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1篇)
今天我和妈妈来到图书馆,我挑了一本《渔童》,这个故事主要描写了一对夫妻欠了一个地主银子,刁财主限他三天内达到一百条金鲤鱼,老渔翁意外的打到了一些金豆子,老渔翁拿着金豆子去见地主可地主出了歪主意,串通县长、洋牧师,并逼迫老渔翁说出金豆子的来历。然后发生了一件事让我感受最大,原是天上神仙。他带着两位鲤鱼仙子拯救了这对夫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教育我们要做一个像小渔童那样善良的人。
读书,让我明白了爱的含义。
爱很平凡,也许正是因为这份平凡,让人不由地生出几分敬意。我们总在寻找感天动地的爱,却常常忽略了平凡的爱。当我们狼吞虎咽地吃着家人为我们精心制作的美味的时候,当我们穿着家人为我们洗熨的衣服清爽出门的时候,当我们躺在家人亲手整理的清香舒适的床上酣睡的时候……我们是多么的幸福!而此刻,亲人们也是幸福的,因为我们快乐,所以他们就快乐。这,就是爱,爱就存在这无尽的关怀中。当我们尽力去做一些家务,这也是爱,爱就在我们的感恩中。爱,有物质的,让被爱者享受生活;爱,也有精神的,让被爱者心灵熨贴。为了给爱着的人一个惊喜,许多人用贵重的物品,其实对于家人来说爱就是一份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
爱又是那么伟大。几十年如一日地为我们洗衣、做饭;宁可自己吃剩菜,也要让我们吃好的;宁可自己穿旧衣服,也要让我们穿上漂亮的新衣服……也许你会认为这很平凡,但仔细一想你便知道几十年如一日是多么地难!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孩在家里的窗台上玩耍,不小心坠下了楼。恰好回家的母亲看到后像箭一般冲过去,用双手接住了他,小孩毫发无伤,母亲却因此严重骨折。那一刻,母亲飞奔的速度匪异所思,简直超越了人类的极限!”是什么让母亲拥有如此神奇的能力?是爱,是无私、伟大的爱,创造了奇迹!
也许大部分时候,平凡与伟大会互相矛盾。而在爱中,却那么和谐。是爱在创造奇迹,一个平凡与伟大的奇迹!
除此之外,书还教会了我自信。因为成功的第一步就是相信自己,从而展现自己,推销自己走向成功!既然决定了,就去做,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书也教会了我宽容,我们要把自己的长处最小化,缺点最大化;把别人的长处最大化,缺点最小化。取人之长补已之短,不断地完善自己。
同学们,读书吧!因为生活需要一些感动;心弦,需要爱与智慧的手指来拨动。被打动的心会柔软起来,品格也就在柔软的心田里得以塑造!同学们,读书吧!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同学们,读书吧!让我们一起与书为伴,拥抱明天。
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我觉得这是一本很好的书,它告诉了我许多道理。
《小公主》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莎拉·克鲁,她是一个十分聪明、爱幻想,并且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是法国人,爸爸是印度人,虽然她住在印度,可是她会一口流利的法语。在莎拉7岁那年,她的爸爸就把她送进了优等女子学校。在学校里,莎拉有着高于常人的待遇,每一天都穿着十分华丽的衣饰,成了很多人又羡慕又嫉妒的对象。读到那里,我不禁也有点羡慕莎拉优越的生活了。可是她不仅仅有着公主的外表,还有着一颗公主的心。
校长明钦小姐是一个势利的人,虽然她不喜欢莎拉,可是她想要莎拉爸爸的那一笔巨款。
莎拉11岁生日那天,传来了一个噩耗,她的父亲死了,并且没有给她留下一分钱。因为他把所有的钱全都投资在钻石矿上,结果一无所获。莎拉一下子从公主变成了人人都能使唤的小女佣,可是她还是坚持着公主的心态。她并没有向明钦小姐低头,每一天都以微笑应对困难。
有一天,她捡到了一枚无人要的四便士,想要买面包填饱那几天没吃东西的肚子。可她在面包店门口看见了一个比她还落魄的小女孩,便把六块面包中的五块给了女孩。多么善良的孩子啊!俗话说:“好人有好报!”之后,钻石矿赚了大钱,和她父亲一齐合作的伙伴收养了她,她又成了一位高高在上的公主。
小公主经历了坎坷的命运,她身边的一切都变了,但仅有她那高尚的品德,永远都不会变!要想成为公主,不是光有容貌和财富,更要有高尚的品德,这样,无论你是贫穷还是富有,都能成为真正的“公主”!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是莎士比亚说的。我爱读书,因为读书是一种快乐,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心灵的沐浴。什么《成长的书香》,《100个智慧故事》我都爱读。书中的故事让我感到悲惨与善良,正义与邪恶。
书就是一种魔法,它能让人如醉如翅。有些书,像甜甜的蜜桃,很有味道,有些书看起来有点苦涩,但只要你多嚼几下,便会感到一股清香。我喜欢读书是因为它能带我到骏马跑不到,飞机飞不到读神奇世界。书里面有千奇百怪的人物,有传神的神话,还有长篇的小说。
我读了《100个智慧故事》时,我会认真的把它读完,里面的《蔡文姬听琴》它告诉我们:她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派兵把守的土豆》又告诉我们:他的聪明之处是巧妙利用了人们的好奇心。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就像磁铁一样吸引这我,使我不由自主的就翻到了下一页。《成长的书香》,这本书又把我带到了充满梦幻的童话世界里,《偷蒙的小妖精》让我们看到了它善良的一面;〈〈一瘸一拐的好骆驼〉〉又让我们懂得:有付出就有收获的道理。它的每一个童话,就是一个魔法,我们没经过大脑思考就被书施了魔法。书的魔法让我感到了文字之美,也找到了自己需要的精神食粮。
一本你喜欢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一本你喜欢的书就是一个知识王国,也是你迷失方向的航标。让我们一起在书的王国遨游吧!书就像一只小鸟指引着我发现许多奥秘,书就像一匹宝马,驮着我领略各国风光。让我们更爱读书吧!因为书会让你的生活变的更加精彩。
有一个地方,每个孩子都能飞翔到达,惟有大人找不到它;有一种真实,每个生命都慢慢变老,惟有彼得。潘永远不长大!有一个渴望,每个孩子都能飞翔,飞到自己的“梦幻岛”。读罢《小飞侠彼得潘》,我的心中总渴望着能拥有这样一个“梦幻岛”--自由、快乐、没有烦恼。
达林先生家里的三个小孩,经受不住由空中飞来的神秘野孩子彼得·潘的诱惑,很快也学会了飞行,趁父母不在,连夜飞出窗去,飞向奇异的“梦幻岛”。这岛上既有凶猛的野兽,又有原始部落中的“红人”,还有可怕的海盗,当然还有仙女和美人鱼,总之,经常出现在儿童梦中和幻想中的一切,这里都有。因此也就有与猛兽搏斗的打猎,有红人与海盗之间或孩子们与海盗之间的真正的战争。孩子们脱离了成人,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在彼得·潘的率领下,自己处理一切事务,尽情玩耍,也历经了各种危险。后来,这些离家出走的孩子--尤其是其中的大姐姐温迪,开始想妈妈了,在她的动员下,孩子们告别了给他们带来过无限欢乐的“梦幻岛”,飞回了家中。后来他们都长成了大人。只有彼得·潘永不长大,也永不回家,他老在外面飞来飞去,把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带离家庭,让他们到“梦幻岛”上去享受自由自在的童年欢乐。
这部书给我们带来了一个个含有神奇色彩的故事,让我们身临其境,好像真的来到“梦幻岛”上,遇见了书中活泼可爱的人物。如果在现实中我们永远停留在这样无拘无束的时光,而且能像小飞侠彼得。潘一样学会飞那该多好!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像彼得潘那样永远不会长大。没有困扰,没有压力,没有苦恼,在自由空间中自在地生活。
作为家长,我们还想这么自由,更何况是孩子们了。所以,看过这本书后,我呼吁家长们,都能放开手脚,让孩子们也能拥有自己独立的王国,在这个小小的王国中,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属于他们的幻想,属于他们的生活,属于他们的冒险,属于他们的成功。让他们脱离我们给制造的各种束缚,自己去飞个痛快,玩个痛快。这样的孩子们也许会是很优秀的!让他们为着自己的飞翔而骄傲吧!
