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王阁序》是初唐才子王勃骈文(全篇以双句为主,讲究对仗和声律)的代表作。说起王勃,拿“才高八斗 学富五车”来比喻他,不算过分。出身书香世家,七岁即善作文,人称“神童”;九岁读《汉书》,就能指出注文中的错误;十四岁中举人……当时与杨炯 卢照邻 骆宾王并称“初唐四杰”。明人辑有《王子安集》(王勃 字子安)。其中的这《滕王阁序》堪称千古名篇。
《序》不是说写就能写的。王羲之写《兰亭集序》,缘于他自身的文学造诣就很高,更重要一点因为他是“书圣”。所以当时汇集兰亭的名流:谢安(指挥过淝水之战,文武双全外加围棋高手),孙绰(文学家),支遁(佛学家)等都推崇他来作序(不光留下美文,还可留下墨宝)。滕王阁是唐高祖之子李元婴在贞观十三年受封滕王后所建,非比寻常。与会名流姘集。要知道“初唐四杰”在当时的社会地位是比较低下的,让王勃作序,他的才华可见一斑。
拿我们现在的话来讲,这是篇命题作文,而且容不得多加考虑,要即席迅速完成(写序只是个开头,按照当时文人一惯的玩法,后面还有很多人等着写诗呢)。说实在的,滕王阁——这样的命题不乏空洞,不象议论时要或抒发情怀等可以有一定的深度。作者却从描绘滕王阁周围景物及宴会的豪华场面着手, 通过“穷睇眄于中天,极娱游于暇日。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等句的承前启后,由景生情,在后半篇巧妙的熔入了自己的羁旅之情和对自身怀才不遇的愤懑与感叹,使通篇顿显立意深刻。真不愧为大家手笔!
说来惭愧,我开始看《滕王阁序》时,只觉得满眼的生字。因为特钟情于其词藻的华美,硬是边看注解边翻《辞海》把它看完。同时被作者那清新的格调和开阔的意境所深深地感动。
《序》中最有名的就是那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且不论其构思的巧妙和对仗的工整,光那恢宏的气势,就让人心为之夺,仿佛只身画中……通篇值得玩味的句子可谓俯首皆是:“时维九月,序属三秋。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 ——看似朴实无华,却把大自然那股清新、祥和的氛围展露无遗。 “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述说着渔人的怡然自得,道不尽自然界的生生不息(传说衡阳有回雁峰,雁到此不过,到了春天再北归)。 “爽籁发而清风生,纤歌凝而白云遏”意思是说‘清爽幽美的箫声响起来,清风因此而生;轻柔舒缓的歌声绵绵不尽,白云为它住留’——那融融的闲情逸趣,让人恍若身临桃园仙境。“所赖君子安贫,达人知命。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读起来字字掷地有声,展露着作者的傲骨,抒发着作者的抱负。 “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字字句句,美不胜收。而且其中的“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渔舟唱晚”“物换星移”等说得上是脍炙人口,被后人广为引用……
诚然,文章过于华艳就不免媚俗。对王勃的这一美中不足后世的评论可谓中肯。就象书法等艺术有“藏拙”“守拙”之类的说法。可要知道作者当时只有二十七岁,相对那些皓首穷经的老学究来说可要年轻多了——套用现在时兴的话讲:“都是太阳惹的祸,不是年轻铸的错”。不过话说回来,以上这些可不是吾辈俗人所想理会的。君不见:有多少女性喜欢琼瑶的作品,有多少男生爱看武侠?——要的就是这股俗劲儿!
