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周恩来等151名老一辈革命家及各界知名人士,在实行火化、不留遗体、不建坟墓的倡议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由此拉开了我国殡葬改革的序幕。近年来,在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配合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殡葬法规政策,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在推行火葬、规范城区殡葬秩序、加强农村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殡葬惠民补贴制度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现向全市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百善孝为先,我们要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在世晚辈多关心,死后不搞假孝敬。
二、大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根据上级要求,市人民政府已明确淮川、集里、荷花、关口、古港、沿溪、官渡、永和、澄潭江、中和、文家市、大瑶、金刚、葛家、枨冲、镇头、普迹、官桥、柏加、洞阳、永安、北盛、沙市、淳口、蕉溪、龙伏、社港等27个乡镇、街道为强制火化区。其他5个乡镇为推行火化区,凡应实行火葬的对象,其亲属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搞好遗体火化。
三、倡导文明简朴的治丧礼仪。办理丧事活动,重在感情,贵在真诚,提倡佩戴白花、播放轻哀乐、召开家庭追悼会的文明丧葬仪式来告慰先辈,崇尚科学,不搞卦建迷信活动,从俭办丧事,不讲排场,不比阔气,把钱用在提高生活质量上,用到发展经济上。
四、推行绿色生态安葬方式,坚决杜绝修建水泥墓、豪华墓、活人墓行为。遗体火化后,应将骨灰埋入地下,推行绿化,这样既省力节约,又不占土地、不污染环境,荒山也可以得到绿化,把更多的绿色生态环境留于子孙后代。
五、开展文明低碳的祭扫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或城市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六、全市党员、干部要以倡导文明新风为已任,在操办亲属的葬礼时,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模范带头,争做文明科学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有关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树立文明新风,用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浏阳、打造幸福家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广大市民朋友们,你们好!
每年的清明节是广大市民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为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包头市文明办、包头市民政局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弘扬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不在交通干线、市区大街小巷等公共场所烧冥纸、撒纸钱,不在山头墓地点香烛、烧冥纸、燃放鞭炮,严防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共同维护绿色的生态环境和整洁的城市生活环境。
二、倡导现代文明的祭奠方式。提倡用宣读祭文、敬献花篮、瞻仰遗像、网上祭祀等低碳环保方式进行文明祭奠;用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点的方式寄托哀思;用回忆先人抚育之恩,向后人讲述先人生平事迹的方式,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使清明节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节日。
三、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广大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告别陋习、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居民群众进行文明祭祀。
四、各级团组织要通过组织开展为革命先烈扫墓、献花,开展专题队会、成人宣誓等活动,引导教育广大青少年继承先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争做讲文明、树新风的带头人。
五、自觉错峰祭扫。清明节期间,祭扫的人数和车辆将更加集中,广大市民要科学合理地安排祭扫时间,避开车(人)流高峰,尽量避免在高峰时段集中祭扫,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节日环境,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六、为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扫,更好地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接受和使用骨灰撒散、树葬、鲜花葬、草坪葬等绿色环保节地的安葬方式,市文明办和市民政局将于4月5日,在市天堂园公墓举行20xx年清明节绿色安葬活动。本次活动将免费为逝者安葬骨灰,骨灰安葬将采取树葬、花坛葬等绿色生态安葬方式。有意愿采用绿色环保节地葬法的逝者家属请于3月31日前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联系电话:。
市民朋友们,为了我们生活的这片绿色家园,为了文明城市建设,为了您的身心健康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陋习,倡导新风,移风易俗,文明祭奠,用实际行动为创建文明鹿城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xx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周年,也是“殡葬服务提升年”,为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倡导社会文明,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大庆市文明办、大庆市民政局向全市人民倡议:
一、弘扬厚养薄葬美德。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亲敬老”的优良传统,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老人逝去后从俭办丧,让生者无憾,让逝者安慰。简化殡葬程序,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
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提倡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基本安葬需求的重要途径;是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的必然要求。
三、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树立公德意识,不在路边、广场、小区、草坪、建筑物下等场所焚烧纸钱、冥物,利用好文明祭祀鼎。用环保方式祭拜先人,采取鲜花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思、网上祭祀、踏青遥祭等形式,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
