一片时,谁又能理会李当时的苦楚。
在国内无一人之时,李鸿章站起来,独自承担了这一切(虽然他办的不那么好,可谁又保证办的比他好呢),他应该受到尊敬,他是个英雄,至少他是内心强大,敢于承担责任的人。
我们的历史教科书罗列式的史实,很容易误导我们在心里将李鸿章一棍子打死,对此我向好几年对其的误解表示“忏悔”。你怎么样呢?
我很喜欢读书,更喜欢一篇很短但令人感受不少的文章——《谁动了我的奶酪》,作者是一位医学博士斯宾塞。约翰逊。
故事是这样的:四个主人公的奶酪被分享一空后,两只小老鼠,能迅速适应变化,采取行动,而两个小矮人则相反,直至过去了很长的时间,唧唧改变了想法,决心克服心中的恐惧,到迷宫中去寻找新的奶酪。而哼哼还在想奶酪为什么会消失,还在等着奶酪自己回来。再寻找中的唧唧明白了许多道理,并把他们一一写在墙上。经过千辛万苦,无数次失败、迷路,终于找到了大量的新奶酪。他并没有贪婪地去享用这些奶酪,而是决定只带上一点点,再去寻找新的奶酪。
如果说我在生活中是他们四个中的哪一个的话,我想我是哼哼与唧唧的结合。我向唧唧一样打算着未来的一切,准备接受变化,又像哼哼一样当变化来临时,用有些恐惧,不能按计划支持下去。
如果我想要做哪个角色,那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唧唧这个角色,因为我知道,只有不断改变,不断地调整和更新自己,才能在这个茫茫的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
我想《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很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并引领我找到了另一个领域,取得我梦寐以求的成功。
前几天,我读了《灰姑娘》深受启发。灰姑娘的母亲已死,她的爸爸找了一个新母亲和两位姐姐,仙德蕾拉很高兴,又有两位姐姐,但母亲让她做家务。
仙德雷拉的这种精神我很佩服她,但是母亲和这两位姐姐不应该这么做,只要新母亲能向你们的女儿一样照顾仙德蕾拉,我也会支持你们的。
仙德蕾拉为了找到自己的幸福,为了自己的爱情,不顾一切,遇到重重的困难不退缩,用自己的耐心与善良去化解,这样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前几天,我读了《灰姑娘》深受启发。灰姑娘的母亲已死,她的爸爸找了一个新母亲和两位姐姐,仙德蕾拉很高兴,又有两位姐姐,但母亲让她做家务。
仙德雷拉的这种精神我很佩服她,但是母亲和这两位姐姐不应该这么做,只要新母亲能向你们的女儿一样照顾仙德蕾拉,我也会支持你们的。
仙德蕾拉为了找到自己的幸福,为了自己的爱情,不顾一切,遇到重重的困难不退缩,用自己的耐心与善良去化解,这样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读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篇文章,其中“若天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知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让我很受感动。其实人生就是这样,一个人要想成就大业,必须先让自己经受挫折,接受磨难,使自己增长才干,才能战胜困难,到达成功。所以挫折是人获了成功的重要条件。
穿越历史的长廊,有多少伟人在挫折的历练下登上闪耀的巅峰。公元前99年,司马迁正潜心写作《史记》时,却因为替李陵辨护,遭到汉武帝惨无人道的腐刑。这对他来说不能不是一次极大的人生摧残和耻辱。在逆境中他想到了死,但更多的是想到不能轻生,因为他的宏愿还未实现,伟业还未完成,他从先人在逆境中奋起而有所作为的事迹中得到启发,在狱中,忍辱负重,磨砺心志;出狱后,勤奋耕耘,终于写了《史记》。挫折对有的人来说是一笔财富,《周易》是周文王在坐牢时写的,《春秋》是孔子在仕途上失意后作的,屈原被流放时写了《离骚》,但他们都成了伟人。伟人之所以被称为伟人,正因为他们有着“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南西北风”的精神,经过挫折,他们变得坚强,经过挫折,他们变得沉着,经过挫折,他们创造了历史的辉煌。
而有些人,他们有着非常好的先天条件,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辉煌,这是为什么呢?因人他们缺少挫折。例如:三国时的刘备可算是一代英豪,一生东征南讨,从织席为生到蜀汉称帝,可他儿子刘裨却是个昏庸荒淫的无能之辈,连诸葛亮这样的能人都扶不起来。北宋名臣寇准,他的子孙依靠祖上的功德,不能自立,家道败落,沦为庶民。正因为他们从小就拥有良好的先天条件,没有经历磨难,没有才干,才使自己沉沦。可见磨炼对人多么重要啊!