古人有“两句三年得,一吟泪肆流”的感叹。撇开“华艳”不讲,王勃能在宴会上即兴写出这样的佳作,让人不由体悟到什么叫厚积薄发,什么叫才华横溢。
博吉斯、邦斯和比恩是三个既卑鄙又小气的农场主,狐狸先生经常偷他们的鸡、鸭、鹅,或者是火鸡。博吉斯、邦斯、比恩非常生气,他们憎恨狐狸先生,决定把他全家除掉。于是,这三个人拿着枪,阴险地等在狐狸先生的洞外,狐狸先生的尾巴不小心被他们打断了。三个农场主等在洞口,他们叫来饲养场里的员工,让他们都拿着枪和手电筒,包围了这座小山。地下的兔子等动物都来找狐狸先生。聪明的狐狸先生带着它的四只小狐狸和住在地下的伙伴们开始挖地道,他们挖了三条道,分别通向博吉斯、邦斯、比恩的饲养场里,它们拿了鸡、鸭、鹅、火腿和熏肉,还有苹果酒,在地下开了一个大宴会。而三个农场主和他们的员工还在上面傻等……
狐狸爸爸却实非常了不起,它为了为家人找食物,失去了漂亮的尾巴。它总在生死关头想出救命的办法,领导大家一起摆脱困难。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幸福,同样,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不幸;我想过埋怨别人,想过叛逆,可最终的结果如何,没有人会为我的过失买单,我只能自己摸索着前进。
寒假无聊,就想着读几本书,上网搜了很多适合女孩子读的书,最后决定先看《撒哈拉的故事》,不仅仅因为豆瓣对它的评分是9.3,还因为推荐的书里面我仅有《撒哈拉的故事》。
实际上这本书我上初中的时候就看过,当时印象最深的是哑奴,看的时候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现在看这本书,又有了不同的看法。
现在的我读《撒哈拉的故事》,看的是三毛的生活和她对生活的热爱,在物质缺乏的沙漠里,三毛利用妈妈航空从中国寄过来的部分特产做着各种美味,把粉丝换作“雨”,开着吸引同事的“中国饭店”;沙漠的生活,不同与正常的生活,对三毛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考验,但三毛终究把生活过得美好起来。三毛和荷西的家是在坟场区的一大片垃圾场附近,起初三毛称之为“房子”,这个房子里有两个大小不一的房间、有一个四张报纸平铺起来大小的厨房、有一个带白浴缸的浴室和一个公用天台。
三毛在《白手起家》中是这样说道“这个房子其实不必走路,站在大洞洞下看看就一目了然了。”房子是租来的,但生活是自己的。三毛解决了民生问题后,开始着手于对“房子”的布置,沙漠的东西贵的让三毛灰心,购买了基础生活起居用品后,不敢再买下去,虽购置了一些东西,但不太大的家看得见的东西也只是地上铺满的席子。这样的家,三毛是不喜欢的`,只是结婚的事被公告后,那个家,便成了一个离不开的地方。沙漠现实生活的枯燥和艰苦,都需要三毛独自去面对,忙于生计的荷西只能到了周末才回到那个家来陪伴她。
《撒哈拉的故事》是三毛中期的作品,即是三毛与荷西结婚后,居住在撒哈拉沙漠的期间,这本书记叙的是三毛和荷西生活在沙漠中的所见所闻、所经所感;每一篇文章,每一个细节,都在叙说着他们在撒哈拉的点点滴滴。《撒哈拉的故事》收录了《沙漠中的饭店》、《结婚记》、《悬壶济世》、……等17篇文章和附录:《回乡小笺》、《尘缘》,以及三毛与家人的书信。
《观浴记》看着让人恶心到呕,沙漠上的澡堂,用很少的水,冲一遍,然后用石头刮(而不是搓),一直刮到黑浆一样的污水从颈部头部流到,怀里的孩子还在污水中吸着奶水!
