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岛读书心得文章(通用21篇)
封建礼教,让小少爷也开始忧虑了。在所有主角齐聚一堂的时候,父亲的专制和对工人的压迫,让他看到自己的想法(把学费腾出一半给四凤上学)是多么的幼稚,至少在父亲这儿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当有天晚上,父亲亲自要“他未说完的请求”时,他低着头,直说没什么,甚至父亲也放下口气:“也许,我会同意呢”也无法让他再将心事表露。
这本是个矛盾的集合,在闷热的客厅,在闷热的“死去的夫人”的房间里以及在大伙的心里,都有团火在燃烧。四凤的爱情在燃烧;周冲的爱情也在燃烧,而他还有对父亲的恐惧,对母亲的同情。萍对后妈,因为“闹鬼”只想一走了之,并且,对四凤,他是爱?是随性?还是借她慰藉自己甚至是借以摆脱自己的恐惧?我不知道,但在那个雷雨的夜,他终于可以解脱的。也就是那天晚上,他面对鲁大海说出:我想死。由结局可见,这一句话是真。
繁漪,这个可怜的人儿,被迫嫁给周朴园,没有爱情的生活,昏天黑地的屋子里。她又是桀骜的骏马,只是在快要心死的时候,周萍给了她作为一个女人的满足,也许风花雪月,也许甜言蜜语,毕竟,比起一直的闷热的屋,比起丈夫想着另外的女人,比起只有药作为丈夫给的礼物。她从冬天走到了春暖花开。而后来的所作所谓我们由此可以理解。她可以不爱她唯一的儿子,她可以反抗老爷子的命令,甚至可以在雷雨的黑夜跑到四凤家里,鬼一样的出现,但是她却总是思念,总是询问,关于他的萍的一切她都想了解,想要紧紧抓住。雷雨夜,她以为自己发下狠心要开始报复他的萍,可是忘记的自己是一个见不得他下跪的人,更何况见到他哭泣,她甚至可以委屈自己和四凤同样的地位。因为这一生,她这样的女子只为爱付出。她终于咆哮了……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欢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这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我们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意义,读后感《百年孤独读后感》.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因为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同,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着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乱伦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写了这种关系: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系生下了孩子……这都是因为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乱伦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悲剧之路.
大学时读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隐隐地被这样的农民形象所震惊,我们的一生会有那么多苦难嘛?这样的在绝境中只能默默接受,而又继续活着?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2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小平房,20-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活着》作为一部影响几代人的文学作品,的确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特殊阶段,时代特征突出,时代气息浓厚,活着是一分痛苦也是一分快乐。书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便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他的身上折射了整个底层民众的兴衰祸福。
人为何而活着。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认为,人是为了思考而活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因自爱而活着;中国武侠小说家古龙则坚持,人为承担责任而活着……而福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活着便是与一头黄牛相依相随。活着了无牵挂,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在夜深人静,愁思万千的时候,我们何尝没有盘问自己,活着的意义在哪里,生存的价值在哪里。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金钱,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为了和平。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但在某种程度上看来,与其说是目标支持着生存,不如说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找寻目标。生活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串联起来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一个又一个地现实,则是人生的终极大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为了活着。
我们太常见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的人,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但凡是这样轻生或者只是有轻生念头的人,他们都还没有完全看透目标与活着的本质联系。而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他们嘴上追求活着的意义,追求生存的价值,愿以死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肃然起敬。而这样的人生,却没能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以死的方式来实现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的途径。请记住,以生命的形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活着而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是为了活着而努力生存,死亡只是生命道路上不得已而为之的小插曲。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泰然自若。只有我们把生活的思想简单化,把生存的意识强烈化,才能真正地体会到活着的意义——以笑的方式代替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努力活着。
今天的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小鸟“叽叽叽”地在枝头“唱歌”,我正开开心在房间看外国儿童名著只《金银岛》。
《金银岛》主要讲述的是在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发生的离奇而又浪漫的一个海上小荒岛的冒险故事!本书的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份前往金银岛寻宝的藏宝图。
有名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船,是一艘叫做“伊斯袅拉号”的轮船,乡绅屈利劳尼先生和叫做李浦西的大夫在一起,带着小杰姆到茫茫大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去寻宝。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窥觊宝藏的海盗也个个装扮成水手,也随此船去小荒岛上。围绕着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面价值70万英镑的财宝,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
由于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与海盗周旋;小吉姆的智慧、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最后,胜了!相反,如果你没有智慧,也没有勇敢,而且不去尝试,那么你一定不会成功,一事无成!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小吉姆的智慧、勇敢的精神吧!
