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的《双城记》。
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本书主要内容是: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须莫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她接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马顿。后来,露茜跟达雷结了婚,过了十年的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去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经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马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一点,在达雷被行刑前用自己跟达雷掉包,代替他上了断头台。
本书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实状况: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作者运用了许多好词佳句,用了许多修辞方法,将句子、文章描写得生动形象。例如这段话:眼前浮现的许多面孔中,在黑夜里他无法辨认到底哪一个是那位埋葬者的。晃来晃去的黑影总像是一个45岁的男人,他们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在面部表情和憔悴程度,面部表情千差万别:骄傲、轻蔑、矜持、屈从、悲伤、迷茫;憔悴程度各不一样:深陷的双颊,惨白的面孔、瘦骨嶙峋的双手、深度弯曲的身躯,但面孔大体是同一个,头发都过早地白了。——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今天我预习了课文第十二课《卧薪尝胆》,查了词典,知道了卧薪尝胆的意思是睡觉在柴草上,吃饭睡觉都尝一尝苦胆。形容人刻苦自励,发奋图强。
这个故事发生在两千多年前,在长江下游有两个国家,一个吴国,一个越国。这两个国家都想变得强大,会稽一战,越国大败,胜利的吴王十分骄傲,越王夫妇被迫来到了吴国给吴王养马驾车,住进了石头房,在吴国受尽了屈辱。后来越王回国后不忘报仇雪恨,白天他亲自下田耕作,晚上就睡在柴草上,每顿饭前,总要先尝一下苦胆的苦味,总是提醒自己不忘一雪国耻。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越国终于转弱为强,一举消灭了吴国。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失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勇于面对,要想成功,就要比别人付出更多。跌倒并不可怕,重新振作,卧薪尝胆,在挫败中反省自己,给自己从头再来的机会,就像我们的学习,如果考试没有考好,不要灰心散气,只要我们吸取教训,上课专心听讲,比别人多用功,就能取得比别人更优秀的好成绩!
近段时间我读了林汉达先生写的《上下五千年》,其中《卧薪尝胆》这篇文章给我的印象最深、感受最多。
《卧薪尝胆》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春秋时期,越国被吴国打败后,勾践在吴国当了三年奴仆,受尽了折磨与屈辱。回国后,他立志发奋图强,一定要把国家治理好,报仇雪耻。他为了雪耻,他不断锤炼自己的意志,他不敢过舒适的生活,就这样他每天吃粗粮,穿布衣睡在柴薪上,而且还在自己住的房子里悬着一个苦胆,他每顿饭前都要添一下苦胆, 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兵败的耻辱 。终于,“ 功夫不负有心人” ,十年后,越国把吴国打败了。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了解了夫差是一个骄傲自满的人,而勾践有坚强的意志,是一个吃苦耐劳、忍辱负重、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不管做任何事情,只要努力,有不屈的精神,再大的困难,都可以克服。 失败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 不管做什么事情要坚定信念、奋发图强,这样才能成功。“吃尽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我们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上,难免会遇到困难、遭遇失败,但是,只要我们能有勾践那种吃苦耐劳、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精神,就一定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今天,我读了《卧薪尝胆》这一篇文章,并从中懂得了一些我以前不懂的道理。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公元前496年,吴王阖闾派兵攻打越国,被越王勾践打得大败,阖闾也受了重伤,临死前,嘱咐儿子夫差要替他报仇。夫差牢记父亲的话,日夜加紧练兵,准备攻打越国。过了两年,夫差率兵把勾践打得大败,勾践被包围,无路可走,准备自杀。这时谋臣文种劝住了他,说:“吴国大臣伯嚭贪财好色,可以派人去贿赂他。”勾践听从了文种的建议,就派他带着珍宝贿赂伯嚭,伯嚭答应和文种去见吴王。越王勾践夫妇在吴国,对夫差恭恭敬敬,相传他在吴3年,为吴王夫差驾车养马,夫人打扫宫室,住在潮湿的囚室,受尽屈辱。伍子胥多次建议吴王夫差将勾践杀掉,靠着伯嚭的保护,才免于被杀,终于得到赦免归国。勾践归国后,决心报仇,于是“目卧则攻之以蓼,足寒则渍之以水,冬常抱冰,夏还握火”,又“悬胆于户,出入尝之,不绝于口。”这就是历史上相传著名的“卧薪尝胆”的故事。勾践回国后假报国中受灾,向吴国借粮1万石。次年越国选上好的粮食,经过蒸熟后还给吴国。吴国见越粮种优,于是用来作种子,致使吴国颗粒无收。越国经过多年的准备,兵强马壮,只等有利时机,向吴发起攻击,以洗国耻。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一时的失利,并不会带来坏处,只要能伸能屈,成功就是属于你的!
