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夏天即将到来的时候,我告诉自己,冷暖自知,北方的城市,季节早已穿上了漂亮的外衣,四季模糊,服饰根本无法分辨温差的标签,我甚至分不出春天和夏天的区别,季节的变换缓慢的像电影的慢镜头,等我们醒悟过来,炙热的空气已蒙面扑来,雨季也已到来,朝南的那扇窗户,打开了,就再也没人关闭。
一些人,一些事,总停留在我们初识的那个年代,时间拉扯着我们一路狂奔,不经意间,你已在我心里深深种下了根,当我不在的时候,你会不会想起我?我不知道我们的路有多长,望着通往辽宁的铁轨,一直延伸,心总随着火车的汽笛声一起跳动。
原谅我总是摆出一副大哥的模样,总是寻找借口来排挤忧伤,让自己像一只狂转的陀螺。可是,我知道那是爱再生长,如野草般散满了我单薄的肺叶和胸腔。
我也会唱“在雨中”了,我也不不管什么滋味了,记得的只是“在那场淅沥沥,哗啦啦,纷纷扬的雨中,我们能否相拥……我们经常为永远争得面红耳赤,可我不知道,比爱还远的爱是什么,有时候承诺不实用一个简单的概率来决定的,很多事情由不得我们,身不由己,是我常常想用自己的思想来要求你。我是一个害怕孤单的人,害怕失去,总活在自己的梦中,看不到未来的方向,我却总在说一定可以天长地久,时针和分针在互相追逐,总有拥抱的那个时候,我和你也会有。
而在年少时我爱的你,总会退去少年的青涩,青色得胡须没有修剪,不再是单纯的少年,扬起脖子喝酒,却不知道自己不胜酒力喝得头昏脑涨。爱情总会有伤痕,别以为喝醉了就会过去。
除了我没有人会督促你去学习,也没人会在你受伤时拉起你的手,而有些习惯我却无法改变,每晚必须和你聊天,必须听那首歌,依然会敲击键盘,为了我们未了的故事绞尽脑汁,就像我依然会将自己的文字拿给别人分享,迫不及待,像一个小孩。
但,依然有什么,--依然有什么是永远也忘不掉的。
远方的兄弟,远方的爱人,以及很多素未谋面的人,感谢你们陪我走了这么长的旅途,在这个充满爱的季节里,我想我是幸福的,不管过往如何压得我摇摇欲坠,我深信有你们。
有些人注定越走越远,有些人,虽然相隔两岸看不到彼此的容颜,却始终会心手相牵,尽管有千万条路阻隔在你我中间,比海更深,比爱还远。
麦克尤恩进入中国的顺序,像是一种倒叙,20xx年由其同名小说改变的电影《赎罪》大热,人们在牢记凯拉奈特莉被钉在书架上做爱,两人四肢像蜘蛛般延展镜头的同时,也深深记住了“伊恩 麦克尤恩”这个在英格兰早已红得发紫的名字,《水泥花园》、《阿姆斯特丹》、《梦想家彼得》、《在切瑟尔海滩上》... ...一部部作品溯源变成中文引入,而3月末刚刚发行的《最初的仪式,最后的爱情》,中文版虽是新书,但恰恰是作者写作生涯的第一本作品。
这部短篇小说集发表于1975年,当时麦克尤恩从东英吉利大学的写作硕士班毕业不久,这门硕士课程不要求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而是以一定数量的文学作品做评。《First Love, Last Rites》中的好多作品,正是研究生麦克尤恩同学的习作。这些用来攒学分绩点的作业不仅仅给他赚来了硕士学位,而且一炮而红赢得了平生第一个文学大奖毛姆奖,更重要的是,以这八个故事为基点,麦克尤恩开启了他以少年、青春、爱欲纠缠交织的文学生命。