《金银岛》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它不仅情节曲折,悬念迭起,而且使读者读起来如身临其境。它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当我第一次打开这本书时,觉得很没意思,不就是老水手住在吉姆他们家开的客栈里吗,没什么好看的。不过好奇心还是催我读完了这本书。读完之后,我才发现这本书是多么好看,作者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通过少年吉姆?霍金斯的经历,讲述了一个惊险曲折的冒险故事:
为了夺取老海盗弗林特藏在金银岛上的财宝,以乡绅特里劳尼和斯莫利特船长为代表的正面人物与以西尔弗为首的海盗们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经过正义与邪恶的殊死较量,吉姆他们最终获得了财宝。作者所推崇和颂扬的勇敢、正直和忠实,永远具有积极的意义,这些都通过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体现出来。一方面是机智勇敢的小吉姆,正直善良的利夫希大夫、知错必改的特里劳尼老爷、足智多谋的斯莫利特船长,以及忠诚的老仆人汤姆、当地人本?冈恩,他们都有血有肉,可亲可爱,让读者们无不为他们之间同甘共苦,真诚友爱的情谊所感动。为他们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折服。而另一方面呢,作者又着力刻画了一位阴险毒辣的海盗西尔弗的形象。他诡计多端,善于伪装自己,为达到某个目的会不择手段。对金钱的贪婪使他变成了一个恶毒的魔鬼。他为了得到老海盗弗林特的财宝,装成船上的厨子,混在好人里,寻找夺取财宝的机会。
“酒和魔鬼让别人送了命”,这恐怕是作者想告诫世人的警句吧。当读完这本书后,再来仔细品味前面的内容,那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啊!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活着读后感。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20xx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读了《边城》,不知是喜还是悲。故事似乎还要延续下去,但若加个结尾,又似乎是狗尾续貂,毫无意义。
人生在 沈从文 先生的笔下俨然成了悲剧,这大概是带了时代性和地域性的。翠翠一出生便是悲剧,她是畸形恋情的产物。不久,翠翠的父母便相继死去,这成了翠翠人生悲剧的基础。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不是悲剧的产生,而是悲剧的永恒。翠翠平安地度过了人生开端的十几年,然而一连串的人和事触动了翠翠敏感的心,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的心。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三角恋结成一个结捆住了翠翠。但这个结实际上又拉住了翠翠,前面就是悬崖,让她在甜蜜和矛盾中享受人生的快乐。不久,这个三角形的一条边折断了,翠翠的命运已无法稳定。她像坠入深渊,天保遇险丧命,外祖父的离世,傩送的出走,点动成线,悲剧似乎具有了延续性。 沈从文 先生也许心里也不好受,给了故事一个幻想。虽然是这样,悲剧的惯性仍然冲击着我的心,使我不得不猜想着傩送再也没有回来。然而看惯喜剧的我又不忍而想着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让人同时产生两种情感,这大概就是《边城》的魅力。
我喜欢《边城》,但我更喜欢书中的边陲小城。人若是能在一个淳朴的世界里生活,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也飞速发展,边陲小城无法容纳那样淳朴的民风,再也无法成为边城了。我无法再接受一个只在空间上是边陲小城的地方,只能躲进象牙塔里,躲进《边城》,享受人生难得的安静。可是为了生存,我又无法逃避现实中的世界,我只想认同在某一空间某一时间,有一个边城,能容纳人的多余情感。只有在书中,只有在心中。
读《边城》,让我放弃一切复杂的人际关系、一切繁杂的考虑推理,享受那份独特的淳朴。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一句名言。不错的,我每次手里拿到一本好书,就迫不及待地翻开,先猛看几小时,再细细地品味着。品着品着,不知不觉被书中的情节卷入,随之震动,时常被文章里的欢乐气氛感染,独自笑起来;有时看到紧张之处,那扣人心弦的情节促使我的心“怦怦”跳个不停;有时,又会被书中主人公的悲惨遭遇感动得流泪……
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坚强的意志,不要知难而退,而要知难而上;我读了《西游记》,明白了做事要坚持不懈;我读了《心灵牧场》,它陶冶我的情操使我成为一个重感情的人;我读了《雷锋日记》,明白了雷锋就是这样“自己活着,是为了使别人生活得更加美好。”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只要坚持不懈地读书,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学习,就能达到光辉的顶点。
今天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书中的一节:本葆将军客店,里面的事情,让我慢慢讲给你听。
本葆将军客店坐落在英国海岸线上的黑上港旁。这里三面环山,一面临海,环境十分幽静,来这里饮酒的,住店的大多都是一些水手。一天早上,有个褐色的脸上有一道道把的老税收来到了客店门口,客店老板霍金斯看见了,忙上前叫道:欢迎!欢迎!霍金斯打量着来客,只见他身材高大,结实而笨拙,皮肤晒成栗壳色。她身穿一件脏兮兮的蓝色外套,肩膀上拖着油腻腻的发辫,一侧脸上有挨过弯刀留下的创疤,一双手疙疙瘩瘩,伤痕累累,一看便知是个饱经沧桑的老海员,他总是闲着没事,便扯起嗓子唱着一支古老的水手歌谣:“十五个人趴着死人箱。唷呵呵,郎娒酒一瓶。快来尝,其余的都做了酒和魔鬼的牺牲品,唷呵呵,朗模酒一瓶,快来尝!”
