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承诺书集合(精选17篇)
本人 作为xx公司 分厂厂长(部长),为保障本单位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人郑重向公司及员工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认真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本单位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
3、保障单位内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有效开展,让员工掌握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督促、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持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完好,确保使用的设备及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相关法规、标准要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不断提高自己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及时纠正、查处本单位员工生产操作中的违章作业。
6、不断完善本单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办法,并得到认真落实。
7、及时、如实向公司报告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并认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8、建立健全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确保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得到有效实施。在公司级事故救援中服从公司应急指挥人员指挥。
9、对本单位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危险源点等处都要设立警示标志及消防器材,并保持标志和消防器材的完好、醒目。
10、保障按时按量发放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给分管范围的员工并督促员工按规范使用。
1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定期召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公司经理:
承诺人(签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经纪业务承诺如下:
一、理解并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细则、指引、通知等规定(以下统称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管理。
二、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要求,配备合格业务人员。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取得执业证书,具备开展经纪业务所需专业知识,熟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
三、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交易结算管理制度等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保障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严格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
四、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业务人员情况、执业情况等信息,并按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及时更新。
五、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文件,履行报告、公告业务。
六、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准入标准为投资者提供代理买卖服务,不为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投资者提供服务。
七、与投资者签署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前,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专业知识水平,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向投资者详细讲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提醒其对投资风险予以特别关注,要求投资者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八、发现投资者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及时告知、提醒投资者,对可能严重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采取拒绝接受委托等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九、建立投资者持续性教育与风险揭示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形式持续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特征和投资风险。
十、完善客户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代理买卖股票业务中与客户产生的矛盾,按要求将投资者投诉及处理情况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十一、按要求建立开展经纪业务所需的交易系统、行情
系统和通信系统及其备份系统(以下统称“转让技术系统”),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十二、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授权机构(以下统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技术规范和业务要求,对转让技术系统的软件和硬件进行改造、测试,并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相关情况。在对技术系统进行改造、测试时,不影响转让活动的正常进行。
十三、定期检查转让技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制定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定期或者临时应急演练。
十四、技术系统出现重大故障或者其他因素影响市场交易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并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十五、在转让技术系统与其他技术系统之间、转让通信网络与其他应用网络之间,采取技术隔离措施。
十六、保障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技术系统连接的安全,不在转让时间内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技术系统从事与证券业务无关的活动。
十七、对证券转让中产生的业务数据、系统数据等实行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并作备份和异地保存。
十八、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转让信息管理的规定,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许可的通信系统传输转让信
息,按要求使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信息。
十九、告知客户不得将转让信息用于自身股票转让以外的其他活动,并对客户使用转让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发现客户使用转让信息存在损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二十、积极配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检查、核查,不进行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认真执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整改要求。
二十一、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要求,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二十二、在开展经纪业务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未作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进行处理。
本公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严格自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开展经纪业务,维护挂牌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接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监督管理,并对此承担责任。
承诺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公司:
鉴于:我 自行与(发包单位)联系了承包施工(工程项目名称),但由于我个人不能与(发包单位)订立施工合同,你公司同意我以你公司名义与(发包单位)订立施工合同,即我借用你公司执照和资质施工,你公司对施工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由我承担。
特承诺如下:
1、由我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由你公司履行的所有义务,由我承担依法及施工合同规定由你公司应承担的所有责任。你公司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2、因该施工合同产生的一切事项均由我处理和承担。
3、如因该施工合同引发诉讼和仲裁,你公司可申请将我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仲裁,并有我承担全部责任或连带责任。施工合同仲裁条款对我有效。
4、我自愿向你公司缴纳诚信保证金 元。如我违反本承诺,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可用于抵偿应交给你公司的管理费和给你公司造成的损失费用。
5、如需要你公司开开据收款发票,开票时,我应向你公司缴纳票面金额 %的管理费。
6、如我不需要你公司开据收款发票,你公司有权按施工合同价款的 %提取管理费,并从保证金中自行扣除。
7、你公司如因借照(资质)经营受到处罚,所有经济损失视为我的债务,由我偿还、承担,可以从保证金中自行扣除。
8、因该工程使用你公司的公章及相关工程专用章,相关文件必须给你公司保留正文原件一份,否则你公司有权拒绝用章。
承诺人: (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承诺人身份证复印件:
免责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贵州省爱心志愿者出行公益活动,丰富业余生活,使每一个出行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特制定以下免责条款:
一、公益之家是一个非经营性的爱心公益组织,没有任何人是专职的工作人员,每次出行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热心公益人的义务工作,为大家提供免费和无偿的服务而组织的非营利性活动。在参与者自愿参加与自愿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由于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由侵权人对此承担完全赔偿。活动的组织方和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出行公益公益活动存在很多不可预见的危险,道路行驶、活动过程、食宿、自身身体健康、自然灾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对自己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参加者应当积极主动购买保险,降低损失。一旦发生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和自己承担后果,不牵扯参与活动的组织方和组织者和其他同行人员;如因个人身体素质的原因致身体健康出现问题,亦同上述条款。
三、出行一切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本人自行独立承担;
四、出行一切活动的车辆、设施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也由自己承担;
五、所有出行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六、出行活动的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的,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和参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她)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和参与者同样不承担;
七、所有参与者均应该详细提供自己真实的姓名及年龄,并确定自己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外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凡未如实提供上述信息者,活动一经加入。均视为认同上述条款并遵照执行。
