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看到这里,我感到很愤恨。作为一名中国人,却被那日本鬼子讥笑。我不知道,也无法想像鲁迅当时在日本那么多年是怎样面对过来的。不过我也无言以对,中国当时被统治集团卖得四分五裂,民不聊生,别的强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尽他们自己一切力量抢光中国,中国成了一个弱国,到了国外,代表的是一个弱国,中国人自然也就成了低能儿。
这是一个国家的悲哀。 可是中国人居然也没有了志气。“影了几片日本战胜俄国的时事片子”,这是日本与俄国之间的事,“但偏是中国人夹在里边”“枪毙”了。当鲁迅看到中国人被杀戮,日本人叫好而中国人却当了麻木的观众时,深深感到医学对中国的社会改革不是一个紧要的事。
医学只能医好人们的躯壳,不能医好人们的灵魂与思想,所以,他想到了弃医从文,用笔为匕首,为投枪,刺入敌人的心脏,唤醒国民。 要想别人不踢自己,首先要让自己变的强大,只有自己足够强大的时候,那些想踢的人再踢时,就得考虑他们的脚了!
陈天华遥寄画书,吴玉章挺身维护国家尊严,科学家献身祖国:数学家华罗庚、地质学家李四光、生物学家童第周、核物理学家钱学森、高能物理学家张文裕、化学家唐敖庆……他们个个都满怀爱国之志,为国家的复兴作出了巨大贡献。
正是有这些为国献身的伟人,我们这条沉睡了百年的巨龙才渐渐苏醒了。太阳的光辉照亮了世界的东方。那楼宇鳞次栉比,高速公路、铁路纵横交错。联合国的六个常任理事国,我们中国就是其中之一。就在20__年8月,中国北京成功举办了第29届奥运会,向世人展现了中国的变化,大国的崛起。世界博览会也将与20__年在中国上海召开。世界性的活动在中国一次次成功举行,中国一次次被世界肯定。
徐特立不是在《怎样实施爱国主义教育》中说过:“人民不仅有权爱国,而且爱国是个义务,也是一个光荣?”谢觉哉也说过:“爱国的主要方法,就是要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我,21世纪的中学生,在祖国日益强大的日子里,要用实际行动阐释爱国。 爱国,不再空洞。
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这是一种为了种族的延续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是一种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存道路的精神!"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没有一只老年斑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它们的心里很坦然,很踏实:为了下一代,我们有了坚定的勇气,可以无悔地牺牲自己,完成这一幕悲壮的斑羚飞渡.
我敬佩这些勇敢的斑羚,特别是镰刀头羊,他没有做人类的奴隶,没有做人类的囚徒."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它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维护了种族的尊严.而有的人,却甘于屈服,在生死抉择之际,他们毅然选择了在他人的膝下苟活,只为了一己私利.这是可耻的自私蒙蔽了人类的思想,冲昏了人类的头脑,埋没了人类的心灵.
但有的人也具有和老斑羚们一样的牺牲精神,那就是四川汶川大地震中,有多少人本来能逃生却为了救别人而牺牲.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谭千秋老师.这是一位英雄的教师,当救援人员发现他时,他双臂张开着趴在课桌上,身下死死地护着四个学生,四个学生都活了下来,他却永远离去了.
还有一个小男孩手刨四个小时从废墟下救出了同学,但他的双手却血肉模糊,他就是马健.
他们的心灵是伟大高洁的.假如我们能搏击蓝天,那是他们给了我们腾飞的翅膀;假如我们是击浪的勇士,那是他们给了我们弄潮的力量;假如我们是不灭的火炬,那是他们给了我们青春的光亮.他们和斑羚们一样,都是可以用自己最大的力量去为他人付出全部的英雄,他们是我们的骄傲.
在赞美斑羚美好的同时,我也为那些狩猎的人感到心痛,他们是罪魁祸首.大自然是需要和谐的,虽然我们是最高级的动物,但其他的动物依然有它们自己的生活和情感,它们也有深爱的伙伴,也有感人至深的亲情,但几声枪响,破坏了它们的安宁,让它们失去了的家园.这对我们来说并不算什么,因为我们不是斑羚,但对它们来说呢 失去亲人的痛苦又有谁能体会,人们为什么不能和它们和谐相处呢 毕竟它们也是生命,我们大家都是大自然的孩子.
将心比心吧,苍天最终还是让斑羚们繁衍了下来,这是它们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而我们人类,从来不需要用任何的代价来换取生存的机会,和它们相比,我们幸福多了.它们用无私感动了上苍,它们的善良代代相传,这一飞渡的壮举谱写了生命的乐章,也带给我们深深的自责与愧疚.
其实,生命需要奉献与牺牲,这样才有意义.当你的生命为他人开一朵花,你生命的芳香就会灿烂一片;当你的生命为他人增添一份温暖,你生命的芳香就会沁人心脾;当这一切在你的心田荡漾着涟漪的时候,你一定会感受到一种温情关爱的芳香.我想,那些为了救年轻斑羚而失去生命的老斑羚们一定也是这样想的.
