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下面是整理的环境污染情况调查报告【优秀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近年来,随着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周围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就像是鱼和水那样,密不可分,谁也离不开谁。
调查人:
宋村完小、林笑宇
调查时间:
20xx.7
调查地点:
城区 街道及公共场所、厂矿
调查对象:
周围群众、学生、工人
调查中出现的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
一、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源是:
1、公共厕所排出的粪便散发出难闻的气味,让人恶心。
2、工厂排出的废水又黑又臭,还浮着一些秽物。
3、工厂排出的废气很刺鼻,会散发到小镇的各个角落。
4、化肥厂排出的气体中含有粉尘、铅、煤灰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5、公园的草坪上常有游人丢弃的垃圾,既不卫生,又影响市容。
二、造成环境污染有各种分类:
1、按环境要素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
2、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如废水、废气、粪便、腐肉、塑料袋、木筷,垃圾等)、农业环境污染。
3、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4、污染物对环境和生物有很大的危害:使空气变得浑浊,对人的肺部有很大危害;生活垃圾处理不好会滋生细菌,严重影响人的健康;污水会影响生活水,直接侵害人体。
三、结论与建议
水污染: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例如工厂所产生的工业废水直接往河流或湖泊中排放。
大气污染: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例如非法向大气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大气污染事故。
噪声污染: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现象。例如车辆乱鸣喇叭所引起的噪声污染现象。
造成如此严重的污染,除了自然原因外,人为活动是产生土壤与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尤其是近20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农业资源高强度的开发利用,使大量未经处理的固体废弃物向农田转移,过量的化肥与农药大量在土壤与水体中残留,造成我国大面积农田土壤环境发生显性或潜性污染,成为影响我国农业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问题。
总之, 白色污染,可怕!水污染,健康当心!看了这么多,你是不是对目前的环境有些忧虑呢?对,环境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保护环境卫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拒绝使用一次性木筷;废弃电池和塑料袋要处理好;多植树造林,不践踏草坪;不污染水源。保护环境,我们责无旁贷!每一个环境污染的实例,可以说都是大自然对人类敲响的一声警钟。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为了维护人类自身和子孙后代的健康,必须积极防治环境污染。 如果不保护环境,人类将面临着灭亡。
在上周的周末,我和爸爸妈妈一起来到照母山附近的一个湖泊,进行了一个小规模的环境调查。
我们先环湖一周,没走多远就看见湖里有许许多多的瓶子、纸屑、易拉罐等,而且路边有大堆垃圾,垃圾桶长期没人收,都已经冒出来了,也没有人去清理。很多人看见垃圾桶已满,没有人提醒,随手往地上丢。草地上也有很多纸屑,垃圾桶里垃圾堆积如山,有的人往湖里丢,有的往地上丢,有的往垃圾桶丢。还有一些野餐结束了,塑料袋、食物残渣没有收,脏兮兮的。
我觉得形成的原因就是人们保护大自然的意识不强,环保理念没形成,公共卫生意识不强,乱丢塑料袋、纸屑、易拉罐等等。建议在湖边或在草坪立一块提示牌,并及时处理垃圾,及时回收垃圾,并提醒人们不要丢垃圾了。
另外,我建议城市的管理者也要加强管理,及时把散落的垃圾清理走。及时提醒人们注意保护环境,对乱扔垃圾者给予一定的惩戒,比如看见乱扔垃圾者被发现要打扫公共卫生一天,以加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大自然很美,我希望人们不要再破坏大自然,让我们生存的家园更美丽。
随着对环保的日益重视,城市地区对企业的环保门槛越来越高。为降低生产成本,大量企业开始向农村地区转移。由于面临发展经济的压力,这些地区在放宽招商引资标准的同时忽视了环境保护,使污染转嫁现象有了可乘之机。于此同时,农民为保护自身的生活环境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维权活动,有些维权活动甚至造成了农民与当地企业、政府关系的僵化。如何协调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成为实现农村和谐发展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
本次调研主要是在实地考査xx县xx镇xx村环境污染的基础上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调查当地农民的环境意识,分析当地农民维权特点及形成原因,其中着重阐述了农民环境维权的困境,并以此为出发点提出一些改善维权困境的建议。
关键词:污染转嫁、农民、环境意识、维权困境
一、xx村环境转嫁状况
经过实地走访,我们认为,xx村污染转嫁问题主要体现在鲍邱河的水质污染和外来垃圾污染上。
(一)鲍邱河的水质污染
根据调查问卷,村民们认为排在第一位造成鲍邱河水质恶化的原因是“企业污水排放”,排在第二位的是“生活垃圾”,这印证了xx村的环境污染是由污染转嫁引起的。根据学界的通说,污染转嫁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工艺和生产线的转移,即将高污染、搞耗能的产业、工艺、设备转移到另一区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到被转移地;另一种是废物、危险品的转移,即通过一定的传导机制将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污染废弃物、含有放射性的废物、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危险废物转移到另一区域。“企业污水排放”属于工艺和生产线的转移,据村民们介绍,鲍邱河的主要污染源是附近的两家钢铁企业,这两家企业是xx县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黑色金属制品业(属于高污染产业)的龙头企业,企业排放的未达标的污水污染了鲍邱河。“生活垃圾”则属于废物、危险品的转移,上游燕郊产生的生活垃圾未经处理排入鲍邱河,这些污染废弃物顺着水流到达xx村,造成了当地的河水污染。
(二)外来垃圾污染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意外的发现了外来垃圾污染,其触目惊心的程度是我们没有料想到的。据村民们介绍,外来垃圾是一些本村村民从附近的北京、廊坊等地运来的,他们把可以卖钱的垃圾回收,其余的直接就地丢弃。村里外来垃圾堆放点的规模令我们乍舌。以一座收废旧的房子为中心,方圆2-3平方公里全是垃圾,特别是房子背后的一眼池塘,塞满了各色各样的垃圾,垃圾发酵后混杂在一起的恶臭让人无法呼吸。
二、农民环境意识的特点及形成原因