八、所有参与者对志愿者爱心公益出行活动的参与都是完全自愿的,参与者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自签名之时该约定生效。
九、所有参加活动者经签名确认,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我承诺: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同意以上全部条款,没有任何异议。
承诺人签名:
x年 xx月 xx日
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是 小区 (门牌号)的业主。 年 月 日,本人将自家位于 层露台/阳台进行了封闭,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次对本人进行劝阻,但本人坚持自己的做法并做以下承诺:
一、因封闭行为或封闭物,对房屋和他人造成损失的,全部由本人承担,与物业公司无关。
二、本人保证,封闭行为或封闭物不影响其他业主的相邻权。如有影响,无条件拆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承担房管部门因本人的封闭行为对物业公司进行的行政处罚。
四、在封闭露台/阳台时,本人保证不实施改变、破坏各类管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改变、破坏烟道、坐便排气道和煤气管道直通楼顶;
2、改变、破坏在彩钢板边缘做排水管道;
3、______________。
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担。
业主: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单位取得道路运输许可后,为守法、诚信和安全经营,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x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守法经营,做到证件齐全有效,不超范围经营。
二、 公司发展依靠新增车辆、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确保不在本市范围内其它运输企业或单位吸纳转户车辆,不恶意以投资、参股等方式在本市范围对注册公司转落籍本市车辆。
三、 经常对照开业条件,按时参加年度查(审)验。按照要求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等指令性运输任务。严格执行汽车运输作业规程,不使用运输设备设施从事违法活动。
四、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车辆管理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为重点,健全制度、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强化安全生产,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 经常对照《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上线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和道
路货物运输安全。
六、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吊销营业经营许可、停止车辆新增、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
七、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个人)各执一份。
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本人于年 月 日已被贵公司招录试用,为表诚信,防患瑕疵,自愿向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一、恪守诚信,本人保证所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复印件等真实、无误,绝无欺诈成份,且保证本人在前任公司从未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受任何不良处分。现因个人原因,原单位不能提供离职证明,责任在我本人,与贵公司无关。若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二、本人已不用再到学校上课,可全职上班,如有请假、离职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三、已了解并获知本人所从事工作的职责,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待遇、晋升渠道、工作地点等,已确认无任何疑问;
四、试用期不符合公司要求,接到公司停止试用通知后愿意立即离职,决不提任何离职条件和要求任何经济补偿;
五、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必须按公司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且在离职前将本职工作完整地交接清楚,退交领用物品、结清借支款和应扣款等。若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愿意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接受处理;
六、公司因经济情况不良,发生经济性裁员时,愿遵照公司要求离职,接受公司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的资遣,不提任何其他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离职手续;
七、不得故意和过失泄露公司的经营、管理、技术机密;遵守公司薪资保密制度,不得向同事透露本人薪资或打听他人薪资;
八、本人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及主管的领导、教育和帮助;
九、本人将按公司要求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专业培训;
十、遵守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服从公司任何工作调遣与指令;
十一、在离职后,不得单独或联合他人实施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十二、本人已参加公司组织的新员工培训,已完全了解到公司的规章制度,本人愿意认真遵守和履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背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公司辞退、罚款及追偿的处理:
1、迟到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罚款20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扣除半天薪资;早退一次扣 除半天薪资;无故旷工1天(含1天)扣罚3天工资及相关补贴,1年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到5天 (含5天)或连续 3天者,扣罚当月工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公司最低工资标准, 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同时视作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全年迟到或早退累计满30次,属严 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将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未打卡/次/人,扣款20元。代打卡/次,代打者一经查实,罚款100元/次,被代打者罚款50元/ 次,直接主管承担连带责任,扣罚50元/次;
3、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须提前3天递交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员工试用期转正后,若提出离职,须提前30天;员工入职3日内提出辞 职,不计发薪资。
4、遵守公司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出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盗赌博等行为,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 及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5、员工在厂区内参训、工作以及外出厂区等,需按公司规定注意个人安全;
6、我厂员工宿舍除照明电器、电视、收音机外,其它电器一律不允许使用,如发现一律没收,对此 产生的后果员工需负相应责任;
7、在厂区住宿的员工,须遵守公司宿舍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出现留宿外来人员和异性、损坏公物、 扰乱秩序等行为;
8、工作期间应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所有女员工必须将头发扎起或盘起,不得披头散发;男员工 头发做到前不及眉、侧不接耳、后不盖领,鬓角不超过耳朵的二分之一。
十三、以上承诺是本人自愿真实的决定。
承诺人签名并按手印(手印按在签名上面):年 月 日
在实际生活中的公司都是有可能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很多时候公司的债权与债务在签订的时候都是需要书写承诺书的,下面就让的小编交一下大家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怎么写吧。
项目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报
主办单位:武汉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主办单位职能职责:市建管办负责申报资料的复审、汇总并将复审合格的资料报送省建设厅。
协办单位:各区建管站
协办单位职能职责:各区建管站负责资质变更申报企业的受理、原件的核验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的申报资料报市建委建管办。
办理事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报
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
申报材料:
(一)企业名称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
5、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6、若属改制更名应提供改制文件(改制方案、主管部门批文、国资部门批文、企业章程)。
(二)企业人员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企业注册资金变更、企业地址变更
1、企业人员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3)变更后的人员任职文件、工作简历、身份证、职称证。
(4)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注册资金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4)企业验资报告。
3、企业地址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三)注册地变更
1、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3)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
2、其它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变更的,若涉及到许可机关变更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办理过程:
(一)询问
1、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9号令)、规定中相关要求;
2、相关申报资料的准备是否按照符合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xx]241号)《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
3、发放资料:《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
(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核发办理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市建委准核发三级资质变更并报省建设厅备案、打证,二级资质证变更由省建设厅核准,一、特级资质证变更由建设部核准。
(四)建设工程项目信息著录 1、按照建筑企业资质申报管理系统的要求逐项著录与企业有关的信息; 2、将著录完毕的各类信息向省建设厅及建设部进行提交;
审核事项:对初审合格的材料,及时组织审查。
工作时限:材料齐全,初审合格的资料在20个工作日完成复审及报送。
收费标准:无
结果回告:审查合格的材料报省建设厅审批;不合格的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初审单位。
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需要书写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可以根据小编所提供的范本进行修改,然后书写自己的债权债务承诺书,感谢您阅读由的小编为您带来的相关文章,如果您需要律师的帮助,欢迎委托我们网站为您找寻专业的律师帮助您。
公司债务纠纷的处理
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其中,债务纠纷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体现在应收帐款收不回来,造成其他客户的款项也不能及时兑现,形成难以清理的三角债,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们林业企业也不能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因此,笔者想结合林区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谈一下林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何处理债务纠纷。.