我合上书,闭上眼,只听见窗外萧萧细细的雨声,那一幕情景,依旧栩栩如生,只是生命已去,再多悔恨的眼泪也只能化作春夜的一丝细雨,滋润那片曾经茂盛欢腾的草原……
《变形记》是奥地利著名作家卡夫卡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短篇小说,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作品。故事大概讲述一个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作为家中的顶梁柱,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为着那微薄的工资,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正因为这样,父母和妹妹都非常尊重他。然而某天早上,他突然从噩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公司秘书主任为他没有上班找上门找他,父母和妹妹也急忙来询问,见状均惊慌失措,这也使他陷入痛苦和绝望绝望中。然而之后家人经历了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等一系列的感情变化,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不愿花精力养这个既不能挣钱又拖累家人的“怪物”。后来格里高尔终于在受尽了亲人的冷漠后绝望地离开了人世间了。死后,家人没有一丝痛失儿子的伤心之情,反之,他们好似解脱了一般,卸去了格里高尔所带来的重担,策划了一场旅游,他们认为没好日子即将开始了!
格里高尔突然发现自己变成甲虫,他抱怨着为还清父债而受别人的使唤和差使,焦急地想起床,但怎么也起不来的,生怕父亲的责备,希望能得到父亲的体谅,他的惶恐从本质上体现他的孝顺、忠实、善良、富有责任感。结果事与愿违,父亲的狠毒不但没有体谅他,还很厌恶他的甲虫外形。即使这样,失业在家的格里高尔虽过着甲虫生活,但依旧想着家里的经济状况该如何解决,怎么让妹妹实现音乐梦,他听说家人出去做工挣钱就不禁自责和羞愧得浑身燥热,这使他的善良一览无余。父亲的狠心,让一只苹果嵌在格里高尔的背上,疼痛难忍,妹妹的耐心有限,开始对他厌烦了,不再关心他了,认为他是需要设法摆脱的包袱。对于这种状况,格里高尔身心均受到深深地打击,他一边回忆家人的美好,一边异常冷静地考虑自己的去处。面对变形,面对亲人厌弃,面对死亡,格里高尔惊慌、痛苦、绝望,最终选择平静地死去。从这一点看,他又是一个清醒、坚强的人。
除了主人公外,格里高尔的妹妹也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人物形象。葛蕾特不像安娜卡列尼娜那样完美,她只是一个社会基层的小人物。从主人公妹妹的情感变化来看,却能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世态炎凉。作为哥哥唯一的知心人,她的爱却建立在存活和金钱的基础上,脱离这两样东西,就会威胁到她的美满生活,那么爱就不复存在,站在了父母的阵营中,剩下的就只有赤裸裸的冷酷和残忍!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可谓入木三分啊!
另外,母亲前后的态度迥异,温和透着虚伪只会在格里高尔交出他的工资时才会显露;当确定儿子成为他们家的累赘时,不耐烦的情绪毕露无遗!拜金主义的父亲将儿子作为赚钱的工具,粗鲁地驱逐儿子,丝毫没有亲情可言,着实让人为格里高尔心寒了一把!
作者将人异化为甲虫,着实费了不少心思,不似庄公梦蝶那么诗情画意,但却让甲虫无需承担舆论与法律的压力,将格里高尔的境地极端化了,失去说话能力,无法与人沟通,不能表达心中的想法,家庭的经济问题的不到有效的解决,压抑的情绪无从发泄,从此内心世界处于阴暗阶段,一切的一切都如此的令人不堪设想!甲虫就好似受资本主义奴役而成为人格变异的人,故事情节没有大波大浪,趋于平淡,唯独心理描写居多,但却又是那么的反常、虚幻、荒诞,表现了人被制度化,完全成为社会附庸的悲哀,是人与人之间的隔膜状态及其由隔膜所造成的孤独、绝望情感的折射,使人不得不为作者的写作风格所折服!
对于《变形记》由初步学习到感性理解,卡夫卡笔下的“甲虫”对人类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心灵撞击,心灵为之震撼!在老师进行认真剖析,我们不得不惊讶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奇妙变化,让人不得不重新思量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的关系,重新审视变化无穷的世界!