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维护消费者餐饮消费的权益及食品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全责。
1、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2、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管理组织,设专或兼职食品安全员。
3、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制定各经营环节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制度,从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经常开展自检自查。
4、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5、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负责人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6、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坚决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7、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提供卫生且质量合格的餐具给客人消费使用。
8、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点心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等场所。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9、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10、自觉制作公示监督举报电话。
二、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食品原料进货质量关。
三、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保存食品、原料购进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企业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加工或销售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等管理机关报告。
五、自觉接受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提高餐饮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重视并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承诺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营造我校餐饮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二、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三、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四、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师生使用。
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严格执行“一票通”台账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工商所监督张贴在食品经营店醒目处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我单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和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规定。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做到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八、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九、不销售无商品名称、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十、食品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依法办理。
我单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工商所监督电话:
承诺人(盖章):
年月日
为了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送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并作如下承诺:
1、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不合格、腐烂变质、不符合卫生标准以及“三无”食品,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不销售未经检验、检测、检疫或经检验、检测、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以及未取得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无qs标志的食品。
3、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期的规定,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4、建立并执行商品质量验收、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商品进货质量关口,坚决不从非法渠道购入商品。
5、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根据食品保质期限,定期检查待销食品、厍存食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6、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等措己以处理。对已经售出的严格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在营业场所内公示,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告,负责将食品召回、销毁。
7、市场开办单位加强对进入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管理,与进场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公布不合格食品及违法经营等信息,确保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
8、若违反以上承诺,将依法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保证: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贴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坚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坚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贴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贴合规定,合理布局;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坚持清洁,贴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齐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坚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五、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六、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七、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相关的记录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八、食品广告的资料真实合法、不包含虚假、夸大的资料,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九、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十、经营散装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及联络方式等资料;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负责人:
__年__月__日
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4、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
5、保证规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剂管理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6、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同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承诺日期: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对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食品流通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取得经营资质许可、营业执照,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严格把好商品进货关,认真查验相关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识等,确保商品和标识真实一致,并对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负责。
三、销售活动中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四、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待销售商品、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商品。
五、建立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主动向供货商索取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商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妥善保管。
六、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七、认真落实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对生产企业通知停止销售、主动召回的商品,自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商品质量检测工作。
九、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监管单位:
承诺单位(承诺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为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营造我校餐饮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二、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三、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四、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师生使用。
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为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营造我校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校园、社会,本单位特向广大师生和社会承诺:
场所许可经营。在食堂悬挂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年审有贴标记、量化分级有等级标志)。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学校商店悬挂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
宣传培训到位。就餐场所张贴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和各项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消费承诺书或责任状;经营者知晓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索证索票及验收台帐制度意义。食品安全知识进橱窗、进健康教育课、进讲座。
原料采购使用。采购原料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不得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制品、散装无商品标签的食用油、调味品和非食品原料。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卫生要求。
采购索取票证。建立索证索票及验收台帐制度。
1、索证要求:⑴同食品原料进货品种相符的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有关许可证复印件,属定点采购的,签订供货合同(超市除外),并按上述次序装订;⑵生猪肉、禽肉采购除前款要求外,另须索取定点屠宰企业出仓证明和检疫合格证复印件;⑶建立有供货商供货品种、索证目录表。
2、索票要求:⑴购进的食品原料须有标明供货商字号或市场摊位名称或同供货商姓名对应的签字的票据(发票、收款收据、白条等),要记载有品名、数量;⑵超市购进须有小票;⑶定点采购须有供货清单(记载有供货时间、品名、数量);⑷票据整理可按原始或复印件每天装订或粘贴在对应验收台帐登记本背面备查。
3、台帐要求:⑴每天进货后,凭票据进行逐一品各种进行登记、验收,签署验收人名字;⑵登记栏目含品种名称、供货单位(具体到供货商字号或市场摊位名称)、数量、验收人签名。
4、查验要求:索证材料、票据、验收台帐登记本应能随时提供查验。食品仓库管理。存放的食品原料应分类、上架、离墙、离地,散装食品原料应有标签。不得有过期食品,不得存放非食品和杂物。有防鼠设施,地上无鼠迹鼠粪。
冰箱(柜)、冷藏柜管理。有生、熟标记;分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存放;定期除霜和清理。
加工过程的卫生。食品原料在粗加工间或区域加工,分肉、水产品、蔬菜清洗池清洗;烹饪煮熟煮透,中心温度达70℃以上,生、熟分开盛放;加工烹饪成熟后至供消费者食用不得超过2小时。
食品销售过程的卫生。配餐销售间使用前经紫外线消毒灯空气消毒,不得存放生食品和杂物。有专用食品留样冰箱,每餐销售食品应留样,保存48小时,并有记录。
餐具定时消毒。有专用消毒设施、药具,并进行餐饮具消毒并保洁。人员持证上岗。上岗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能提供查验,工作衣帽穿戴整齐。
承诺人:
20__年__月__日
一、经营者对场内提供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如下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持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
二、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责任。
三、对市场内出售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只要消费者提出的理由是正当充分,应当按照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先行处理。当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无法立即处理时,应由市场经营者先行赔付,然后再由市场经营者向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进行赔偿。
四、食品经营者要对所购进或出售的食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出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产地清晰;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外包装无毒无害质地良好。
五、对食品质量低劣、标识不明、证件不齐食品,坚决下架退货,不予销售。
六、食品经营者出售食品要明码标价,按照规定和消费者要求开具信誉卡,保证出售食品不蒙骗、欺诈消费者。
七、对未兑现承诺,出售假冒伪劣食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接受有相关部门法律处罚。
承诺单位负责人: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为确保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安全、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在销售的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制定本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和贮存场地,销售的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没有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和不销售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对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并记录停止经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七、经营预包装食品的,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销售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八、销售和贮存散装食品的,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本商店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我单位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确保所售食品安全无害,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接受陕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本店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严格按照证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二、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重点食品协议准入制度,所经营的食品来源一律做到有合法资质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特别是经营的乳制品批批有三聚氰胺项目的检验报告,做到有检上市、无检下架。对批发销售的食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做到流向清楚、溯源可查。
三、经营中发现问题乳制品,做到不藏匿、不销售,及时清查上缴,并主动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
四、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食品,对保质期处于临界期的食品,按规定下架退市处理。
五、接到食品安全预警,对问题食品迅速组织下架退市,按监管部门要求主动配合处理。
六、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组织参加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常识,强化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七、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防止次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消费者予以监督。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帐;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__年_月_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许可机关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