1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
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因为债务纠纷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现代交易,实际上就是合同交易,是口头或书面合同的具体履行.,但是合同在订立履行时会遇到很多风险。像我们林区企业以前在销售产品时,签订合同的方式一般采用口头合同,这样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一旦对方不认帐,就会引起债务纠纷。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有些合同上仅仅有对方经手人的签字,而没有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一旦对方否认经手人的代理资格时,就会使我们陷入不利境地。所以,交易条件不能由双方口头约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客户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合同法上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信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栽内容的形式,而不是单纯的指书面协议。而且,我们的许多企业并不注重合同上的细节规定,如在代销合同上写着“售完后付款”,只要对方还有一件货物没有卖出,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付货款;还有的合同写着“某某月份以后付款”,并没有明确付款的具体日期,这样的规定今后也容易引起纠纷。所以在合同订立时不要使用含糊不确定的词语,要知道,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是十分重要的.千万不要忽视合同细节.。为了预防日后债务纠纷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进行担保。担保的方式很多,如可以用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以及金钱的担保,如定金。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债权得到清偿而设立的法律措施。
有时货款无归的风险是由推销人员造成的。有些推销人员惟恐产品卖不出去(特别是在市场上处于弱势的产品),因此在对客户信用状况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采用代销或赊销方式,结果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为避免发生这种情况,建议在企业与销售人员之间实行“买卖制”,即企业按照100%的回款标准向销售人员收取货款,客户的货款由销售人员负责收取。这种办法把货款无归的风险责任落实到销售人员身上,销售人员在向有一定风险的客户供货时就会三思而后行。一旦发生货款不能回收的情况,也会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去追讨,否则将直接损害其自身经济利益。这是最能调动销售人员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的办法,比上级主管人员的催促督导要有效、简单得多,这也是防患于未然的好办法。
2积极催要货款是企业避免陷入债务纠纷的重要手段
中国人向来讲人情,重友谊,看发展,认为催款太紧会使对方不愉快,影响以后的交易,一般不到最后日期,不愿意行使自己作为债权人的权利。其实,这是一种错误观念.,如果总是担心对方不高兴,那么永远都会收不到货款,而且未必保证以后的交易能顺利进行。客户所欠货款越多,支付越困难,越容易转向第三方购买,我们就越不能稳住这一客户,所以还是加紧催收才是上策,否则超出了诉讼时效就会无法挽回损失。只有钱货两清,才能继续洽谈新的生意。催收货款若不理直气壮,就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本来能够收回的货款也有可能收不回来。所以,催要货款时最好直截了当的表明自己的来意,不要让对方认为延期还款是理所应当的。到了合同规定的收款日,上门的时间一定要提早,否则客户就会以你迟到为借口推诿还款。登门催款时,不要看到客户处有另外的客人就走开,一定要说明来意,专门在旁边等候,这本身就是一种很有效的催款方式。因为客户不希望他的客人看到债主登门,这样做会影响另外的生意.
有时客户在市场上因竞争不利经营不善,导致产品积压,资金周转困难,他要求以商品或货物来抵债,这时不要碍于情面拒绝,因为对于的确无力还款的客户,往往稍一迟疑就连货品也没有了。
3灵活运用法律规则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保障
在数次催要而对方仍不还款时,就要考虑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诉讼是最有效的维权手段,其中蕴涵着众多的因素,象如何顺延诉讼时效,怎样选择最佳的诉讼时期,诉讼之前要做好那些准备工作等等,都会影响诉讼的结果。而且,再成功的诉讼如果没有进行财产保全导致胜诉却无法执行,也不能算是完美的诉讼。所以,企业用诉讼手段来维权时,一定要及时准确。另外,在目前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时,还存在以下风险和隐患:
(1)时间长: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在立案时先进行立案审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人民法院立案庭再受理,在交纳诉讼费用后,才正式立案。从立案到开庭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而一审可以在立案后6个月内审结,即使运用简易程序也可以3个月内审结;如果当事人要提起上诉,进入上诉后二审在3个月内审结。另外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还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再审。就执行而言,在法律文书确定的最后给付期限到来后双方都是法人的申请执行的时效是6个月,一方或者双方是自然人的是一年。可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一般都面临久拖不决、旷日持久的局面,劳财费力,得不偿失。
(2)成本高:虽然国家对诉讼费用又进行了减免,但在实际操作中各个地方法院标准不一,收取比例一般畸高。特别是象我们这样地域偏远、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和标的较大的时候,支付高额的诉讼费用更是增加了成本,并且面临的是一个不可确定的结果,在委托律师进行代理的时候,还得支付一定的代理费用。两相综合,在债权利益久久不能得到实现时,无异火上浇油、雪上加霜。
(3)阻力大:对管辖地不在本地而在异地诉讼的时候,由于对方当事人具有“主场优势”,特别是来自各种有形无形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使得本来一些普通的民事争议,被蒙上了神秘的面纱,诉讼过程的异常艰难,诉讼结果的难以执行,都会使债权人劳神费力,成本陡增。
(4)举证难:象我们林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经济合同纠纷一般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加之当初合同签定的不规范、管理的不完善、原始资料保存的不齐全导致证据的遗失或灭失,或者证据的证明力不强、证据的取得的形式存在瑕疵等等,诸如此类,导致了诉讼败诉风险的加大,也造成了诉讼成本的增加。在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规则的支配下,如果证据意识不强,存在上述疏漏或问题,更会导致举证难度的增加、败诉风险的提高。
由此可以看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债务纠纷虽然具有效力强、权威高的优点,但确也存在成本高、时间长等问题。在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遇到债务纠纷时,如果灵活选取和运用其它的法律规则,可一定程度避免上述问题,从而控制成本、提高效率、降低风险,具体来讲可以采用以下规则:
(1)灵活约定仲裁:在合同签定时,如果面临标的大、对方履约诚信差、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等情形时,一般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具有的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的特点以及一裁终局的规定,就可以使我们减少成本,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减少诉讼带来的麻烦。
(2)适当采纳公证:在合同签定的时侯,也可以通过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书具有比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更高的证据能力,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一般无须审查就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对于经过公证的合同,在一方违约时,由于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于不履约的经过公证的合同,可以提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巧妙选取代理:在异地诉讼的时候,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对方当事人具有“主场优势”,因此为了保证诉讼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必要的时候选取一定的代理机构,对于债务的解决也具有润滑和加持的作用。但是代理的方式对于当事人来说可以灵活选取,如可以打包一并代理,也可以分拆部分代理,通过这种灵活处理,可以有效的节约费用、降低成本。