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 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 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 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 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 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 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 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 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 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 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 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 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 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 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 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 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 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敲下题目那行字的时候,忽然觉得“卖”字与“读”字并列着十分显眼。卖,无言的读?或者读,卖的就是语言?我不明白这两个字之间还有什么关系,隐隐间觉得或有深意。
不纠结了,即兴的话。说回文章。
本想说这是一篇时下大热的文章,又觉对这样沉重的一篇文字来说,用“大热”实在有点轻浮。感激网络又把它挖了出来,好文章是不朽的。
看多了煽情与滥景的文字,腻得发慌,越来越喜欢真实朴素的文字,因为真实,所以能看到心里去。
做为农村人,做为底层百姓,对文章里描述的很多细节感同身受。《卖米》,伴随着十分熟悉的画面感,勾勒出落后乡村的真实面貌:从土里刨食的人没有其他的赚钱路子,即便拿一介肉躯跟土地死磕,往往也只是”多收了三五斗“的结局。然后,还得指望拿这点钱既当生活费又当药费。
我链接的这一篇似有删节,其他版本里还有一段弟弟为引水入田的事不惜与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反目打架的事,感觉特真实。以前农村里没少为争水的事闹别扭,常就派出一人在田间地头守到半夜,担心水让他人截了去,有时一言不合,双方直接抡起锄头动粗也常见。还有,琼宝替母亲挑更重那担米的时候,一不细心撒了点出去,母亲心疼米更甚过心疼女儿……看到那里,不能再同意。
在农村,什么都值钱,似乎仅有命最不值钱。
民生多艰。穷人之苦,没体验过的城里人很难想像;同样,有钱人之奢,没走出大山里的人一样很难想像。古时有上对下”何不食肉靡?“的天问,有下对上”皇上必须天天吃红烧肉“的惴测,今人的版本不会低于过去,这世界悬殊差异已经越来越大,有些人倾其一生努力,所得可是是另一些人不屑一顾唾之弃之的东西。
当然,说这些并没有歌颂苦难鞭挞享乐的意味。合理合法赚到的钱,随你怎样支配,但凡能有选择,谁都想少吃苦多享乐。只是这世间总有苦难与相对的幸福,命运之神随机布局,然后跃上云端俯瞰芸芸众生,看有些人逆袭,有些人沦陷,有些人一成不变。
别说人,土地也有不一样的命运。僻壤生产粮食,热土生长房子。越靠近城市的农村人越有机会在拆迁中改变命运,反之,偏远的穷乡几乎就永远穷下去了,直至渐渐消亡。
城里人可能永远无法理解《卖米》一文中为了总共三块钱的差价母女愿意守在摊头任烈日暴晒一天。可是广大从农村里出来的人必须能理解,虽然事后可能也会自嘲“能算不除”,可当时必须是纠结的,三块钱不多,可心里那份委屈拦着,舍不得出手。买米的当然也没有义务非得“高”价收购你的米,市场永远冷漠没有温度。你不卖,大把的人等着卖,明知你的米略好,但对商贩来说,他们只看买卖环节间的利润,能给他们带来更高的利润,购之;不能,弃之。
买米的小贩们肯定也不是什么真正意义的大老板,所以锱铢必较也能理解,他们或许只是比单纯的种田人混得好一点的小商人而已,彼此奔波路上,顶着烈日讨价还价,怎样说都是讨生活的人,在商言商,也就没什么好苛责的了,都不容易。
“行情”一词,是从事生产的人最怕最敏感的词,年景大好,丰收,价就低;价高,却往往意味着歉收。时有听说什么什么农产品烂在田间地头无人问津之事,反正苦逼生产的总是最被动的。小贩相对好点,见风使舵,贵买贵卖,一旦发觉无利可图,撒手不干,也可是掉一两根毛而已。
当所有的汗水被冰泠的“行情”冻住时,农人该怎样办?政府出来收拾大局吗?房子卖不掉,给各种补贴各种刺激。农作物呢?
相较城市,农村永远处于弱势。说故土难离的,往往是先行离开的。
都说乡村是净土。那是偶尔你厌烦了城市的套路,下去感受个一两天,45度仰望天空时感叹两句而已。稍呆多两天,保管你逃难一般离去。当然,那些如梦如画的度假村不在此列,那完全是低调奢华,是变相的”伪农村“。
真正的乡村绝非乌托邦。一代代人因贫逃离,富而返乡,还有一群人永远挣扎在路上。
本文的作者算是靠着读书逃离了乡村的人,可惜终究逃可是病魔。人生短暂,徒留遗憾。默哀之。
依然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读后感——或许连读后感也算不上。对我来说,好文章有一种特质,读后很有想写点什么表达点什么的冲动,虽然可能狗屁不通言不及意,但好在是浇了我心中块垒了。