晚上,他总是坐在客厅一角的壁炉旁,低着头猛喝酒,别人好意的向他打招呼,他却不理睬,有时还会粗暴地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瞪对方一眼,就想跟谁有愁似的。
老水手很可怜,不过他脾气很大,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改掉这个坏脾气,让大家都和我做好朋友,别人都说:“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
初读《边城》中的这些选段时,我完全不明白作者想要表达什么,只是其中的人物——翠翠,一直吸引着我…
选段中大部分以翠翠的回忆写了一系列的事:与爷爷观船赛、码头上邂逅二老傩送…但作者似乎毫无线索的将翠翠生活的琐事串联起,我只是越发奇怪:
就说“二老傩送”吧,作者为何花大量笔墨写了段他与翠翠间的对话,并多次出现在后文翠翠的话语中。我认为,只是认为,这一定有什么关联,加之我多年“偶像剧”的经验,莫非翠翠对二老有意思的爱慕?其实这也并不奇怪,都说女人的心像装满水的玻璃瓶,虽然已经满满的,但看上去还是什么也没有,让人捉摸不透。这一点作者是体现在了翠翠的身上的:文中,她多次提及“二老”这个名字,但似乎又在刻意回避些什么;其次,她也经常联想到与二老有关的“青浪滩”、“顺顺一家人”等事物。最重要的是作者在文中特意安排了两人的初次相见——一个傍晚的码头,比起电视中的狗血且做作的剧情,这已经很朴素了。之后,作者又写“翠翠总觉得在日后的几个节日里,没有那个端午美”、“翠翠偷听爷爷们的对话,得知二老在青浪滩过端午,心里怪怪的”,以及最后的翠翠拒绝爷爷再去城里看船,但是又思念二老的矛盾心理,正是翠翠心里一丝丝的情愫,印证了歌德的那句话——那个少年不钟情,那个少女不怀春?
于是在作者的笔下,娓娓写出了一个多情、含蓄的少女形象,对于感情有着朦胧的渴望和追求,但是内心又过于矛盾和羞涩,因此不敢于表达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然而她又是那么的单纯和善良。
但在一道课后练习题中问道:“为何翠翠的爱情会以悲剧结局?”
由于没有阅读全文,我无法得知。但我猜测,只是大胆猜测:是因为翠翠的性格所造成的。含蓄多情,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不敢爱不敢恨、多疑,对于自己真实的情感,她不敢主动去面对和承认,只是一味的逃避和退缩。另外,她不敢于尝试,只是等待,等待着他人来向自己主动,这就发展成了一种被动。因此也许这就是她爱情的悲剧的最终原因。那么我们又何尝不是?
平时的生活中,对于亲情、友情、爱情,我们要敢于表达自己最真实的看法,任何感情都一样。如若我们只是不说,那么我们的家人、我们的挚友、我们的恋人又怎会明白我们有多么爱他?所以,我们要敢爱敢恨,处于主动的地位,不然你周围的人会因为你的被动而离你而去。许多的机会亦是如此,若不珍惜和把握,失去之后我们只能“惆怅而独悲”。
拓宽来看,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多愁善感的翠翠,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努力争取自己的幸福和快乐,所以珍惜吧,这样生活才不会以悲剧而终。
捧读沈从文的《边城》一书,从头至尾,一抹淡淡的愁云因绕于心,恍然间,似来原始山野的清风轻拂面颊,如梦如幻。作家以诚挚的情感 夜游世博园,精美的语言,诗意的情感,把我们带进与现实世界完整不同的唯美时空里,让我们沉醉于一曲清爽悠远的牧歌声中。 在产业昌盛的今天,《边城》所带来的不仅是一种自然质朴的意境......
