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范文(通用14篇)
今年是国际森林年,也是我国第xx个“义务植树节”,为加快打造“绿色”,创建 “中国幸福家园”的步伐,使全县每位适龄公民都投入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迅速掀起我县春季义务植树造林的高潮。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xx日上午9:30准时开始(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人员到植树现场)。
二、地点
白马关镇倒湾八卦谷入口(停车场以南)。
三、参加人员
县党政机关、县级各部门及事业单位职工。
四、活动方式
县级党政机关单位义务植树方式采取划分植树区域植树,由各口长单位牵头组织完成植树任务,各单位自带植树工具。造林完成后,经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验收合格后移交白马关景区负责管护,直到成林。
五、加强部门协作,确保任务完成
1、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植树苗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造林技术,监督造林质量,负责质量检查验收。
2、县消防队协助植树的用水工作。
3、县公安局负责车辆指挥工作。
4、县广电局负责宣传报道。
5、各部门组织好人员,以大口为单位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同时清除杂草,确保安全、顺利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六、检查考核
义务植树活动结束后,县绿委办负责对植树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整改;验收合格后移交白马关景区管委会负责管护。
关于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决定
,男,汉族,生于1957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党员,初中文化程度,住**县x镇x村五组,现任该村村支部书记。
1999年退耕还林中,经x镇政府、x镇林业站核定,x村原原七组组集体退耕还林面积为250亩。该组250亩退耕还林截至目前共兑现九轮,其中前四轮为粮,已兑现到原七组各村民手中。20xx年--20xx年五轮兑现为现金,共183600元、管护费20xx0元、卖黄姜收入13600元,以上共计217200元,全部由负责收支。支出情况为:(1)给原七组村民133人每人一亩退耕还林款共兑付59185元。(2)给原七组村民133人交合疗款共计3990元。(3)给原七组村民交农林两税共计8120元。(4)修通组路花费14760元。(5)管护费支出24000元。(6)给原七组买磨面机共花费12500元。(7)还买黄姜贷款41600元。(8)其他支出1734元。以上支出共计165889元。经联合调查组核定有51301元资金在x名下,但既不建立账目,也未确立专人管理资金,构成截留、挪用公款行为。
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截留、挪用集体资金,侵犯了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经x镇党委20xx年5月30日会议研究,决定撤销x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本处分决定字20xx年5月30日起生效。若不服从本处分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向x镇纪委提出申诉。
中国共产党x镇纪律检查委员
20xx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党纪处分 撤销党内职务 决定
主送:x村支部
抄送:县纪委 镇党委
x镇办公室 20xx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5份
关于暂缓调高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分配比例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今年4月7日,xx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x字[]8号),同意建立旅游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其部分资金来源于交通建设附加费的分配,并将此分配比列从原来的5%调高到10%。对此,我委认为该措施无疑有利于筹集资金,促进旅游业发展。但当初决定征收旅业交通建设附加费的目的,主要是筹集地铁资金,现要提高旅游专项资金往交通建设附加费中的分配比例,必然减少地资金的来源。地铁工程建设年度投资高达30亿元,筹资任务十分艰巨,而今年地铁资金缺口更大,需开拓更多的资金来源。因此,任何减少筹集地铁资金的做法都会异致工期拖长和投资增大,不利于工程建设。
鉴此,我委建议在地铁建设期内,暂缓调高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的分配比例,仍执行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占5%的分配比例不变。
专此请示,请批复。
Xx市计委
Xx年x月x日
随着干部制度的改革和时间的推移,我局离退休干部日益增多,截止目前已达65人。由于没有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致使这些老同志的政治学习和生活福利得不到应有的组织和照顾,一些实际困难得不到妥善解决。为了使离退休老同志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充分发挥余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离退休老同志的迫切要求,我们拟成立老干部办公室。现将成立老干部办公室的几个问题,请示如下:
一、老干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使他们了解党和政府的大事,了解新形势, 跟上新形势。
(二)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交流思想。
(三)开展身体力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进离退休干部的身心健康。
二、老干部办公室的编制及干部调配等问题,具体意见如下:
(一)老干部办公室直属我局领导,拟设处级建制。
(二)该办公室拟设行政编制五名,其中主任(正处级)一名,副主任(副处级)一名。编 制由局内调配解决。办公室经费由局行政经费中调剂解决。
当否,请批示
管理局
*年*月*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xx〕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逐步向好。但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分散,监管力量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仍然存在较大隐患。为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18号)的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略)
二、落实监管任务(略)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略)
四、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略)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略)
六、提高监管能力(略)
国务院办公厅
20xx年12月2日
国务院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1993〕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xx年)的请示》(湘政〔1991〕23号 )收悉。国务院同意修订后的长沙市总体规划,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长沙市是湖南省的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今后的建设和发展要根据城市性质,强化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的综合功能。长沙、湘潭、株洲三市在地域上相邻,建设中既要发挥城市群体的优势,又要考虑各自的特点,对区域性的生产力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并在规划的实施中加强直辖市,避免重复建设和城市发展连绵成片。
二、到xx年长沙市城市人口控制在160万人左右。长沙市近年人口增长较快,要加强对人口增长的管理,特别是控制市区人口的机械增长,要健全管理办法,实行归口管理,杜绝多头审批,并要注意城市地区人口合理分布。
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966平方公里的范围,要划定具体区界,切实加强实施管理。按照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把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人均100平方米以内。