《哑奴》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记录了她眼中的一名撒哈拉奴隶。由于出身的关系,奴隶只能终生为奴,世代为奴。他们自己改变不了身份,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而三毛对这一切无法熟视无睹,努力为他抗争和呼告,可是连她自己也知道,她不可能改变这一制度。
她写到:“哑奴呆呆地望了一会天,比比自己的肤色,叹了一口气,过了一会儿,他又笑了,对我们指指他的心,再指指天上的小鸟,又做了一个飞翔的动作。我知道,他是在说,我的身体虽不自由,但是我的心是自由的……”
越长大越孤单,不管怎样,随心所欲是不可能的;只能且行且珍惜,慢慢走,慢慢看。
金银岛是斯蒂文森的成名作。他是苏格兰小说家、散文作家和诗人,以经典作品《金银岛》、《绑架》,以及惊险恐怖小说《化身博士》著称。作为19世纪英国文坛新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者和最杰出的代表之一,斯蒂文森以其独特的创作风格及其作品意识的前瞻性,当之无愧地成为20世纪世界文学现代主义的先驱之一。
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原是一个胆小、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特里劳尼先生和大夫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西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特里劳尼先生、大夫、忠实的船长及水手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他们找到了宝藏。
在探险之旅中,初时吉姆只是一个船舱里的服务生,但他却勇于与敌人搏斗,后来更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自命为新任船长。虽然经常冲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勇气和过人胆识,足以令我佩服不已。凭著勇气与胆识,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英雄。而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自乱阵脚,不努力探讨解决的办法。试想想,若我们也有杰夫那种勇于尝试和敢于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文中对人物的描写真实的反映了19实际水手的生活。他们的嗜酒如命、粗犷豪迈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正如书中所说:“英国正是靠这些人才得以称霸海上”独腿西尔弗是一个连弗林特船长——一个著名海盗——都畏惧的人物。他的可怕之处不在于他功夫很强,在于他善搞阴谋诡计。这种人在现实中也是可怕的。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她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搞笑的生活故事。难以想象,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的陋室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头家具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其实三毛也只是普通人,在《白手起家》一章中,讲述了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刚踏进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的失落和灰心,那儿物资十分欠缺,一切物品都贵的惊人,个性是水,而她们也并不富裕,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
但勇敢的三毛很快就对新生活燃起了期望,白天荷西在外工作,她,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爱自家个性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她们闹了不少,让人在莞尔的同时也被他们的乐观所感动,沙漠生活自是不易,背后的辛酸我们又如何真正体会呢?
撒哈拉的生活除了艰难更是寂寞,没有与外界联络的设备,没有真正的朋友,除了常常不在身边的荷西,那里更没有懂三毛的知己。在这个荒僻的小村里,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的故事完全地表现了这点。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不顾当地人的劝告与哑奴一家成为了朋友,正因她看不惯如此践踏人权。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一家感动万分,而三毛却为此愧疚,她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予他们帮忙,而无法真正改变他们的生活。