《鲁滨逊漂流记》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想我真的被他震撼了。这本《鲁滨逊漂流记》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
《鲁滨逊漂流记》中记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到了暴风雨的袭击,除了他,所有人全部遇害。他漂流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的心充满了无助和孤独,不知道应该如何在这个小岛上生活下去。但是,他不断的安慰自己,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无数困难,把自己的生命延续了下去,拼接自己的力量开拓土地,建造房子、种植庄稼、圈养牛羊。正当他渐渐淡忘要去回到文明社会中去的时候,他却因为救了一名被员工绑架的船长,船长愉快的答应了带他回到英国,于是鲁滨逊在船上航行了半年后回到了文明社会————英国。
我和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面对恶劣环境的挑战,鲁宾孙并没有绝望而是勇敢面对,用顽强得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创造了不朽的传奇。
鲁宾孙的经历告诉我们:只有扬起自信的船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铸就辉煌的人生。
书籍是我们生活的导航,它教会我们去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让贫乏和平庸远离我们。每当茶余饭后咀嚼着书籍中优美的文字,欣赏一个个动人的故事,都会让有所感悟。
打开一本好书,迎面扑鼻的是清香而深邃的气息,仿佛是那新翻耕的泥土散发出馨香。在若有若无的音乐声中,我能够随意想象,想象自己是蓝天,一望无际;想象自己是月夜,寂静美丽;想象自己是海浪,澎湃不息;读小说,我会随着主人公跌宕起伏的命运或喜或悲;读抒情的散文诗歌,我会在作者淡淡的忧郁中品味他们对生命、生活、自然的态度;翻阅简单诙谐的书,我能够尽情地放声大笑,把一切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
读书是一件乐事,趣事,让人变得深沉达观。
任何物体都有承载它的器皿,唯有知识无垠无度。人们的大脑虽无法装入所有的知识,但能够尽量摄取,而的途径即为—读书。论及书籍,托尔斯泰曾坦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恰恰罗素·罗兰又说:“智慧,友谊是黑暗中的光亮,倘若没有钥匙,如何打开智慧之门,又何谈放射光芒?(人生感悟)可见,书籍,使人类告别愚昧混沌。读书看似平凡,实际上是人们心灵与古今中外一切民族优秀文化,智慧相结合的过程,也是继承与发展的过程。她不但能改变人的气质,还能使人树立更为健康人生观度,做一个忠于祖国,尊老爱幼之人,成为一个有仁德,有智慧之士。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操为人处世。不辜负苍天赋予的生命,成为沧海中不可缺少的一粟。这对于人生的回答,对于国家的培养,对于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无疑读书是回报她们的方式之一。
读书是一种陶冶,是一种享受,领悟是心灵净化的快慰。
在茫茫人生芸芸众生中,不以荣辱待己,不论成败待人。不热衷追名逐利,使自己超凡脱俗,你会仰头看天,蓝天澄清,白云悠悠,释怀心里的郁结,应对现实,笑对人生。在物欲横流的日子里,品味古人谈的”知足常乐“,”人到无求品自高“的教诲,会注入一般清醒剂,快乐地生活着。当我因辛勤工作而收获甚微感到牢骚满腹时,书会告诉我要笑对生活,这时我会浑身充满工作的激情;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鼓堂时,百折不挠的居里夫人就会浮此刻我的眼前,激励我鼓起勇气继续努力;当我抱怨自己一无是处,”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名言会告诫我,”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我志得意满时,”一杯水的容量“会提醒我,看似满满的一杯水还能容纳100多个回形针,自己还有许多能量可挖掘;当我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时,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会在我耳畔响起…
以前书中体会过”怦然心跳“;以前在书中有一种”莫名感动“;以前在书中进行自我审视,也以前在书中看到人生百态……我只愿情绪伴书平和而宁静,灵魂伴书纯洁而超然。读书不是一种消遣的行为,而是提高自己的学识。我想带着目的去读书的效果会好一些。想想自己缺的是什么,就学习什么。自己少的,在别人那里也许就有,所以宽容多,理解就多!