(4)适时申请支付令:当双方是金钱债务纠纷,并且在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时候,债权人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法院向对方当事人发送支付令,在规定时期不履行时,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缺点是一旦对方提出异议,就要进入普通诉讼程序,所以具有不确定的因素。
债务纠纷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物,随着企业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间的债务纠纷也不断增多。因此,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有必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解决本企业债务纠纷的'能力。据笔者了解,这几年我们森工集团及下属公司的债务纠纷数量也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产生这些纠纷的原因既有特定的历史情况,也包含着自身体制方面的存在的不足,更不能排除我们个别的办事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漠,合同签署粗糙导致等主观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经济合同的签订,加强应收帐款的管理。通过降低风险,减少诉讼,从而达到控制诉讼成本,提高企业效率的目的。
在企业处理债务纠纷时,还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总结经验,继续完善解决方法,更好地维护企业权益。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的分析
企业债务重组是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一种有效方式,因为企业债务沉重会严重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本文总结了国有企业在债务重组过程应该注意的问题,债务重组只是企业解决危机的一个契机,提高经济效益才是解决债务危机的根本途径。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国有企业债务沉重是影响其发展的最大因素之一。企业债务就是企业对经营过程中已经发生的债务在将来以各种形式加以清偿的义务,履行这一义务必然会使未来经济利益流出,这样会使本来的财务困难雪上加霜,严重地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而债务重组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新安排”,是指通过债务减免,延长还款期限,变革债权债务关系等各种途径来重新安排解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就现有债务如何清偿所发生的经济事项,一般用来解决由于过度负债与大规模坏账引起的债务偿付危机。债务重组分为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和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是指重组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持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债务重组;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处于破产清算或企业改组状态时与债权人之间进行的债务重组。
在国有企业债务重组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国有企业只有在其发生财务困难时才可以进行债务重组。所以债务重组的范围不包括经营效益不错,具备偿付债务本息和持续正常经营能力,通过自身努力能偿还债务的企业。
2.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债务呆滞和恶化情况是债务重组的基本目的。通过债务重组可以有效地盘活债务存量,从而盘活国有资产,减轻企业负担,使国有大中型企业轻装上阵,重新爆发出其勃勃的发展生机。
3.债务重组的结果应当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获得双赢,不应使债权人受到过大的损失。表面上看债权人作了让步,但让步是为了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由于采取立即求偿的措施,致使造成债权上的更大损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债权。所以国有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和方法要灵活多样,因地制宜,一揽子债务转换或债务大赦都是不可取的。
4.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其在债务重组过程中要将债务科学地界定为金融性债务,财政性债务,商业性债务。它们分别是由于金融体制,财政体制和企业间赊销,商业信贷所产生的。由于债务产生的原因不同,所以应和银行等债权方分别协商,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解决。
债务纠纷诉讼的注意事项
债务纠纷在法院办理的案件中很常见,个人的债务纠纷也不少。那么在债务纠纷诉讼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债务纠纷诉讼的注意事项
(一)债务纠纷起诉,重视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二)债务纠纷起诉,重视担保期间。
《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朋满之门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如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那么期间后将免除保证人责任。
(三)债务纠纷起诉,申请执行的期限。
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
(四)债务纠纷起诉,搞好证据收集。
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
(五)债务纠纷起诉,善于协商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实质上,凋解是第三者出面斡旋或劝说,促成发生分歧的当事人和解达成协凋解决债务的方法。对债权人而言,法院判决与协商调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债务。因此,如债务人确有诚意。应当配合法院调解。如果债务人缺乏诚意,一心逃债,则要采取果断措施,请求法院公正判决。
以上就是这次小编给你带来的有关债务纠纷诉讼注意事项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关于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定
企业之间如何进行资金拆借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历来为我国法律和政策所禁止。20xx年,随着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的上涨,再加上银根紧缩,很多的中小企业都遭遇资金难关。有银行界人士称“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今年的情况比20xx年更加困难。”面对如此困境,企业之间以各种形式相互借贷的情况也随之大量出现,在部分地区甚至非常普遍。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是否有效及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及其合法化的途径等问题随之成为很多中小企业关心的问题,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对此问题的处理,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供大家参考。
一、从现有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相关规定。
从我国目前相关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有如下规定:
1.《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2.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3.199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企业借贷问题的答复》(下简称《答复》)(银条法[1998]13号 1998年3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在答复中,人民银行还对禁止企业借贷之间借贷的目的作了进一步解释:“企业间的借贷活动,不仅不能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相反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扰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贯彻执行,削弱国家对投资规模的监控,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因此,企业间订立的所谓借贷合同(或借款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应认定无效。”