一个人要想有成就,就必须接受磨炼,暂时的顺利将会是人生路上最大的潜在障碍。
今天,我们学习了《祖父的园子》这篇文章。让我对这个童话般的园子充满了向往,对作者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童年生活充满了憧憬。更吸引我的,是祖父的慈爱,仁德,对“我”胡闹、任性的宽容,放飞“我”的天性,对“我”深深地爱。
祖父的园子是五彩缤纷,充满活力,生机勃勃的。种类繁多,五颜六色的昆虫,在园子里飞翔、蹦跳、嬉戏;五光十色,形态各异的花花草草,泛着淡淡的幽香,争奇斗艳的开放;高大挺秀,粗壮坚强的大榆树,在阳光下,闪着金光,活力四射。在这样美丽的园子中,跟着祖父四处转悠。祖父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但其实,“我”不是在劳作,而是在胡闹。“我”拿着锄头的“头”铲地,不过是在地上乱钩一阵。“我”分不清哪个是苗,哪个是草,把谷穗当做野草割掉,把草当做谷穗留着。
祖父的园子是色彩明丽的园子,自由的园子,快乐的园子,“我”也是自由的,快乐的。祖父的爱是暖融融的,像阳光一样的,那么温暖,柔和。作者在童话般的园子中度过童年,在美丽的大自然中生活,在祖父浓浓的、暖暖的爱中成长,使我的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向往。
这个园子给了萧红无限的快乐,无限的留恋,也带给了我无限的欢乐;祖父给了萧红无限的疼爱,无限的关心,同时也带给了我无限的震撼,感动。
假期里,我津津有味得读完了《橡树上的逃亡》这本书。这本书描写地十分生动,读起来惊心动魄,耐人寻味。书中讲了一个身高只有五毫米的名叫托比的小人,他的民族住在大橡树上,托比在这里无忧无虑得成长着。他的父亲为了保护橡树的生态环境,拒绝公开一项能源发明的秘密,因此全家被流放到了橡树下面的地上,后又被乔·密西追捕入狱,只有托比一人逃脱。面对全族人的追捕,托比已经绝望了。
读完这本书,我沉思良久。书中隐藏着这本书的主题——环境保护。书中的乔·密西不正像现实中的某些人,为了利益而疯狂得破坏环境,乱伐树木,乱排污水、废气,向河流倾倒垃圾,使养育自己的地球母亲变得千疮百孔。乔·密西为了利益,竟让象虫去啃橡树的树枝和树干,根本不考虑橡树可能会倒下的后果,鼠目寸光。乔。密西是一个很笨的人,尽管拥有很多财产,却连数数都不会,这是对破换环境者无知的讽刺。其实,托比的爸爸只要说出那个秘密,就不会被捕,但为了保护生态,他宁可入狱也不妥协,令人敬佩!
