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中国发展的根本保证范文(推荐3篇)

党的领导是中国发展的根本保证范文(精选3篇)

党的领导是中国发展的根本保证范文 篇1

同志们:

你们即将走上更重要的岗位担任更重要的工作任务,我代表县纪委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按照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规定,我向大家提几点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

一、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当前,我县抓安民、保稳定、促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迫切需要党员领

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县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大家到新的工作岗位后,务必要继续保持较高的政治觉悟,身体力行,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务必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指示,自觉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务必要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凡是涉及到单位的重大问题特别是重大项目的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二、要严格自律,自觉做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表率和模范

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品格,也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的起码要求。在座的都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有的还是部门一把手,务必要自觉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起好表率和模范作用。提三点要求:一要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牢记宗旨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作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做到利益上淡泊而知足,生活上积极而健康。二要自觉坚守廉洁从政底线。严格遵守《廉政准则》52项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绝不能习惯于小恩小惠,热衷于吃吃喝喝,甚至放纵于声色犬马。三要自觉坚守党纪国法红线。带头令行禁止,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三、认真汲取深刻教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做到廉洁从政

近年来县纪委先后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从中不难看出,我们一些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纪律观念还淡薄、廉洁自律性较差,经受不住执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的诱惑,最终出了问题,受到了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我们都是党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一定要做好加、减、乘、除“四则运算”。加:就是加强学习,提高素养。减:就是减少应酬,履职尽责。乘:就是不骄不躁,乘势而上。除:就是除去私心杂念,廉洁自律。要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经受住“五大考验”:一是“利益”的考验。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不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二是“金钱”的考验。对金钱,要取之有道、求之有度、得之有序,不干净的钱坚决不能要。三是“权力”的考验。正确看待权力,公开用权、公平待人、公正执法;四是“价值”的考验。把权和利看得淡一点,“人身一世,草木一春,来如风雨,去似微尘”,要正确估价自己,个人价值的实现要靠自身的努力,遇到矛盾和利益诱惑时,能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五是“交友圈”的考验。有道是,“有酒有肉多朋友,遇难何曾见一人”,交友一定要谨慎,“酒肉朋友”比例不要太高,尤其那些有求于我们的管理和服务对象。

四、认真履职,严于律已,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是各级党政领导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大家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的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要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二要抓好结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工作涉及的各个领域有机结合。三要加强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人和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

同志们,“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要自觉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人生追求、一种精神境界、一种行为习惯和一种实践能力,从清廉做人开始,走好人生每一步,真正做到无愧于组织的重托,无愧于人民的期望,无愧于自己的奋斗,无愧于家人的付出,以良好务实的作风、实实在在的政绩,为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建设四川省城乡统筹和谐发展山区经济强县的过程中努力奋斗、大显身手,向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党的领导是中国发展的根本保证范文 篇2

经过专家们两年多的辛勤工作,在民政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下称“分类分级国家标准”)5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了,这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一件喜事。我代表中国残联向民政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表示感谢!向纪正昆主任和参加标准研制与审定的各位专家、同事表示敬意!向与会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欢迎!

分类分级国家标准是目前我国界定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的最新标准和制定实施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依据,它的制定实施对推动我国残疾人口的统计和信息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特别是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三点情况:

一、《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一系列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

20xx年3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研究促进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一系列方针政策,并颁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xx〕7号),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从保障和维护残疾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高度,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意见明确提出“制定国家残疾标准,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回良玉同志也就残疾分类分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因此,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残疾人事业一系列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口统计、管理、服务和保障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这一标准具体适用于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等残疾人事业管理基础性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我国残疾人身份的唯一合法证明,是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是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口管理的基础,有助于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资源共享。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和残疾人口的管理以及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全面准确了解残疾人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及时准确掌握他们的困难和需求,落实残疾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康复医疗、税收减免等福利政策,以实现国家保障和优惠残疾人各项法规政策的目标和意志。