这本书讲的都是名人小时候的故事,他们都值得咱们学习。就像孔丘,从小就学而不倦。
孔丘学习一点都不烦躁,在风雨交加的日子里还在勤奋学习。这种学而不倦的精神使他成了伟大的教育家。还有范仲淹,他发奋苦读,咱们该向他学习。范仲淹没钱上学,白天帮人干活,夜里读书,有时甚至不吃饭都要读书。为了节省柴火和粮食,范仲淹想了一个办法,早上煮一锅粥,把稀饭盛到盘子里冻成块,一天吃两次,就着咸菜吃。范仲淹还给它起了个美名,叫“白云糕”。他经常读一夜书,等人们起床了他才稍稍休息一会儿。最后他成了一个博学家。
咱们还要跟张居正学习。张居正从小学习很刻苦,可是到十三岁的时候考试还没成功,但张居正不放弃,继续努力,在他十六岁的时候考试终于成功了,后来成了政治家。张居正虽然受到挫折,但还一直坚持下去,这表明张居正有永不放弃的精神,这样做很对。因为不能受到挫折或困难就放弃了,只要坚持到底,胜利会向你招手!张居正好像在对咱们说:只要不放弃,一定能成功!还要学习詹天佑,因为他从小立志,长大报国。他看见人家国外有火车和轮船,当时他才十几岁,就立志修铁路。詹天佑发奋读书,长大后为咱们国家修了第一条铁路。
《和好孩子交朋友》这本书里的人物告诉咱们,从小不但要努力学习,还要有志向,长大就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有一本叫《鼹鼠的月亮河》的书让我爱不释手。书中的主人公是乐于助人的米加。
鼹鼠爸爸姓米,是月亮河一代有名的挖掘专家,当他从地洞里钻出来的时候,它的第九个孩子米加,已经出生了。但是它的皮毛和其它孩子不同,是黑色的。而且他喜欢天空,不喜欢土地,这都让鼹鼠父母有些担心。这一天,米加又来到月亮河边看月亮。他在想,月亮你是站在山顶?还是挂在树梢?这时有一位小小的鼹鼠姑娘,她对着河面说:“月亮你离我们很近,我一伸手就碰得到,可是每次都捞不着。”在她身边还有一个竹筐,筐里有一大堆衣服,突然一件衣服掉到了水里,顺着水漂走了,一直漂到了米加面前。“啊?水里漂来一件衣服?”米加把衣服从水里捞起来。那位小小的鼹鼠姑娘急忙跑过来,她小声地说:“这是尼先生的衣服。”“你是尼先生的女儿?”米加问。“是的!”尼里说,“我叫尼里。”
有一天,尼里病了,可是她还是得出来洗衣服,米加想要是有一台洗衣机就好了。
他为了发明洗衣机,就离开了月亮河,来到了一个叫书城的地方,米加拜一位叫咕哩咕的魔法师为师。米加学会了魔法,就被黑熊先生请到他的剧院演出,演出很成功,掌声差点让屋顶飞起来,让观众不可思议的是鼹鼠也会魔法!可是零件太贵了,他们还得再演出一次。当演出就要结束时,咕哩咕不小心念错了一句口诀,把米加变成了乌鸦。漫长的100天终于过去了,米加变回了鼹鼠,把洗衣机送给了尼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勤于思考,乐于助人。
女人还是很感性的,明知的自己眼前的夫君确实是个花钱如流水的花花公子,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但是也只不过随口调笑几句罢了。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下定决心嫁个他,也没指望他能有多大的出息和改变。清秋还是个好传统的那种女人。评论上很多是说靠钱追的,我真不这么认为。
不论每一个人如何富贵或者平凡,终其一生,能有幸遇见一个彼此真心喜欢的人,都应该真心感激上苍。
金燕西追清秋的真挚的那颗心,相信看过剧的都能真切感受。这也是大家不讨厌金燕西的原因。纵然他是花花公子,纨绔子弟,还有很多很多的缺点。
金燕西一生太顺了,没经过什么打击和磨砺。但实在太弱了。老父倒了就和白秀珠又藕断丝连,还打算抛妻弃子,同去德国。典型的狗屁寄生虫,一脸的出卖尊严,面目可憎。这就不仅仅是道德,完全是人品有问题了。
人生没有永远18岁,不需要谙世事的年纪。宝玉过了18岁,站起来的是曹雪芹,终其一生,何曾违心逢迎活着?!金燕西呢,又能成为谁呢?真是不好说。
如果能经此一事,降落凡间,踏踏实实做些事。也不枉曾经轻狂。当然了也可能成为一个浪荡的废物。
清秋是外柔内刚的女人。性格里的坚强和骨子里的自尊,至少可以保证无论碰到什么事情,也许很艰难,但是至少做到不可怜。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人敬重。
二人相处时间不够,三观存在很大差异。恋爱可以打满分,结婚真不一定合适。
《平凡的世界》中有着一群平凡的人们,他们辛勤的劳作,他们为了生活拼撒汗水,他们面对大地怀揣着希望,他们脚踏实地的铸造着黄土地的梦想。凭借着无数汗水的浇灌,共同期待着未来丰收的时刻。平凡演绎着伟大,伟大又归于平凡,在理想中畅游,在现实中拼搏,他们用血和泪浓墨重彩的写出了一个“韧”字,展现了黄土高原上一份不可磨灭的意志。
可以说,正是因为读了这本书,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理解。此书中,我看到的是世间的真情,平凡但是真挚,简单但是轰烈,我们的生活亦是如此。从书中主人公孙少平、孙少安的成长历程来看:人,最难战胜的是自我。然而,如果超越了自我的束缚,克服人性中最懦弱的本性,那么自卑也会变为坚强。
这里,不得不说的一点是,学习和读书的重要性。作为一个平凡的人,要时刻对着未知的事物怀有好奇心,不怕繁琐的虚心求教。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一种力量。在你陷入困苦的时刻,不知所措的时刻,不甘放弃的时刻,往往是一种精神唤醒了你,给了你一份坚持的勇气和力量。向不屈的保尔柯察金致敬,向伟大的列夫托尔斯泰致敬,更向坚韧的黄土高原致敬。正是受到了这些文化的影响,主人公孙少平和孙少安才能在一次次的艰难中带着家人走出困境,才能在一次次的动荡中坚持着自己的本心。他们怀揣着自己儿时的梦想,无论身在何处,无论多么辛劳的耕作,总是能挤出时间,畅游在书的海洋之中,接受着新的事物,新的思想,坚韧而又勇敢的在黄土高原上洒下生活的印记。“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这就是书中贯注了的昂扬的奋斗精神。咀嚼着这些至理名言,会使人们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和希望。使我们懂得我们大家虽然平凡但平凡人也会有平凡人的人生幸福所在。
在文中,作者刻画了孙少平和孙少安两个形象。但是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更加符合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高中教育,同时经过自学他可以达到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其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面对生活的态度。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充满向往,体会生活之中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生活没有如果,他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也许,正如有的人所说,现在是一个充满浮躁的社会。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不正是由于社会的进步和多元化呈现出的一种状态吗?作为一个步入工作和走向社会的人,这部作品中有太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回味的地方。总有一种力量它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种力量它让我们抖擞精神,总有一种力量它驱使我们不断寻求"正义、爱心、良知"。这是信念的力量,善良隐忍的中国人,总是有一种信念的力量在支撑。我想,作为我们来讲,只有脚踏实地工作、以饱满的热情生活、以感恩的心态回馈社会,才是书写我们这个平凡或不平凡人生应有的态度。也许,我们对于平凡与不平凡的理解多种多样,但是我也坚信,我们面对苦难,却总是能团结一致,同舟共济。这也相信,没有一种力量能阻止我们前行的脚步,也总有一种力量能让我们不断前进!