从以上规定来看,对于企业之间相互借贷以及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法院在处理时一般认定合同或者行为无效,借款方应当归还本金。对于约定已经取得的或者尚未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其立法的目的就是保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但是,现在包括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上述司法解释和规定(尤其约定利息的处理和处罚办法)在实践中基本不适用或者被灵活运用。现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企业之间借贷,法院一般判令归还本金,还要判令支付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者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对于约定的利润(或利息)不论取得与否不再追缴,对借用方也不再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
二、认定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无效的法律依据。
企业之间借贷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理解,法律关系非常简单,1.民事行为;2.借款合同关系;3.企业(法人)行为。从以上三个要点来看,规范调整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规范,最主要的应该是《合同法》和《公司法》。
从相关的法律规范来看,目前,对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制基本上是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机构的部门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并无明确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由于规章并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的依据,因此真正作为法院确认企业资金拆借无效的法律依据其实只有法院的若干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核心思想即是:企业借贷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合同行为是否无效,应当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第五十二条规定来看,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无效,应当适用第五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第四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该解释实际上是对《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进一步解释,进一步明确要认定合同无效,只能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而排除法律和行政法规之外的规范性文件,目前认定企业之间拆借行为无效的依据,均是最高院或中国人民银行的司法解释或批复,这些规范性文件都不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列,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顶多能算部门规章,还达不到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层面。而公司法中也没有明确的禁止企业之间借贷的规定,从这个角度来看,现在司法实践中确定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无效只能是依据的上述第四款的规定,即企业间的借贷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这个公共利益指的就是正常的金融秩序。
三、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处理措施——以北京法院判决为例
企业之间的借贷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主要面临两个问题:第一,企业之间的借贷协议是否有效;第二,是否支持利息的主张。
1.关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
北京地区法院的态度很明确,在《北京万和欣经贸有限公司与北京金万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北京江新源工贸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新源涂料厂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北京红蓝服装集团与北京绿顿乳业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北京市顺义区地方工业公司与北京华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自贡宏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天门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北京渔阳兴顺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北京华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北京三江宏利牧业有限公司与长江恒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燕冰、杨贺远企业借贷纠纷案》等案件中法院的态度皆认为相关借款协议为无效协议,都支持原告要求返还本金的诉讼请求。例如,在《北京万和欣经贸有限公司与北京金万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一案中,法院判决:“万和欣公司与金万象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虽意思表示真实,但因双方均不具有金融借贷许可资质,双方之间的借贷行为违反国家有关金融法规禁止性规定,该借款协议无效。”
2.是否支持利息的主张
就目前司法实践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关于利息收缴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几乎很少有判决完全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法律后果处理。一般而言,法院在认定资金拆借行为无效后,往往会判令返还本金,但对于借款协议的相关利息是否支持,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争议。
在《自贡宏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天门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北京三江宏利牧业有限公司与长江恒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燕冰、杨贺远企业借贷纠纷案》中法院未支持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但并未对此说明具体理由。在《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与深圳市亚奥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中,法院鉴于亚奥数码公司实际占有和使用了该资金,依照公平原则酌定亚奥数码公司应自20xx年1月1日起至款项实际返还之日止,向北辰集团支付资金占用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在《北京鹏达制衣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华恒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中,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标准计算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从以上判决来看,企业借贷纠纷中,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在北京法院的处理中存在争议,有的法院不支持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有的法院是要求借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或资金占用费。从全国范围来看,其他地方法院也有支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的。
针对上述对利息的处理,各地法院(甚至同一地区的不同法院)在处理过程中意见不一,建议企业在遇到相关问题时,注意了解纠纷地司法实践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以便采取相关的措施。
四、企业借贷的合法化途径
通过上述分析,企业间借贷,存在着极大的法律风险,但企业之间借贷的可以通过一些途径使其合法化。以下方式仅供参考!
1.委托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允许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代为发放贷款。贷款对象由委托人自行确定。这种贷款方式解决了企业间直接融通资金的难题。它是企业间借贷受到限制的产物,是一种变相的直接企业借贷。虽然商业银行将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会增加交易成本,但由于企业有权决定借款人和利率,所以对企业来说拥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在企业间借贷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
2.信托贷款