《物种起源》是出自于英国著名生物学家——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之手的伟大作品之一,他用自己的神思妙笔,撰写了这本家喻户晓的著作,以带着神秘色彩的文字,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有趣的生物进化论,使我明白了世间万物的“平衡”之道!
首先,就由我为大家介绍一下达尔文与他的《物种起源》吧!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英文名:truncatnlesRobertDarwin,(1809–1882),出生于普雷斯顿,毕业于剑桥大学,英国最伟大的生物学家、博物学家之一,进化论的奠基人。曾乘贝格尔号舰作了历时5年的环球航行,对动植物和地质结构等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采集。在《物种起源》这一划时代的著作中,提出了生物进化论学说,从而摧毁了各种唯心的神造论和物种不变论。除了生物学外,他的理论对人类学、心理学及哲学的发展都有不容忽视的影响。恩格斯将“进化论”列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物种起源》,英文名为:TheOriginofSpecies。是达尔文论述生物进化的重要著作,出版于1859年11月24日。该书大概是19世纪最具争议的著作,其中的观点大多数为当今的科学界普遍接受。在该书中,达尔文首次提出了进化论的观点。他使用自己在1830年代环球科学考察中积累的资料,达尔文试图证明物种的演化是通过自然选择(天择)和人工选择(人择)的方式实现的。
在《物种起源》这本书里,达尔文用一句句令人信服的话,表现了他追求真理,想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理论的决心。在书中,他有过着重的描写:生物胚胎间,人、鸡、猪、蛙、龟、鱼等的早期胚胎很相似,这表明它们十分可能有共同的祖先。还有地理的分布:在大体相似的气候,如南美洲、非洲、澳洲都位于南半球,具有热带和温带的气候,可是生物类型彼此差别很大,或者是说在有些地区,如非洲(或南美洲)内部各地气候条件很大,但那里的生物类型却彼此相似!而生物可分成门、纲、目、科、属、种六个层次,每个层次都种类繁多,各式各样,可每一层之间,都有着或多,或少的类似、相同点!
通过这本书,我不仅了解到了与科学有关的有趣内容,还让我有了许许多多的联想呢!
当我读过《物种起源》后,第一个在脑海里产生的联想,那便是——世间万物的“平衡”。所谓大自然的平衡,说白了,也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无奇不有的自然界里,什么都有自己的“平衡”!从进化论可看出很多物种的——1、生存的平衡。所谓生存平衡,顾名思义,也就是各种生物为了生存,或者说准确点,是为了适应周边的生存环境,而进行一代又一代,不断的进化、演变,繁衍后代,才使得大自然还能像现在这样:生生不息!最明显的例子,便非长颈鹿莫属了!长颈鹿是很古老的动物,他们在古代脖子没那么长的,因为远古的树长的很高,所以它们只能吃一些比较矮小的树的树叶,但那些矮小的树被他们吃完后,他们没办法吃比较高大的树的树叶,所以长颈鹿为了吃到高大的树的树叶而逐渐进化,所以成了现在这个样子。2、生态的平衡。这个平衡可以说是“何人不知,哪人不晓呢?”
记得四五年级曾学过一篇别有一番道理的课文——《鹿与狼》,相信大家一定都没忘吧!动物们与自己的天敌互相争斗,才是最原始而却最有效的解决生态平衡危机的最佳办法。自然还有,3、生命的平衡。宇宙生命从无到有,谁也不知道生命的诞生是如何到死亡的。但其实生命是永恒的,宇宙中的万物,都有诞生的一刻,但同时也有死亡的一刻,从合成恒星,到自然爆炸或意外毁灭的过程,都是平衡的,自然界对待生命永远一视同仁……
《物种起源》这本书为我们开启了科学那圣神的殿堂之门,它将无限的课外有趣知识、道理带给我,并告诉了我:科学——是永恒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