没有永恒的痛苦,更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孙少平的哥哥孙少安,出生于贫穷的家庭,13岁时便为了弟弟妹妹们可以得到良好的教育,可以吃饱饭去读书,少年时的他便放弃了自己优异的学业,毅然的决定和父亲一起进山劳作,将家庭的负担义不容辞的抗在了自己的肩头。他是平凡的劳动人民,也是伟大的劳动人民,他是值得我们尊敬的奋斗青年。当然,苦中有甜,生活往往会眷顾这样的人,最后少安富裕了,按说幸福的日子就要来临了,然而一起同甘共苦的妻子却病倒在家中,他的愤怒,他的无奈,压在心中却无人诉说。无论你是什么样的人,无论你做了什么样的事,当生活中出现了任何困难你都必须选择接受,这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种体验。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当年苏轼所说的“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
书早已放下,然而其中一张张面孔涌入脑海,久久挥之不去。《平凡的世界》是那个时代劳动者的写照,值得我们的借鉴和反思,“韧”的精神,是需要我们发扬和继承的,不甘于平凡,却又脚踏实地辛勤耕作着,我们怀揣理想,即便是平凡的生活,也定能激荡起绚丽的浪花!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
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
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雨果曾经说过:“有一座用言语无法形容的建筑,某种恍若月宫的建筑,这就是圆明园。”
想必大家都读过《圆明园的毁灭》这一课吧!它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它由工匠们花了150多年才建好的建筑,每根柱子上都雕刻精美的花纹,里面收藏着奇珍异宝的宝物,有无数的名人书画,也有奇珍异宝。可是,它在1860年却被英法联军销毁了。
可恨的侵略者呀!你们太贪得无厌了,那么精美的圆明园却被你们用大火连烧三天三夜给烧成一片灰烬了。难道你们就一丝也不觉得惋惜吗?我真是觉得你们实在太残暴了。
在一次香港拍卖会上,我们中国为了使被侵略者掠走的铜牛头、铜猴头和铜虎头回归国家,爱国人士花了千万元的费用,才买了本该属于我们的国宝。那本来就是我们中国的东西,我们却要用高价才能买回来,我对侵略者真是恨之入骨。
因为这篇课文,才让我知道了祖国原来受到过这样的欺凌。虽然圆明园现在在按原来的样子修复,但它在我心中已经不是原来那辉煌的圆明园了。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回报祖国。
名着是人类文化的精华,更是书中的精品。阅读名著,如同与大师携手,可以增长见识,启迪智慧,提高语文能力和文化素养。阅读名着,就像与知识拥抱,可以分别优劣,提高精华,净化人们心灵和尘世污浊。
读书对一个人的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力,它完全可以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向标,当然只限于好书,比如我现在要向大家所介绍的这本佳作-《基督山伯爵》。
之所以选择阅读和推荐它,是因为有以下几点原因:1、经典之作,为后世所流传。2、权威之作,经几大名人所鉴赏。3、题材奇特之作,让人为之一惊。
《基督山伯爵》讲述的是水手唐太斯因维尔福、腾格拉尔和费尔南多的联手迫害而致入狱的事,在狱中他饱受折磨,而经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巧妙的逃出狱中,而幸运的成为了基督山伯爵,而那三个人也分别成为了司法、金融和政界的头面人物,基督山伯爵对此展开了报复的故事。
这部小说问世已有一个半世纪之久,尽管如此,他至今仍然在世界各国流传不衰,成为名垂千古的佳作,被公认为世界通俗小说中的扛鼎之作。
小说的主人公唐太斯,他是一位英俊潇洒并且卓而不群得人,有一定的领导才能,在被人陷害入狱的时候,仍然刚正不阿,坚持着无私的正义。在狱里,他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并积极的寻找逃出狱中的机会。
但是逃出狱后的唐太斯,我并不开中他的做法,因为我认为得饶人处且饶人,我们应该抱着一颗宽容的心对待某事、某人、某物,即使他做乐再大的错事,自会有上天来惩罚他,正所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这部小说的情节曲折离奇,险象跌生,出乎想象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因此,它扣人心弦,让读者难以释卷,实在是不足为怪。
小说的情节安排的曲折离奇,跌宕起伏,同时繁而不乱,环环相扣,充分显示了大仲马作为杰出小说家和剧作家的想象天才和结构能力。
在这部小说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唐太斯越狱的情景,它是全书最能予以人以生活启示的部分,因为它向我们诏示了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人活着不能没有希望,生活的斗争不能没有智慧,阳光下的温暖,铁窗外蓝天下的自由,正因为这种生的希望使他挺住了,并且成功了。
如果唐太斯没有被复仇所蒙蔽,我想他应该会过得很舒服,抱着淡定豁达的生活态度,如水一般清澈,却如水一般坚定,永不止息。
如果唐太斯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认命般的想要在牢里度过自己的残生,我想他的生活肯定是另外一番风景。
跳出圆圈的枷锁,创造新颖的风格,这是一个充满智慧的选择。
唐太斯,一个充满争议的人物。不管他的命运将会怎样,我都衷心的希望他,能够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总之,是希望和智慧使唐太斯得以重生,得以为基督山伯爵,得以完成复仇计划。所以说,希望和智慧是维系机遇和努力,获得成功的纽带。
《草房子》里的桑桑是调皮的、是可爱的、是活泼的、是帅气的……但我却觉得他是一个勇敢的人。
纸月病好了以后,每天早上都会迟到,几乎每当大家上完一节课后才到学校,大家都觉得很奇怪,有一天,桑桑一大早就起来了,为了知道纸月是怎么迟到的,桑桑就故意给妈妈说自己去找昨夜未归的鸽子了。
桑桑使劲地划着船向板仓驶去。当到板仓时,太阳才探出了头,桑桑悄悄地躲在了一座桥下,他四处张望,见桥头来的不是纸月,而是三个男孩,他们在土路上晃荡着,并没有走开的意思,好像在等一个人,而让桑桑意想不到的是他们在等纸月,桑桑仔细一看,原来是板仓小学有名的大坏蛋,连老师也没法管住他们,尤其是那坏蛋老大刘一水,人称“豁嘴大茶壶”,另两个是刘一水的“跟*臭”,桑桑这才记起来,他们专门欺负纸月。读到这儿,我仿佛看见桑桑正朝着这几个大坏蛋咬牙切齿,他双手握成了拳头,双脚在地上跺来跺去,好像想报复他们一样。
过了一会儿纸月走了过来,见有人把路挡住了,便绕开在麦地里走,刘一水一边笑着纸月,一边唱着编的歌来嘲笑纸月,可纸月并没有管刘一水,她只惦记着上学,便飞快地往大堤上跑,准备划船到学校。刘一水见纸月向大堤上跑,便跟了上去,桑桑愤怒极了,他不能袖手旁观了,他连忙叫道:“纸月!往我这里跑!”纸月便跑上了船,桑桑捡起了一块砖,向跑来的刘一水使劲砸去,却没砸中他,只吓着了他,桑桑见刘一水马上就要追上了,便解开绳子向对岸划去,可刘一水却跑上了船,他给了桑桑一拳,顿时桑桑感到一阵锐利的酸痛,随机,鼻血便流了出来。读到这儿,我心里一酸如果是我的话,我早就哇哇大哭,回家去告状了。可桑桑呢?他却没有逃,刘一水一脚把他踢下了水,他见船开远了,便抢过船桨,往回划。桑桑忍着疼痛,趁他不注意,悄悄地爬上船,向刘一水的腿一头撞去,只听扑通一声,他便掉下了水,纸月立马使劲儿划船,才逃之夭夭,刘一水见让纸月上课迟到的计划失败了,只好游了回去……