三毛的善良在当地被视为异类,正因从没有人会和奴隶走得那么近。但是三毛不在乎,她与荷西依旧与哑奴来往,没有人懂她没关联,她愿意承受这样的孤独。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微薄,最终的结局哑奴还是没有逃过被交易的命运,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与孩子们,竭力想要跟他们说点什么,但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就这样,他们只能泪流满面地望着他离去。
我最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之笨女孩安琪儿》,这本书非常的有意思。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名叫安琪儿的女孩又丑又笨,同学们都不太喜欢她,但马小跳却和她相处很好,如果有人欺负安琪儿,马小跳一定会挺身而出,去帮助她。她想长的像树一样高,就让马小跳往她身上浇水;她爸爸珍藏着签满足球明星名字的足球,她洗球时却把上面的名字全洗掉了;奇怪的是比赛脑筋急转弯的题,她全答对了;她虽然不聪明,但是她很天真、善良。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之笨女孩安琪》,我非常喜欢马小跳,因为他诚实,勇敢,助人为乐。也喜欢安琪儿天真,单纯、善良。
这个寒假我读了《桥下一家人》这本书,这个故事描述了贫穷和贫穷中的爱与温暖。让我的心里涌起了一股暖流。
故事发生在冬日的寒风里。上了年纪的老流浪汉阿曼德以巴黎的一座桥底为家,他有一些同样贫穷的朋友:在商店里扮演圣诞老人的卡米拉以及吉卜赛人米勒一家等等。据他自己说,他“受不了孩子”,“他们像八哥儿似的,愚昧无知,嘁嘁喳喳,令人厌烦”。可一天傍晚他回到桥下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住处被几个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据了。
这几个孩子分别是苏西、保罗和伊芙琳,他们和他们的妈妈组成了凯尔希特一家。妈妈对“一家人”的看重给了贫穷中的孩子们很大信心。阿曼的没有赶走他们。就这样他们共同拥有了桥下的家,开始了新的生活。白天,孩子们的妈妈去上班,阿曼德就带着孩子们去看他的老朋友——“圣诞老人”;看街上布置的漂漂亮亮的橱窗;看浓浓的节日气氛笼罩着的整个巴黎:圣诞节快到了!阿曼德在不知道不觉中也成为了这个家的一分子。然而不幸的是,他们失去了桥下这个居住地。在找不到其他住处的情况下,他们只有接受米勒的邀请,借住在吉卜赛人的营地。在这里孩子们很快活,他们和吉卜赛男孩女孩一起玩耍,可观念传统的妈妈却担心自己的孩子被吉卜塞人影响。况且谁都知道,吉卜赛人是流浪者,当他们离去的时候,这桥下的一家人又该何去何从?面对孩子们妈妈的担忧、吉卜赛人的离去以及孩子们往后的生活保障,阿曼德终于做出了决定:寻找一份工作——这个可是他以前绝对不会有的想法。故事的最后,阿曼德找到了一份提供住处的工作,这一家人终于有了一个稳定的住所。
我读完这本书,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与人之间由彼此戒备到彼此了解,再到坦诚相待;相互之间的帮助、扶持使得贫穷不再那么可怕,使得希望渐渐清晰。书中的一些描写总是能让我相信:诗意、幸福是与贫穷和苦难同在的!
《憩园》是巴金先生在抗战时期写的较为成功的一部小说。一部小说的成功不在于他的篇幅有多大,内容有多广泛,而在于它塑造的人物是否典型,描写的环境是否具有代表意义,而《憩园》就做到了这点。
小说中的黎先生是一个写小说的贫困知识分子的形象,住旅馆也只是住在一个开了窗就能闻到煤臭味的房间里,虽写文章有所小成,但依然逃脱不了寒碜的命运。他的同学姚国栋既大学毕业又留过洋,而黎先生只读过半年大学已经写了六本书,而当了教授和官员的姚国栋,曾经充满壮志凌云的姚国栋回国几年却没有写出一本书,究其为何原因?生活在锦衣玉食,生活富足家庭中的姚国栋,虽有比姚先生优越百倍的生活条件,虽有比黎先生接受过更好的教育,但终究到头来还没有黎先生的成就大,实在是令人感叹。之所以有这种结果是因为姚国栋生活在封建大家庭中,过着像寄生虫一样的生活,沉溺于物欲的享受,这些都只能让姚国栋丧失谋生的能力,最终使其家庭走向堕落。
初读《憩园》给我的感觉就是很“平淡”。之所以用“平淡”来形容是因为小说给读者的故事框架就是主人公黎先生到好朋友家去当食客,换句话说就是借住。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大大的改变了我的初衷。小说故事的发展存在两重性,一种是必然性(姚先生儿子的夭折),另一种是偶然性(杨家小孩父亲的死),而且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对比给读者一种忠告(这是我认为的)。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个性鲜明、情感丰富。
小说的第一主人公黎先生在这部小说中充当的角色是多重的:他既是好朋友姚先生家发展的见证者,又是杨家小孩的倾诉对象,而且还是杨家小孩“救”父亲的热心者。
