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给客户留担保书范文(精选3篇)
被担保人入职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
被担保人直系亲属(以下简称丙方):
丙方作为乙方的直系亲属,自愿为乙方入职甲方提供家庭信用担保。为此,甲方、乙方、丙方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丙方保证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一切证件资料(包括履历资料、身份证件、学历证件、健 康证件、计生证明、房产证明、住宅地址、联系电话等)均内容属实,没有伪造。若乙方资料内容失实、证件为伪造,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
第二条丙方保证乙方的人格品德和职业道德,并保证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当乙方 违反甲方规定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丙方愿为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若因乙方的以下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丙方愿为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任,致使甲方财产被盗、被抢、或毁损灭失的; 2 乙方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或者造成人员伤亡的;
3 乙方滥用职权或利用工作之便,损公肥私、侵吞公司财产,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4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5 因乙方的违法犯罪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6 因乙方犯有的其他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或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规定而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
第四条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在事发后7日内主动赔偿甲方损失、交纳相应赔偿款; 逾期不交,则丙方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丙方在接到甲方的催款通知后7天内清偿所有赔偿款项,否则,甲方有权针对乙方和丙方采取法律手段,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五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丙方姓名的改变、财力的改变、住址的改变、或户口所在地的改 变而免除。丙方住址或户口改变,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本担保书有效期为:从乙方入职甲方之日起,至乙方从甲方离职(含自动离职、开除、 辞退等)、清偿所有赔偿款之日止。只要乙方在甲方继续工作,本合同就依然有效。
第七条本担保书签订时,乙方和丙方提供丙方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第八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附1:乙方和丙方(身份、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
附2:乙方和丙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年月日
债权人:佳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债务人:
第一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
是指根据上述债权人单独或者任何组合与债务人之间因履行《合作协议》、买卖合同、订货单等(以下简称:主合同)而形成的单独或者任何组合的债权,包括形成于本保证书签署时及其前后,每个债权人享有的主债权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 保证方式
本保证未经债权人的同意不可撤销。只要债务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或者出现可能无履行能力的情形时,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付款义务。
第三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债务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第四条 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
1. 因本保证而造成的任何纠纷,如果债权人为多个的,债权人有权授权其中一个债权人,在本担保书签订计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代表所有债权主张权利。
2. 因主合同或者保证人过错造成本保证书无效的,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债权人全部损失。
1、保证人:(正楷) (签字)______________ (个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2、保证人:(正楷) (签字)______________ (个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3、保证人:(正楷) (签字)______________ (个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时间: 年 月 日
保证人
广安区教育局:
本人 ,男,身份证号码为 ,系贵单位员工 (身份证号码为 ,以下简称被担保人)之 (两者关系),符合担保主体资格。现自愿为 (被担保人)按下列条件向贵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范围
(一) 保证被担保人严格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贵单位规章制度,并服从工作分配;
(二) 保证被担保人选岗后,并在8月6日之前,将个人人事档案提交广安区教育局政工股或科技局;
(三)保证对被担保人毁约的行为有进行劝阻、制止的责任;
(四)保证被担保人对因其失信或失约而给贵单位造成的损失按贵单位规定进行赔偿;
(五)保证被担保人提交个人事档案时,按贵单位的规定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二、担任责任
若被担保人因不遵守、不履行上述约定给贵单位造成损
失而未能及时进行赔偿时,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对被担保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向贵单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期限
本担保书自担保人及被担保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被担
保人将个人人事档案提交科技局或政工股或担保人依法无法承担担保责任时止。
四、不可撤销
(一) 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贵单位与被
担保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内容发生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而撤销或变更;
(二)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被担保人向贵
单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而撤销或变更。
五、附件:
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担保人、被担保人各执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担保人(盖章): 被担保人(盖章):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