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本店在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严格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坚决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指令和整改要求,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3、保证只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活动,严格遵照要求,在限制时段和地段坚决不销售烟花爆竹。
4、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完善安全制度,不设置也不租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5、不销售国家规定的违禁产品和劣质产品,不超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及时主动地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照原有的进货渠道,退回至原公司,以确保安全。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行为,明确零售点安全责任,保证安全经营,自愿签订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和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二、严格按照《重庆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六统一”的经营要求,不哄抬物价,不售假制假,不跨地区销售、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
三、严格按照《安全经营手册》进行规范经营,严禁向14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若有违背后果自负。
四、严格遵守供销社关于零售点设置的各项要求,做到专人、专柜(专店)、一证一点销售。不离点经营,不沿街摆卖,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营业场所禁止吸烟,产品必须存放顾客伸手触摸不到的柜内,并规范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向消费者宣传安全燃放常识。
六、负责所在区域内的市场监督和打假举报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供销、工商及专营公司的`安全检查和打假查处工作。
七、严格遵守和落实危爆品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消防设置齐备,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持证上岗。
八、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九、经营期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 ,由安全责任承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安全经营责任承诺书一式三份,安全责任承诺人、镇安监办、镇派出所各执一份。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刻吸取浙江金华“2·19”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我作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烟花爆竹产品只储存于零售经营门市一楼内,不储存于其他地方,并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规定的储存数量储存。
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市的二楼以及门市后面不得居住人和设置生活设施。
3、产品不得随意摆放在门市外,必须放在专店(专柜)内,进行专店(专柜)销售。春节期间,由两人负责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在经营门市周围不得试放烟花爆竹。
4、只从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采购和销售不符合质量和包装标准要求、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的烟花爆竹。
5、认真学习应急知识,做好安全设施(灭火器、警示标志等)的维护保养,如有损坏立即维修或更换。经常性地检查经营场所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保证整改到位。
6.、自觉接受所在乡、镇、街道和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7、如果未能遵守以上承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我单位在经营中将严格执行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郑重承诺:
1、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按规定销售合格产品,不销售私鞭、烟花(零售经营者必须到当地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企业进货,并凭购货合同由批发企业送货上门。零售经营者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储存仓库);
3、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在醒目处张贴禁烟、禁火标志;
4、市区经营户不在主干道两侧设立店外零售点;
5、按照规定一点一证经营,不得一证多点经营;
6、实行烟花爆竹零售专店经营的网点,不超量存放烟花和鞭炮(专店销售烟花爆竹存放量不超过4O箱,每箱重量不超过30公斤);
7、专柜经营网点店面内烟花爆竹存放量不超过20箱,每箱重量不超过30公斤;
8、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安监部门和经营户各执一份。
负责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各位: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要求和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教育师生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精神,保障公共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禁放的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2、自觉遵守规定,不在规定禁止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3、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尽量用其它形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
4、教育、劝说直系亲属自觉遵守规定。本人及直系亲属违反规定的,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各位:
根据区安委会文件精神要求,为了防止噪音和大气污染,保障园区公共安全和各入园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在园区营造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本人承诺:
一、严格遵守园区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不在园区内非法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负责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及时劝阻、制止、举报非法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以上承诺,本(单位)坚决执行。若我本人及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广安市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广安市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关于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监管,并做到: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四方区、市安监局的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及库房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专营 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的商品,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六、自觉接受县安监局、公安部门、镇安办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负责人:(签名盖章)
20xx年x月x日
各位: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符合销售场所许可条件。持证经营,规范管理。柜台存放量、仓库储存量不得超过申办许可规定。
二、换证审查工作:在11月5日前不提起书面申请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审查资格。
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严格加强经营管理,经检查被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取消下年度年审资格,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经营资格,没收烟花爆竹产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经营资格,吊销经营许可证,没收烟花爆竹。
1、销售非法生产、无证批发和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的,或向非专业人员销售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2、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
3、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六、每月28日前连续不报送进货和销售登记台账在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下年度的年审资格。
七、在本村区域对违法销售土制爆竹和外来非法批发烟花爆竹不举报的,取消该村下年度的所有持证年审资格户。
八、如实提交发货单位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或批发许可复印件。并按照所提交的发货单位配发的品种进行规范管理和经营。严禁经营发货单位外的烟花爆竹产品。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各位:
为落实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本店在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县安监局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坚决接受县有关部门的管理指令和整改要求,并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对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销售期间安全。
三、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销售点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内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四、在核准的经营场所内经营烟花爆竹,不私设分支摊点,不在经营场所以外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销售摊点吸烟。
五、不私自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复印、出借和转让。
六、不销售国家规定的违禁产品和劣质产品,不超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及时主动地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照原有的进货渠道,退回至原批发公司,以确保安全。
