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道党组织及党员基本情况
街道现辖11个基层党支部,其中农村党支部1个,社区党支部4个,非公经济组织党总支1个、党支部4个,机关党支部1个。目前,街道共有党员180余名。
二、入党条件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入党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三)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三、发展党员工作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发展党员有关知识: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发展党员工作步骤:
步骤1:申请入党人提出入党申请。党支部在接到申请入党人递交的书面申请书15天内,应安排1-2名支委成员同入党人谈话,明确1-2名正式党员负责联系。
步骤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后,应及时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讨论确定后,召开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上报上级党委(总支)备案;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建立发展档案。
步骤3:培养教育。培养联系人的任务: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了解其思想状况,并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和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支部的任务:定期考察。每半年考察一次,时间间隔最多不超过8个月,考察结束后由考察人填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报告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步骤4:群众座谈。时间一般安排在考察期已近1年,第二次考察结束后、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进行。座谈会的人数一般不少于8人,不足8人的,支部应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座谈会必须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参会人员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认可,会议结束后应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填写《会议意见整理登记表》。特殊情况不便召开座谈会的,也可以安排2名以上支委成员单独找群众谈话,听取意见,注意做好记录和签名。
步骤5: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在经过一年以上的培训教育,并征求了党外群众的意见后,党支部应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之后,要尽快通知发展对象本人向党组织递交《自传》,以便进行政治审查。
步骤6:政治审查。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发展对象递交了《自传》之后进行,党支部明确两名以上支委成员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在外地的,要进行外调或者函调。政治审查结束后形成政审结论。
步骤7:审查审批。政治审查后,要将有关材料收集整理上报上级党委(总支)进行审查和审批。这些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推优材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报告表、思想汇报材料、群众座谈会意见登记表、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复印件、自传、综合政审材料、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证明材料、发展新党员审查呈报表等。
步骤8:履行入党手续。时间应在党委审批、区委组织部审查批复后进行。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应先确定2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发放《入党志愿书》。确定入党介绍人的同时,党支部向入党人发放《入党志愿书》,由入党人在介绍人的指导下如实填写。
步骤9:接收预备党员。在正式召开支部大会之前要先召开支委会,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票决。
支部大会票决的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票决以后,要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和票决报告单上报党委进行审批。
为了深入开展**年度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实党员队伍后备军,加强我街道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并保证培训的质量,街道党工委决定对各支部考察培养后的申请入党人员中的部分积极分子,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党的“”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实践活动,落实“坚持保证质量,严格考核,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入口”关,努力提高发展新党员的质量。
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系统的培训,使学员加深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以及党员义务和权利等基本知识的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在行动上自觉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成为群众的表率。
二、培训要求:
要求每个学员端正学习态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认真扎实学习好党的有关知识和理论,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
结合培训内容和本人实际,撰写学习小结。
三、时间安排:
**年5月23日-24日,23日集中授课,24日自学。
四、培训人员:
各支部选送的积极分子40名(名单附后)
五、培训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授课人县委党校副校长吴辉球
2、中国共产党党史-------授课人县委党校副校长吴辉球
3、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街道大学生村官演讲团,主讲朱佳
4、 党员发展与党员管理------余旭忠
4、党的基础知识及党的群众路线相关知识测试
中共**街道工作委员会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什么?
答: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3、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4、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什么?
答:党的全国代表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5、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6、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什么阶段?
答: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7、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是什么?
答: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8、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9、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答: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10、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什么?
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
11、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是什么?
答:改革开放。
12、什么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答: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
13、我国的国体、政体是什么?
答: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4、“三农问题”指的是什么?
答: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
15、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是什么?
答:和平与发展。
16、什么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
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17、四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18、什么是立国之本?
答:四项基本原则(四个坚持)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19、我们的强国之路是什么?
答: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
20、“四有”新人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21、党的宗旨是什么?
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2、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入党?
答: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3、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哪四项基本要求?
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
24、党的领导指的是什么?
答: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25、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必须如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答: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26、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须坚持哪五项原则?
答: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27、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须坚持什么原则?
答: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
28、在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制度体系中,共产党与民主政党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政党是参政党,共同管理国家。
29、党员的义务有几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党员的义务有八条,具体内容是: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务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30、党员享有几项权利?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党员享有八项权利,具体内容是: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31、中国共产党党员除《党章》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外,有无其它特权?
答: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