在一个骄阳似火的下午,我坐在舒适的冷气房里,翻开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很快,我就被书里面的情节所吸引了。
书中先是描写了主人公查理家庭的困境,每餐的食物都少得可怜,七个人一起挤在一间小房子了,冬天寒风从缝隙里吹进来,使人感到刺骨。查理爱吃巧克力,当他看见别人吃巧克力时总是羡慕不已,直到他在街上捡到了五十便士时,他才能如愿以偿吃到他最爱的巧克力,就是这么的幸运,查理在吃第二块巧克力时拿到了金奖券。这张金奖券可以使查理得到资格参观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也有可能让查理得到一辈子都吃不完的巧克力。和他有一样资格的人有:贪吃的奥古斯塔斯·格鲁普、任性的千金大小姐维鲁卡、傲慢的维奥莉特和自以为是的迈克。工厂里有许多令人惊叹的景象:巧克力草地、巧克力瀑布、粉红色的糖船···这一切都使人多么惊叹于旺卡先生的想象力,巧克力工厂就似童话世界般,这个童话般的世界吸引着奥古斯塔斯、维鲁卡、维奥莉特和迈克,最终他们都不能抑制自己的欲望,得到了惩罚:奥古斯塔斯因为贪吃掉下巧克力瀑布,被吸管吸走、维鲁卡因为想要一只有特殊能力的松鼠结果被推下垃圾场、维奥莉特因为贪吃口香糖而吃了没研发好的口香糖而变成一颗大蓝莓、迈克因为迷恋电视而被分解变成迷你人。只有查理,没有受到欲望的控制,从而成为了旺卡巧克力工厂的接班人。
每个人都有欲望,关键在于能不能控制自己,查理就是因为能控制自己,所以得到了奖励。我不禁脸红,查理比我好太多了,查理能控制自己,我却不能。有一次,周末我回到家,心里老想着玩,结果没写完作业,回学校被老师骂了一顿。这也应该是没能控制好自己欲望的惩罚吧。
这世界上太多人都没学会了控制自己,结果被欲望控制,我们也应该学会控制自己,才能控制自己的未来。
没有“序”、“跋”,也没有“后记”,《百年孤独》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眼帘。不查背景资料,就凭自己的直观来写观后感,如果有一、二个亮点自己也满足了,好在有两位网友看过此书,可以作些交流。
摘录: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上述是书上唯一的介绍。
遥远的时代,遥远的地方,一步巨篇,是那么的陌生,也是如此的繁杂。犹如自己一个小宇宙,谁能说得清、讲的透,唯一与我们有相似之处就是孤独都是伴随每个人的。
一个家族,一个140~150年的时间跨度,却只有近十个姓名,作者高超的叙述,驾驭文字的能力让我敬佩。
从摘录上看,作者经历了内战,虽然对他的经历无从知道,但他的作品、他作品中的叙述、他作品中的思想都让我们感同身受。就如进入了一次心灵之旅,而这次旅程让我觉得很累,要整理出条理来很累。但收获还是有的,就是可能肤浅些。
买此书的原因就是想了解什么是孤独,而《百年孤独》应该是一生的事,因此说孤独会始终伴随着自己。书上的家族和自己的家族联系在一起了,感慨多了许多。少年的孤独、青年的孤独、中年的孤独,直到老年的孤独,要想达到理想状态却被现实压着,增添了许多许多孤独感出来。那什么叫孤独?怎么排遣孤独?怎么从孤独中感悟出什么?路上的人那么多,都是匆匆过客,唯有孤独是给自己的。
本书写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亡的过程,残酷的现实和科技发展带来的进步和变化,利用大自然,被大自然报复的一个过程,还有内战的整个过程,家族中几代人的命运就相应跟着起伏变化。
人物既有家族遗传或叫基因,也由其他血液的进入,代代相传,性格也就不是两种性的,而是多种性格的混合物,也许叫多种元素的结合吧。命运就难说了,是冥冥之中的吗?一本艰涩巨大的人类思想探索的书,看一次肯定是不够的。
无论如何孤独,我的观点是:人要乐观。应该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凡人,有许许多多错误缺点,用思想去战胜困难、战胜孤独,而乐观就是好的方式之一,也是面对艰难困苦的好的精神支柱。
还有就是勤能补拙,把思想贯彻到勤劳中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还是回到古人所说的忧患意识中去了。
作者把许多哲理融入进书里去了,犹如嵌入的珍珠,闪着智慧的光芒,时不时的让我深思,特别是老年后的感悟是如此的精辟,而我在中年的感悟就受益匪浅了。
孤独不怕,用强大的精神能够享受这种孤独。
所有孩子都会长大,除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小飞侠彼得潘。
彼得潘永远是个贪玩的孩子,总是开心地笑,无忧无虑地飞。在无忧岛,他和海盗决斗,卸下别人一只胳膊;和其他没家的孤儿一起玩耍,当他们的头儿。在现实城市,他每天晚上听温蒂讲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的故事。
他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可是自由过头就是孤独。因为自己的影子不跟着他,他伤心地哭了。只有童话故事能安慰他,只有温蒂能安慰他。可是他没有父母,没有感情,他不能长大。小飞侠的身份注定了温蒂和那些孤儿都会离开他,他们必须长大,在现实世界中长大。而他必须孤单地飞,飞在无忧的世界里,永远做个孩子。
小飞侠彼得潘有许多别的孩子不曾经历的快乐,但是有一种快乐他永远与之无缘。
人都不想长大的时候。觉得成人世界太多烦恼,太多金钱、权力、地位、名声的纷争,甚至是情感的纷争。觉得只有孩子的世界才最干净、最单纯,只要心里感到快乐就好了,其他的什么也不用想。想像童话故事里说的去和海盗决斗,去森林探险,想一直和伙伴们一起玩,不回家。