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我们总结出一些污染转嫁背景下农民环境意识的特点及形成原因:
第一,农民的环境认知意识正在逐步提高,但理性认知意识仍有待加强。随着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在农村的普及,农民与外部世界联系越来越密切,他们通过大众媒体对环保方面的知识也有了一定的接触,了解了环保的重要性。但由于国家的环保宣传主要集中在城市、宣传内容也以城市居民为受众设计,贴近农民的环保宣传少之又少,加上受到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农民的环境认知意识在理性层面仍较欠缺。
第二,农民有提高环境认知意识的愿望和需求。随着环境污染由城市转向农村,环境污染对于农民不再是一个遥远的词汇,农民都有了解更多环保信息的愿望。对与自身关系密切的环保信息,例如遭到环境侵权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当地环境质量信息等,成为农民最迫切想得到的环保信息。他们普遍抱着“学以致用”态度对待环保信息,希望掌握这些信息后能更好的解决自身面临的环境问题。
第三,农民的环境维权意识有较强的滞后性。只有当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到自身生产生活时,农民才会想到维权。我们在访谈中了解到,xx村村民维权始于村里的饮用水受到污染,已无法饮用。在企业污染环境的初期,农民并不知晓,或者虽然知晓,却由于自身没有受到实质损害而未及时维权,环保知识的缺乏和权利意识的薄弱导致了农民维权意识的滞后。
第四,农民的环境维权意识有一定的狭隘性。农民在环境维权中对政府有极大的依赖。从环境监管、接受环境投诉、到负责解决环境问题,只要出现了问题,农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政府。这与我国传统的“父母官”思想根深蒂固有关。传统中国,行政权力强大,行政权力同时行使了司法权和部分立法权,演变延续至今就成了“只要找政府一切问题就能解决”的现象。但在没有分析各种维权方式利弊的情况下,盲目依赖政府,会使农民维权的道路越走越窄。而且当找政府后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时,这种对政府的严重依赖会转化成对政府的严重失望。当然,农民维权意识的狭隘性也与其对其他维权方式的不了解以及其他维权方式的无效性有关。以环境诉讼为例,我们的调查显示,大部分农民对环境诉讼不了解,就更不用说利用诉讼维权了,而现阶段环境诉讼本身的缺陷也使其难以进入农民维权的视野。
三、农民维权的困境
为什么农民的维权之路如此艰辛?xx村村民在问卷中给予了我们一些启示,结合调研中的所见所闻,我们对农民维权的困境也做了一些思考。
1、国家政策的偏差、政府在诸多领域的缺位与农民对政府的依赖之间的矛盾
我国长期以来的政策都体现了“重城市、轻农村”的特点,不仅农村经济发展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农村的环境和农民环境权的保护也为公共政策所忽略。虽然这几年国家不断出台各种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扶持,之前的政策偏差有所纠正,但几十年积聚产生的问题不可能马上得到解决。
此外,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的诸多领域存在缺位现象,具体表现在:第一,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及其他资源投放严重不足。中国环境保护投资几乎全部用于城市和工业,农村的环保设施投入几乎为零。 这一问题在xx村也存在:村里没有集中收集生活垃圾的设施,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鲍邱河。第二,农村环保机构不健全,监管力度不足。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在以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的基础上的,对农村环境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当前,最基层的环保系统是县一级环保机构,只有少数乡一级政府设有环保办公室、环保助理、环保员等,但这些机构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不明确,使得广大农村地区基本属于环境监管的空白状态,无法在事前或事中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的发生。
中国农村松散的组织结构在集体行动方面的能力很弱,特别是在提供像环境保护这种公共物品方面的能力先天不足。 因而在环境维权过程中,农民表现出对政府的严重依赖,但国家政策的偏差和政府的缺位使得农民无法从政府获得其期望的结果。这一矛盾已成为农民维权活动中最显著的矛盾。
2、政府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理念之间的矛盾
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之间本应该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但由于多年来我国奉行“经济指标至上”的发展观念,一些农村地区的基层政府在发展过程中“唯经济论”,盲目扩大招商引资规模,降低招商引资门槛,哪怕引进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也在所不顾。引进上述项目之后不但不对其进行环境监管,反而为其污染环境提供种种便利,对触犯环境法律的责任人百般包庇,gdp不断增长的同时当地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先污染、后治理”这种本末倒置的发展理念本应该予以摒弃,但对经济增长的盲目追求使得这一错误观念仍有生存空间。
3、农民对自然环境的严重依赖与其在环境保护中的双重弱势地位之间的矛盾
农业是最大限度依赖于自然的生产部门,农民的生活资料又很大程度上直接取自于自然资源,如饮用水、燃料、食物等。虽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获得生活资料的途径更加广泛,但从自然界直接获取仍是最主要的途径,这使得自然环境对于农民的生存和发展质量有更直接的影响。但农民在环境保护中却处于双重弱势地——相对于污染企业的弱势和相对于城市居民的弱势。 相对于污染企业的弱势地位,使农民在与污染企业谈判和抗争中处于劣势;相对于城市居民的弱势地位,使得农民在分配环境保护资源、组织城市污染转嫁等方面处于劣势。这一矛盾使得农民的环境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
4、农民环境维权能力的薄弱与环境维权的复杂性、高成本之间的矛盾
首先,由于受到教育程度的限制,农民的环境维权意识不强,缺乏抵制环境污染的主观能动性;或者虽然有较强的维权意识,但不了解必要的维权知识,不知如何维权。其次,小农经济在当今农村仍普遍存在,农民之间的联系较为松散,这使得对集体力量依赖性较强的环境维权在农村难以开展。再次,基层政府的不支持也减弱了农民的环境维权能力。有的基层政府与污染企业关系密切,甚至包庇、纵容污染企业的违法行为;有的基础政府对农民维权活动抱有偏见,认为农民是在“胡闹”,为了保持当地社会稳定,对农民的环境维权活动进行压制。另外,农民的经济条件也极大的限制了他们的环境维权能力。
与此同时,环境维权比一般维权更复杂、成本也更高。主要表现在:第一,证据收集的难度很大。环境污染损害的滞后性和复杂性使得环境污染案件的因果关系难以认证;另外,环保部门摄于政府的压力常常不敢出具鉴定或者不敢出具真实的鉴定。第二,环境维权的成本很高。证据的收集、因果关系的证明等都需要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介入,这必然产生高昂的律师费、鉴定费用,受到自身收入水平的限制,农民无法支付这些维权成本。第三,维权结果的不确定性。即便农民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收集证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了相关情况,结果并不一定是公正的。污染企业大多是当地政府的利税来源,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环境执法。