二、《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成果。

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进行了首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掌握了国内残疾人的基本状况。调查后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保障残疾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推动残疾人事业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为了保证调查的科学性和准确统一,调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制定了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并在入户调查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后该标准成为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主要依据。首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之后20xx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残疾人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为准确掌握全国残疾人的实际状况,国务院批准于20xx年-20xx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抽样调查,并成立由中国残联、民政部、卫生部、国家统计局等16个部委组成的领导小组。由国内医学、统计等各方面知名专家组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准既保持了与第一次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延续性,经过大样本量的调查检验和各方面专家研究论证,既与国际残疾标准相衔接,又符合我国国情,同时又具有可操作性,得到政府有关部门、专家、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及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认同。分类分级国家标准就是在这一标准基础上修订研制的。

在标准研制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一个国家残疾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这个国家的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联合国发布的数据确认,残疾人口占全球总人口的10%,发达国家残疾人比例一般均在10%以上。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标准在参考国际相关标准的同时,充分考虑和反映了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国家社会保障可承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相关规定,把残疾类别限定在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等七类残疾,未把许多发达国家已明确列为残疾的内脏缺损、不可逆慢性疾病等可能带来社会适应性障碍的致残因素列入评残范围。此外,分类分级国家标准与我国现有的工伤、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等涉及不同领域的“伤、残”评定标准相比,在适用范围、使用目的、评定方法、等级划分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分类分级国家标准有其特定的使用范围和评定方法,既不等同也不能替代其他领域的评定标准。总之,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基础上,经过两年多的调研、论证、试点和反复修订研制的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实践证明在我国残疾人工作领域是科学适用的。

三、《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为残联组织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添了重要手段。

当前,我们正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国家“”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桥梁和纽带,残联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工作中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残联组织要以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摸清残疾人底数,加快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核发,完善现有工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真正发挥好这一国家标准应有的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在残联系统和广大残疾人中广泛宣传贯彻分类分级国家标准,同时依据国家标准抓紧研究制定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评定手册等配套标准,规范各个类别残疾评定的方法、工具和流程,使这一重要国家标准在残疾人工作实践和残疾人口管理和服务中切实发挥作用,为残联组织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继续作出更大的努力。

同志们,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特殊关怀和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广大残疾人的真挚关爱和对残疾人工作的帮助与支持。借此机会,再次向标准制定、审批过程中付出辛勤劳动的各位专家和给予大力支持的各部门以及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党的领导是中国发展的根本保证范文 篇3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新形势下,中央和国家机关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使命任务、重点工作、关键举措,最终都要落实到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与行动之中。从根本上看,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属于政治机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首先是政治身份,政治能力是党员领导干部第一位的能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才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提高政治站位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离党中央最近,服务党中央最直接,对机关党建乃至其他领域党建具有重要风向标作用。与之相适应,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聆听党中央声音最真切、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最直接。因此,加强机关党建、造就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在整个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中具有引领作用,在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具有自上而下的示范作用。这决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表率。为此,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素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指出,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是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中央和国家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把手做工作要首先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态度,严守政治纪律,经常校正偏差,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现实的、生动的,必须要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日常言行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从来不是“从天而降”、自然形成的,唯有通过加强政治学习、增进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站位才能树立起来,唯有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才能做到。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培养从政治上看问题、想问题、做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必须经常对表对标党的立场原则宗旨,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及时矫正个人思想与行为偏差,自觉抵制和克服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做两面人、搞两面派、搞“伪忠诚”现象。还必须做克服事务主义、本位主义的表率,防范那种专注事务、忽视政治,专注业务、忽视党建的现象。一般而言,事务主义者往往自顾埋头于个人日常工作,忽视政治方向与政治要求,“只顾低头拉车、不顾抬头看路”说的就是这种现象;而本位主义者往往只顾部门利益、单位利益与眼前利益,不顾乃至枉顾大局利益、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屁股决定脑袋”“画地为牢”“当局者迷”说的就是这种现象。从根本上看,事务主义、本位主义是一种只顾枝节不顾整体、只顾小我而舍大我的工作方式、处世态度与心理状态,这与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格格不入,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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