按照《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贷款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委托人在发放贷款的对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又可利用信托公司在企业资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增加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企业可以作为委托人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实现借贷给另一企业的目的。
3.其他途径
除上述两种法律明确规定的方式以外,在实践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变通方式:
(1)改变法律上的借贷主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除法律限制的几种情形外,企业和公民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依法受法律保护。因此,可以以个人为中介,将拟进行借贷的企业连接起来,从而实现企业之间资金融通的目的。具体操作方式为,出借方先将资金借给个人,该个人再将资金借给实际使用资金的企业。同时要求实际借款方为个人的该笔借款,向出借人提供连带担保。如果个人不能还款,则出借方追索个人借款人,并同时要求实际借款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此种方式在适用时要注意不要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一旦违反上述规定,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非法集资或非法向公众发放贷款,情节严重的,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2)先存后贷,存贷结合
企业可以将资金存入银行,然后用存单为特定借款人作质押担保,实现为特定借款人融资的目的。同时,出资人可以收取有偿担保费,这是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是出借人,拟出借资金方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担保人,并不违背相关法律的规定。但这种借贷安排对银行和出资人有利,但不利于借款人,因为这会增加借款的借贷成本。
(3)通过买卖合同中的回购实现企业之间融资
企业可在买卖合同中安排回购条款,买方向卖方预付货款后,到了一定的期限或回购条款成就时,又向卖方收回货物、货款及利息或违约金。通过形式上的买卖合同,实现企业之间借贷的目的。
基于企业之间融资的实际需求,在不危害整体金融秩序的前提下,企业不妨尝试一下上述几种方法。但上述方法在使用过程法律关系复杂,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建议在使用过程中征求专业人士的意见。
综上所述,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现象极其复杂,很对企业由于资金严重短缺,通过金融机构融资手续比较复杂、审批时间长,而市场机会瞬息万变,尤其是一些民营中小企业等,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在此种巨大市场需求下,企业之间往往会采取各种变通的手段,但这种方式存在极大的风险,请企业在了解本地司法实践处理态度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必要时需要征求专业人士的意见。
资产重组可分为哪些类型
资产重组分为内部重组和外部重组。内部重组是指企业(或资产所有者)将其内部资产案优化组合的原则,进行的重新调整和配置,以期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部分和整体效益,从而为经营者或所有者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在这一重组过程中,仅是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和资产配置发生变化,资产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属于企业内部经营和管理行为,因此,不与他人产生任何法律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外部重组,使企业或企业之间通过资产的买卖(收购、兼并)、互换等形式,剥离不良资产、配置优良资产,使现有资产的效益得以充分发挥,从而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这种形式的资产重组,企业买进或卖出部分资产、或者企业丧失独立主体资格,其实只是资产的所有权在不同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转移,因此,此种形式的资产转移的法律实质就是资产买卖。
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的实质在于对企业边界进行调整。从理论上说,企业存在着一个最优规模问题。当企业规模太大,导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应当剥离出部分亏损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业务;当企业规模太小、业务较单一,导致风险较大,此时就应当通过收购、兼并适时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开展多种经营,以降低整体风险。
从会计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
资产重组根据重组对象的不同大致可分为对企业资产的重组、对企业负债的重组和企业股权的重组。资产和债务的重组又往往与企业股权的重组相关联。企业股权的重组往往孕育着新股东下一步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重组。
对企业资产的重组包括收购资产、资产置换、出售资产、租赁或托管资产、受赠资产,对企业负债的重组主要指债务重组,根据债务重组的对手方不同,又可分为与银行之间和与债权人之间进行的资产重组。
资产重组根据是否涉及股权的存量和增量,又大致可分为战略性资产重组和战术性资产重组。上述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重组属于在企业层面发生、根据授权情况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即可实现的重组,我们称之为“战术性资产重组”,而对企业股权的重组由于涉及股份持有人变化或股本增加,一般都需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如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或核准,涉及国有股权的还需经国家财政部门的批准,此类对企业未来发展方向的影响通常是巨大的,我们称之为"战略性资产重组"。战略性资产重组根据股权的变动情况又可分为股权存量变更、股权增加、股权减少(回购)三类。
股权存量变更在实务中又存在股权无偿划拨、股权有偿协议转让、股权抵押拍卖、国有股配售、二级市场举牌、间接股权收购等多种形式,股权增加又可区分为非货币性资产配股、吸收合并和定向增发法人股三种方式,而股权回购根据回购支付方式不同,则可分为以现金回购和以资产回购两种形式。
年月日
立承诺书人因公经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
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原依贵公司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证人原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去先诉办权。
此致
股份有限公司台照
立承诺书人:
连带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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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编号:
实习合约
立合约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并由甲方招收乙方为,议订条款如下:
乙方自愿遵照甲方规定细则实习技术,学徒期间与学徒期满后,愿遵守下列规定。
1·学徒期间两年,乙方如中途求去者,原返还甲方训练费用,膳宿费用及按月支支领之加用金。
2·学徒期满后乙方原在甲方继续服务两年,如违约不能履行本项规定时,原按还方两年来训练|、膳宿、及零用金等一切费用。
甲方招收乙在习技两年年期内,如因甲方组织紧宿而向乙方解约时,乙方不得拒绝,更不能提出任何要求,但甲方应放尽所有反这还一节训练等用之权利。乙方在习技期间,遇有公伤意外,甲方应比照一般员工抚恤给假。但乙方不得另行要求赔偿金或补助费。乙方愿意遵照本合约及属守公司规章公司规章。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订约人:甲方: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学徒工盖章
乙方坚认人:盖章
乙方连带保证人盖章
住址:盖章
年月日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xx集团公司做为电力施工部门,将继续坚持市公司的正确领导,紧紧围绕20xx年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生产为基储以市场为导向、以开发促发展、以发展促效益、以效益促产业的指导思想,团结一心,干事创业。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安全稳定局势。加强施工现场实地勘测,有效开展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监督、危险点辨识和预控工作,强化“三工”管理,加大反违章力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闭环管理。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工程管理,争创一流金牌工程。实行精益化管理,在确保工程进度按照市公司下达的里程碑计划完成的同时,狠抓工程质量,以建立“变电、输电标准化项目部样板示范工程”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基建工程标准化项目部建设工作,争创一流金牌工程。