四、建议
完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等立法方面的建议,早已引起国家的关注,我们无需“老生常谈”,我们在该部分提出的建议主要结合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的农民维权困境,围绕“如何在实践层面保护农民环境权益”这一主题展开。
(一)建立农村环保机构,保证环境保护资源的公平分配
鉴于现实中环保部门往往受制于地方政府,无法公正执法,因此应建立一个独立于地方政府,直接受环境保护部管辖的环保执法系统。为了弥补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缺位,政府应建立农村环保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提高基层环保执法者的业务能力;明确农村环保机构的职责和执法手段,防止权责不分,互相推诿现象的出现;扩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确保农村环境保护经费充足,环境检测设备齐全,为农村环境执法提供人力、制度和物质上的保障。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在环境维权方面对政府有严重的依赖性,因此作为沟通政府与农民桥梁的村委会无疑应该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国农村已经普遍建立了村委会。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有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职责,这其中当然包括代表和维护村民的环境权益。村委会的普遍性和职责的法定性,由村委会代表农民主张环境权益无疑是一个“性价比高”的选择。
但现实中村委会作为代表维护农民权益仍存在不少困难,第一,村委会代表农民维护环境权益没有经费支持。目前村委会的经费很少,假如将本来就少的经费拿出一部分用于环境权益的维护,村级财政将更加捉襟见肘。为此,国家可以加大对村级财政的转移支付,提高村委会的活动能力;还可以赋予村委会为采取环境维权行动合理筹措资金的权利,但同时也要建立监督机制,防止该权利成为村委会谋取私利的手段。第二,村委会代表村民提起诉讼的资格在法庭上常受到质疑。现实中,法院常以村委会“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为由,拒绝村委会代表村民提起诉讼,鉴于农民维权力量的薄弱性、环境污染的集体危害性、环境维权的复杂性等原因,法律应该确定村委会可以以原告的身份代表本村村民提起诉讼。
(三)完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
农民是农村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对于改善农村环境意义重大。首先,应借助社会舆论、媒体等途径,增强广大农民对环保知识、环境维权等的认识能力,鼓励农民积极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调查中我们发现,大众媒体在环境信息的传播方面已成为农民的首选,因此社会各界应利用好这个平台,提供更多易于农民接受的环保信息。其次,建立农村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目前地方政府或者对本地的环境状况不甚了解,或者有所了解但不对农民公开,这些做法是与我国的信息公开立法相违背的。因此,应尽快建立农村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为农民监督当地环境提供条件。再次,支持各种ngo向农民提供环境维权服务。这可以有效解决政府对农村环境资源供给不足和农民对环境资源需求方面的矛盾。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农民对ngo的了解较少造成农民在遇到环境问题时向ngo寻求帮助的意愿较小,因此,政府应该创造宽松的政策、法律环境,并加强引导,让更多的ngo走进农村和农民,为他们提供相关环境服务。
(四)扩大法律援助制度的适用范围
目前中国的法律援助对象主要是生活困难的城市居民和居住在城市的农民工,不包括在农村居住的农民。其原因主要有:
一、法律援助要求接受援助的对象“生活困难”,但农民没有固定收入,难以证明自己的收入状况。
二、农村贫困面太大。我国农村人口比例较大,法律援助机构的力量和资源本身并不充裕,无法满足农村的需要。
三、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较窄,农民因环境污染所受到的损失往往不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
由于中国农村人口多,贫困人口数目较大,对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我国应针对农民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法律援助机制。为了解决法律援助资源紧张的状况,该机制可以是一个多方参与的机制。一方面,政府应充分依托现有的法律援助机构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另一方面,政府应鼓励并积极创造条件,让社会各界为农民提供相关的法律帮助。
[环境的基本状况]
寒假,学校大学生实践调查的作业,因此,我对我家乡-的环境进行了调查。多年了一向在外面读书,很少回家,回家也从来没有好好的了解家乡环境的变化,这一次的调查和实地走访,说实在话家乡的环境让我打吃一惊。小时候,经常从爷爷、奶奶那一辈听到这样的说唱:“二十年代洗米洗菜,六十年代鱼虫绝代,七十年代河水泛滥”。我记得小时候,家乡的河水是清澈见底的,河里鱼虾成群结队,傍晚时分河里的石头上会有螃蟹停留在上面,我们就这样一边捡着螃蟹,一边嬉戏,那里曾是我童年快乐的回忆,是我童年迷恋的地方。环境污染调查报告。那时从来不曾想过这一切都会逝去。但是此刻却应征了“鱼虫绝代”、“河水泛滥”的说法。河道里满是废器、垃圾,由于垃圾的堆积,没有清理,河水变得臭气难闻,河里没有了鱼虾,更别说小孩嬉戏了。而且许多水资源也因为人类的过度索取和开发已经枯竭。不仅仅仅在于河里,很多地方都能够看到是有是无得污染。今年来由于环境污染,天气也变得异常炎热,个性是在夏天令人难以理解。
[环境污染的原因]
由于我国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和村镇住宅建设的激增,不仅仅城市,农村的生态环境也日趋恶化,许多地区的乡镇工业由于缺乏长远规划,一方面各种工业任意布点;另一方面又因经济潜力和技术力量的薄弱,企业无力处理“三废”,污染问题相当严重。环境污染调查报告。农村地区对自然资源利用多,培育少,目前兴建的水利设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自然灾害的威胁。随着生产的发展,化肥农药不合理的超多使用,畜禽养殖业废水、废气和废渣的任意排放,使各种污染物在农村地区内循环,造成大面积农村面源污染,水体污染现象十分严重。小城镇卫生条件差,交通拥挤,居住紧张。村镇或布局分散,或延展过长,于生产、生活和公共设施的安排都极为不便。村庄内部结构松散,空间混杂,生活用水不卫生,道路不规范等。但城镇建设费用很少,无力改变这种现状。透过调查发现造成家乡环境污染的原因有:
(一)、“白色污染”
1、塑料垃圾没有得到妥善的管理和处置,垃圾没有实行分类收集,能回收()回的不回收利用。
2、许多企业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白色垃圾没有科学地处理,放任自流。
3、我国现有的法律没有对塑料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制定出过硬的相关法规。(幸好国家新出台了“禁塑令”,但效果还不显著。期望能有大的作为。)