见证者:小说故事的场面绝大多数是在好朋友姚先生家发生的 。姚先生在作者看来是一位自命不凡、手高眼低而且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一号人物形象。他总是以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尤其是对他儿子的教育,而他儿子最后的死,在作者看来也是他咎由自取。姚先生的夫人可以算是用来衬托姚先生的,他的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无不衬托出姚先生的自命不凡、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丑陋性格。姚先生是靠他祖上传下来的几千亩地活着的,他在当时可以算是游手好闲、靠祖宗产业活着的人,换句话说是“寄生虫”。他靠着钱活着,而他儿子却由于钱夭折,这似乎存在着一种必然性。
倾诉的对象:小说在一开始(就是黎先生刚搬到好友家住的时候),杨家小孩这个人物就出现了,而且每次对他描写的笔墨都很少,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但随着故事的发展,也就是黎先生对杨家小孩每次来为了折山茶花而与仆人发生争吵而感到奇怪时,杨家小孩向他吐露了折花的原因,也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杨梦痴的故事。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可谓是达到了高潮。憩园的原主人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他父亲由于他放荡的行为,用小说中李老汉的话就是走错了一步而毁了自己的一生。而他父亲最后却未能保住公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反对卖掉公馆,可是孤立无援),他对失去公馆感到十分悲痛。这样看来杨家小孩的父亲在经历这场事件之后,可以算是一位觉醒者,他十分悔恨自己以前的行为,以至于对他儿子和妻子形成愧疚感,而且到了后来他隐姓埋名也就时消失,目的就是不愿再拖累他们。最后离去时,给他儿子的信上就写到“把我当成已死的吧”。这种人性的感悟是何等的深刻,在卖掉公馆时他终于懂得了他父亲也就时杨家小孩的爷爷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好一个“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的”,相比之下的姚先生就是一位不觉醒的人,他还没有看透世间。没有觉醒,因为他没有失去公馆,他又怎么知道失去的滋味呢?
热心者:黎先生在得知杨家小孩父亲的遭遇之后,可以算是十分感动而且同情的。与其说是同情杨家小孩的父亲,还不如认为就是同情杨家小孩。黎先生对他超前的成熟感到吃惊,对他如此的爱父亲而感动。在作者看来黎先生似乎有一种责任来帮助他“救”他父亲。而杨家小孩的父亲却为了躲避他而病死在狱中,这无不使人心酸、使人心痛,而更心酸、更心痛的是他儿子杨家小孩。他父亲最后的死在小说中多有暗示:小说中描写两个瞎子和一个瞎女人在公馆旁唱着《唐明皇惊梦》以及黎先生的怪梦似乎都预示着这个悲惨结局。
小说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给人一种“沉闷”之感。似乎故事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而应该是这样:好朋友姚先生的儿子小虎被姚夫人感化了,杨家小孩的父亲在黎先生和杨家小孩的帮助下得救了。可是结果都是相反的,但这样结果在作者看来是存在一定道理的,它可以算是抗战时期社会的一个缩影。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淡黄色的封面,封面中右处写着“撒哈拉的故事”,题目的下方印着作者的名字——三毛,左上角印着“三毛全集”的字样,除此之外再没有多余的图案和文字。可就是这本看似平凡无奇的小书里深藏着撒哈拉的秘密,令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撒哈拉的秘密令人惊奇。
这里常年干旱,当地的居民浑身上下充斥着令人作呕的气味。直到一个名为“泉”的浴场出现,撒哈拉人洗澡的秘密才被作者挖掘:他们准备好冷水,在温度极高的房间用石片来回刮去身上的污泥再用冷水清洗。那浓稠的黑汁顺着皮肤滴落地板,形成一小块污块。更加无法想象的是他们用水管伸入体内来清洗身体内部。
这种特别的洗澡方式令我感到惊奇,我难以想象住在沙漠里的居民三到四年只是洗一次澡。这儿可是撒哈拉沙漠!阳光刺眼,黄沙漫天。试想下,在炎炎烈日下全身汗湿,黄沙飘到衣服里却不能洗澡,刺鼻汗臭味终年环绕全身。别说是三到四年,就连三到四天洗一次澡,都让人难以接受。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滴水是多么的珍贵,随随便便就把水浪费是多么可耻的一种行为。
撒哈拉的秘密丑陋无比。
这里的小女孩十岁就要结婚,父母像贩卖人口一样把女儿“嫁”出去。所谓的结婚初夜,仅仅是新郎通过暴力夺走小女孩的贞操,在女孩的心底划上一道不可磨灭的伤疤。