与时年23岁不到的小麦同学相差不大,小说的主角都是年龄在青春期上下浮动的男性形象,在故事中,这些自身面目并不明朗的男生们,游走在成熟与幼稚的边缘,自作聪明地作出了许多蠢不可及或骇人听闻的事件。《家庭制造》里,“我”抑制不住突然意识到的情欲,哄着妹妹过家家地破了处;《化装》中失祜的男孩在姨妈的强迫下穿上女装,性向选择和男性自我意识受到严重的冲击;一个被妈妈当成婴儿养到17岁的男人,最后只有在橱子里自我禁闭才能找到安全感;始终隐藏的喷薄性欲,终于在《舞台上的柯克尔》里得到了最令人啼笑皆非的爆发... ...少年们急于挣扎出幼稚的束缚,但面对成年人的性、死亡和责任时,却被吓得束手无策。
按照乔纳森·拉邦(Jonathan Raban)的说法,麦氏笔下的少年们永远“对自己也有爱他人的潜能极为不安, 这种爱的本能有时悄悄袭来, 像蹑手蹑脚的入侵者闯入他们空荡荡的房间。他们对世界抱着永远的好奇, 但这好奇却像动物园中动物的目光一样, 中性而犹疑不定。他们不属于任何社会, 他们的双手沾满血迹与滑腻的青苔”... ...这“血迹与青苔”被早期的读者所不能接受,故事引起了人们极度的不适感,提炼出个中乱伦、娈童、溺尸的因素,连同之后的《水泥花园》等作品,将其标上“震荡文学”的惊悚标签,进行种种忧心忡忡泛道德化的解读。
时光流逝三十年,今日用淡蓝色绘画封皮印出的这本书,必定不再会有七十年代那样痛苦的反响了,如果不是刻意强调,各种的“不适感”也许并没有强调中的那么明显。所谓的异端早已变成了常态,就像中国的余华和苏童,经历了20xx年的争议—接受—商业认可的阶段,前者的《兄弟》上下册火热大卖,创造了纯文学虚构作品的商业奇迹;后者的《河岸》被册封上各种奖项,默许为社会的主流读物。可事实上,余华和苏童延续的仍然是当年的书写惯性,只不过当今读者的胃口更加多元和宽厚,昔日的先锋化成了主流而已。同样,从“恐怖伊恩(Ian Macabre)”的黑色称谓,演化成当今头一把交椅的“国民作家(National Author)”,麦克尤恩渐渐被读者接受,迅速升温直到红得发紫,以至于当同样是表现青年人性与爱苦闷无门的《在切瑟尔海滩上》,可以被热烈接收到伦敦地铁里如同通票一样人手一本的地步。
八个故事的结尾,各个都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麦克尤恩用平静的笔调,超然物外冰冷无感的口吻来叙述每一个故事,缓缓地做漫长的铺垫,在这种冷加温的速度下,读者不会像看欧亨利那样去赶着追结尾, 而是沉溺于这种优雅、干净的文字中,由作者带领着去触及人性更深的层面。在这样避重就轻的讲述中,一切不可思议的情节都变得理所应当,以至于最终意识到,那些乱伦、溺尸等情节或许并非为让人震惊而设立,只不过作为爱欲和狂躁最高级的表现形式,不是它们先预设于故事,而是自然而然地,故事走向了它们。
所有主人公的外貌描写都完全被略去,他们是面目模糊的,模糊到让人不能分辨,不能分辨是哪一个故事里的人物,也不能分辨是过去还是现在,是虚构还是真实,是他,还是我们自己。那些躁动、情欲、不安全感,是刚刚跨过青春期的小麦最熟悉的感觉,也是我们身体中尚未散尽的潮汐。另外,我始终认为麦克尤恩的作品中,有一个顽固的时间意向,甚至因此怀疑老麦是不是每天都是中午起床、傍晚干活,所以才对那无数个安静得凝固的下午时光如此熟悉,那些带有“阴沉沉向晚暑热”的午后描写,召唤着每个人身体的记忆,如同是读者自己那一个无聊周日的复刻。只是在麦克尤恩的笔下,它们变得无声又危险,戏码正在从各个角落缓缓蒸腾而起,默默翻滚,开始惊人的汇聚。
夏天就要来了,我非常建议大家在第一场雷阵雨前抢收这八个故事,而当鸣蝉开始枯燥,在某天午睡过后,你揉了揉睡眼独自走过几条“由女贞树篱和滚烫的泊车分割而成、每条街上都闻到同一股煮午饭的味道。敞开的窗户里传出同一套电台节目的声音”一样的街道时,相信我,一定会有那么通电似的一刻,身体中的少年,会突然被似曾相识的一激灵唤醒,那感觉,将是如此地熟识。