4、尽管在建立省级礼貌卫生城镇的口号下,我们的县城变得整洁得多,但是总的来讲,人们的环保意识比较淡薄,滥用和随意乱倒塑料制品现象相当普遍。
(二)、森林遭受迫坏,水资源污染严重:
1、森林面积减少,除了一些自然因素外,还有就是认为造成的森林面积减少。人类超多开发森林资源,然而又没有及时的进行补进;
2、由于森林面积的减少,土壤变得松散,雨水下来,泥土冲进河道,造成河道,河水能够的道换新,构成污染;
3、森林减少,造成了水土流失问题;
(三)整治仍不彻底。
在城区,鸡鸭屠宰点和烧肉摊点污染严重;花盆和盆景中烟头、纸屑较多;摊点商户占道经营较多;车辆乱停乱靠现象依然存在;牛皮癣仍然很多;向河道里倾倒垃圾依然严重,河水污浊。在乡镇街道,乱丢乱吐乱倒现象严重;农贸市场垃圾较多;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小食店清洁卫生问题突出;存在重城镇轻农村、重干道公路沿线轻边远村社的现象;部分乡镇对场镇和主要公路沿线外的村社还未开始环境整治。在农村,农户院坝散养家禽严重;柴草乱堆,垃圾乱倒较为普遍。
(四)设施不够完善。
一是环卫设施数量不够多,尤其是垃圾池、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清运车、路灯、人行道板等环卫设施配套不足,破损严重;
二是部分设施布置不合理,有的修(洗、停)车场、水果市场、畜禽交易市场布局不合理,造成市场交易秩序混乱,影响市容市貌;有的垃圾池设置、垃圾桶摆放位置不合理,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和视觉污染。
(五)、交通工具(、车辆、轮船、飞机等)废气和噪音音;
(六)、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的农田灌溉后流出的水。
(七)、废水、废渣
[境污染的危害]
人类要拥有健康的身体,就务必要拥有健康的生活环境。环境污染不利于人类的生存,吸入有害的气体,影响呼吸,影响健康;“白色污染”的危害有:
1、视觉危害,散落在环境中的塑料废弃物对破坏了市容景观。如散落在自然环境、街头巷尾、江河湖泊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漫天飞舞或悬挂枝头的超薄塑料袋,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
2、潜在危害:
(1)、塑料地膜废弃物在土壤中大面积残留,长期积累,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
(2)、抛弃在陆地上或水中的塑料废弃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食后,会导致动物死亡。
(3)、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废弃物质量轻、体积大,很难处理。如果将它们填埋,会占用超多土地,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分解。
(4)、部分的塑料内含毒性,如果用作餐具或食品包装的材料,这样对人体的健康不利。
[保护环境的措施]
透过调查的我得了: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不是一个人造成的,所以保护环境就应是全社会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虽然家乡此刻在的环境状况不是很乐观,但是据调查,我们的政府正在努力进行环境保护的工程: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向老百姓宣传环境保护,提高人们的环境白虎意识等;在政府的努力下,作为这片土地主任的人们,外面更就应努力保护我们生存的家园,爱护它,保护它,从手上的事做起,不乱扔、乱折、乱吐;从身边的是做起,共同把我们的家乡建成完美的家园。
[总结]
透过这次调查活动,我们了解到: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使环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已经构成了严重威胁。每当大风刮起时,空中就弥漫着黄色的粉尘,有时在空中还飞舞着白色塑料袋。使人们出门十分狼狈。因此,解决环境问题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改变这种状况,光靠环卫工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务必提高我们大家的环保意识。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不是一个人造成的,所以保护环境就应是全社会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把“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牢记心中!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精准治污思想为指导,对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精神。市局分别于4月份和6月份召开全市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会议,听取各区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对道路扬尘防治工作存在问题的区县局进行了约谈,有关区县进行了表态发言。
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各区县道路扬尘防治工作进行点评,督促区县坚持工作精准发力和靶向治理。
二是细化工作职责。调整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道路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成立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和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整治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专班工作方案,明确专班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清单,为开展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信访举报件和省大气强化督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问题44个。要求区县进行全面复核,并由市局领导带队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督促区县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到位,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假整改、真销号”现象发生。
二是强化道路扬尘防治。对普通国省道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区县交通运输局对农村公路进行排查。将216km深度保洁普通国省道路段(含12个环境监测点周边3公里内的75km普通国省道)、部分重点农村公路及平交土路口、建筑工地出入口、弯道陡坡等易带泥上路和漏撒路段,纳入扬尘污染重点区域。将重点区域保洁里程、保洁频次、作业时间及保洁资金等以正式文件印发各单位和各区县交通运输局,明确保洁单位和监管单位责任,督促各单位切实抓好重点区域道路扬尘防治。强化路面维修,通过季节性小修和应急小修手段,提升路况质量,减少路面扬尘。加强超限超载查处力度,严查路面洒漏,全市出动执法人员9867人次,检查车辆16238辆,查处扬尘撒漏违章车辆149台。