三、长沙市中心市区、马坡岭、望城坡、捞霞、坪塘等若干地区形成的组团式规划布局及功能划分是合理的。近期要重点开发北部捞霞地区,有控制地发展东西两翼组团。要严格保护组团间的隔离绿带,不得任意侵占。各类开发区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选址和布局,并实行统一的规划行政管理。要通过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对城市用地进行调整和布局优化,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目前长沙市城市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加快城市道路、通信、民用燃气以及重要的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建设,搞好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
新区开发要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开发一片、建成一 片,有计划、有步骤地滚动发展。旧城改造要按照详细规划,尽可能集中成片地进行。要适 当疏解旧城人口。更新城市基础设施,拓展公共绿地。
长沙是国家重点防汛城市,要努力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合理分配和使用湘江岸线。
五、长沙市古代文物和近代有纪念意义的革命文物十分丰富,城市自然环境优美。要从整体环境入手,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尤其要注意保存反映我国人民艰苦斗争历程的革命文物与历史环境,以昭示后人,教育后代。要加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严禁对景区用地的蚕食,望城坡组团的建设安排要考虑岳麓山风景区的景观要求。要规划并建设好包括湘江沿江地区在内的城市三大风光带,完整地展示长沙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特色。
六、经批准的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各项规定是建设、管理城市的依据。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抓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地方性城市规划设计及管理的行政、技术法规,依法行政,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长沙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实施城市规划的领导,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搞好城市各项建设,把长沙市逐步建设成为我国中南地区发达、经济繁荣、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文明城市。
国务院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医院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基础建设项目和大型设备、药品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药品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医院办公室由医院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科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七月八日
关于核准长沙岳麓滨江新城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的批复
根据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请求重新核发立项批复的报告》及所附的长城投[20xx]36号《关于审批岳麓滨江新城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市政府关于成立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替代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滨江新城开发建设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长沙市岳麓滨江新城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重点片区建设,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像,同意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岳麓滨江新城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规划范围南起五一大道,北至西北二环线,东邻湘江,西到银杉路、荣银路,规划面积7.36平方公里,总用地面积约721.24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435.69万平方米,其中保留建筑面积为216.04万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1219.6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潇湘大道北段、坦山路、含光路、岳北路、北津城路、长望路、谷岳路、茶山路、银盆岭路、桐梓坡东路、溁银路等11条待建主次干道以及相应的给水排水工程、电力、电信、燃气工程等。其中潇湘大道北段、坦山路、桐梓坡东路溁银路是城市I级主干道,设计车速50km/h,其它是城市I级次干道,设计车速40 km/h。
三、项目总投资为818642万元,其中征地拆迁和安置费用为591923万元,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投资170304万元,其它费用为5641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
四、项目建设周期为5年。消防、环保、抗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长先发投 [20xx]13号《关于核准长沙岳麓滨江新城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的批复》的其他未详事宜,请联系先导区管委会项目建设部经济协作处进行查阅
联系人:谭田 刘亚军
联系电话:
x年xx月xx日上午10时,xx镇人民政府组织机关及内设部门全体工作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召开工作会,对当前工作做了布署。
一、对于产业发展、产业转移问题。对第一产业有条件的村要积极抓好蔬菜种植。
二、对于“”庆祝活动的文艺演出唱红歌。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精心准备。
三、对于环治工作。要坚持标准、保持常态、巩固成果;要加强 “七进”活动的推进,全面整治、规范活动形成习惯;要狠下决心加强对死角的治理。
四、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处理工作。要加强对认识违章建筑的危害性;要加强对全镇违章建筑的全面清理和处置力度;对支部、村委打击违章建筑不力的要严格处置,落实责任;要做好各村统一规划建设;各村干部要巡回检查、排查。
五、严格做好当前全镇目标任务检查的考核工作。
六、对安全工作。要做好防洪减灾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减少各项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注意。
会议强调:
一、要搞好半年工作盘点。
二、要以创新理念,跨越思维抓发展。
1、要大力推进土地流转,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规模种植,特色种养。
2、营造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营造现域经济。
3、要为本地企业服好务。
4、大力发展城市建设,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三、遏制违章建筑是职责,打击违章建筑要逗硬。
四、要抓好领导班子队伍的建设,抓好民风,打击有黑社会势力的人和事。
五、要用争优创先活动,推进党的建设,推进“六型”机关。
六、要精心组织,高度重视,搞好党的xx周年庆典。
x年xx月xx日
关于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和建议的函
根据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找准“四风”突出表现,提高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为下一步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打下基础,现就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遵守政治纪律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方面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欢迎各单位、个人与市人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提出宝贵意见。