后来,桑桑给爸爸说了,爸爸和地方政府向板仓小学警告了一番。从此,刘一水便不敢再欺负纸月了。
近日读林语堂的《苏东坡传》心中颇有感触。苏东坡虽文章名满天下,仕途却历经艰险,屡遭迫害,但终不改其乐观的天性;他一生融儒,释、道于一体,诗、文、词、书、画皆在才俊辈出的宋代立于尖峰位置;他的人格精神所体现的进取、正直、慈悲与旷达,千年来始终闪耀。
苏轼,一个天生的乐天派主义者,在林语堂的笔下是那么的明显。对苏轼的印象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化,我不感去亵渎他那近乎完美的人格,更不可能拥有如他般史诗般的人生,我只能静静的去体味这本书的深意。
苏子,他的达观是我最欣赏的,从他仕途坎坷,命运多劫中依然能在美食中找到乐趣。再想想我们总是抱怨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不懂得用乐观去化解,请记住乐观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苏轼却用一生诠释了这一点。朝云的有趣问答,苏轼的反映,满肚子的不和适宜。富有哲理而风趣。书中的字字句句无不体现这点。
林语堂笔下的苏轼是更是一个大文豪。他没有李白的魄力,更没有杜甫深沉,他有的是贴近百姓生活的人。他的词他的诗是给每个人最好的祝福。苏东坡的《苏》中说:“杰作之能使历代人人爱读,而不为短暂的文学风尚所淹没,甚至读他他的经历久而弥新,必然具有一种我们称之为发乎肺腑的‘真纯’。”而正因为苏东坡人格中那“真纯”的一部分,表现在其文章与事迹中,才得以传得千古美名。当代的我们也许没有杰出的事迹,但我们能做的是回归自然悟生活的美好。苏子尚且如此,更何况如今的我们。
苏轼更是一位富有感情的人。他与三位妻子的美谈佳话固然其中富有许多时代的局限,但都是真情实感的体现。他的江城子,他的水龙吟。无不令人动心,而书中都详细表现出来。乌台诗后的东坡跌入了人生的谷地但他没有就此一决不醒。《苏》中写道:“苏东坡这种解脱自由的生活,引起他精神上的变化,这种变化遂表现在他的写作上。他讽刺的苛酷,笔锋的尖锐,以及紧张与愤怒,全已消失,代之而出现的,则是一种光辉温暖、亲切宽和的诙谐,醇甜而成熟,透彻而深入。”我想,这便是苏东坡的超脱。
我并非一味的夸大苏轼的魅力,固然他的缺点也显露在其中。我们所能作的仅仅是品位这样一味传奇人物,而这本书也传达了这样的意旨。知道一个人,或不知道一个人,与他是否为同代人,没有关系。主要的倒是对他是否有同情的了解。归根结底,我们只能知道自己真正了解的人,我们只能完全了解我们真正喜欢的人。我认为我完全知道苏东坡虽然我仅仅是一名高中生,因为我了解他。我了解他,是因为我喜欢你!
几乎所有人都说《茶馆》是一位成熟的剧作家的成功之作。——题记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做裕泰的茶馆里。一部简简单单的三幕话剧,借助于一家普普通通的茶馆,将半个世纪的岁月浓缩,将许许多多符合时代特征的小人物涵盖,将一个国家在那些个特定时代的悲哀诉尽。
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历经了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 党统治时期的裕泰茶馆,在当权者和小人的谋划下最终被改成了“花花联合公司”。而一生守护着茶馆的王利发掌柜选择了在他的茶馆里自杀。《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 败被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唏嘘不已。
先谈谈这幕话剧中的人物吧。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
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再谈谈这部话剧的特殊之处。《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其次,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最后,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不久前,我被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兵猴传奇》深深吸引了,特别是书中的《梅里山鹰》一文更让我爱不释手。
这个故事还得从这说起:西双版纳的日曲卡山麓一带住了一家子梅里山鹰。母鹰金蔷薇先产下了哥哥鹰金追,接着产下了弟弟鹰蓝灿。两只幼鹰好像在妈妈肚子里就结下了不解之仇,从呱呱落地开始,它们每天都有生死角逐。金蔷薇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不久,蓝嘴钩公鹰也被狼咬死了。母亲必须扛起独自育鹰的“大包袱”。成长中的两只幼鹰不断遭遇种种不幸、悟出种种道理,渐渐地培养了深厚的兄弟情,并在成年飞翔一刻,成功捕猎了一只高山蝮蛇。
通过这篇小说,我也体会到了母性的伟大,有时还得一个人承担起家庭和照顾孩子的重任;而且母性不仅重任在肩,还要有为子女自我牺牲的精神。文中还触动我的是两只小鹰也不容易,出生时就将对方视为敌人,不过,经过无数次扑击,无数次撕咬,无数次争执,把让金蔷薇心如刀剜的21=0的血腥减法,却变成了1+1<2的不可分割的、浓厚的兄弟情,巨大的转变使我钦佩不已。
我学会了在以后的生活中要像母山鹰一样做好本分的事情,坚守本分的岗位,担当本分的责任,才有资格向更远、更美好的方向去展望、去实现;还要像两只小幼鹰一样不被生活中的绊倒,学会勇敢面对,最后变成一位勇敢无畏的坚强之人,创造自己的人生奇迹。
谢谢你,梅里山鹰,我的生活导师!
我读了《孔融让梨》的故事后,觉得孔融不仅聪明能干,而且很懂得尊敬长辈,和哥哥姐姐团结友爱。爸爸要他分梨,他把最大的分给爸爸妈妈,而把最小的留给自己。
四岁的孔融知道这样做,我们比他大多了,更加应该懂得讲文明、礼貌。老师经常教我们要尊敬长辈,同学间要团结友爱,今后,我也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学习孔融的行为。
我看着《狼王梦》中的第二个故事《狼种》,心头涌起一股难以言说的愧疚感。不知不觉中,我的脸上已显出一条条泪痕,一颗又一颗剔透的水珠夺眶而出,低落在书上。这是我第一次看书时,会流泪,会愧疚,会心痛。
《狼种》是唯一一篇让我感动,让我心酸的小说——这是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它阴差阳错地进了马戏团,因为它的长相像狼,品性像狼,遭人唾弃,连它的主人也是如此,因此它受尽了折磨,还被戴上了嘴罩,脚爪被钝化。后在野外遇到了云豹,它为了保护主人,把云豹击退,而此时的它,已伤痕累累,遍体鳞伤。主人川妮把大灰搂进怀中,涌出内疚的眼泪。
看完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对于什么事物,都不能以貌取人,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对待每一个生物都应该平等。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他们都是有尊严的,不能去侮辱他人,践踏别人的尊严。其实,很多人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这只警犬——大灰,它有着狗的忠诚,更有着狼的英勇和坚韧。正是这一点,让我不禁佩服大灰!