可是,有得必有失。不长大的孩子,在逃避了成人的烦恼和责任之时,也错过了长大的快乐和情感的体验。错过了许多生活的经历,也就少了对世界的感悟,对自己的认识,少了成熟的心智。
人生不可能简单得就像童话世界或童年一样。没有人可以像彼得潘一样永远不长大。但是我们可以在长大的同时保持一颗童心,保持着对世界的好奇心,对未来的探索精神。不要失去被感动的能力,不要失去对生活对自己的满足感。每天看看天空,看看花草树木;享受每一顿饭,每一次休憩;在烦杂的生活中寻找乐趣;关心他人的同时收获感动;时不时地对自己笑笑。简单的快乐才是最快乐。
虽然我们每天都要面对复杂的世界,但是每个人心里都有个无忧岛。安静的时候,回到无忧岛里飞一会儿吧,一个人在无忧岛里飞那么一会儿。
有感一个特殊能力,使“我”意外获知了一件件他人的心事。于是,“我”救了伊凡并解决了伊凡的烦恼;原谅的一直欺负“我”的马格;邂逅了未来伴侣克蕾儿;实现了吕克的梦想;与母亲深谈;明白了苏菲的伤。最终,“我”得到了家人、爱人、朋友永久的陪伴。因为影子,“我”得到了生活的祝福。
“我”伪造了母亲给伊凡的信,伊凡走出了没有母亲的阴影,勇敢去闯荡生活;马格家庭的冷漠唤起“我”的怜悯并原谅了他,感受到他为“我”的童年所带来的乐趣;“我”自作主张制造了吕克实现梦想的机会,吕克没有了遗憾。影子是心与心的换位思考,它给予人真诚的回报;使人乐观地面对生活中的不平遭遇;点亮他人生命中的梦想光芒。无论生活一帆风顺还是坎坷曲折,每个人都不应该忽视心灵的渴望——温暖。予他人一份关心与理解,擦亮心灵的窗户,驱散天空的阴霾。学习、工作……生活使人行色匆匆,街道上车水马龙,一切映衬着高楼与水泥路,冷冰冰的不见一丝温情。生活看似充裕,却孰不知“高速生活”中流逝了什么,真情与温暖在物质面前是否还有重量?时光荏苒,不妨慢下脚步,赏花、观树、遥望星空,单单只是享受,生活便充满了鸟语花香,倘若与他人多一份交流,人们都会一直生活在春天中神采奕奕了吧。
因为影子,“我”得到了母亲永久的陪伴。
心与心的深谈,让“我”明白母亲是那样爱我。母亲亲口告诉了“我”她有多么爱我,即使母亲不能长久在“我”身边,即使在相聚的那一天母亲意外离开了“我”,母亲会在心中一直陪伴“我”走下去。天下不知道有多少父母为多少儿女说了千千万万的谎言,一切只为他们幸福。我曾经以为听话便是孝顺的表现了,我以为我是个懂事的孩子,当看到他们在岁月奔波中的白发、皱纹,当这一切刺痛我的心时,我才开始懂得生活需要更加珍惜。影子引领“我”走回时光原点,去聆听母亲心中最动听的声音,当心与心彼此依靠,点亮生命里的小小光芒,“我”和母亲共同完成了记忆拼图,分离是记忆的长久陪伴。
因为影子,“我”实现了时间之神没有应允的愿望。
不知道姓氏的克蕾儿,一个会用风筝写出“我想你”的女孩,“我”穿过时光的尽头,穿过茫茫人海,寻找影子告诉“我”的丢失的愿望。陈旧的滨海小镇,破碎的风筝,“我”将它们一一修补,当风筝顺利地爬上四楼的阳台,一切便又飘飘忽忽地回来了。是的,影子这个神奇的伙伴,这个童年深处的心灵使者,一次又一次唤醒“我”心底的希望与光芒,然后继续通过影子传递光芒的光与热。影子,是童年的天使,唤醒“我”儿时的梦想与承诺。
影子,是时光之神,实现最真挚纯真的愿望。
影子,是心灵使者,传递心底的讯息,传递幸福,传递温暖。
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心灵使者,为年轻的跳动的心脏插上小小的透明羽翼,实现在时光之神面前许下的心愿。
张爱玲的《半生缘》这部小说,其实叫《十八春》。前段时间在电视里看过,不过读书更有感觉。
同情的是曼桢的苦命,埋怨的是世钧的懦弱以及对曼桢的不信任,痛恨的是曼璐和祝鸿才的自私他们不顾亲情毁了曼桢一生的幸福没想到,亲姐姐会如此荒唐,可笑。曼桢和世钧之所以会错过这段美好姻缘,不仅仅是几个主人公的原因,更是那个时代的过错。。曼桢和世钧走到一起过着甜甜蜜蜜的生活,是每个人的愿望。当然果真是这样的结局就不是张爱玲的写作风格了。这么单调的剧情也就不会引起观众高度的评价.往往人们对不好的结局印象更深反而很快会忘记美好的结局
曼帧的悲剧也在于自己的懦弱。她恨祝鸿才,曾经咬牙切齿的说决不会嫁给他,结果自己仍然忍气吞声的嫁给了他。她的反抗仅限于嘴上,说实话,实在让人瞧不起。悲剧是自己直接造成的。曼路用伤害自己的妹妹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虽然是为了家人才会走上这条路,虽然会抱怨自己的命不好,虽然对这个社会对这个家有怨气但也不会去伤害自己最亲最爱的人.想改变现状改变命运就要选择一个真确的方法而不是用这种手段去改变自己.对于祝鸿才他更不该不顾别人的意愿而满足自己感情是双方面的一厢情愿即使得到了也不会幸福,得到躯壳得不到心有何意义两情相悦那才是真正的幸福如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去伤害别人的话那人和动物有何差别
世钧和曼桢这段姻缘的错别只能怨老天对命运的捉弄只能对这个时代表示遗憾.而我感到幸运的是我生活在现代我也只能用现代人的想法来剖析那个年代如果我也生活在那个年代的话或许我会感到无奈感到悲哀.
现今社会是敢爱敢恨的世界恋人之间的分手婚外情很普遍但我不主张这些即使婚外情中有许多真情在但我想一个人除了追求自己目标的同时还要想到责任心.责任感也能体现人生价值.
虽然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但那个时代所带给人们的伤害永远保留了下来!
