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本人___与___签订的劳务承包协议书,由本人负责实施___劳务施工,本人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本人是本次劳务承包范围内农民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日常管理和用工安全管理,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2、本人承诺一定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并保证将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影像)如实、及时上报给贵司项目部,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如有虚假和不报的情况发生,我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3、本人承诺:保证将拨付到位的工程款和自有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来源,承诺首先将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保证不得挪用本项目拨付的工程款,保证不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以及农民工上访现象。如出现上述现象,我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4、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的发生,我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5、本人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我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特此承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公司:__________工程项目现已由我单位参与承建,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
三、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支付时间等。
四、职工工资保证金按规定向社保部门指定银行专户足额缴纳,当发生以下情形时,承诺可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动用保证金:
1.超过劳动合同规定时间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职工工资义务的;
2.因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它恶性的事件的;
3.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包人规避、逃逸,致使职工诉求事项无法认定的;
4.将职工工资支付给包工头,包工头未兑现职工工资的;
5.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动用保证金支付的情形。
五、对发生第五条所列情形的,根据情节愿接受工程发包企业不低于工程款5%的违约金。
我公司近三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
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我公司承诺:如上述内容有虚假情况
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20__年6月27日
项目经理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
在浚县浚内河城区
段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设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如果我公司中标,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保证每月法定工作日在现场办公,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保证在施工期间在现场进行施工管理,不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项目经理(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20__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