我们最常见的家禽——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大约只有十几年的寿命。十几年——对于人类才刚刚迈入青春时代;对狼而言正处于风华正茂的辉煌时光;而对于乌龟才只是人生的起跑点,身后还有一条遥远、漫长的路途。十几年,对于人们不算什么,但对于狗是一生一世。狗把它的一生都献给了人类,带给我们许多欢笑,帮我们减少寂寞……而人类呢?有人把他们当成发财的工具;有人只是把它当成临时的玩偶,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只有寥如晨星的人把狗当成一个好朋友,好伙伴,全心全意地去爱它,关心它,呵护它。
读完这长篇小说,我不禁愤慨。人类为什么不能和动物朝夕相处?人类并不拥有万物的掌控权,每一只动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迷上了读书,现在我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书本了。
一提到书,我就兴致勃勃,郁闷的心情一下子开心起来。因为书给了我快乐,让我的头脑清醒起来,使我提高了写作水平,还让我开拓了视野。
读书的时候,我一直全神贯注,把自己融入书中,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人物,与书中的主人公快乐的'嬉戏。每当无聊的时候,我都会和我的“朋友”愉快地“玩耍”,和我的“朋友”快乐的“交流”。
有时,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汲取书的营养;我又如同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每次写完作业,我都会陶醉在书中,我懂得了许多。我们虽然羡慕明星,但明星辉煌的背后有多少泪水和汗水;如果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你就要冲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父母每天为我们操劳,是否应该为劳累了一天的父母端来一盆水,为父母洗脚呢?如果成功了,请不要骄傲,下次再接再厉,争取比现在更好,如果失败了,请不要灰心,下次继续努力,争取成功,因为“成功必有方法,失败定有原因”……
读书多了,对我的写作也有帮助。我以前十分讨厌写作,因为一提笔就不知道该怎么写了。好几次考试都是因为作文落下了分。为此,我十分苦恼。不过现在,我读书多了,我的写作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好几次征文比赛老师都让我参加。
多读书,能在书中学到好多知识;好读书,能十分快乐的与书“交流”;读好书,能从书中得到启发;读书好,书可以让你清醒无比……
我喜欢书的芬芳清香;我喜欢书中有趣的人物;我喜欢感悟书中的道理……总之,现在书已经是我亲密无间的朋友了。
看着《背包十年》书名就有一种莫明的敬佩,也许这才是真正的本性,自由的天性。可是现实中有太多的本性和天性被压抑,或许不够勇敢,或许不够坚定,或许...实在是太多太多的牵绊,在这样一个膨胀物欲横流的社会,有太少人能想做放下沉重的包袱,背起行囊,用足迹丈量生命的好处,让精神在路上探索、洗礼,这些都我们向往而不敢前往的方向。
忽然想起了一个寓言关于穷和尚和富和尚的故事: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贫者语于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富者曰:“子何恃而往”贫者曰:“吾一瓶一钵足矣。”富者曰:“吾数年来欲买舟而下,犹未能也。子何恃而往”越明年,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富者有惭色。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僧富者不能至而贫者至焉。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是故聪与敏,可恃而不可恃也;自恃其聪与敏而不学者,自败者也。昏与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不自限其昏与庸而力学不倦者,自力者也。
能做到穷和尚,如此洒脱,坚韧,聪锐有几个就如当今像小鹏一样背包客又能有几。
他见过手持莲花的女孩,邂逅过在铁轨边玩足球的少年,观察过爱思考的撒哈拉男人、专注的爱尔兰女孩,去过爱丽丝梦游的仙境,造访过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有过无数完美的瞬间,但也品尝过酸甜苦辣。露宿街头、遭遇小偷、在海关被扒光衣服、做义工……十年来,他打过不一样的工,睡过不一样的床,遇见不一样的人,开心、孤独、骄傲、沮丧交织在一齐。
他不经意地说着它们,仿佛与自我无关,也许这就是背包客洒脱的的心态吧,漫漫旅程一切事物都那么完美,一切困难都是那么稀疏平常,听起来好像很简单,可是给我们带来了太多惊奇。
他从他崇拜的三毛、格瓦拉、堂·吉诃德身上汲取着力量,一向“在路上”,真正把自我融入旅程,把心放飞在永远阳光明媚的天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充满能量,不断驱动他不知疲倦的欢乐并充实的前行。
看完这本书,的确有背包旅行的冲动,可是想到像小鹏这样洒脱,放下白领的工作,放下父母的牵挂、去实现自我的梦想。才发现自我真的做不到,也许背包客不知是自我真正的梦想,仅仅是自我渴望自由的天性而已。
回归生活,回归自我现实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就把背包客的的冲动放到心底珍藏,抽时间体验旅行的乐趣,也许有一天,放飞的心不愿回来,就成为了真正的背包行者。
在《幻城》这部小说里,掺杂了诸多的友情、爱情以及青春期少年的无奈与挣扎,如果没有那些奇幻的故事剧情、神秘的元素种族以及沉重的王者之冠,这一定是一本激情飞扬的青春小说。
本章主要讲述了卡索和弟弟樱空释在万年之后回归祖国,继续当上了尊贵的皇子。但他爱上了血统不纯正的女子梨落,在告诉父王后,梨落就被清理了,而在此同时卡索和樱空释一起通过了最高级巫师的考试。
在这个章节里,作者花费了诸多笔墨来描写卡索对于梨落的爱慕,同时描写了卡索在得知自己的王妃只能是血统纯正的人鱼贵族,而梨落最终只能被清理掉的那种满心的失落感。这或许是卡索的第一次爱慕,在这之前,他对爱的印象也许是美丽而梦幻的,如水晶球般纯洁无瑕的,但是经过这次心爱之人被清理后,卡索也会意识到身为皇子无奈与王权的冷酷与肆意。相对比而言,梨落才是真正无辜可怜之人,她只是一位被王子爱慕的女子,却落得被杀的下场。这次事件带给卡索的就是身为皇室中人,注定要摒弃感情,做一个冷酷的.人。
我读了《沉香救母》这本书,读后感受很深,书中我最喜欢沉香这个人物,他拥有决心、信心和耐心,在沉香救母的过程中,二郎神一向追杀他,阻挠他救母亲,正因为沉香有决心、信心和耐心,所以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胜利。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天上的三圣母握有镇山之宝“宝莲灯”。一天,三圣母下凡游玩,遇到了一个年轻书生刘彦昌,刘彦昌和三圣母一见钟情,他们便结为夫妻,过上了恩爱无比的幸福生活。三圣母和牛郎织女、白蛇许仙一样,触犯天规被哥哥二郎神压在华山脚下。之后三圣母生下了一个孩子,起名沉香。沉香得知身世之后,为了拯救被压在华山脚下的母亲,努力学习武功,经历了千辛万苦才找到一把神斧,只身赶赴华山,劈开了那牢不可摧的华山,救出了母亲。
看完这本书我体会很多,沉香的孝心,他为了母亲,历经千辛万苦。他刻苦练功,一心只为救出母亲,沉香母子相逢,亲情依依,苦尽甘来。沉香那种坚持不懈,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更深深地感受到,在生活中遭遇困难的时候,不能气馁,就应向沉香学习勇敢地去应对,去克服。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杰出作品.主要讲述的十九世纪一位名叫爱德蒙·唐泰斯的大副受到陷害后的悲惨遭遇,之后开始精心复仇的故事。该著作主要讲述的主人公是是一个英俊、勇敢、正直的水手。但是,他却遭人嫉妒。不仅嫉妒他的才华,还嫉妒他有一个名叫莫茜蒂斯的美丽的未婚妻。终于,一封由当格拉斯和福南德设计的匿名控告信把唐泰斯关进了一座海上监狱德夫城堡。唐泰斯在死牢里度过了14年的时光。开始的时候他坚信自己的清白,总以为检察官有一天会出现在他面前,宣布他无罪。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失望了,甚至有了自杀的念头,只有对未婚妻的思念支撑着他活下去。就在他绝望之际,机缘巧合下遇到了老神甫,老神甫帮助他分析了他的遭遇,唐泰斯开始意识到陷害自己的仇人是谁了。在神甫的教授下,唐泰斯学习了大量的知识,还学会了好几种语言并得知了一个秘密:在一个叫作基督山的小岛上埋藏着一笔巨大的财富。唐泰斯按照老神甫的话,化妆装死躺在老神甫的牢房,狱卒以为唐泰斯就是老神甫,便把其装入尸体的麻袋中,就这样唐泰斯逃出了监狱。在获得了自由之后,唐泰斯找到了基督山上的巨大财富,同时,一个复仇的计划正在酝酿。他明白他什么是对仇人最好的打击,就是利用他们贪婪的弱点,一步步的把他们领向深渊。