1、编辑MM给我寄了麦克尤恩的《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说我应该会很喜欢,还说让我看完给写两句。我一边看的时候一边就想,为什么认为我会很喜欢啊。我又不是变态。为什么我会喜欢这种东西?好吧,我现在要很正式的说,这本书我一点都不喜欢,甚至有些厌恶。
2、我看了几个书评,然后就看乐了,因为觉得大家写得都有点难受,当然了,也许是我看本书的书评仅限于我自己的朋友的,大家物以类聚。不过要说其实赞这本书真不难,因为年轻的麦克尤恩的确是相当的有天分,20几岁能把文字驾驭成这个样子真不简单。而且故事也够哥特,够暗黑变态,冷酷无情而诡异。因此反正你要想赞点它什么能写得出来的不是一点半点。
3、余华在序里感到纳闷,为什么中国读者对这么牛B的小说却可以视而不见。嗯。你得承认人家的确是很牛。不过,毕竟不是每个普通的读者都是拜牛B教的。但作家有时候会喜欢文本意义上的评判标准大于其他,文字牛B就可以惺惺相惜,完全不在乎其他。但是普通读者不是这样的,除了牛B,还是需要点别的,所以就连我自己有时候也很感情用事,一时忘记了自己也是个写东西的人,由着自己的性子说讨厌就是讨厌,直接无视那些牛B轰轰的才华横溢。
4、如果一本书就是一个人,有他自己的气息的话,我讨厌麦克尤恩这个人和他的这本书。这和他的写作水平,这本书的水平无关。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经常想起一连跟了五季的《犯罪心理》,那里面的犯罪心理小组专门破解连环杀人案,麦克尤恩故事中的那些“我”,也许是他们骨子里散发的那种气息,常常读着读着,就让我想起那些可怕的面孔。他们很多人也都是天才,都是艺术家,他们精心策划杀人,没有同情心,拿人的生命如草芥,他们犯下的罪恶就是他们的杰作。他们高高在上,自鸣得意。
5、这本书让我想起他们,就好像在看一个连环杀人犯早期的日记一样。当然了,很多人会觉得这些杀人狂很酷,他们进监狱之后也会有无数粉丝给他们写信。同样的道理,麦克尤恩的小说也会让一些人感觉很酷。但是我真的无法忍受和这样的人呆在一起。读《蝴蝶》的时候,我一直想起的,就是《犯罪心理》里Hotch说的那句话,这种人,一旦开始,就永远不会停止。你说这是不是人性?当然是。但一个人还可以选择喜欢或者讨厌另外一个人呢,何况令人讨厌的人性。
6、就短篇小说的叙事语言和技巧来论,麦克尤恩的叙述可以和卡佛不相上下,但是卡佛的孤独,是内敛的,安静的,不伤人的,甚至是让人心疼的。而这本书里的孤独,那种阴郁的孤独气质,不是那种善良无害的孤独,这种孤独,是那种阴沟里的,见不得光的,脏兮兮的孤独。是咄咄逼人的,有进攻性的孤独,是那种守在你的身边,默默的注视着你,阴沉的监视着你,心中怀着仇恨,伺机就会咬你一口的孤独,让人感觉毛骨悚然。我不喜欢它不是因为它邪恶,而是因为它脏。
7、我并不迷信那些温情脉脉的东西。也很少用厌恶这个词儿来描述一本书,但是这次我真的要感情用事了,我的确厌恶这本书,厌恶他的冷酷孤傲又得意洋洋,沾沾自喜的变态。没有同情心却浑身噼里啪啦的往下掉才气给你看。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种情感的表达,不代表人家文笔水平不好。我想我和这本书的相遇就是一种错误。如果我不读这本书,就不会忍不住在这里表达我的厌恶了。
