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是指将汽车的资产使用权从拥有权中分开,出租人具有资产所有权,承租人拥有资产使用权,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车辆租赁合同,需要的一起来收藏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____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私人车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及租期
1.乙方自__ 年_ 月_日_时至__ 年_ 月_日_时止,向甲方租用______品牌_____型__座车一辆,颜色:___,车牌号:________,详细内容见《车辆交接单》。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的发车日为准。
2.车辆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拥有承租期内的使用权。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____租金人民币____元(含税率___%),大写为__________元。
2.每____基本行驶里程为____公里,超出基本里程的,乙方应按____元/公里向甲方支付超公里费,每月__日结算一次。
3.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元。该保证金于乙方返还车辆并结清费用后的__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4.每月___日至次月___日为一个结算月,甲方应在每月__日开出当月租金的发票交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
5.合同期内,如遇国家相关的税费制度调整致使车辆运营成本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对租金予以相应调整。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质和符合要求的证照。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车况完好,设备齐全且性能符合使用标准,证件齐全有效。
3.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年度检验,对非人为造成的故障予以维修,负责_____市境内车辆抛锚处理和急修。协助乙方处理行车事故,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4.如遇车辆年度检验、发生非人为引起的故障及无责交通事故,甲方应提供同等级或以上的替代车辆,确保乙方用车。
5.甲方对乙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6.甲方委派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加盖的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名称和地址等基本情况变更的,乙方须在该变更情况发生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乙方提供无效证件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将车辆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等,不得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3.乙方应保持车辆机件设备和相关标志完好,不得擅自拆换设备、车辆零部件,不得私配车辆钥匙。
4.乙方配备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与所租车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须在甲方留存。
5.乙方每月__日至__日之间须将车辆里程表读数告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检测。
6.车辆证件有效期届满前,乙方须配合甲方更换证件。租赁期内乙方遗失车牌或其它证件的,应承担补办证件所产生的费用。
7.承租车辆发生机件故障或交通事故的,双方约定的维修地点为_______________。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维修地点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承租的车辆必须加注厂方规定的油品,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9.乙方委派驾驶员的,须承担租赁期间因交通违法行为而被记分、罚款的责任。
10.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返还车辆时,存油少于车辆交付时数量的,乙方需按燃油市价折算费用支付给甲方。乙方委托甲方代购燃油的,油价为___元/升,如油价调整幅度超过±__%,燃油费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车辆保险及理赔
1.租赁期间,甲方为车辆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___万元)和车辆损失险。
2.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的替代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因替代车辆保险与乙方租赁车辆投保额差异造成的理赔差额由甲方承担。
3.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和公安部门报告,配合甲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逾期不能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
4.双方约定,交通事故涉及的费用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租赁期满,乙方无法返还车辆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费的__%作为违约金。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赔偿因提供的车辆、证照等不符合约定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抛锚处理和急修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__元违约金。
(3)未按约定提供替代车车辆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__元违约金。
3.乙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部分租金的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赔偿因伪造证件或将车辆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以及擅自拆换设备、车辆零部件,私配车辆钥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赔偿未配合甲方进行车辆保养、修理、检测和更换有效证件而造成的损失。
七、其他约定
1.乙方委托甲方提供第三方驾驶员的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第__项方式解决。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私人车租赁合同3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牌汽车 壹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 。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 2年 ,自 20_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_ 年 12 月 31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118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由出租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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