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只是随便翻翻,可这本书却像用玫瑰做的陷阱,使我愈陷愈深。直到我呆坐于床上,凝想着那只咖啡色的蝴蝶在静谧的天堂翩翩飞舞。而我的心灵深处却流出了一颗晶莹泪。
这明明是小说,可共鸣的朋友却坚信,这是真实的故事!并随时随地都会发生于自己的身边。网络本虚拟,但作者却给了这虚幻的网络灵与肉,打破了网络爱情的虚无性。
情节中大多是平凡的对白,和随时都出现在现实生活的小细节。但却比词语华丽轰轰烈烈的情节更惧震撼力!有人甚至到台南的成大,和大学 路的那间麦当劳去寻觅男女主角的身影。更有人打听1997年1月17日的台北深夜是否真下了大雨?
剧中的那只咖啡色蝴蝶最终飞向了天堂。而属于痞子蔡的生活还要继续。很多的朋友都认为他们的结局该是形影不离地走完人生的旅途……
我却认为,只有凄美的结局才真实,才贴切现实生活。如果是完美的结局那太过时,也只能取当时之悦。往往是看过忘过,而凄美的悲剧收尾,却使每个接触过它的人,都会被它的凄与美深深的铭刻在心灵和骨子的深处!也使那一次的亲密接触成为网络爱情历史星空中两颗最亮丽,最凄美,最耀眼夺目的恒星!
蔡智恒这个名字在当今的网络应该没有人会不知晓。而我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确是爱尔兰咖啡。然后才是第一次亲密接触。在未看之前只知道一个名叫“轻舞飞扬”的美丽女子和痞子蔡的男主人公,那一定离不开死亡,因为据说赚取了很多女孩子的泪水。
通过网络,我完整的读完了第一次亲密接触。本以为她得的是俗的不能再俗的白血病,原来却是红斑狼疮;我本以为如此美丽的女子不会爱上一个平凡的青蛙,可惜她爱上了。用可惜二字是因为她爱上了却没有足够的时间能够相守一辈子在一起的人。我喜欢如此美丽聪慧的女,即使我不懂咖啡的曼妙,也不知晓“Dolce Vita的香水雨”里漫步是何等美妙,可是我有安娜苏的恬美的香气陪伴,也有清香的茉莉玫瑰花茶品尝。我也喜欢这单纯安静的爱上一个人的感觉。只因他是略带忧伤的男子,一身书卷气。本不幽默又会为自己而努力变得幽默的人。一颗平淡的心,一份自己欢喜的爱情,简单得两个人等于我们。
今天升旗,而我是——升旗手!
早上7点钟,张语珊准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我迷迷糊糊的接了,电话里,张语珊声音格外响亮:
“肠子,咱们走吧!”
“啥?现在?现在几点啊?”
“我看看啊!......是7:03。”张语珊急切地说。
“呃,好吧,走吧。拜拜!”
“等一下!穿不穿校服啊。”
“嗯.......反正我穿。”
“额,I know..........拜拜。”
匆匆挂了电话,我开始紧张的准备,穿校服、带红领巾、穿鞋、收拾书包.........
等我到达学校时,发现已经有一部分护旗手早已开始练习,便脱掉校服外面的羽绒服,也开始最后的练习。
因为是第一次升旗,握升旗把的手未免有些僵硬,但我练习的特别认真。张语珊不断在旁边提醒我:“快!慢!慢点!唉别太快啊!.........”可是,不知不觉,练习时间已过,各个班级已经下楼排队准备参加升旗仪式了。
时主持人王一帆说道:“本周担任升旗任务的是五一中队,升旗手,常锦鸿。”我上前一步,敬了一个队礼,然后后退。
“第一项,出国旗。”王一帆接着说。这时候,几名护旗手排着队出来了,张语珊的大个子特别扎眼,何况她还扛着国旗呢!想到这里,我突然想发笑,但是忍住了,这么庄严的时刻笑是不对的。张语珊已经上来系国旗了,我正准备去帮忙,张语珊小声叫道:“别来帮我!”我停住的脚步,待她系好,王一帆说:“第三项,升国旗,全体少先队员敬队礼。”全场想起了威武雄壮的国歌纯音乐,我紧紧握住升旗把,张语珊一挥国旗,国旗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我开始跟随音乐转动升旗把,张语珊不停提醒我:“快——慢——快...........”终于,国旗到达了升旗杆的顶端。我松了一口气:终于完了!但又不敢公然伸缩自己酸痛的胳膊。只好庄重的站着。
升旗仪式完毕以后,我立刻穿上羽绒服,搓了搓冰冷的手,说起来,那升旗把真是冰,把手都给冻僵了!可是顾不了那么多,立刻以短跑比赛的速度跑回在三楼的教室:我的作业还没交!