小说没有波折庞杂的情节:翠翠在蔓延葱郁的山林中不知不觉的长到了十五岁,她的世界里除了爷爷、黄狗、渡船、如今心中竟涌出了“薄薄的悲凉”翠翠和二老间朦胧无结局的爱情为作家娓娓道来 艾莱依羽绒服,点染这清风白月浸透着流水潺潺。青春的梦如一般晶莹剔透的玻璃球.......
作家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安静古朴的湘西乡间风景,展示出小说人物与自然的协调关系:近似原始单纯生涯,浑厚自然的民风 耐克鞋,仁慈浑厚的天性,与那仁慈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脆竹白日喧嚣夜晚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想画、更像音乐的梦境...... 我要说最荣幸的人是《边城》的读者,由于这些人在心底存了一个梦,他驻留在湘西的一个边城......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金银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少年吉姆从老海盗比尔的遗物中找到了一份藏宝图,由此得知海盗头子飞林特在一个荒岛埋藏了一大笔财宝。乡绅特劳维尼买下一艘帆船,带上吉姆和医生利维塞等人一起出海寻宝。在航海途中,吉姆偶然得知船上的二十六名船员中,竟有十九名船员是海盗,而且大部分曾是飞林特的手下。他们正在密谋叛乱,企图抢夺财富。不料被躲在苹果桶里的吉姆听到,告诉了医生等人。于是,船上形成了“善”,“恶”两派。几经较量,医生一派终于战胜了海盗一伙,并载宝而归。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
胜利属于善良的人们,我想世界是和平的,愿和平鸽永远翱翔在我们的上空!!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斯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世界名著。书中写的是一个叫吉姆的孩子,在自家旅店里去世的老海盗身上发现了一张藏宝图。这件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屈利劳力先生、治安推事李甫西大夫的兴趣。一场惊险刺激的冒险之旅就此展开。但是由西尔弗为首的船员班子却不怀好意,想独吞这笔财富。因为他们是海盗。最后,由于各个船员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的满载而归回到了家乡。
每当我读到主人公吉姆的言行举止时都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他总是显得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聪明,在一次次和海盗的遭遇中总能化险为夷。在他被俘后还能这样胆大的和海盗对话:“我!是我躲在苹果桶里听了你们的谈话以后马上报告给船长的,你们的叛乱计划就是这样被泄漏出去的!”我看到这些时总是非常佩服他,在性命攸关的时刻还敢这样说话我真佩服他。
其实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也要学吉姆一样,遇到危险时不要慌张,要冷静下来想对策。若我们也有吉姆那种勇于尝试和敢于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再说了,烦事我们不能自私,书中的海盗们就是因为自私而丢了性命。不管在怎样的情况下我们都要顶住诱惑,不能被它们迷惑住双眼。
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为什么我们总是记住过去而不是未来,为什么时间总是向前进?正如朱自清先生在《匆匆》中问:“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StephenHawking在《时间简史》中回答了这个问题:“至少有三种不同的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我们对时间方向的主观感觉或心理学时间箭头,是我们头脑中由热力学时间箭头所决定的。当我们低于时间的速度时,我们才相对于时间向后运动,我们才能回到过去。就是说,所有的物体在相对于宇宙的时候都和时间同速,宇宙里的一切都在随时间向前运动。如果我们超过时间的速度走到时间之前,那里还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一切,那里还是混沌状态,在那里不会看到任何东西,我们也不能在那里存在。”
一、一本书,一幅探求真理的画卷
我利用假期简读了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这本书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我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StephenHawking用简明朴实的语言,幽默诙谐的语调,简单生动的例子阐述了世间最为深奥的理论,讲解了近代物理学上关于时空观理论的发展。从他的叙述中我看到了我们所处的宇宙之广阔,空间的广阔对应了时间的漫长。身在这样的时间与空间中,我感觉自己犹如沧海一粟,人之渺小与宇宙之广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二、一个人物,一段催人奋进的故事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读到的是宇宙物理知识,我还读到了一种敢于同命运抗争,顽强不屈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霍金,他一生的经历和他的科学贡献同样是一个奇迹,他20岁时即被诊断出患有渐冻症,医生甚至预言他当时还只有两年的寿命,然而他却创造了奇迹。(据了解“渐冻症”是一组运动神经元疾病(简称M.N.D.)的俗称,主要类型是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简称A.L.S.),因为特征性表现是肌肉逐渐萎缩和无力,身体如同被逐渐冻住一样,故俗称“渐冻症”。由于目前没有特效药,而与癌症、艾滋病等疾病并列为世界五大顽症。)就是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霍金离我们很远,他的精神却离我们很近。
这本书教会我们如何正确的看待这个世界和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事情。我们应该用科学的眼光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我们要把霍金的这种精神用到自己工作学习上,作为一名学生,要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读完此书我受益匪浅,我学到的东西远远不止那些,而更多的精华还有待于我更深一步的阅读,更深一步的探索。最后我引用牛顿的一句话来结尾:“我不知道世人怎样看待我。我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海边玩水的小孩,偶尔是到美丽的贝壳,就高兴不已。但面对真理的浩瀚大海,我仍茫然不知”。
