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2020年房屋出租代理合同3篇

近年来,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出租委托代理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租委托代理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1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恒大众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

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提供相应证件

(一)甲方提供:(能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的下列证件)

1.产权证明;2.房主身份证;3.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4.其他有关证明等。(如由代办人代办必须有房主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二)乙方提供:

1.营业执照;2.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3.房地产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实或陈述的房屋具体情况不实,而导致乙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如因乙方所提供虚假证件而导致甲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面积为 平方米,住宅□ 商用□装修状况 。

第三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四条 代理权限

乙方具体独家代理权限为:

(一)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谈、联络、签约事宜。

(二)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三)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四)甲方允许乙方在代理期内对房屋进行维护、维修、装饰、装修以及添置新物品。

(五)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

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出租代理期满,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该房,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配合将租期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延长期内乙方应按委托期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条 租金、佣金

(一)租金标准为 元/月,按 缴付,下次房屋租金,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否则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如通过银行收付租金,则甲方需在指定银行开立帐户、并且提供准确的帐户信息。

4、甲方帐户开户行名称:

户主姓名:

帐户号码:

(二)出租代理期内甲方同意预留出 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工作日后于 年 月即自出租代理期起乙方给甲方天房租,甲方同意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

第七条 费用分担问题

一、甲方承担:供暖费(自供暖除外)、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燃气费;5.有线收视费;6.卫生费等。

三、双方各自范围内的费用各自承担。

四、因甲方欠费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代缴,代缴费用从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代理期开始前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损(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出租代理期开始后乙方应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所导致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

(二)出租代理期间甲方有权随时到房间察看承租人居住及设施使用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

(三)如房屋内的基础设施由于自然老化所导致的损坏由甲方负责。或者由乙方负责修理,甲方承担费用。

(四)如房屋内所留家电、设施等过于陈旧或已严重超出使用年限,甲方应主动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得据此赔偿。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保证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承租人在房间内出现违法、违规、扰民等行为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

(二)在代理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甲方如有特殊情况确要收回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善后其客户并赔偿乙方客户的直接损失。

第十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3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设施严重老化,供暖供电供气不足;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3个工作日以上的又无正当理由;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三)代理期内及代理期满合同终止后三个月之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自行成交否则应向乙方交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

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

第十五条 补充条款

服务热线:81937580 投诉电话:86937367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恒大众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住所: 资格证号:京房工—06—02—0686

证件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已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可出租房源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承租房屋的要求。甲方现决定租赁乙方介绍的 室房屋。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 政策及法律咨询。

2. 寻找交易对象。

3. 撮合成交。

4. 协助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5. 负责协调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发生的矛盾。

6. 为交易双方提供后续服务。

三、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乙方为甲方寻找到交易对象,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应在物业交验结束并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支付乙方如下费用:

四、乙方责任:

1. 乙方提供的服务,须甲方需求的委托内容进行,若有变动,须经甲方认可。

2. 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3. 本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之业主私下成交,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双倍支付乙方中介费,即月租金的两倍。

2. 若甲方不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向客户公司申请从房租金中扣除。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3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哈尔滨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是 / □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 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 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 (□日 / □月)。

(三)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 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 ;乙方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转账方式将房屋租金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 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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