书中的托比也有很多值得人学习的地方。他非常爱自己的父母,不惜任何代价,宁可牺牲掉自己的性命。就算知道自己有性命之虞,但为了救出自己的父母,他奋不顾身。托比聪明、机智,想出了很多办法让自己脱身。当爸爸妈妈受到侮辱时,他挺身而出,大骂位高权重的乔·密西……
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很多。
这一白皮书是真实记录中国抗疫艰辛历程的重要文献,约3.7万字,包括前言、正文和结束语。正文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中国抗击疫情的艰辛历程、防控和救治两个战场协同作战、凝聚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近百年来人类遭遇的影响范围最广的全球性大流行病。”白皮书指出,面对前所未知、突如其来、来势汹汹的疫情天灾,中国果断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统揽全局、果断决策,为中国人民抗击疫情坚定了信心、凝聚了力量、指明了方向。
白皮书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强调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提出“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明确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在防控和救治两个战场协同作战方面,白皮书说,中国采取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措施,前所未有地采取大规模隔离措施,前所未有地调集全国资源开展大规模医疗救治,不遗漏一个感染者,不放弃每一位病患,实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检尽检、应隔尽隔”。
白皮书强调,面对未知病毒突然袭击,中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举全国之力,快速有效调动全国资源和力量,不惜一切代价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4亿中国人民坚韧奉献、团结协作,构筑起同心战疫的坚固防线,彰显了人民的伟大力量。
白皮书说,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中国付出巨大代价和牺牲,有力扭转了疫情局势,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初步遏制了疫情蔓延势头,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将本土每日新增病例控制在个位数以内,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取得了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的决定性成果,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白皮书指出,中国始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肩负大国担当,同其他国家并肩作战、共克时艰。中国本着依法、公开、透明、负责任态度,第一时间向国际社会通报疫情信息,毫无保留同各方分享防控和救治经验。中国对疫情给各国人民带来的苦难感同身受,尽己所能向国际社会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支持全球抗击疫情。
白皮书指出,团结合作是国际社会战胜疫情最有力武器。各国应为人类发展计、为子孙后代谋,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齐心协力、守望相助,战胜疫情,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中的《我的叔叔于勤》有许多内心的想法,在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勤有了钱,“我们”全家希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但通过这次旅行,“我们”在船上看到了他,他是一个又老又穷的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都躲着他,因为他没有钱,从船长口中得知,他没有回自己家乡的原因是:他在哈佛尔还有亲人,不过他不愿意回去,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
我有点同情于勤,他从以前的“流氓”变成“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有本领,能自力更生了,他已经在慢慢的改变了。如果我是克丽丝,一定会和他相认,会给他改过的机会,所以“我的母亲”她的做法,我不赞同。