三是狠抓施工扬尘防治。对全市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6个100%”,推行湿式作业法。沥青拌和站一律采用天然气加热。加强科技投入,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安装在线监测设备。通过施工现场、拌合站摄像头对施工扬尘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在拌合站安装pm2.5检测系统,并实现数据实时上传。各项目拌合场站、预制场、中桥施工现场安装监控终端20套,拌合站安装在线监测系统5套。督促施工单位禁止使用国ⅲ标准柴油施工机械及车辆,定期检查更换车辆尾气排放装置,安排专人负责对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
四是持续推动国三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整治。对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再次全面筛查,摸清底数,全市共有国三柴油营运车辆9010辆。加强对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政策宣传,入企入户讲政策,引导广大车主主动淘汰,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大型货运企业率先淘汰,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20xx年1-6月,共淘汰国三重型柴油营运车辆1110辆。积极引导车辆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实现dpf运行状态数据上传,部门对加装dpf车辆办理市区通行证,提升运输企业加装dpf的积极性。至6月底,全市加装dpf重型柴油营运货车637辆。
三、加强督导检查
一是对重点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市局分管领导带队,多次对重点区域国省道和道路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道路保洁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做好路面清扫保洁,要求道路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6个100%,将工作压力传导到了一线执法人员、工程建设、养护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二是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坚持开展好道路扬尘月度督导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区县,督促问题整改到位。1-6月份共组织月度检查6次,发现问题113个;加强对高速路和国省道施工扬尘防治的检查力度,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施工扬尘进行管控,安排专人不定时利用无人机对全线施工区域进行航拍,发现裸土覆盖不严及扬尘问题,及时进行覆盖、洒水降尘。1-6月份共下发检查表28份,发现问题50余个,全部整改到位。
四、存在问题
一是扬尘污染源头治理力度仍然有待加强。公路两侧环境复杂,两侧的粉性物料厂企、建材厂、建筑工地、物流园、裸露土地等都是造成公路扬尘的重要源头,也是制约当前公路扬尘防治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例如:隧道至城区段多处营业户道路破损严重对国省道路面造成污染、恒星集团对过加水点对路面造成污染等。
二是道路漏撒查处力度有待加强。由于部分货车蓬盖不严、车体或轮胎较脏,造成国省道路面污染,影响公路保洁效果。例如:张台线张店、淄川段部分车辆漏撒对路面造成污染、沂源县胶海线部分货车漏撒对路面造成污染等。
三是公路深度保洁保障措施有待落实。目前,道路深度保洁方案虽已制定下发了征求区县意见,但是市政府尚未正式印发。近期,与市城管委对接,道路扬尘治理方案需要等省级环保治理方案下达后再下达。
四是公路保洁投入保障方面有待加强。今年省批复国省道日常养护专项资金压缩了近20%(今年3065万元,去年3690万元),在确保现有公路保洁频次不变的情况下,尽量压缩其他项目开支,争取路赔、通行费等资金用于国省道养护补助,保洁资金压力巨大;另外,保洁设备存在部分老化,运行年限在8年及以上的占1/5,难以满足现代化高效率机械化保洁作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对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机关各科室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二是在继续做好道路清扫保洁、施工扬尘防治和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淘汰工作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各区县督导协调力度,积极督促区县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破损路面的修复,加强路面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好车辆带泥上路和车辆洒漏的问题,减少路面污染源,强化道路扬尘防治。
进一步了解自己所生活的周边环境的污染情况,深度了解环境污染的原因及根源,更加有针对性的对我们周边受污染的环境进行有效的治理,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的同时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的保护意识,向人们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一)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二)环境污染的分类:
1、大气污染: 在干洁的大气中,衡量气体的组成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一定范围的大气中,出现了原来没有的微量物质,其数量和持续时间,都有可能对人、动植物及物品、材料产生不利影响和危害。当大气中污染物质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至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或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叫做大气污染。
1.1大气污染危害:对人类危害:急性中毒、慢性中毒、致癌作用;对工农业生产的危害:大气中的酸性污染物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对工业材料、设备和建筑设施的腐蚀,飘尘增多给精密仪器、设备的生产、安装调试和使用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大气和气候的影响:高层大气中的氮氧化物、和氟氯烃类等污染物使臭氧大量分解,引发的“臭氧洞”问题、全球变暖。
1.2 特大大气污染事件
2、水污染:水污染是由有害化学物质造成水的使用价值降低或丧失,污染环境的水。污水中的酸、碱、氧化剂,以及铜、镉、汞、砷等化合物,苯、二氯乙烷、乙二醇等有机毒物,会毒死水生生物,影响饮用水源、风景区景观。污水中的有机物被微生物分解时消耗水中的氧,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命,水中溶解氧耗尽后,有机物进行厌氧分解,产生硫化氢、硫醇等难闻气体,使水质进一步恶化。