通过多方打探,他证实了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陷害自己的事实,并得知自己的未婚妻已经同费尔南结了婚,而自己的老父亲在病中饥饿而死,他的仇恨之火越燃越旺,但他还要为复仇做许多准备工作。8年之后,唐泰斯回到了巴黎。他化名为基度山伯爵,身份是银行家。此时,维尔福是巴黎法院检察官,唐格拉尔成了银行家,费尔南多成了莫瑟夫伯爵及议员,3人都飞黄腾达,地位显赫。唐泰斯通过精心的布局,制定了周密的复仇计划。在他富可敌国的钱财的支持下,计划被完美的执行了,他的每个仇人都得到了恰如其分的惩罚:那谋取基督山地位的人钱财散尽,精神崩溃;那告密并夺得基督山爱人的人最终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那诬陷并将基督山投入监狱的人,最后审判了自己的私生子,亲生儿子也被毒死,最后在巨大的打击下疯了。
《基督山伯爵》它向我们揭示了命运的相差,从天堂到地狱,再走坟墓走向人间的辉煌殿堂,也许正是这种命运的强烈反差才造就了这部小说的文学成就。小说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情节设计上除了卓越以外,还能想象出一些现实.
文章更多的是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邓蒂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邓格拉斯、费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四个人,其中有她丈夫前妻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在看完了整本书后,感悟最深的还是小说最后的那句话:“世上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唯有经历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必须经历过死亡才能感受到生的欢乐。
活下去并且生活美满,我心灵珍视的孩子们。永远不要忘记,直至上帝向人揭示出未来之日,人类全部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中:等待和希望。人人都在抱怨生活太多的不如意,但是有好多时候他们都是处在别人羡慕的幸福中,也许只是自己没有得到心中那眩目的华贵,就抱怨一切都是黑暗的,他们忘记了其实自己的生活还是要用希望去填充的“世上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唯有经历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如果只是一味的去拿自己的境况和自己心中那眩目的华贵去比较,那永远也感受不到身边的幸福。
能在逆境中去燃起生下去的希望,能在困难来临的时候去看到解决后的喜悦,才是拥有真正的现在,如果抬头看不到未来的希望,为什么不回头看看过去,低头看看现在,也许在你转换角度的一刹那,你发现了生活的真谛,然后会意识到:“其实美妙的生活很简单,就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要懂得去珍惜现在,去发现生活中的美,在黑暗中发现希望的光芒。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尔卡蒂奥.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最近,我读了读了《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这本书,我发现作者在做班主任工作的时候也有很多的无奈,她曾经这样说过:“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在我看来,这句话和‘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是一路的。如果是教师之外的人这样说的,那他就是在恶意地欺负人,把教师往绝路上逼;如果教师自己这样说,那他不是幼稚就是自大狂,迟早要碰个头破血流。我曾经属于后一类。那时,我处于极度危险的境地。”
看薛老师这些话,你能觉得这是一个真实的老师,她说的话就象是邻居唠家常那样真诚自然。对于书中她大胆、直率的言辞,我很钦佩,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胆识、思维的。她能把一件看似简单惯常的事情剖析提头头是道,透过了表象看到了它的内在根源。她有勇气把一些不同与大家都说的话写在纸上,让别人看,虽然多数人心理或许也如她所想。但凭这一点儿,就让人佩服至极。比如,她对“老师象蜡烛、春蚕”,“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这些话的评析,一针见血,道出了我们老师的共同心声。之所以造就了她感说真话,敢于抵制一切不利于学生成长和进步的制度。因为薛老师的人生信念就是:缺乏真诚、理性和趣味的日子是不值得过的。教育教学中有了平衡愉悦的心态,正确的定位和良好的策略,才能在饱满热情中,在正确策略中扶植学生向上。
薛老师在自序中写道,“我是特意捕捉了清风、乐声和野芳,录在这里,专门用于鼓励自己,就算是不定期地给自己献一小朵小花吧——真诚美丽的文字,正是心灵开出的花朵。”又一次阐述了她的人生信念——真诚。读了全书,给我最深刻的感受也是她的真诚,我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人,一个真诚的老师。
当学生的时候,老师是权威,跟老师的交往总是处于向上看的状态,学生是一定要小心翼翼的,多数情况还是听老师说的多,自己发表意见少。现在当了家长,为了孩子跟老师也没少打交道,但是一直觉得自己好多真实的想法不敢说,老师呢,说出来的也有一些让人觉得是官话套话。看了这本书,我想我们也许都错了,老师跟学生、老师跟家长,平等地真诚的交流其实并不难。
今天我读了《基度山伯爵》这本书。书中讲了邓蒂斯受到蒙冤。出狱后报恩报仇的事。
《基度山伯爵》又译《基度山恩仇记》。故事发生在19实世纪的法国波旁王朝。当时“法老号”上的青年水手艾德蒙·邓蒂斯,应为要当船长所以有两个人嫉妒。因为要与美塞塔斯结婚,又让情敌憎恨。所以被人诬陷,蒙冤被囚十四年又经狱友指点迷津。知道了是谁诬陷自己还意外得到了一笔珍宝的藏宝地点。他在一座小岛上在一座名叫基度山的山上找到了大批珍宝,于是他化名为基度山伯爵。把自己的恩人他们应得的都给了他们,并注意惩罚了陷害他的人,使他们有的死有的疯,还有的家破人亡,最后扬帆而去。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恶人最终还是要受到严惩,而善良的人是会受到善良的回报的,所以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不要做坏事,要多做好事。而且不要悲,观要振作。不要一遇到坏事就绝望,要坚信总会有希望的,车到山前必有路。
以后大家要多做好事,不做坏事。不放弃,坚信希望。
《王尔德童话》是英国的王尔德写的一本童话故事书。
我读了王尔德童话后,觉得这本书写的非常好,有很多形容词,它们形容了,人的动作表情心情和语言,还形容了景物,建筑,动物和自然现象。
这本书上学有许多故事,每一个故事有着不同的道理。书上写有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少年国王和我们学过的自私的巨人等故事。快乐王子是说一个雕像奉献了自己所有的东西给有需要的人夜莺与玫瑰是说一只夜莺看见一个大学生想要一朵玫瑰,它就用生命换了一朵玫瑰给大学生参加舞会。不过,大学生遭到拒绝,他就把玫瑰扔了。少年国王是说一个农村的孩子是一个王国的国王,后来,他就进皇宫过上美好的生活。自私的巨人我们已经学过了,我就说一点点,这故事是说分享能得到快乐。
读完《王尔德童话》这本名著后,觉得这本书上有一些深奥的地方读不明白,还有些词不理解,但可以从每一个故事背后,知道作者当时的心情。
这本书有一些人生道理,可以用到生活上面去,所以他妇孺皆知是理所当然的。
这就是我对这本名著的感受。
在鲁迅的小说中,《伤逝》是最令我喟叹的一篇,看过后很久都不能释怀。子君给了我相当深刻的印象,她的温顺、柔和和悲哀的死亡令人不胜感慨。涓生和子君本性上都是善良的人,为什么子君会在这个小圈子中一步步走向灭亡呢?究竟是什么害死了子君呢?