莫泊桑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的不公平,使人见利忘义,显示当时人那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
《关脂球》这篇文章表达了主人公对侵略者的仇恨和蔑视,我读着读着,越来越愤怒了,想到在开始,女主人公曾经好心的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大家,而在最后结尾之中居然被人嘲笑,让我非常的可怜她,同时对嘲笑她的人感到可悲。
想到我现在的生活,我觉得自己很幸福,生活在那么好的家庭,有父亲的疼爱与关心,能有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每天都开开心心,没有烦恼,生活的很充实。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下面我来给大家说一说这本书的大致内容。
主人公陈淼淼无意间发现了她的妈妈是精灵,她的妈妈会飞,她还把陈淼淼带上天,在外面飞行,有两个人看到了,有一个没反应,另一个吓得嘴巴都脱臼了,她飞上天是为了带陈淼淼出去玩,没想到还是有两个人看到了。
后来她的妈妈走了,陈淼淼坚持不让她走,但她的妈妈还是走了。
看了这本书,我建议大家买来看。
今天是周末,我独自在家趴在床上。忘乎所以地在读一本书——《宝葫芦的秘密》。窗外阳光明媚,点点阳光透过枝繁叶茂的大树,点撒在我的手上和书上,我却毫不在意,任凭这些调皮的金色小精灵在我书上跳着舞,和我一块在书里遨游。
过了很长时间,我终于将这本小说读完了。故事里讲了王葆他意外得到了个宝贝——一个会说话,还能实现自己愿望的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帮助王葆获得了许多许多”好东西“,比如那几十盆非常名贵的花草,许多的钱,好多美味的食品,电磁起重器等等,让王葆成了众多人中的明星。后来王葆意识到这些东西都是宝葫芦偷来的。这是因为有一次王葆班级考试,因为题太难了,王葆想不用大脑思考就可以知道考试答案。而宝葫芦把王葆前桌的试卷”变“了过来,却没有发觉这卷子是前桌的,还以为是宝葫芦自己将答案给变了出来,想都不想就交了,而王葆的前桌的卷子不翼而飞,在王葆交卷是,老师发现卷子上的笔迹不是别人,正是王葆的前桌的。老师和同学们虽然感到很奇怪,但都一致认为王葆偷了别人的卷子。老师把这件事告诉了王葆的父母,使得王葆有家不能回。最后王葆醒了,才发现这只是南柯一梦。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它给我的印象很深。小的时候,我也曾幻想过自己能拥有一根魔术棒,可变出许多的东西。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王葆他并不是一个坏孩子。他挺想学好,肯做好事,关心身体,热爱同学。就是有一点不好:有点懒,做一些麻烦的事情的时候,会不想做就想把东西变成现成的。于是就幻想有那么一个宝贝,可以帮他实现自己任何想要的东西,害的他有家不能回,整日里提心吊胆……
说来挺惭愧的,小的时候,我也想拥有一个宝葫芦,可以帮我实现很多的愿望。因为在那时滑板车和溜冰鞋可算是当下最流行的东西。看到同龄的孩子穿在脚下的不是鞋子,而是帅气的溜冰鞋。看着同龄的孩子在小道上飞速地向前冲,鞋子下面不是大地,而是帅气的滑板车。看在眼里,馋在心里。可爸妈铁了心不肯给我买,不买就算了,为此还把我臭骂一顿,说我什么不把心思花在学习上,就会想些没用的……
看完这本书,我才明白,原来这个宝贝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会使人养成不劳而获的坏习惯,自己的是要自己努力去做,自己动手才有乐趣。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国女王》,这是一本很精彩的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
《狼国女王》这本书主要讲了狼王盔盔在一次虎口夺食中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危,为了整个狼群的安危,被迫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的故事。狼群的命运由此改写。在被狼群围攻时,紫葡萄网开一面厮杀,关键时刻,却给对手一条生路。有过灾难和痛苦;有过危险和挣扎,有过无奈和坎坷,有过柔情和关爱,紫葡萄凭着出众的胆识和魄力、仁慈与宽容,成为了一位真正的狼王。
读完这本书,我内心的感受很深,尤其是紫葡萄的仁慈、胆识、宽容和魄力这些品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这些品质不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吗?我不由得在心底里问自己:你有这些美好的品质吗?答案是没有。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从小事做起,逐步培养自己良好的品质,还要有一颗善良、真诚、宽容和仁慈的心。拥有了这些品质,相信我们一定会成功!
我喜欢紫葡萄这只宽宏大量、坚韧执着的女王!
在自己家庭里出现了一个精灵,可这种事情发生在一个名叫陈淼淼的女孩家庭中,刚得知事实时,她害怕,担心,自己和爸爸也会像妈妈似的是精灵,可对妈妈的爱扫除了这种害怕,然而爸爸却要与妈妈离婚,陈淼淼想尽一切办法,才使得家庭恢复正常。可没想到的是妈妈居然靠喝青蛙血来维持人形,她也像爸爸一样无法触碰妈妈,最终,妈妈还是带着遗憾回到精灵世界。