2.1水污染危害:消耗水中溶解的氧气危及鱼类的生存;导致水中缺氧致使水中的微生物死亡;绝大多数有机化学药品有毒性,他们进入江河湖泊会毒害或毒死水中生物,引起生态破坏;一些有机化学药品会积累在水生生物体内,导致人食用后中毒;被有机化学药品污染的水难以净化,人类的饮水安全和健康受到威胁;大多数洗涤灵都是石油化工产品,难以降解,排入河中不仅会严重污染河水,而且会积累在水产物中,人食用后会出现中毒现象;用含有重金属的水灌溉庄稼,可使作物受到重金属污染,致使农作物有毒性,沉积在河底海湾,通过水生植物进入食物链,经鱼类等水产品进入人体;污染水产食品,危及人类健康;海洋上油船泄漏,会造成大批海洋生物死亡。
2.2特大水污染事件
3、土壤污染:土壤污染物大致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两大类。无机污染物主要包括酸、碱、重金属,盐类、放射性元素铯、锶的化合物、含砷、硒、氟的化合物等。有机污染物主要包括有机农药、酚类、氰化物、石油、合成洗涤剂、3,4-苯并芘以及由城市污水、污泥及厩肥带来的有害微生物等。当土壤中含有害物质过多,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累通过“土壤→植物→人体”,或通过“土壤→水→人体” 间接被人体吸收,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就是土壤污染。
3.1土壤污染危害: 土壤污染导致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农作物的污染、减产对于各种土壤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目前尚缺乏系统的调查资料。仅以土壤重金属污染为例,全国每年就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另外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
土壤污染导致生物品质不断下降。
我国大多数城市近郊土壤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有许多地方的粮食、蔬菜、水果等食物中镉、铬、砷、铅等重金属含量超标或接近临界值。土壤污染除影响食物的卫生品质外,也明显地影响到农作物的其他品质。有些地区污灌已经使蔬菜的味道变差,易烂,甚至出现难闻的异味;农产品的储藏品质和加工品质也不能满足深加工的要求。
(1)土壤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土壤污染会使污染物在植(作)物体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富集到人体和动物体中,危害人畜健康,引发癌症和其他疾病等。
(2)土壤污染导致其他环境问题 土地受到污染后,含重金属浓度较高的污染表土容易在风力和水力的作用下分别进人到大气和水体中,导致大气污染、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和生态系统退化等其他次生生态环境问题。
3.2 特大土壤污染事件
(一)调查方法:将调查问卷发放给小区里不同年龄段的居民,看看他们是否都意识到了环境污染的。严重程度以及对保护环境的重视。然后在各个年龄段中各挑取5份,以便于更好地比较以及更准确地了解居民们的环保意识。本次调查将各个居民分为四个年龄段,分别是:四年级以下、相对来说没有一定认知水平的;五年级到高三、相对来说有一定认知水平的;大学在读以及已经工作、相对来说最关心新闻;已经退休、相对来说比较关心新闻的。根据反馈结果得出最终结论。
(二)调查结果:
1、在填写问卷的20个人中,除了3个二年级的小朋友认为环境污染的程度“不是很严重,但是也不可忽视”,其余的17人均认为现在的环境污染程度已经“十分严重”。可见政府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的介绍比较到位。
2、在填写问卷的20人中,他们都认为保护环境“十分重要,需要人人参与”。从中可以看出政府对环保的重要性宣传的十分到位。
3、在填写问卷的20人中,都可以“举出1个市政府实行的有关环保的措施”。而20人中,每一个人都会说到每年一次的“无车日”以及每年一次的“公交周”,可以看出市政府所实行的“无车日”以及“公交周”,人们都亲身体验过了,并且对此印象还非常深刻。
4、在填写问卷的20人中,年龄较小的调查者反映对现在环境的污染程度“不担忧,他们相信只要大家一起努力就可以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小朋友的心中,只要一起努力,没有办不到的事情,可以看出他们对事情都抱有着乐观的态度。而正在上大学期间的学生,已经工作的居民以及退休的老人对现在的环境污染程度“十分担忧,因为他们认为现在不光环境污染程度十分严重,而且还有许多人不重视”。从他们这样的回答中可以看出,他们这样认为,可能是因为他们相对来说是最关心国家新闻的人了,所以对整个环境问题有一个总的看法,而不是一味地认为事情总会往好的方向发展。
(三)调查结果分析
各个年龄段的人群都已经意识到了目前环境污染的严重程度,并且也都明确地知道环保是十分重要,需要人人参与的。而光认识到是不够的,从调查中可以看出,虽然每个人都明白环保需要人人参与,可是真的在做事时,调查的20人中能够首先想到是否环保的人连半数都不到。许多人都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时常会忘掉要环保,可见大家的环保意识并不是十分的强烈。而一些和环境有关的问题,大家都或多或少地知道一点,虽然有些并不是十分了解,但也明白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它会带来的后果,可见政府对这方面的宣传很到位。而有关一些政府实行的和环保有关的措施,虽然给大家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大家也都非常支持。不过对于环境的污染程度是否担忧,大家都有各自的想法,虽然想法不一样,但是大家的目的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保护环境,减轻环境的污染程度。
其实,很多环保行为不是我们不能做到,而是不想去做。不想去做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觉得个人的环保行为意义不大。而事实上,即使再小的行为,只要是有益的,都会产生积极的效果。环境是大家的,保护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或许,我们做不出轰轰烈烈、立竿见影的行动,但是我们一定能做到少扔一节电池、多捡一次垃圾等细微小事。目前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与环保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应当积极宣传公众参与环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大力营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不断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使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为了地球更美好的明天,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随着对环保的日益重视,城市地区对企业的环保门槛越来越高。为降低生产成本,大量企业开始向农村地区转移。由于面临发展经济的压力,这些地区在放宽招商引资标准的同时忽视了环境保护,使污染转嫁现象有了可乘之机。于此同时,农民为保护自身的生活环境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维权活动,有些维权活动甚至造成了农民与当地企业、政府关系的僵化。如何协调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成为实现农村和谐发展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