“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句表达上还略嫌生涩的话曾令涓生非常兴奋,他从中看到了子君的独立和坚强。然而,事实上子君是没有学会独立的。所谓“独立”应该是自己主宰自己,而这一点又建立在有能力养活自己的基础上。可是子君不行,她首先没有维持生计的本领,所以她刚从家庭中脱离出来,又把自己全权交给了另一个人来主宰。表面上看来私奔是一种了不起的举动,实际上却只不过是一次权力的转手罢了。她拒绝做一个封建家庭的乖女儿,却心甘情愿地做了小知识分子的家庭主妇。
倘若子君目光远大,投奔一个成熟的,有经济能力的人,也尚不致落到如此田地。可惜涓生也不过只是一个思想尚还幼稚,却又自以为进步的青年。他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进步思想,但又喜欢将生活理想化;另一方面他又很贫寒,经济上十分拮据,还没考虑清楚面包和爱情的关系,就不负责任地接子君一起生活。他将子君理想化了,他以为她是坚强、独立、富有进步气息的新女性,他不知子君的勇敢完全是出于对他的信任和依靠。一旦子君见了他的无力,见他也必须为生计奔波,她也不得不为他变成一个家庭主妇。涓生和子君其实都厌倦这种生活,但他们都无力改变,当现实和理想产生了太大的落差,子君便逆来顺受了,然而涓生却不能忍受,他认为子君违反了他的理想,于是归咎于她。再加上子君非常的软弱、善良,他赶她,她就走了。其实他们合筑一个家时子君也卖掉了自己的金首饰,她完全有留下的权利。但子君压根儿没想到这些,她归根到底太幼稚,太单纯了,她过于浪漫,看爱情重过一切,所以当涓生说不再爱她时,她便心如死灰,什么都不想争取了。
究其根本,子君和涓生都是太幼稚的人,只是子君要更浅一些。她似是而非地学到一些新鲜的思想,造就了一种浪漫的氛围,这种对爱情的向往使她敢于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然而她只知依靠涓生,以他为一切的出发点。说明她还未摆脱封建夫权思想的束缚,她适应不了社会,看不透生活,最终便被生活所吞噬了。
最近刚刚读完饶雪漫学的《左耳》,我不得不佩服侥雪漫活跃的思维。她用尖锐的笔法倾写出城市中我们的无奈与彷徨。这是一个让人心痛的故事。一群80后的孩子过着自己选择的生活,或幸福,或不幸,或张狂,或内敛,但都很真实。有人说,这是一部言情小说,我却认为这样定义《左耳》未免有些狭隘。
在我眼中,这是一部集亲情,友情,爱情,人性为一体的故事。这个故事还在上演,只是,李珥完成了蜕变,痛苦的蜕变过程造就了坚强的李珥,我相信,在世界的某个地方,李珥,仍在努力地活着,为家人,为朋友,为爱人,更为自己奋斗着……
每一个人物都像是我们身边的人,但是又找不到。有优点,有缺点,有点小坏,有点可爱,有点颓废,有点激进,在逃避和进攻之间抉择,在坚持和放弃之间踌躇。太真实的经历公平的呈现在每个人的轨迹上。
女主角李珥,天生左耳听力极差,在成长的旅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经历了酸甜苦辣的事,让他十七岁的花季抹上了一层五彩的回忆。比如小太妹黎吧啦,俊美善变的许戈,纠缠不清的张漾……这些人都在李珥的记忆中落地生根,那里。有欢笑,有泪水,还有,一辈子都抹不掉的伤疤…
我最喜欢的是吧啦,那个张扬倔强的女孩子,看完这本书以后,我就会常常想起一个涂着绿色眼影的女孩子,眼神不羁,天真可爱,左耳读后感。她像飞蛾扑火一样投入了自己的爱情,最终她离开了人世。黎吧啦在无怨无悔的爱过后,生命永远定格在大雪飘飞的那年十七......
许戈的爱与张漾的恨交织—吧啦负担着,只因张漾的承诺,她不桀、坚强的外表下藏着孤寂而又脆弱的心。她太需要温暖和幸福,虽然她是如此的冷艳,但这一切的骄傲与自尊都是枉然,她不奢求什么,只求曾爱过,付出过,就这一点幸福的感觉,可她却带着这一丝的憧憬与朦胧随着尖锐的刹车声离开了大家。
李珥的爱与许戈的恨交织—李珥付出过,只因对许戈那份朦胧的爱慕。许戈无法接受吧啦欺骗他的感情,他恨张漾,他恨李珥,他也恨吧啦,却同时爱着吧啦,他在爱恨中开始堕落,母亲的去世,父亲的入狱让他的心更加麻木。为了金钱,他虚假的接受李珥,并一次又一次的欺骗她,李珥纯洁的.爱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中消逝。
我也喜欢着小耳朵,她是真正的好孩子,她跟吧啦的友谊让我感动,跟张漾的爱情让我欣喜。一切青春的伤痛用左耳终结。李珥虽受过伤,但她却是最幸运的,她有美满的家庭,有尤他和张漾的爱呵护,她的心没有过恨意。
恩恩怨怨终归尘土,一切纷争结束于二十一岁的那次爆炸,许戈和因爱生恨的蒋皎也走向长眠。耿耿于怀的我为此夜不能寐。依然记得书中的一句话:我们,谢幕,而新的幕又将拉起。人生就是这样吧,结束,开始,再开始,再结束……不论如何,我们都将背负着自己的灾难与幸福,往前走,不回头。品读一句话,那么几个字,却蕴含了这么的多的勇气与信念,“往前走,不回头”,这六个字的力量,是什么也不可比拟的!
一个发生在城市角落的故事,似乎没有结局,却又处处暗示着结局,是宿命吗?我疑惑……城市的孩子在爱与恨的边沿挣扎,是什么在引导他们,亦或这是人类文明的自然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