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党员的心得体会(通用6篇)
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关键。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作为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修身"和"律己"主要是为用好权。心有戒尺,方知高低。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领导干部心中要有戒尺,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一身干净、为官有为。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识到:
一、"严以用权",权力不可徇私。权力来自人民,故而也必须用之于民,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其带来的好处。作为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手中权力的神圣性,不能使其成为满足一己私欲的工具,让权力始终围绕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去运行,并最终做成事。党员干部只有划清公私,权为民用,才能和人民有共同语言,并最终如焦裕禄般为人民所爱戴。反之,如果把手中公权当成个人财富,心无群众,目无法纪,以权谋私,其结果终将像那些落马的贪腐官员一样,为党和人民群众所唾弃。
二、"严以用权",权力不可休眠。随着作风建设的深入推进,干部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少了,但少数干部却出现了为官不为的"权力休眠"现象。有的认为条条框框多了,束手束脚,为官越来越难,干脆为官不为。有的认为"油水"没了,干和不干一个样,干脆懒得去干,每天重复昨天的故事。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遵守规矩不能无所作为。纪律、规矩挺在前,不是让干部用权时缩手缩脚,而是要在纪律规矩内办事。做党的好干部的确不易,越是不易,就更应倍加珍惜、严以用权。
三、"严以用权",权力不可任性。权力法定,任性就会越轨。法治的核心是管住权力,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制度是规矩,"严以用权"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保证不越红线、不逾规矩。对待权力决不能趋之若鹜,要始终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淡泊名利、坦然处置,筑牢慎权慎行的防火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置于群众监督的阳光下。党员领导干部对手中的权力,心中要有不可"徇私、休眠、任性"的戒尺。使用权力要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坚决杜绝"用权不严,有权任性"的现象,保证"严以用权",慎独慎微,把每一分权力都用在为民谋发展的事业上,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无愧于心,不辱使命。
四、"严以用权",对照职责找差距。一是学习不够深入、理想信念有待加强。主要是在学习中不认真,读书看报只是浏览标题,不能深入思考,更没有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没有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不能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和学习实际,进行认真思考,深入剖析,真正理解的政治理论更少。学习上存在浅尝辄止,真正投入学习的时间不多,有时比较懒惰,做不到挤时间学习。虽然学了些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但浮于表面的多,工作中,我深切地感受到,由于理论知识不够丰富,经常会感到工作思路不是很清晰,忙于应付。
二是求真务实的精神不够、工作积极性有待加强。在平时的工作上。领导安排什么工作就做什么工作,对工作缺乏激情,有的也只是上传下达,没有很好地、认真地沉下心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工作主动性不够,效率不高,说的多,做得少,缺乏工作激情。缺乏一抓到底的精神。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是欠缺创新意识、主观能动性有待加强。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有时存在不能主动过问业务工作,只是周例会说说意见,存在被动应付的问题。习惯于坐在办公室等待汇报,对分管的工作,不能主动与科长去商量、去探讨。党支部的工作也是按部就班。在争先创优方面不能主动去争取,觉得支付局起点高,已经有全国全省的先进集体称号,再往上争创有畏难思想。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对预算单位的培训还抓得不紧、过问得不多。不能满足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五、"严以用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作为财政战线的一名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纪律,做遵记守法的模范。第一,认真学习党的纪律,增强纪律观念。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所以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
第二,以党纪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必须做到警钟长鸣,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
第三,重言传更重身教,发挥好表率作用。党的纪律有个平等性的特征,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只要违犯了纪律,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最后受到党记国法的制裁。所以,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第四,要洁身自好,敢于斗争。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总之,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字党员领导干部,无论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模范遵守纪律,争做遵守遵守党记国法的模范。为财政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严以用权,关键是严格规范党委用人权和政府事权。要严格制度程序、强化监督问责,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
中央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在作风建设上持续用力,切实把严和实的要求立起来、树起来,扎实推进“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建设。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首要的是解决好权力观问题,关键是严格规范党委用人权和政府事权,确保权力的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公权姓公,不属于任何个人。公权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搞清楚权力是谁给的、权力是用来干什么的,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真正把权力用在为民造福、为党尽责上。
