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单考单招)报名号:考生:
二○xx年月日
——博士研究生
我报名参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xx年博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各级20x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二代身份证核验等。一科考完后,主动将考场发放的考试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再将文具带走。
3.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 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 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鉴于考场配有电子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接受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的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身份证号:
考生签名:
时间:
我是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的机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
承诺人: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 4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 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 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 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 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 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 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 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 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19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期末将至,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
第一条 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 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提前拆开试卷。
(8)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9)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 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第四条 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替考。
(2)互相串换试卷。
(3)窃取考题。
(4)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 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承诺人:XX学院 班级
县(区)招考办: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特向招考办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保证自己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考生类别、毕业会考成绩、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6.体检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弄虚作假、请人代检。
7.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由本人亲笔填写《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号: 考生 (签字)
我报名参加20____年普通高校招生____专业术科考试,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招生院校专业考试《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作出的处理决定。
二、我坚决遵守专业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我保证在专业考试中诚实守信,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____________
考生号: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县(区)招考办: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特向招考办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保证自己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考生类别、毕业会考成绩、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6.体检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弄虚作假、请人代检。
7.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由本人亲笔填写《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号: 考生 (签字)
我是参加20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__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并于20__年1月1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做出的处罚决定。
请选择报考种类(在报考种类前打“√”,单项选择)
[ ]考试科目:四门
[ ]公共管理硕士
[ ]工商管理硕士
[ ]考试科目:三门
[ ]推荐免试
承诺人签名:
网上报名号(9位):
报考学校名称:
20__年__月日
县(区)招考办: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特向招考办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保证自己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考生类别、毕业会考成绩、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6.体检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弄虚作假、请人代检。
7.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由本人亲笔填写《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号: 考生 (签字)
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硕士研究生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了《20xx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考生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县(区)招考办: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特向招考办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保证自己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考生类别、毕业会考成绩、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6.体检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弄虚作假、请人代检。
7.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由本人亲笔填写《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号: 考生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