联 系 人:谭超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也可直接将书面意见投入人社局设立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委派驻市人社局征求意见箱”。
特此函告,请与支持为感。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4月10日
市人民政府:
今年4月7日,xx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x字[]8号),同意建立旅游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其部分资金来源于交通建设附加费的分配,并将此分配比列从原来的5%调高到10%。对此,我委认为该措施无疑有利于筹集资金,促进旅游业发展。但当初决定征收旅业交通建设附加费的目的,主要是筹集地铁资金,现要提高旅游专项资金往交通建设附加费中的分配比例,必然减少地资金的来源。地铁工程建设年度投资高达30亿元,筹资任务十分艰巨,而今年地铁资金缺口更大,需开拓更多的资金来源。因此,任何减少筹集地铁资金的做法都会异致工期拖长和投资增大,不利于工程建设。
鉴此,我委建议在地铁建设期内,暂缓调高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的分配比例,仍执行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占5%的分配比例不变。
专此请示,请批复。
Xx市计委
Xx年x月x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机关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工作作风,确保镇党委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制定重要事项通气及请示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县委、县政府、县直各部门及其他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安排和落实完成情况;
2、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3、项目立项、申报、评定及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4、大额经费(1000元以上)开支情况;
5、各村、各单位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6、突发性事件、事故或隐患很大的苗头性问题;
7、每月主要工作(含包村包组)安排及完成情况;
8、镇机关职工、部门及村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参加会议及离开xx镇情况;
9、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个人家庭婚丧嫁娶等事项;
10、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程序
1、镇全体职工要认真执行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确保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二级机构工作人员每周向分管领导报告一次工作,包点干部每周向包点负责人汇报各片工作开展情况,然后由分管领导、包点点长将分工负责、包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每周向镇长报告常规工作进展等情况,向书记报告工作方法、工作思路等情况。
3、凡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急报告,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时内)报告书记、镇长,一般事故要及时(1小时内)报告书记、镇长,凡须向上级书面报告的,须经书记、镇长签署后方可上报。
4、凡集体研究及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主动作为,认真落实,不打折扣,按时完成,确实遇到困难无法办理的应及时报告,不能听之任之,不得抵触,不得敷衍。
三、工作要求
1、政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每天记工作日志,每月将工作日志以汇总表形式整理汇总,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交党政办;
2、站所及村负责人一般每周当面或电话向书记、镇长汇报一次工作;
3、镇机关每月3日左右召开一次工作通报会,各分管负责人汇报上月分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安排当月工作,各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志汇总表相互传阅;
4、镇主要领导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后,召开督查通报调度会,调度会每年不少于4次。
四、纪律与监督
1、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群众和外单位人员到本机关办事或来电询问、反映情况及上级交办督办事项时,第一位接待的负有解答、办理或引导办理的责任,上级领导督办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未上报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2、请示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答复)意见办理。未按要求请示报告或未按批复(答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我镇形象和发展大局的突发事件,因本部门或当事人原因导致未及时请示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要事项请示报告情况,由镇纪委和党政办公室负责督办。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通报本制度执行情况。
199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尤其是到中央明令禁止的12个风景名胜区开会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违规到上述风景名胜区开会问题仍未完全杜绝,到其他热点风景名胜区开会以及在风景名胜区外开会到区内旅游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单位还巧立名目组织公款旅游,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杜绝以会议名义到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禁止召开会议的区域范围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地域范围为准。
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与地方政府主要行政区域高度重合的,当地党政机关应当在机关内部会议场所或定点饭店召开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到京外召开会议的,必须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
会议主办单位要合理安排会议日程,严格遵守报到、离会时限,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三、党政机关召开涉及旅游、宗教、林业、地震、气象、生态环保、国土资源以及景区规划等工作的专业性会议,确需到禁止名单中的风景名胜区召开的,应当完善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垂直管理单位应当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单位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
四、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以召开会议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单位以及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接待服务场所、旅游中介公司等单位转嫁上述费用。严禁违反规定要求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有关企业等单位免除上述费用。
五、财政部门要建立会议经费定期或不定期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审计机关要建立会议费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必要时对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接待服务场所、会议培训中介机构等单位开展延伸监督检查和审计,防止转嫁费用,并及时将违规违纪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六、本通知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七、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