本次调研主要是在实地考査xx县xx镇xx村环境污染的基础上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调查当地农民的环境意识,分析当地农民维权特点及形成原因,其中着重阐述了农民环境维权的困境,并以此为出发点提出一些改善维权困境的建议。
关键词 污染转嫁 农民 环境意识 维权困境
一、xx村环境转嫁状况
经过实地走访,我们认为,xx村污染转嫁问题主要体现在鲍邱河的水质污染和外来垃圾污染上。
(一)鲍邱河的水质污染
根据调查问卷,村民们认为排在第一位造成鲍邱河水质恶化的原因是“企业污水排放”,排在第二位的是“生活垃圾”,这印证了xx村的环境污染是由污染转嫁引起的。根据学界的通说,污染转嫁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工艺和生产线的转移,即将高污染、搞耗能的产业、工艺、设备转移到另一区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到被转移地;另一种是废物、危险品的转移,即通过一定的传导机制将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污染废弃物、含有放射性的废物、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危险废物转移到另一区域。“企业污水排放”属于工艺和生产线的转移,据村民们介绍,鲍邱河的主要污染源是附近的两家钢铁企业,这两家企业是xx县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黑色金属制品业(属于高污染产业)的龙头企业,企业排放的未达标的污水污染了鲍邱河。“生活垃圾”则属于废物、危险品的转移,上游燕郊产生的生活垃圾未经处理排入鲍邱河,这些污染废弃物顺着水流到达xx村,造成了当地的河水污染。
(二)外来垃圾污染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意外的发现了外来垃圾污染,其触目惊心的程度是我们没有料想到的。据村民们介绍,外来垃圾是一些本村村民从附近的北京、廊坊等地运来的,他们把可以卖钱的垃圾回收,其余的直接就地丢弃。村里外来垃圾堆放点的规模令我们乍舌。以一座收废旧的房子为中心,方圆2-3平方公里全是垃圾,特别是房子背后的一眼池塘,塞满了各色各样的垃圾,垃圾发酵后混杂在一起的恶臭让人无法呼吸。
二、农民环境意识的特点及形成原因
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我们总结出一些污染转嫁背景下农民环境意识的特点及形成原因:
第一,农民的环境认知意识正在逐步提高,但理性认知意识仍有待加强。随着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在农村的普及,农民与外部世界联系越来越密切,他们通过大众媒体对环保方面的知识也有了一定的接触,了解了环保的重要性。但由于国家的环保宣传主要集中在城市、宣传内容也以城市居民为受众设计,贴近农民的环保宣传少之又少,加上受到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农民的环境认知意识在理性层面仍较欠缺。
第二,农民有提高环境认知意识的愿望和需求。随着环境污染由城市转向农村,环境污染对于农民不再是一个遥远的词汇,农民都有了解更多环保信息的愿望。对与自身关系密切的环保信息,例如遭到环境侵权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当地环境质量信息等,成为农民最迫切想得到的环保信息。他们普遍抱着“学以致用”态度对待环保信息,希望掌握这些信息后能更好的解决自身面临的环境问题。
第三,农民的环境维权意识有较强的滞后性。只有当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到自身生产生活时,农民才会想到维权。我们在访谈中了解到,xx村村民维权始于村里的饮用水受到污染,已无法饮用。在企业污染环境的初期,农民并不知晓,或者虽然知晓,却由于自身没有受到实质损害而未及时维权,环保知识的缺乏和权利意识的薄弱导致了农民维权意识的滞后。
第四,农民的环境维权意识有一定的狭隘性。农民在环境维权中对政府有极大的依赖。从环境监管、接受环境投诉、到负责解决环境问题,只要出现了问题,农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政府。这与我国传统的“父母官”思想根深蒂固有关。传统中国,行政权力强大,行政权力同时行使了司法权和部分立法权,演变延续至今就成了“只要找政府一切问题就能解决”的现象。但在没有分析各种维权方式利弊的情况下,盲目依赖政府,会使农民维权的道路越走越窄。而且当找政府后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时,这种对政府的严重依赖会转化成对政府的严重失望。当然,农民维权意识的狭隘性也与其对其他维权方式的不了解以及其他维权方式的无效性有关。以环境诉讼为例,我们的调查显示,大部分农民对环境诉讼不了解,就更不用说利用诉讼维权了,而现阶段环境诉讼本身的缺陷也使其难以进入农民维权的视野。
三、农民维权的困境
为什么农民的维权之路如此艰辛?xx村村民在问卷中给予了我们一些启示,结合调研中的所见所闻,我们对农民维权的困境也做了一些思考。
1.国家政策的偏差、政府在诸多领域的缺位与农民对政府的依赖之间的矛盾
我国长期以来的政策都体现了“重城市、轻农村”的特点,不仅农村经济发展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农村的环境和农民环境权的保护也为公共政策所忽略。虽然这几年国家不断出台各种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扶持,之前的政策偏差有所纠正,但几十年积聚产生的问题不可能马上得到解决。
此外,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的诸多领域存在缺位现象,具体表现在:第一,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及其他资源投放严重不足。中国环境保护投资几乎全部用于城市和工业,农村的环保设施投入几乎为零。 这一问题在xx村也存在:村里没有集中收集生活垃圾的设施,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鲍邱河。第二,农村环保机构不健全,监管力度不足。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在以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的基础上的,对农村环境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当前,最基层的环保系统是县一级环保机构,只有少数乡一级政府设有环保办公室、环保助理、环保员等,但这些机构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不明确,使得广大农村地区基本属于环境监管的空白状态,无法在事前或事中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的发生。
中国农村松散的组织结构在集体行动方面的能力很弱,特别是在提供像环境保护这种公共物品方面的能力先天不足。 因而在环境维权过程中,农民表现出对政府的严重依赖,但国家政策的偏差和政府的缺位使得农民无法从政府获得其期望的结果。这一矛盾已成为农民维权活动中最显著的矛盾。
2.政府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理念之间的矛盾
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之间本应该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但由于多年来我国奉行“经济指标至上”的发展观念,一些农村地区的基层政府在发展过程中“唯经济论”,盲目扩大招商引资规模,降低招商引资门槛,哪怕引进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也在所不顾。引进上述项目之后不但不对其进行环境监管,反而为其污染环境提供种种便利,对触犯环境法律的责任人百般包庇,gdp不断增长的同时当地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先污染、后治理”这种本末倒置的发展理念本应该予以摒弃,但对经济增长的盲目追求使得这一错误观念仍有生存空间。