8、当然了,这世界上有的人就喜欢脏兮兮,阴乎乎的东西,所以谁要是想体会一下什么是脏兮兮的孤独,倒是可以去读一读这本书。和这本书干干净净又清新的书封比起来,这到也是一个鲜明的对照,很有讽刺意味。
9、我想我得和编辑MM说声对不起了,但是我一向只说实话。
当你不再爱我,当爱你已成为你的负担,当相爱已是一种痛苦,那么,我选择放弃。
放弃你,是因为爱你.因为爱你,所以不愿看见你不快乐;因为爱你,所以不愿看着你强忍内心的挣扎;因为爱你,所以不愿看见你勉强的笑容;因为爱你,所以愿意放了你。
当爱已成往事,又何必苦苦追寻?强求得不来幸福,强求只能拉大你我的裂痕,只能加剧你我的痛楚。如果你真的想走,我无言,只能任你离去。
曾经以为你是风筝,我手中握着那根线,无论你飞向何方,我最终都是你的归属。现在终于明白,其实爱你,就不应该束缚你。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往事如风,不如让爱随风而去。当一切成空,惟有回忆伴我。时间能冲淡一切,包括我对你的爱。
不愿让你看见我的眼泪,因为你会心软,但你不会开心。因为爱你,所以不会用泪水强留,所以放了你。你的心已远去,我又何苦留下你的躯体?
虽然我渴望“天长地久”,但如果这只是一种奢求,那我不如只求“曾经拥有”。曾经拥有过你的爱,这已足够。
因为有一种爱,叫做放弃。
放弃不是无私的奉献。放弃你,这不仅是对你的爱,更是对我自己的呵护。放弃你,我会伤心,当我不会后悔。让你从我的生命中消失,是因为“长痛不如短痛”。当我容颜尽老、行将就木,我依然不会后悔。
因为曾经爱过你。
因为爱你,所以希望你快乐。
有人说这个世界不会有永恒的爱情。你我之间,如果连短暂的爱情也无法存在,不如放开彼此。
爱你,就该让你去追寻你的幸福。当你快乐时,我也会快乐。因为你的一切,我都在意。
如果你要离开我,我不会怪你,只能怪我自己,怪自己太爱你。
也许是我过分的宠溺让你习惯享受,也许是我过分的放任让你没有责任,也许是我过分的爱怜让你压力重重,也许是她美丽的容颜让你迷失方向……
只怪你我有缘无分。
当你想要离去,请别管我,你只需告诉我,你不再爱我,你要走。我一定会让你走,不会乞求你留下,哪怕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
当你离去,请别再回头。回头是一种错误,回头是对你我的不公。去了,请别再后悔。
因为爱你,就该放了你。
我知道,有一种爱叫做放弃,那是对你最深的爱
爱情还是革命,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我认为《爱情的三部曲》探讨了它,虽说巴金先生并不这么认为,他曾说他是要通过爱情来考察人的性格及其性格的成长。可是他所塑造的几个重要人物都曾被这个问题击中过,包括坚定的陈真、热情无所栖止的吴仁民、憎恨女人的德、还有死前发出此问的明。
虽然《雾》的主角是周如水,但周如水并没有遭遇这个问题,他遭遇的是爱情与亲情的矛盾,这类矛盾本来很值得深入展开,但由于巴金先生太厌恶周如水软弱迟疑的性格,所以并未得以公正地探讨。我倒是更喜欢陈真在受到秦蕴玉这个有着女性魅力的妖娆女人挑衅的那一段,她使“机器”一般整天只会为工作“转动”的陈真感受到,世界不光只有“速写”一样粗线条的革命工作,还有“工笔画”一样细致的美丽异性,但是陈真的坚定能够解决爱情与革命的冲突,他懂得“逃避”和“镇压”这种撩人情绪的必要,他留恋,但强迫自己与她们永别,所以在陈真的心中,爱情从来不曾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