在以前虽然看过一些回忆录,但是几乎都是透露着闲情逸致的气息与韵味。而这本《朝花夕拾》却是通过作者童年的生活与求学的历程来反映作者对往日的人和事的深切怀念,同时对于那些反动势力和守旧的操守也表明了自己坚决反对的立场。
《狗?猫?鼠》是一篇由这三种动物之间的关系而引出对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的批判。文章中对于他们的讥讽与嘲笑,说明了在看见某些人在一些问题上屈服于比自己强的人,并且随身附和,自己会不自禁的流露出心中对那些人的憎恶。接下来的救养可爱的隐鼠和隐鼠被猫吃更体现出了他的怜悯之心。如此之小的年纪便懂得了做人之道,的确很了不得。
《藤野先生》写的是作者在日本留学时期的学习生活,叙述了在仙台学医受到了日本学生的歧视与侮辱,决定弃医从文的经过。通读全文可以看出作为日本老师的藤野先生有着严谨、正直、热诚,没有一丝的民族偏见的高尚品格。文中有一句话说:“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虽然他的姓名并不为人所知道。”可以说这是对藤野先生的怀念;但这也是作者对于藤野先生崇高品格的赞扬。
我的心中又不免产生了一个疑惑:这是否对鲁迅的成就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呢?可能吧!记得鲁迅曾说过:“他对我的热心的希望,小而言,是为中国,就是希望中国有医学;大而言之,是为学术,就是希望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这先说出了藤野先生对科学持着严谨求是的态度,一丝不苟的精神,同是也让我坚定了之前我所说的给鲁迅带来的一定的影响,让鲁迅有着严谨求是,一丝不苟的品质。
还有强烈批判封建道德观念的《二十四孝图》;表现了封建制度家长教育手段的《五猖会》;描写迷信中存在的专门把别人的魂勾来的《无常》包括上面,这十篇比较完整的记述了鲁迅早年的故事,实在令人回味。
他对这往事的回忆,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着真挚的情怀,有着无奈的感伤,有着心酸的感触在他回忆的时候,也许会感到有一股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也许会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也许会感到些许的酸楚涌上心头。如此之大的感触在我们看来没有必要,但在那个年龄来说人生的风雨早已落在了背后。看来只有在我们的“夕”时,才能在“拾朝花”的时候体会那种奇妙的感觉啊!
伏契尼所写的《牛虻》是于1997年在英国出版,后翻译成中文在中国发行,深受中国当代青年的喜爱。
整本书主要写的是牛虻为了革命事业放弃感情,亲情,甚至是生命的大无畏的崇高精神。少年时期的牛虻叫亚瑟,在神父蒙太尼的爱护下过着无知的生活,那时侯的他年轻,稚嫩。之后的他外貌丑陋,为人刻薄,可是谈吐诙谐幽默,为人正直,疾恶如仇,改名列瓦雷士,绰号牛虻。而那时侯的牛虻已经经历了许多的坎坷,有一个幼稚的孩子成长为一个成熟冷静的少年。为了革命事业,为了他的祖国,他放弃了他爱的琼玛,他拒绝了亲生父亲蒙太尼的哀求与劝说。枪决那天,牛虻用他的无畏与他那一身的正气震惊了上校,士兵与那愚昧无知的人们,他的视死如归令士兵们悔恨自我救不了他。
无论我活着
还是失去生命
都将是一只
欢乐的牛虻
这是牛虻临死前写给琼玛的他们儿时最喜欢唱的一首儿歌,儿歌再现了牛虻为了祖国意大利而献身的无怨无悔。
的确,他爱琼玛,爱父亲,但他更爱祖国。
读完后,我不禁感到很羞愧,与亚瑟,不!是与牛虻相比,自我对于祖国所做的实在是微不足道,生活在祖国为我们创造的优越的环境里,自我是否真的能做到时时刻刻想着自我的祖国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那么,为什么我们做不到,有或者是做到的很少,为什么?
古有屈原为自我的祖国而跳江,自愿用自我的死来唤醒君主的开明,并所以留下了流传千古的《离骚》,为后人所拜读,他的正义难道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再者飞将军李广,为了汉朝能顺利收复匈奴,自愿战死沙场,他的视死如归难道不是我们所应当学习的吗?赵国的蔺相如为了自我的祖国不受屈辱,而冒死单身来到秦国,终得抱璧而归。现代的王进喜为了自我的祖国,完成了大油田的开发任务,从而是中国摆脱贫油国的谬论。袁隆平为了自我的祖国,将自我大半生的时间耗在了杂交水稻的研制上,最终解决了中国的粮食问题。20__年的中国是灾难与光荣并存的一年。雪灾,地震一次次的考验着我们,可是中国人是龙的传人,我们有着五千年之旧的悠久历史与礼貌。祖先留给我们的坚强,意志与那永远都不会磨灭的爱国之情注定我们定将胜利,永远!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6月20几号至今看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里面的语言很有特色,在书中的第188页那么一句经典一点:“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内容提要
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身於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後,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後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後来和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後,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麽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和颜悦色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麽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後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於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於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於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後,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後一起回家。回家後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整部小说是以回忆的方式写的。