党委用人权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权力,也最容易出问题。选人用人是一个“风向标”,用好一个干部,可以激励一批干部;用错一个干部,也会挫伤一批干部的积极性。现在,许多干部出问题,除干部自身原因外,主要是一些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出了问题。
行使好党委的用人权,重点要严格制度程序、强化监督问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上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基本法”,必须严格执行,对干部工作的原则、标准、条件要坚持,对选拔任用的具体制度和要求要落实,不能“放水”,不能“留后门”,防止执行制度走过场。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是规定动作,必须严格履行,程序该走的必须走,一个都不能少,不能“下跳棋”,防止程序虚设、“空转”。加强监督问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是对组织最有力的呵护,无论是各级党委及组织、纪检部门,还是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增强监督意识,对选人用人大胆监督,也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
政府事权是依法履职的权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与群众的利益紧密相连,必须依法规范行使权力,决不能任性用权。政府事权必须于法有据,绝不能认为权力越大、权力越多就越好。
依法规范政府事权,核心是解决权力边界的问题,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一方面,法无授权不可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在经济新常态下,简政放权就是抓发展、稳增长,是实实在在的解放生产力。另一方面,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履行好政府的管理、引导和服务职能,积极主动为企业、为群众服务。市场的作用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也要发挥好,该管的必须管住管好,特别是对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要严格依法管理,守住法律法规底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严以律己”是广大党员干部加强自身修养规定了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和目标追求。作为审计队伍中的纪检干部应积极按照“严以律己”要求,努力在个人修养和能力素质上达到新的境界。要做到“五有”:
一、“忠诚之心”
忠诚,是审计干部对审计事业的责任和义务,是审计人员的立身之本。天下至德,莫大于忠。审计署颁布的审计职业道德是“忠诚、团结、廉洁、公正、高效”,忠诚,是摆在第一位的。审计最需要的就是忠诚。审计干部只有忠诚,才能满腔热情,为国为民;只有忠诚,才能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只有忠诚,才会无私无畏,公平公正;只有忠诚,才会努力思考,开拓创新。
二、“刚正之脊”
刚正出于公心,正派源于正气。作为审计干部,要把“刚正”作为修身立命之本,看做是一种人品、一种修养、一种气节。要以心正服人,办事不离“章”、行为不越“轨”。要以言正聚人,言而有度,言而有理,言而有据。要以气正感人,有一种刚正不阿、正气浩然的气概,有一种不计个人得失、无私奉献的品质。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不徇私情,执法公正。在遇到权与法错位、利与法倒置等矛盾和冲突时,必须坚决捍卫和维护法律尊严,不以权枉法;正确处理利与法的关系,不以钱渎法;正确处理情与法的关系,不以情换法。
三、“抓铁之手”
铁面审计,关键在于锻造履职尽责的过硬本领。审计人员要掌握四种能力。要善“言”,不仅要“能说会道”,还要把握好时机,善于应变,客观、真诚地去发表自己的见解、思想,化被动为主动,能在给人启发、让人心悦诚服的同时,轻松化解矛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善“写”,审计成果必先成文,要具备深厚的文字功底。文字表达要准确无误,客观、真实、严密,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反驳;要善“干”,只有懂本行,拥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凭自己的实力、技艺、智慧、毅力去拼搏,才能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规范行为;要善“谋”,在审计工作中经常要面对不同的人、处理各种问题,遇事要冷静,要有谋,要能谋,要敢谋。
四、“踏石之脚”
审计干部要履职尽责,有所作为,就要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在审计机关作风建设中,审计署领导提出了审计人员应当在“实”字上下功夫,要坚持求真务实,做老实人,办老实事,说老实话。审计干部需要丢掉身上的浮躁之气,在“实”和“细”字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勤干事,干实事,自觉置身于承载审计光荣使命的历史方位中。
日前,单位组织开展“三严三实”学习,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学后,个人觉得这不仅应该是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该践行的行为准则,更应该是所有人都应践行的行为准则。起点在“严”字,是保证;落点在“实”字,是根本。现结合学习和实践分别说来。
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严以律己,主要是廉洁自律。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部署暨专题党课报告会上,自治区党委、市委书记那顺孟和强调,我们要经常审视自己,看一看自我要求严不严?对家人、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要求严不严?是不是谨慎交友、从善交友、择廉交友?公生明,廉生威,我们只有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才能带出好队伍,养成好风气。
老百姓怎样评价一个官员,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标准,但有一条从来没有变过,那就是看他能否做到廉洁奉公。领导干部是清是污、是廉是腐,既体现个人道德品质,更关乎党的形象、事业成败。贪婪苟取、贪赃枉法,这样的干部主管一方,为政何来底气?群众怎会服气?干事创业又从何谈起?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当更加感受到严以律己的重要性,心存敬畏、手握戒尺,遵守党纪国法,把严于律己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状态、一种思想境界来追求,把转变作风内化为人生态度、生活方式和毕生追求,不断拓宽领域和空间,学习身边的典型,提高自身素质。
在服务群众的路上,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放下自己的“架子”、正正自己的“衣冠”、挂起服务的“微笑”,才能让群众满意。自省才能做到自知,自知才能达到自律。有了自律,才能在没有纪律约束的情况下亦能牢牢把握住自己。同时,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力量,领导干部更须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意识,逐步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
“吃菜根淡中有味,守清廉梦里不惊。”严以律己,才能抵御住形形色色的诱惑,才能取信于民、赢得人心。广大党员干部都要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坚守以不贪为宝,以清正廉明的政治形象,不断赢得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为实现首府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核心。