看到这里我感到心寒,闭塞落后的习俗下,每个人都是一副丑恶的嘴脸,就这样目睹着暴力的发生却没人阻止。也许是习惯了吧,习惯了这种事情的发生渐渐也就习以为常。这种行为已经和犯罪挂钩,但在撒哈拉,这种丑陋的习俗将继续延续下去。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自己是多么的幸运,我生活在一个法制的国家,这里和平安定,小女孩的经历不会在我的身边发生。
撒哈拉的秘密有趣可爱。
当三毛装修好她和荷西的家时,来拜访的客人源源不断——荷西的同事,周边的邻居,周边商店打工的小伙子……他们给这个沙漠带来无限的生机活力,也给三毛带来困扰。同事在家里尝到独一无二的美味中国菜,邻居无赖的借走生活用品,不仅如此还放羊踏破了三毛家的屋顶……
书中最有趣的描写是,邻居借不到东西时会故意流露出可怜的表情,那小眼睛里发出乞求的目光。但一旦把东西借出,它就如泼出去的水一样一去难回,真是无可奈何却又有趣。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撒哈拉居民的可爱,他们虽然有些无赖但却充满着当地的风情。
《撒哈拉的故事》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宝藏等待着人们来寻找,每个读完这本书的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就像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种哈姆雷特一样。对我而言,它神秘,它悲伤,它有趣,它值得一读。
简爱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爱的信念,平等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已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简爱的一生,虽然谈不上轰轰烈烈,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她充满智慧和爱心,让自己的生命流光溢彩。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
这本书最动人之处就是对爱情的描写。罗切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特的感觉——特别是像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的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的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躁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地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不仅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这本书的人。书中还有一个充满爱的小天使——海伦。她完全放弃现时,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想象的忍耐精神。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却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简爱作为独立女性的代表,我希望自己也可以像她一样,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性格生活。读完这本书,心里很安静,知道了自己应该努力的方向。
放寒假后彻底自由了的我,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三毛的书一本一本地下单,一本一本地狼吞虎咽地读下去。因为她的浪漫、真性情和勇敢潇洒,我牢牢地记住了这个爱读书、爱旅行的她——三毛。
我读过很多她的书——例如《雨季不再来》、《流星雨》、《我的宝贝》等很多中,我还是最喜欢她的《撒哈拉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洒脱随性,有梦想,执着的三毛。
这本书讲的都是三毛与她的丈夫荷西一起在沙漠中生活时的所见所闻。整本书里的么一个故事,无不充满了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字里行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沙漠地貌和当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其实烟不是直的,也没有长河。)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显出作者对生活的热爱。书中所写的故事并不所有都完全是幸福和温馨的,在沙漠里,有许多苦难需要度过。