一盏透着朦胧的桔红光芒的小桔灯,一锅热气腾腾的红薯稀饭,一个镇定、乐观的小姑娘……这是我读完冰心奶奶的《小桔灯》这篇文章后,脑海里一直回旋的画面。
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位贫苦女孩,在父亲被抓,母亲重病的艰难生活中,镇定、乐观地面对生活,向身边的人传递着温暖和光明。
小姑娘镇定、坚强。她小小一人,撑起了整个家庭,当同龄人在父母的呵护下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时,而这位小姑娘却独自撑起这个家。在艰苦的环境中她没有哭鼻子,没有惊恐,没有感到无助。对于这么一个小孩来说,她是多么的不易呀!小小一人独自上山请医生,照顾妈妈,安排生活……在她的行为里,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她内心的那份冷静,镇定。我想,在她的心目中肯定有一缕那朦胧的充满希望的光。
在如此艰苦的生活中,小女孩仍能乐观面对生活。在面对作者的问题时,她不失望、不悲痛,不叫苦连天,反而坚定并乐观地回答作者的问题——“我们大家也都好了”她不仅鼓励自己,也同时在鼓励作者,在鼓励和她一样在艰苦环境中奋斗的人。面对困难,她丝毫没有畏惧,她坚信在不久的未来,革命会胜利,中华民族的老百姓一定能翻身成为新中国的主人。
小姑娘的这份胆量,这份勇气,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因为她坚持相信心中那缕充满希望的朦胧的光。
小姑娘为作者做了一盏小桔灯,那朦胧的桔红的光照引着作者走出那条崎岖不平漆黑一片的小路,顺利回到住宿的地方。体现了她为别人想得周到,体贴入微,心怀感恩。也让身边人感受到了她的坚强、镇定,乐观的精神,同时也在把她心中的光明和温暖传递给别人。
在小女孩身上我仿佛看到了另一个世界,无形中,我仿佛也看到了抗战期间革命者在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下那艰苦的环境下坚强勇敢的精神和对光明的渴望。
我们应该学习小姑娘乐观向上,勇往直前的精神。作为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们,是多么幸福,有父母的精心呵护,衣食无忧,快乐成长。即使有烦恼,也是快乐的烦恼。学习生活中碰到的一些些小挫折,小困难根本算不了什么,比起这个小姑娘所碰到的,简直是小巫见大巫。那么,现在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不好好生活,不珍惜眼前的幸福呢。
让我们也在心中举起那盏发出朦胧光芒的小桔灯,让那朦胧的桔红的光为我点明人生的方向……
当我合上书,厚厚的一本书哗哗啦啦像树叶,发出声响,只觉得有点像《小时代》,又有点像《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序言里这样评价这本村上春树的小说,“我们则觉得是在读自己,是在叩问自己的心灵,倾听自己心灵的问声,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游历,看到的是我们自己。简而言之,也就是村上引起了我们的共鸣“心的共鸣”,而为什么叫“挪威的森林”,我想或许是因为那首同名的歌,渡边君自述的开场,故事的第一幕。
虽然,并不知道的青春是怎样的,但青春是每一个人所不可或缺的思想的洗礼,只有经历了青春,一个人才算是真正意义的长大,这本书褪去了幕布上的戏剧化,向我们真实的展示了渡边君的青春,或许这就是这本书所与众不同的地方。
在喧闹的城市中,风什么时候能够卷走灰尘和阴霾。想起直子,木月和自己那些过去的年华,渡边君或许终身难以忘却吧,那应该是他的青春里最快乐的时光,就算直子是他最爱的人,就算木月是他最好的朋友,我想他会祝福他们。因为爱是爱的人比自己过得好,仅此而已,那个人是不是自己,又会有什么区别呢?可是想祝福时面对的只有他们两个矮矮的坟头了!而渡边君呢?从一开始就应该明白直子爱的从来都不是自己,这样最后也就不会那么悲痛了吧!直子的心应该同木月的心一起破碎在月光下,只是没有人知晓为什么,木月要自杀,直子与渡边君不知不觉中的交往成了直子精神上一根紧绷的琴弦,压迫着直子的思想,渐渐促使它变成一种伤害,最后成了精神病,并没有留下遗言——自杀了!
绿子,这个女孩对于渡边君来说不应该是最适合的吧,当所有人都已经离去,哪怕连“敢死队”那样的都期盼,至少能带来一丝的温柔,像永泽,都不过是一笔青春中刺眼的彩色而已。
真的,写的或许就是那句话吧——人生有太多无奈,很多错再也法改,不是改不了,而是来不及改,来不及弥补,人生又能有几次重头再来,逝去时才发现再也回不来。
生活中正是如此,比如说《小时代》,亲情、爱情、友情,有泪友笑,有的错可以挽回,然而有的错成了莫大的伤害,有的错是因为年少轻狂,有的错是因为年少无知,有的错因为蒙蔽了心灵和双眼,就像是顾里,高高在上她也有犯错的时候,因为尖锐的荆棘缠住了高跟鞋,那双站在炫目舞厅里的高跟鞋在艰苦的行程中折断,跌倒了太痛了,荆棘的尖刺划破了细腻的皮肤,更扎痛了那颗华丽外壳下一颗脆弱的心,混杂着泪水染红了成长青春路。人生真的有时太无奈,错错错,有时怎么做都是错,只有错过了才知道怎样做对的,太多伤害。当走过来时,一回头期盼有一个人站在背后,因为人生孤寂,那声对不起在心中说了千万遍,或许,就会像渡边君那样感到人生无奈吧!
就像顾里说的那句话一样——每一个人,包括我自己都有愚蠢透顶的时候,所以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被原谅的权利。
我想,或许多年后,当自己正值青春,更能够读出这本《挪威的森林》里人生的无奈吧!