军训的最后一天,是3月11日,我们有个活动叫“团队浮桥”,这个活动很有意义,让我受益匪浅。
一开始,教官让我们把木头放在肩膀上,让我们从上面跨过去。我是全班第二个爬的,我的心里有点恐惧,脚也在发抖,但是同学用他们的肩膀在保护着我,所以我战胜了恐惧。然后,我战战兢兢地爬了过去,成功地爬到了终点。但是,我看到了他们那辛苦的样子,泪水不听使唤地滑落了下来。我们班的同学一个接着一个爬了过去,当然我们肩上的负担也渐渐加重,而那些瘦弱的女生一直在坚持着,却只能用泪花来表示。最后,我们的老师也来爬了,我觉得老师并不重。老师为我们付出这么多,这些,就不仅仅是用肩膀来扛了。而我们的父母为我们付出,我们却只会抱怨。这么多年来,爸妈辛勤的汗水和我们这一点点的疼痛算得了什么?还有我们的同学,相处六年了,就快毕业了,平时闹一些小矛盾,就闹得这么僵。这小小的矛盾,难道在我们眼里,比六年的友谊还要重要?不是这样的,我也相信我们的同学不会这样,毕竟都六年了,做了这么多年的同学。而小学,中学,大学,最快乐莫过于小学时光了,我们应该珍惜这些时间。老师,父母,同学,这些都是一生之中最重要的人。
通过这次军训,我明白许多,这其中的意义,非同凡响!
第一次军训小学作文篇五
今天的语文课上,老师让同学们畅谈去园山军训的感受,同学们都议论纷纷,但我却一声不响,因为我在出发前被同学们那热烈的掌声吓哭了,教官只好没让我去。有些同学说去了园山回来焕然一新,那里真的是一个既可以强身健体又可以磨练意志的好地方。
当老师在问去园山的训练情况时,去过的同学个个都把手举得高高的。他们高兴的你一句我一句,有登山的、有钢铁战士、有闪电报数等等……
在第一天去到时,中午是自已煮饭吃,同学们齐心协力,个个都是第一次煮饭,但在教官和老师的带领下终于完成了这顿饭,虽然不是那么好吃,可同学们也吃得津津有味,这大概因为是大家亲手做的第一顿饭吧!军训的过程虽然是苦,可同学大多都觉得有苦中有乐的感觉。教官对他们都很严格,让同学们学习到互助互爱、团结就是力量的精神。
我觉得他们回来后同学之间相处更加和睦了。这几天我心里可难受了,只要听到同学们谈到军训的话题,我心里就会生起一阵阵的酸楚感。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胆小,怎会失去那么好的一次锻炼机会呢?如果以后再有这样的机会,我一定不会再错过的,我也要把自已锻炼成为一个坚强、有自信、敢于负责的人。
喜欢蔡智恒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或许它对对我来说并不是最喜欢的,但它是第一本我喜欢读它并不是因为别人说它好或者说它坏的。
其实第一次亲密接触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是通过同名电视剧的。记得大概是在高一暑假。那时候整天泡着电视,虽然那电视剧不是格格类就是流星花园类的,可是实在没办法,太无聊了,拿着电视遥控将频道从头到尾按了一遍又从尾到头按了一遍,最后停留在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因为那女主角比较漂亮。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求”嘛。吾虽非真正的君子,但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可是看了几集后,我变得会主动去看了,对那电视剧的印象变好。他与其他的电视剧不同,许多电视剧都是男女主角相爱,然后由第三者插入,或者父母阻碍,分手后又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取得大团圆的。特别是最后“轻舞飞扬”的死让人感触很深,或许只有悲哀的结局才能使人真正难以忘怀。我也养成一个习惯,看金庸的武侠小说必先看他的电视版后才看小说。
开学后,一次在学校前面的书摊发现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因为前面看过了电视版,所以就买了。看了书后我发现看完电视后再去看书的好处,当你看到与电视剧相同的地方后,脑海里会浮现那个镜头,特别是“轻舞飞扬”洒香水的那一幕,有点温馨,又有些凄凉。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是描写网络上的爱情,那时候的我没有电脑,没有QQ号,也很少去网吧,对网络很好奇。性格内向的我不太敢于表达自己内心真正的感受,在现实中与人真正谈心的次数很少。我应该就是痞子蔡所说的网络中第二种,一种在网路上变成他“希望”成为的那种人的人,因此希望通过网络说出自己的心声,希望成为拥有自己本来就不具备的性格的另一种人,毕竟在网络中谁也不认识你。可是,现在我有电脑了,我发现原来我是错的,我根本就不是很了解自己,在网络上我也是一个不健谈的人,虽然有时会多说几句,但那也是要经过细思苦虑的。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他里面的爱情故事。得不到爱情的人是最想得到她的人,除非他不是人或者真正看透红尘,决心皈依我佛。觉得痞子蔡比我幸运,他能得到他喜欢的女人的爱,能够表白自己的爱,能和自己喜欢的女孩一起看电影、散步,能够陪伴心爱的女孩走过她人生的最后一段路;他运气也比我差,他喜欢的女孩已经离开人世。正如轻舞飞扬最后所说的:“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不过,至少真真正正爱过就是最大的幸福。相信轻舞飞扬是微笑着离开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