感情是世界上最黏的胶水,一旦粘上便很难分开了。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
生活变成原来的样子了,爸爸现在整天都在看vcd,可是有一天晚上陈淼淼起来上厕所,闻见一股血味,血的味是从储藏室发出来的。陈淼淼凑过去看看,看见妈妈蹲在里面,手里拿了一把小小的手术刀,另外一直手里拿着一个绿色的小生物,那是青蛙,它的血正在往下滴,一滴一滴,地在蓝色的碗里。妈妈把青蛙的血喝了,变成原来的形象,妈妈把小青蛙放到一个画得很好看的盒子里。
读后,我感觉到了,陈淼淼的妈妈也不是故意要把青蛙杀死,也希望陈淼淼原谅妈妈。
书架上放满了有趣的图书,这些书全是我的,我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书是我的最爱。中午,我信手从令人眼花缭乱的图书中抽出一本——杨红樱童话珍藏版之《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随着书儿走进了杨红樱的童话世界。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讲述的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女孩孟小乔遇见仙女蜜儿的故事。蜜儿被孟小乔带回家做了保姆,小乔家的这个第十七位保姆蜜儿深受小乔妈妈的赞赏,蜜儿的出现也让小乔的生活从平淡转为多姿多彩,从仙女湖奇遇到寻找小人精,再到盛满美梦的篮子,到最后蜜儿不辞而别,小乔的生活发生了一段段不平凡的新鲜事,给小乔增添了无限快乐。
童话一般只是给小孩子们带来快乐的,可是,看了这篇童话,我明白,童话也会给人带来童真的。杨红樱的童话可以让梦想变成小孩儿的大人圆梦,也可以使不想成为大人的小孩儿美梦成真。正如故事里蜜儿说的——“小人精是纯真、善良、快乐的人。他没有年龄,永远也长不大。”这话说得好,只有纯真、善良、快乐,才可以做一个真正的小孩儿,这也是小孩子最基本的特点。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梦幻城堡,只有充满童真的人才可以进入。”这本书告诉我这么一个真实的道理,我喜欢它。
陈淼淼小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精灵。但有一次,他不小心一点点黄酒倒进了妈妈的可乐里,妈妈和后,变成了精灵。这时,爸爸才告诉陈淼淼妈妈是精灵。从这以后,爸爸一直都说他要和妈妈离婚。
陈淼淼把这件事告诉了李雨辰,(李雨辰的爸爸妈妈离婚了)李雨辰说:“爸爸妈妈离婚后,孩子会变坏。”她们想了好多办法,最终妈妈还是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的妈妈是精灵》读后感 张欣怡
这本书非常感人。讲的是陈淼淼的妈妈是精灵,可因为沾了一点儿酒精变回了精灵之后的种种怪事。为什么说它感人呢?因为淼淼知道了她的妈妈是精灵,所以有一些害怕,但她依然和妈妈处的很好,因为她们之间有一种境界叫信赖,信赖她的妈妈不会吃她。
最后她妈妈走时她并没有太伤心,因为她坚定有一天妈妈会回来看她的。我们也要学习淼淼的精神,在任何情况下仍保持着最好的心态。
这几天,读完了冯仑写的《野蛮生长》。
冯仑素有开发商里的思想家的美誉。也看过他的一些演讲和文章,确实很有思想。还看过他和张在东的一个演讲,其实是一场辩论,后者仅盖了一个小区,以欧式的恒湿恒温为卖点,竟敢自称建了全中国最好的房子,他像疯狗一样在那里自吠、狂吠,而冯仑像一个大度、温厚的长者,在那里娓娓道来、不卑不亢,后者像一个刚出道的毛头小子,想杀掉一个老大立刻成名,而前者像一个真正的老大,尽管不当大哥好多年,声音不大但有威严、有力度。现在除了专业搞房地产的,有谁还知道有个叫张在东的?知道有一个小区叫锋尚国际?我前段时间看过一篇报道,说他在外地搞了一个类似的项目,才知道他还在干这一行,但更知道他那个小区在那个辩论会不久因为延期交房和其他原因,退了客户很多钱,看来好不好还真不是自吹出来的。
冯仑也在海南干过,几个人合伙,后来散伙,但都干出了一番事业,也算为我们这些去过海南的争了口气。其中最有名的是潘石屹,还有开发阳光100的易小迪,还有个叫刘军的,不知道是不是开发太阳园、太月园的老总,那个老总前段时间有点麻烦,据说同前不久被判刑的海淀区区长周良洛有点瓜葛,后来又没事了,其他几个人不太熟。
在这部书里,冯仑介绍了万通的发展经历,探讨了民营企业的种种现象,也分析了同经营有关的投资、管理、金钱,以及关系、政商关系等问题,还谈及正反两个企业家——王石与牟其中,还探讨了与人性有关的伟大、幸福、女人以及死亡等问题,有一定观点和深度。但美中不足的是,文字比较粗糙,据说是口述后秘书整理出来的。我不太喜欢,我觉得语言就是语言,文字就应该是文字,语言要通俗、易懂,有逻辑、有观点、有层次,而文字就是书面语言,要干净、简洁、清新而华丽,又能说又能写的人很少,当官的都能说,但大部分不会写,总要秘书捉刀,而学者下笔如有神,洋洋洒洒几万字不成问题,但要语言表达,往往木纳、笨拙,啰里啰唆,词不达意,看来要做一个完人还真不容易。
在我刚知道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老虎灵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