因为作业的缘故,抽时间读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听说这是文青们必读的一本书,作为文青与愤青间杂的普通青年的我,从初中开始听说这本书,一直没读过,原因很简单,在初中还在读郭敬明的我,听说书中涉及性描写,就没了读的念头。现在想想自己是多么的肤浅,当然现在也还是很肤浅。
告子讲,食色性也。不肮脏,不可耻,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对于生物来说,生存是大道理,吃饭,是为了个体生存,上床,也是为了生存,为了种群的基因生存。之前有人跟我说,年轻时对于情色的偏爱是理解感情的一种障碍。其实,性对于人来说是一种欲的快乐,对其的适度描写应该是人类走向文明的进步。
《挪威的森林》有几处对于性爱的描写,其中我认为最美的描述是直子夜间把自己的身体展现在渡边面前的情景。“我伸出手,想要摸她。直子却倏地往后缩回身子,嘴唇略略抖动。继而,抬起双手,开始慢慢地解开睡衣的纽扣。纽扣共有七个,我仿佛继续做梦似的,注视着她用娇嫩的纤纤玉指一个接一个解开。当七个小小的白扣全部解完后,直子像昆虫蜕皮一样把睡衣从腰间一滑退下。她身上唯一有的,就是那个蝶形发卡。脱掉睡衣后,直子仍然双膝跪地,看着我。 沐浴着柔和月色的直子身体,宛似刚刚降生不久的崭新肉体,柔光熠熠,令人不胜怜爱。每当她稍微动下身子,实在是瞬间微动,月光投射的部位便微妙地滑行开来,遍布身体的阴影亦随之变形,恰似静静湖面上荡漾开来的水纹一样改变着形状。这是何等完美的肉体啊,我想。”星光下的直子仿佛就是一座雕像,是上帝的完美的艺术的杰作,她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容亵渎的,我想每一个人都会从直子的身体而探寻到艺术的内涵,而并非是仅仅认识到那是女人的身体。看《挪威的森林》中性的描写,让我有些感觉到性融于生活的本意。村上春树没有像中国一些书籍对性描述采用隐语的方法,而是自然地象山涧水一样叮咚流淌,不回避,不夸张。
说到人物,书中的渡边和绿子都是很有人格魅力的人物。让我感受强烈的是渡边的真实,他不会故意让别人去理解他,他真实地生活在自己的天地里,一旦有人因好奇进入他的城堡,他也不会改变自己,还是把自己真的一面原汁地展示给别人。他面对直子和绿子的感情时也是真实而且真诚的。绿子也同样如此,真实坦率,不矫揉造作,对渡边的感情也好,对自己的性情的展示也好,都那么的真实可爱。我喜欢村上春树笔下的人物,喜欢他描述的那种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既是保护着独立空间的尊严,又以无比的真诚与他人相连。
除此之外,村上春树在书中能够很坦然平静的叙述生死这件事,也是我看下去的理由之一。如他在书中所言,“死并不是生的对立面,只是生的一部分”。人们往往在生死这件事上显得很忸怩,要么是大肆渲染大无畏的英雄主义,要么就是避之唯恐不及。能够坦然谈及生死的不多。这让我想起来自己很喜欢的作家吴念真,不同的是除了坦然之外,在吴念真的笔下,生与死都被温柔地对待。
在书的结尾,渡边和绿子通电话,绿子问渡边在哪里时,渡边环顾四周“我现在哪里?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全然摸不着头脑。这里究竟是哪里?目之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作者想表达些什么呢?大概是如他自己所说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最近,我读了一本萧红创作的名叫《呼兰河传》的书。
作者带着我们走进来旧时代的呼兰河,看到了旧社会时那里发生的事情,知道了旧时代的不足,领略到了我们现在生活的美满和幸福。
在萧红的笔下,她从小就没有母亲和父亲的疼爱,祖母对她更是不好。只有在花园里和祖父相处时,才能让她感到快乐,在她眼里,祖父是最爱她的。
相对来说,团圆媳妇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当团圆媳妇还是一个小孩子时,就被卖到呼兰河的名气较好的胡家去当童养媳了。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来到胡家,可胡家没有一个人把她当人看,把她当成下人,天天让她拉车,干各种各样的重活。看到这儿,我不禁心头一颤:团圆媳妇才十二岁,她怎么禁得起干这样的重活呢?她这些天是怎么熬过来的呀?不但这样,只要团圆媳妇有一丁点做的不好,胡家人就用尽办法去折磨她。最后,让正是花好年华的团圆媳妇就这样香消玉殒了。看到这,我的心真的好痛:胡家人怎么忍心这样做呢,人家也是父母养大的,为什么胡家人的心那么歹毒呢?
是啊,萧红虽然有祖父的疼爱,但是她缺少了两个最亲最亲的人的关心和爱护,她怎么能有真正的幸福呢。团圆媳妇的年龄,是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应该上学读书,可是她因为种.种原因被卖到了老胡家,受尽了折磨,过上了家畜都不如的日子,导致小小年纪就香消玉殒了。和她们比起来,我们有什么资格说我们现在不幸福呢。
在生活中,像萧红和团圆媳妇这样有着悲惨命运的人也有不少。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个五岁的女孩,父母离异了,父亲带着她,又找了一个继母,可是继母对女孩一点也不好。有一次,父亲去上班了,只有继母和女孩在家。过了一会儿,继母让女孩去帮自己倒一杯水,女孩就去倒了一杯来。女孩拿过来给继母喝,继母喝了一口,觉得烫,就把一壶刚刚烧开的水浇到了女孩的手上,并找来了扫把和晾衣架,往小女孩身上狠狠地抽着。继母一点也不手软,一刻也不停地抽着。小女孩被抽着当场休克了。等父亲回来,把女孩送到医院,经过手术,医生说全身都伤痕累累,有七处骨头被打断了。
从古到今,像她们那样的人也有许多。和她们相比,我们是幸福的,同时也是快乐的,我们的父母、外公外婆、爷爷奶奶都把我们当成手心里的宝贝,深深地给我们传递着爱。小时候,还动不动就和家里人“翻脸”,现在想想,真是不知好歹。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真的很幸福,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