三、重视开源节流,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强化工程合同管理,加强单项工程成本控制与核算,做好债权与债务清理工作。减少非生产性开支,理清多经企业之间资产占用、调拨关系,做好各种账务合并处理,创造企业最大效益,保证职工福利待遇稳中有升。
四、立足自身岗位,敬业奉献履职尽责。公司将以学习潘国富精神活动为契机,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忠诚企业、尽职尽责,鼓舞干部职工工作激情,以集体利益为重,以奉献为乐趣,营造一个争做“潘国富式的好员工”、“潘国富式的好党员”的良好氛围。
五、注重人才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多经人才资源现状的研究,加强对现有职工队伍的培训和教育,逐步提高其职业素质;加快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努力改善公司人才队伍整体结构,为多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储备足够的人力资源基矗
六、强化责任意识,精诚团结创先争优。根据市公司工作部署,加强执行力建设,鼓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积极学习__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公司打造优秀管理团队、争先创优、“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推广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践行承诺,创先争优。
我们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请广大党员、群众予以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第一条:车辆使用
1、所有公务车均由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车辆只能用于公出,未经批准不得用于个人办理私事。
3、用车人因个人原因需暂离公司时,车辆应及时交回公司,以免耽误他人用车。
4、用车人应爱惜车辆,保持车身车内干净无土灰无异味。
第二条:车辆安全
1、为保障行车安全,用车人在行车前应注意休息并不得饮酒;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等,如发现损坏或其它问题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公司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点。如遇特殊情况需停放在外,驾驶人员应报告总经理办公室,并保障车辆的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
第三条:违规和事故的处理
1、超速、超载、任意停放及违反交通规则之一切罚款由用车人员自行负责;因用车人自身操作不当所引发的车祸、车辆损坏等情况,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除保险赔付外),全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外,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联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四条:车辆维修、保养
1、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要电话通知总经理办公室,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2、公司对车辆维修费、保养费实行实报实销政策。
3、车辆需保养时,由本车司机或公司指定人员保养。
第五条:特别注意事项
1、当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意外时,驾驶人应保持冷静的心态,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等待交通警察处理。同时,通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注意车辆里程数,达到保养时间时,及时与总经理办公室联系,并做好随时去保养的准备。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履行以上条款,在车辆领用表上签字以示确认。
一、主要职能
政企客户部作为电信客户群部门之一,面向政府和企业客户提供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针对每一个客户,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跨地域无差异服务。
二、服务内容
客户经理日常走访服务、网络规划服务、网络维护服务、故障分析处理服务、挂牌服务、账单服务、ICT竣工回访服务、电话拜访服务、电话关怀服务、“商务领航”专键服务、网上营业厅“商务领航”专区服务、e家俱乐部”回报服务、重要客户协同关怀服务、积分回报服务。
三、服务对象
党政军客户、工商企业客户、金融客户、旅游宾馆客户、科教文卫客户、专业市场客户。
四、服务承诺
一是落实专家服务制度,根据政企大客户需求或双方业务协议规定的内容提供包括网络规划及组网方案设计建议,技术业务培训及研讨交流的服务内容。
二是落实通信保障服务,对政企大客户提供重要通信保障服务,确保重要通信通畅。
三是提供优质一站式服务,包括一站购齐、一点业务咨询、一点业务受理、一点集成服务、一点故障申告、一点计费结算、一点技术支持。
五、主要负责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致:广东建粤工程总公司
我本人 身份证号码: 与贵司联合经营承包的工程(联营合同编号: ,总包合同编号: ),所承建工程已完成综合竣工验收且已办理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要求,本工程项目已收齐工程结算款。我本人现郑重作出承诺:在收到此工程结算款后,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并按要求做好民工工资发放签收手续,保证不拖欠所有工程人员工资、工程材料款及机械台班费、设备租赁费等。若因拖欠工资、材料及设备款而导致民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商等投诉,或引起集体上访事件而令贵公司声誉、经济受损的,我本人 愿意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以保障员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和贵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承诺!
项目部负责人(承包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
日 期:20 年 月 日
附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
2、竣工结算书或结算审批表
借款人(户主): , 村人,身份证号: 。因家庭生产生活资金不足,现由借款人(户主) 向枣强县恩察农村信用合作社社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贷款限额(大写) 元。
借款人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夫妻(姓名): 父子(姓名): , , 。经本户家庭主要成员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承诺书,并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贷款承担以下责任:
1、本户家庭主要成员对此证贷款承担限额内的连带责任。
2、与信用社保持联系,并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及工作情况。
3、借款人的贷款本息如未能按期归还,逾期达30天,信用社可在有关媒体和相关信用系统上公布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将违约记录存入农户小额信用档案,并依法清收。
此承诺书一式 份,贷款人、借款人、家庭主要成员各一份。
借 款 人 (户主签章): 信贷员 (章):
家庭主要成员(签章):
(签章): 信用社(章):
X公司: 鉴于:我自行与 (发包单位)联系承包施工 (工程项目名称)。但由于我个人不能与发包单位订立施工合同,特向贵公司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施工,并以贵公司名义与发包单位订立施工合同,贵公司对施工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由我承担。
为明确相关事项,特作承诺如下:
1、由我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由贵公司履行的所有义务,由我承担依法由贵公司承担及施工合同规定由贵公司应承担的所有责任。贵公司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2、因该施工合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及工程进度等一切事项均由我处理和承担。
3、如因该施工合同引发诉讼和仲裁,贵公司可申请将我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仲裁,并有我承担全部责任或连带责任。如因我借用资质导致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贵公司承担清偿或者赔偿责任的,一切经济责任均由我本人承担,与贵公司无关。公司已经向第三方支付的一切款项,均作为本人向贵公司的借款,贵公司有权立即要求本人清偿。