权,本义是秤砣。古时候,在称重量的衡器上,衡为杆,权为砣,由此引申出“权衡”、“权力”。故《孟子》、《汉书》都说:权,“知轻重”。
权力从哪里来?有人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有人认为,权力是自己辛苦“换”来的;甚至有人认为,权力是依靠双手“捞”来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可见,权力来自人民,人民是权力的唯一“所有者”。
权力到哪里去?有人认为,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可以随心所欲,自由支配;有的把权力当成自己的“私人财产”,权为己用,权为亲用,结果害人害己,追悔莫及。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行使权力的人只是权力的“保管员”。
权力该如何用?只能严用、慎用。
“严以用权”,就是要善用底线思维,严格“限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官用权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自警自危,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担子就越重。把权力关进“笼子”,无异于用制度强化了底线、强化了准绳、强化了权力边界,让人不敢也无法越雷池一步。
“严以用权”,就是要善用法治思维,严格“制权”,使权力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党员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更不能法外用权。权力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能让行使权力的人步步受“制”,让掌握权力的手规矩起来,从而打消一切侥幸心理、投机心理。
“严以用权”,就是要善用监督思维,严格“亮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伯尔曼说;“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能见度,让权力接受最广泛、最严格的监督,暗箱操作就无处藏身,权力寻租就无租可寻,潜规则自然就会“见光死”。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权为公还是为私、为民还是为官,是区分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试金石。焦裕禄“严以用权”,听说儿子看戏未买票,立即掏钱补票,不准搞特殊化;杨善洲“严以用权”,从没让子女搭过一次公车,从没用公权办过一件私事,从没给亲友批过一张条子……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只有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一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才不会为权所惑、为权所困、为权所害。
严以用权,是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好干部用权,主要严在以下几个方面。
严以用权,严在决策。这个决策,指的是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前些年,有的地方热衷于上城市建设的大项目,广场越扩越大,办公楼越建越气派。但群众一眼就能看出,其中不少是某些领导干部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其目的就是做给上边看,以便自己得到进一步的提拔重用。
严以用权,严在用人。用人是领导干部手里一项特殊的权力,也是风险最大的权力之一。一个人用不好,就可能贻误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制度用人,严格坚持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控制个人的好恶和影响,不以自己的眼光评判人,不按个人的交情选拔人,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
严以用权,严在花钱。大到一个地方,小到一个单位,每一个领导干部在每一次签字支出公款的时候,一定要想一想,这些钱都是人民辛辛苦苦创造的财富,无论挥霍还是浪费,都是极大的犯罪。
严以用权,严在自律。焦裕禄没有让自己的孩子坐过一次公车,杨善洲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在他们看来,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老老实实给人民办事。每个人都有享乐的欲望,尤其是面对种种诱惑的时候。但如果你想创造光彩的人生,就必须首先征服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反复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的“官箴”。
同样为官一任,为什么有的人如过眼云烟,没能给老百姓留下什么印象,而基层干部刘伦堂的故事感人肺腑、触动人心?同样是掌权一方,为什么有的人利令智昏,从权力高处摔下马来,而“拼命书记”向勤仕人去声犹在,永远留在人们心中?答案很明确: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守住要,固住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
我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勤而不廉,廉而不勤,甚至不廉不勤。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是自己辛苦换来的”,公权私用、公款私分、公车私坐;有的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为妻用,利为子谋;有的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大事小事一言堂”。逾矩失范,往往开败事之端。严以用权,关键要做到“三不”。
勤政不怠,怠政如贪。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我们在全省大力倡导党员干部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就是要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两为”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汽车出现缺陷需要及时召回,干部有了毛病也要抓紧“检修”。有的地方实施对不称职干部的召回制度,就是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有益尝试,值得借鉴。
公权不私,谋私即盗。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这固然有干部个人勤奋努力的因素,但归根到底是组织的选择和人民的信任。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干部服务人民,人民付给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即为盗,就是违法犯罪。当前形势之下,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反腐肃贪,有些人感到不适应,认为当官“没意思了”、办事“不方便了”。这是非常错误的思想,我们要坚决抵制纠正,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秉公用权。
用权不滥,依轨守规。权力法定,滥用就会越轨。法治的核心是管住权力,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一个成功的人要心中有“戒”,有戒律,不妄为;心中有“界”,有界限,不逾矩;心中有“届”,有极限,不万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打造“法治湖北”升级版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