最近两天,我读了一本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金银岛》。
史蒂文森,1850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他很好学,总是随身带两本书:第一本是读的,第二本是记笔记的。史蒂文森有许多代表作,《金银岛》就是其中的一部。香港著名企业家霍英东非常喜欢这本书,里面的小吉姆是他年轻时的偶像。下面我们就来探索这本宝书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吉姆获得一张金银岛的藏宝图,于是他就和他的几位朋友登上了一艘名叫“西斯盘纽拉”的大船,这艘船将会带他们到金银岛上。但是谁也没想到,这是一艘海盗船!在去金银岛的途中,吉姆无意中听到船上的一位厨师西尔维要谋反,于是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朋友们听后默不作声,光凭他们几个单枪匹马的人怎么可能战胜那么多海盗嘛!最后,吉姆他们在最危急的时候战胜了海盗,夺回了“西斯盘纽拉”号,返回了故乡。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少年的智慧、勇气,还有他们的正直:绝不和海盗讲和,这一个特点正好体现出他们的一身正气。
《金银岛》是我三、四年前读到的一本特有意思,而且扣人心弦的小说。它是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作品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他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藏宝图,此事被当地乡绅劳尼先生的知晓。为了找到传说中的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藏宝地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瘸腿西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劳尼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海盗,找到了宝藏。
在斯蒂文森巧妙的安排下,浩瀚的大海、荒凉的孤岛给我们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引领大家进入了一个笼罩着幻想纱幕的神奇世界。读后感.一个接一个似明实暗、似松实紧的悬念创造出一环紧扣一环的迭起高潮。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话、风浪迭起的气氛渲染使小说从始至终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同时又洋溢着一股朝气与热情。
希望这本充满丰富情节的好书带领大家进入不一样的世界,感受另一个世界梦幻、新奇、激动人心的气氛,在工作之余带给我们些许放松。
《金银岛》这本书中主要描写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先生的兴趣。于是他们一起去寻宝了。船上不料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赛尔威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乡绅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那群海盗,找到了宝藏。
吉姆原来是一个胆小的孩子,父亲死了、自己家的旅馆被砸后,吉姆带着藏宝图踏上了寻宝的路程,寻宝的途中虽然遭遇了海盗,但吉姆不畏艰险,和乡绅他们一起与海盗进行斗争,最终战胜了海盗,拿到了宝藏。吉姆的人生道路中经历了这样一件重大的事情,使他从一个胆小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坚强的孩子。我们做事也要像吉姆一样,遇事沉着、冷静,勇敢、坦然面对面前遇到的困难,不畏艰险,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我十分讨厌书中的那个赛尔威,他是个阴险、狡猾、善变的人,是一个的的确确的“两面派”。一会是一个善良的好人,一会又变成了一个坏蛋,一个海盗头子。我很讨厌他。
《金银岛》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邪恶势力面前要沉着、稳重,不能在邪恶势力面前有所畏惧。要勇敢、坦然面对面前遇到的困难,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大一时,闲来无事,发现舍友书柜上摆着一本《百年孤独》,便借来读读。我陆陆续续地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读完之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解脱,我解脱了,布恩迪亚家族也解脱了。
《百年孤独》讲述的是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沿海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说实话,这本书的确难懂,光是书中理不清的人物关系以及相似却又不同的人物姓名就够让人头疼的。但是,好书就是有让你硬着 头皮读下去并且自虐式的想去读第二遍的冲动。当你真正走进布恩迪亚家族中去的时候,你就会感受到那种想摆脱孤独但却死也离不开它的纠结,矛盾和痛苦。
我认为大多数中国读者被马尔克斯的作品吸引的原因,不外乎是独特魔幻的写作手法和另有深意的主题内容。先从写作手法上来看,马尔克斯已然被打上了魔幻现实主义作家的标签,但是魔幻是表,现实才是里,这种表 里如一的结合使得《百年孤独》从小说的一开始,吉普赛人带着磁铁观像仪来到马孔多的时候,这种现实与魔幻的结合就已经让读者陷入了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中。从主题内容上来说,由小及大,《百年孤 独》被看做是拉丁美洲奋斗历史的完结。《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 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很多人对于《百年孤独》都只是望而却步,很想去读,却无法深入到作者描绘的那个触手可及但又不敢触摸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