3.农民对自然环境的严重依赖与其在环境保护中的双重弱势地位之间的矛盾
农业是最大限度依赖于自然的生产部门,农民的生活资料又很大程度上直接取自于自然资源,如饮用水、燃料、食物等。虽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获得生活资料的途径更加广泛,但从自然界直接获取仍是最主要的途径,这使得自然环境对于农民的生存和发展质量有更直接的影响。但农民在环境保护中却处于双重弱势地——相对于污染企业的弱势和相对于城市居民的弱势。 相对于污染企业的弱势地位,使农民在与污染企业谈判和抗争中处于劣势;相对于城市居民的弱势地位,使得农民在分配环境保护资源、组织城市污染转嫁等方面处于劣势。这一矛盾使得农民的环境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
4.农民环境维权能力的薄弱与环境维权的复杂性、高成本之间的矛盾
首先,由于受到教育程度的限制,农民的环境维权意识不强,缺乏抵制环境污染的主观能动性;或者虽然有较强的维权意识,但不了解必要的维权知识,不知如何维权。其次,小农经济在当今农村仍普遍存在,农民之间的联系较为松散,这使得对集体力量依赖性较强的环境维权在农村难以开展。再次,基层政府的不支持也减弱了农民的环境维权能力。有的基层政府与污染企业关系密切,甚至包庇、纵容污染企业的违法行为;有的基础政府对农民维权活动抱有偏见,认为农民是在“胡闹”,为了保持当地社会稳定,对农民的环境维权活动进行压制。另外,农民的经济条件也极大的限制了他们的环境维权能力。
与此同时,环境维权比一般维权更复杂、成本也更高。主要表现在:第一,证据收集的难度很大。环境污染损害的滞后性和复杂性使得环境污染案件的因果关系难以认证;另外,环保部门摄于政府的压力常常不敢出具鉴定或者不敢出具真实的鉴定。第二,环境维权的成本很高。证据的收集、因果关系的证明等都需要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介入,这必然产生高昂的律师费、鉴定费用,受到自身收入水平的限制,农民无法支付这些维权成本。第三,维权结果的不确定性。即便农民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收集证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了相关情况,结果并不一定是公正的。污染企业大多是当地政府的利税来源,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环境执法。
四、建议
完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等立法方面的建议,早已引起国家的关注,我们无需“老生常谈”,我们在该部分提出的建议主要结合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的农民维权困境,围绕“如何在实践层面保护农民环境权益”这一主题展开。
(一)建立农村环保机构,保证环境保护资源的公平分配
鉴于现实中环保部门往往受制于地方政府,无法公正执法,因此应建立一个独立于地方政府,直接受环境保护部管辖的环保执法系统。为了弥补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缺位,政府应建立农村环保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提高基层环保执法者的`业务能力;明确农村环保机构的职责和执法手段,防止权责不分,互相推诿现象的出现;扩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确保农村环境保护经费充足,环境检测设备齐全,为农村环境执法提供人力、制度和物质上的保障。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在环境维权方面对政府有严重的依赖性,因此作为沟通政府与农民桥梁的村委会无疑应该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国农村已经普遍建立了村委会。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有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职责,这其中当然包括代表和维护村民的环境权益。村委会的普遍性和职责的法定性,由村委会代表农民主张环境权益无疑是一个“性价比高”的选择
但现实中村委会作为代表维护农民权益仍存在不少困难,第一,村委会代表农民维护环境权益没有经费支持。目前村委会的经费很少,假如将本来就少的经费拿出一部分用于环境权益的维护,村级财政将更加捉襟见肘。为此,国家可以加大对村级财政的转移支付,提高村委会的活动能力;还可以赋予村委会为采取环境维权行动合理筹措资金的权利,但同时也要建立监督机制,防止该权利成为村委会谋取私利的手段。第二,村委会代表村民提起诉讼的资格在法庭上常受到质疑。现实中,法院常以村委会“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为由,拒绝村委会代表村民提起诉讼,鉴于农民维权力量的薄弱性、环境污染的集体危害性、环境维权的复杂性等原因,法律应该确定村委会可以以原告的身份代表本村村民提起诉讼。
(三)完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
农民是农村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对于改善农村环境意义重大。首先,应借助社会舆论、媒体等途径,增强广大农民对环保知识、环境维权等的认识能力,鼓励农民积极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调查中我们发现,大众媒体在环境信息的传播方面已成为农民的首选,因此社会各界应利用好这个平台,提供更多易于农民接受的环保信息。其次,建立农村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目前地方政府或者对本地的环境状况不甚了解,或者有所了解但不对农民公开,这些做法是与我国的信息公开立法相违背的。因此,应尽快建立农村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为农民监督当地环境提供条件。再次,支持各种ngo向农民提供环境维权服务。这可以有效解决政府对农村环境资源供给不足和农民对环境资源需求方面的矛盾。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农民对ngo的了解较少造成农民在遇到环境问题时向ngo寻求帮助的意愿较小,因此,政府应该创造宽松的政策、法律环境,并加强引导,让更多的ngo走进农村和农民,为他们提供相关环境服务。
(四)扩大法律援助制度的适用范围
目前中国的法律援助对象主要是生活困难的城市居民和居住在城市的农民工,不包括在农村居住的农民。其原因主要有:一,法律援助要求接受援助的对象“生活困难”,但农民没有固定收入,难以证明自己的收入状况。二,农村贫困面太大。我国农村人口比例较大,法律援助机构的力量和资源本身并不充裕,无法满足农村的需要。三,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较窄,农民因环境污染所受到的损失往往不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
由于中国农村人口多,贫困人口数目较大,对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我国应针对农民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法律援助机制。为了解决法律援助资源紧张的状况,该机制可以是一个多方参与的机制。一方面,政府应充分依托现有的法律援助机构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另一方面,政府应鼓励并积极创造条件,让社会各界为农民提供相关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