以上承诺,本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广大群众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是污染空气、加剧雾霾程度、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为了让广大群众朋友过一个绿色祥和的“环保春节”,我们在此真诚承诺:
一、禁燃禁放,从自己做起。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维护城乡秩序,争做文明杨凌人、守法杨凌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杨凌人的良好形象。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立即行动起来,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安全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等身边人响应承诺,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
保护环境功在当今、利在千秋,让我们携手共创绿色家园,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垃圾秸秆,使杨凌的天更蓝、水更绿、家更美。
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意味着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加重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此致
敬礼!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朋友们: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欢度春节的一种习惯,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会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
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了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广大群众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春节期间告别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节。我们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倡议:
一要过一个低碳环保年。广大群众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xx县城。
二要过一个安全祥和年。不在规定的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广大群众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三要过一个文明健康年。广大群众还可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为了让武陟的水更清、天更蓝,真诚希望广大武陟朋友们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
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各位:
为认真落实《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全体居民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城市生活方式,本单位(本人)特作以下承诺:
一、积极参与《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宣传,认真学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二、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习。自觉遵守《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不在禁放区域内和禁放时间内燃放、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三、带头落实禁限放规定,保证本单位和本单位职工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积极引导亲朋好友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及时劝阻、举报违规燃放行为。
五、以上系我单位(本人)作出的正式承诺,若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商铺燃放烟花炮竹做如下承诺:
一、燃放时间及地点须经得物业部门同意,并提前通知物业部门安排保安至现场控管;
二、所购买的烟花爆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保证燃放烟花爆竹现场周边建筑、人员的安全,如发生人员受伤、车辆、建筑物(玻璃窗等)损坏等情况负全部责任;
四、燃放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之内,不影响其他商户的正常营业;
五、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所需的消防器材,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六、烟花炮竹燃放结束以后,认真检查燃放区域有无异常,并将有关废弃物全部收回。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江苏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做好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承诺: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地方管理要求,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烟花办等部门的安全监管;
2、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产生、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种警示标识和操作规程张帖上墙;
5、积极参加安全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6、严格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销售人员会使用消防器材;
7、严格按照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地点进行经营,不在城镇农贸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摆摊销售烟花爆竹,不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试放;
8、做到专柜、专人销售烟花爆竹,专柜周围摆放的其他货物符合安全要求;
9、只向规定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或烟花爆竹专营点进货,不采购和经营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不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产品。
10、不超量储存,销售点存储量毛重不超过150公斤;
11、严格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要求与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教育师生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精神,保障公共安全与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认真学习禁放的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遵守规定,不在规定禁止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尽量用其它形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劝说直系亲属自觉遵守规定。本人及直系亲属违反规定的,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签字):
日期:20xx年x月x日
兴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服从监管,并做到: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贵州省和兴仁县安监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及库房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专营兴仁县日杂公司的商品,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五、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挂牌经营,一点一证,不买卖、出租、转让有关证照。
六、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七、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剩余的产品存放在经许可的仓库内,不私自存放。
八、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与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要求,在城市建成区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所有时间内,全面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倾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家园,建设天蓝水清城绿花香的美丽x。我们承诺:
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保护环境,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新时代,引领新风尚,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积极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明守法公民,尽己之力彰显全国明城市市民的良好素质。
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厚植家园情怀,带头争做“禁燃”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切实增强保护x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自己为中心,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逐步扩大宣传半径,影响和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支持和参与“禁燃”工作,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以一言一行助力“健康之区”建设,用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为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x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致
敬礼!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城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了使我们的家乡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我们真诚地承诺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
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一、不在任何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二、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的春节,为建设美丽的家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承诺人:
时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