在这本书里,我最记忆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哑奴》。当地人思想落后而迷信,总是十分骄傲,以自己的利益为重。然,善良者有之,哑奴一家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因为是奴隶,哑奴生来就必须为财主做事,听凭财主任意差遣,为财主赚钱做事。三毛看不惯当地人践踏人权,与善良有礼的哑奴成为好友,常常给予哑奴帮助。正如哑奴用手语所说,“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我的心是自由的。”尽管他有一身本领,他终究脱离不去奴隶的身份。被财主卖走的那天,三毛哭着送给他一条毛毯,眼睁睁看着他被绑在车上运走,渐渐变成天边的一个小黑点。
三毛很向往自由,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和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很难坚持下去。但三毛做到了,也坚持了了。从她的身上我开始感受也感悟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和热爱。我学会了无论生活中有多大的困难,我也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和自由。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它主要讲了莎拉。克鲁自小家境富有,成为寄宿学校里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然而,随着父亲的突然去世,莎拉一下子成为了一名一文不值的“小女佣”,还遭到了寄宿学校的主人,铭钦女士的厌恶。铭钦女士处处挑刺,而处在困境中的莎拉依然保持着善良、乐观的高贵品质,最后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小公主。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了人间的冷暖,以及莎拉的懂事。她会安慰那些哭泣的孩子,会耐心地给他们讲有趣的童话故事。她从不嫌弃谁,而是宽容地帮助、对待他们。她的一举一动如此优雅,她用自己的所做所为为我树立了榜样的形象,她勇于尝试,她用自己正义的心战胜了铭钦女士,她告诉我们,有些事该忍就忍,不能忍就要讲道理。
生活中的我,看似坚强,其实娇气地很。暑假里,我去参加夏令营,起初,抱着玩玩的心态去了,结果看见那里的宿舍、伙食,我就哭着闹着要回家。妈妈严肃地告诉我,既然报了就一定要坚持到最后!我见哭无济于事,乖乖地去放行李,准备参加夏令营。头几天晚上,我想家想得嘤嘤直哭,同宿舍的姐姐们非但没有嫌我烦,反而安慰我别哭了,告诉我,每个人都有第一次,所以哭也很正常。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变勇敢了,能自己独立洗衣服,在玩游戏的时候能融入集体中、徒步行走两公里时不再喊累了。在夏令营时,我明白了哭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勇敢去尝试,才能有改变。我学会了独立生活,同时体会到做成功一件事后的那份成就感。夏令营生活让我不再娇气,而是学会用双手去创造。
从小公主莎拉的身上,我看见了公主高贵的身份以及乐于助人的品质。莎拉用她的成长经历告诉我们,成为一名公主,不需要身份,只要用善良的心,去包容别人的过失,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的未来,这才是一名真正的公主,你觉得,莎拉。克鲁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公主吗?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今年暑假,我读了《遭遇麻辣女孩》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可爱、淘气的欧皮皮和“麻辣女孩”——金格格还有很多背后有着不同故事的孩子们的一次最有意义的夏令营。通过一段夏令营生活的朝夕相处,脾气爆燥的金格格,孤儿吴小菲、网络迷王禺凡,他们最后都成为了最要好的“营友”!
先来讲述一下王禺凡背后的故事吧!他小时候聪明、可爱,是个好孩子,爸爸妈妈对他的期望很高,可到小学四年级,受其他坏孩子的影响,他变了,跟妈妈讲去网吧查学习资料,其实是去玩网络游戏,而且越陷越深。为了买一套游戏装备,居然把一年的早饭的钱都搭上了。有时两三天都不回家,他妈妈伤透了心,并且心疼他,而他一点也不为妈妈着想,依然判逆着。
再来看一看吴小菲吧!她是一个孤儿,爸爸妈妈出车祸,输血时感染上了可怕的艾滋病,第二年就去世了,爷爷奶奶也抛弃了她,就这样她被送进了孤儿院。从这以后,她变得很内向,很少跟别人说话,也很少笑,这次夏令营的费用是孤儿院资助她的。她是个多么可怜的小女孩呀!
可就是通过这一次夏令营,让他们都变了,在安老师的精心安排下,金格格、王禺凡和吴小菲三个人在营队活动中互相帮助,关心彼此,不光出色地完成了任务,结识了好朋友,还成了营队中的标兵人物,心灵变得健康而且充满阳光。
这本书,我一连读了四五遍,让我认识到:每个人的背后都有自己独特的故事,我们面对不同的人都要注意自己和他(她)们的沟通方式,特别是在集体生活中,要懂得互相谦让,尊重别人,这样你才会是一个受欢迎的人,才会结识更多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