4、我自愿向贵公司缴纳诚信保证金 元。如我违反本承诺,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可用于抵偿应交给贵公司的管理费和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费用。
5、如需要贵公司开据收款发票,开票时,我应向贵公司缴纳票面金额 %的管理费。
6、如我不需要贵公司开据收款发票,贵公司有权按施工合同价款的 %提取管理费,并从保证金中自行扣除。
7、贵公司如因借照(资质)经营受到处罚,所有经济损失视为我的债务,由我偿还、承担,可以从保证金中自行扣除。
8、本人承诺对外购买材料、租赁机械、模板、脚手、结算工人工资、欠款等均已个人名义,如果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任何经济往来、签订合同、出具条据等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同时向公司承担等额的违约金。
9、为了保证本人诚信履行上述承诺,本人请求担保人 向贵公司提供担保,如果本人不履行上述债务,则由担保人向贵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1、公司化管理科在分管客运部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三成线参营车辆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以及日常经营管理的全面工作。
2、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指标和生产任务。
3、制定、完善三成线经营及安全管理制度。
4、组织编排三成线车辆运行计划,和值班车辆工作安排。
5、与车站经营科广泛联系旅游包车和超长运输业务。
6、合理调派车辆,抓好三成线的生产经营工作。
7、加强三成线车辆的统一管理,督查三成线营收,负责每日车辆的营收分配,考核车辆的工作情况。
8、搞好上传下达,组织三成线驾驶员按时参加三台公司及车站和公司化管理科组织的安全学习、业务培训等工作。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严要求的驾驶员队伍。
9、加强与参营单位的联系合作,随时与行业主管部门勾通,确保车辆正常运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时。
10、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费用开支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单车经济效益良好。
11、负责组织三成线的生产经营会议和合资人会议。
12、不定期组织本科室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思想政治培训工作,努力为公司培养合格的公司化管理人才。
公司化管理科长职责
1、主持本科室业务、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制订工作计划,作好工作总结。
2、在分管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公司化的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召开科室内部的安全学习及培训,及时传达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管理文件。
4、定期召开公司化生产经营分析会。
5、收集和整理公司化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各项数据,及时掌握经营动向,对公司化的生产经营做出实施调整。
6、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加强对公司化财务管理。
驾驶人员管理人职责
1、做好驾驶员的当月工资核算及油料考核及与驾驶员相关的业务工作,要求核算准确无误并及时输入电脑。
2、负责公司化各种安全培训及会议记录和记录的整理归档,要求均要建立电子档案。
3、负责驾驶员的管理,制定驾驶员学习计划及安全培训课程,要求做到有计划、有教案、有记录、有照片资料。
4、负责处理公司化运营中对驾驶员服务质量的投诉,并不定期对公司化驾驶员工作状态进行抽查。要求投诉处理要及时,有记录,有回复,有跟踪。
5、负责驾驶员的调动及违规驾驶员的学习处理,要求做到处理有决定,有依据并建立电子档案。
6、负责新进驾驶员招聘学习。
7、负责三成线的出纳及车辆结算单收取工作。
8、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健全车辆档案,并与机务科衔接向维修管理人员提供车辆审验时间及数据。负责建立完善外聘人员(驾驶员、值班人员)的人事档案,要求对驾驶员的档案中有月度质量信誉考评和技术状况的考评。
9、每月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评情况进行打分,考评计分情况予以公示。在年度工作结束时对驾驶员的质量信誉和技术状况进行年度考评打分。
财务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公司化三成线的营收分配工作,要求各种单据收缴及时,分配无差错,各项生产经营数据入电脑,随时向科长提供经营数据及每月的财务报表。
2、负责公司化车辆的行车杂支及三成线的各项日常费用报销工作,要求准确无误填写及粘贴各种票据并及时与财务科衔接各项工作。
3、负责公司化管理科收发文件管理,要求对接收公司发的各种文件做好记录并按月归档组织科室内部学习。对管理科内部新制定的各项制度做好发布日期登记。
4、负责包车牌证的办理及包车调度。
5、负责公司化车辆的3G实施监控工作,要求做好监控记录,并按年度归档。
车辆管理人员职责
1、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接车及各种维护保养、审验、保险及与车辆相关业务工作。要求对保养审验工作要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记录。
2、负责对车辆的故障修理做出及时安排,要求对修理的各种费用支出明细做好记录,并建立电子档案归档。对车辆的修理要做出分析,判断是车辆自身问题还是属于驾驶员操作问题,是驾驶员操作问题要及时进入驾驶员技术状况考评档案。
3、负责建立健全车辆轮胎考核制度,严格对驾驶员奖惩并进入驾驶员技术状况考评档案。
4、负责公司化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要求在事故接报后要立即向科长汇报并会同公司安全科同志处理事故善后事宜,且对每次事故的处理作详细记录建立电子档案。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员要进入技术状况考评档案并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5、负责每月对车辆车容车貌、安全设施、技术状况、机工具、行车证照、车辆交通违规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要求做好检查记录,凡是不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要停止其运营。对检查记录按要求归档。
6、每半年要根据公司化车辆平时的维修记录及车辆技术状况作风险评估,要求对技术状况不佳的车辆要及时向科长汇报,重点监控。
7、对同一批次参加运营的车辆要建立修理费用考核制度,对修理费用产生过高的驾驶员根据技术状况评估及时向科长汇报,决定是否留用该驾驶员。
我代表乐安移动公司,围绕打好“五大战役”、建设“五个乐安“活动,就加强作风建设、廉洁公务建设、优化发展环境、重点工作推进、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承诺:
一、助力三大战役,共建幸福乐安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信息化应用和全业务融合,全力推进“数字城市”建设,做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光纤资源建设的覆盖,加大一卡通、销售管家等信息化业务的发展,为客商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加快农村信息化进程,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专注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幸福乐安。
二、注重标本兼治,落实八项规定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按照“实抓教育、严抓惩治、深抓源头、真抓监督、重抓纠风”的思路,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为地方经济的发展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精品网络,畅通无忧
持续加强网络建设,提升通话及上网质量。做到2G网络乡镇覆盖率超过99.8%、3G网络县城全覆盖;与237个国家和地区的405家境外运营商建立漫游合作关系,实现网络的畅通漫游。
四、资费优化,全面惠民
全球通资费平均下降15%,国际漫游资费,最高降幅超过80%,两城一家优惠幅度达60%,加入集团网、家庭网、惠农网、校园网打电话更优惠。
五、账单清晰,消费透明
账单详单清晰易懂,拨打1008611可时刻掌握消费支出,更有流量、资费套餐、活动优惠等十大类免费提醒服务让客户消费更透明、使用更放心。
六、业务扣费,主动提醒
客户订购包月类增值业务或点播增值业务,在首次扣费前,将会收到10086扣费提醒短信。如有疑义,可立即回复短信直接退订,对客户退订的业务不予收费。
七、业务退订,清晰透明
客户发送短信“0000“至10086,可快速查询、退订截止目前除套餐内包含业务外所订购的包月类增值业务。
八、欠费停机,预先提醒
对所有客户均在停机前主动提醒,以保障您通信畅通。
九、收费误差,双倍返还
全面实施“收费误差,双倍返还”,对于多收的各类业务费用予以双倍返还。
十、电子渠道, 以指代步
江西移动网上营业厅为客户提供资费、产品及优惠信息浏览、话费信息查询、缴费充值等全方位服务,实现业务办理足不出户。移动签约客户还可以通过移动积分商城进行积分和M值的礼品兑换。
十一、便捷网点,快捷服务
全县密集覆盖100多个营业网点,便捷延伸至乡镇、社区、校园、开发区各个角落,为客户提供温馨、体贴、便捷、满意的服务。
十二、有诉必复,响应及时
100%回复客户投诉,首次回复客户时限不超过48小时。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乐安分公司总经理 李宁
20xx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