四、共度平安畅通清明。广大市民应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避开高峰日、错开时间段,确保不因集中祭祀造成拥堵。在祭祀场所祭扫时要听从民政、城管、公安等管理部门安排,严防火灾和伤亡事故发生。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文明殡葬、文明祭祀做起,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用文明行为扮靓文明城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中央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绿色节地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争做文明殡葬改革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城乡居民朋友们:
随着我县殡葬改革的不断深入,城乡居民的殡葬意识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科学、文明、环保的丧葬理念逐步形成。为进一步弘扬传统美德,改革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特向广大居民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转变观念,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
百善孝为先,我们要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形成老人在世时晚辈多关心、死后不搞虚孝敬的良好新风。
二、崇尚文明,倡导简朴节约的丧葬礼俗。
树立节俭意识,丧事办理不讲排场、不比阔气。提倡健康友善的人际关系,办理丧葬事宜,参加范围以亲戚为主,不借机收礼、借机敛财,既不为自己增加经济和精神负担,也不把负担转嫁他人。
三、移风易俗,杜绝过于冗繁的丧葬礼仪。
办理丧事礼仪,重在感情,贵在真诚。治丧力求简朴,不超过三天,提倡发放生平、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鞠躬默哀等文明方式哀悼逝者。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在居住区、公共场所搭建灵棚、焚香烧纸、沿街游丧、抛洒冥币。自觉抵制看风水、出大殡、吹打念经、使用棺木纸扎等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遵守公德,推进绿色生态安葬祭祀方式。
自觉实行遗体火化,提倡骨灰存放、花葬、树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葬法,不违规土葬遗体、建墓立碑。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集体公祭等绿色祭祀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不在林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五、模范带头,自觉实行传播文明殡葬。
全县党员干部要以倡导文明殡葬为己任,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的新风尚。在操办直系亲属的葬礼时,坚持节俭简朴,不大操大办,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要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劝导、早制止。
城乡居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自觉倡导文明殡葬,节俭办丧,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建设生态文明汶上作出应有的贡献。
X社区
二〇一X年三月二十七日
居民群众:
20xx年清明节即将到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营造“文明祭扫”良好氛围,推进殡葬改革,特向市民倡议:
一、倡导移风易俗,推动文明祭扫。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要文明祭奠、低碳祭扫,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上祭奠等方式缅怀故人,不在居民生活区、城区街道、社区、林区和旅游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祭祀行为,弘扬社会新风尚。
二、推进殡葬改革,杜绝乱埋乱葬。“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要坚决摒弃陈规陋习,杜绝封建迷信,节俭办丧事,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以文明、健康、科学的方式告慰逝者,用真诚的情感和感恩的心灵追思故人。全市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改革土葬,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反对乱埋乱葬,不修大墓、豪华坟墓,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投资环境,提升我市社会文明程度。
三、突出爱国主题,缅怀革命先烈。全市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青少年学生要以清明祭奠为契机,积极参与为革命先烈扫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网上祭奠英烈等活动,广泛宣扬爱国主义精神,把对革命先烈的悼念和对亲人的思念,化为爱祖国、爱家乡的浓厚情感,化作岗位做贡献、社会做奉献的实际行动。
四、严防事故发生,平安共度清明。清明祭祀时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防火规定,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不在交通要道两侧、景区及水源地等处建坟立碑和焚烧冥纸。要合理安排祭祀时间,提倡绿色出行、错峰出行,保证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
五、提倡厚养薄葬,弘扬传统美德。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提倡对在世老人多尽孝道,多一份关心,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坚持从俭治丧,文明祭祀,让逝者欣慰,生者心安。
广大居民群众,生活在人人文明、环境优美、繁荣进步的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推动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用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建设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X社区
二〇一X年三月二十七日
殡葬改革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积极推动殡葬改革,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崇尚绿色殡葬理念,根据《xx市殡葬改革条例》和《xx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推动殡葬改革规定》,现向全镇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杜绝新建、翻新(刷白等)、修复私坟。
二、殡期不超过5天。
三、杜绝大操大办。吊唁现场摆放的休息桌不超过10张,置办酒席不超过20桌,用于丧事活动的花圈、花篮总数不超过15个,往返殡仪馆火化的送葬车辆不超过5辆。
四、不施放、悬挂白气球;不租用非法改装的花车、鼓乐车、电子花圈车参与办丧、送葬活动。
五、自觉抵制占用交通道路搭建灵棚、摆放花圈花篮、吹奏鼓乐、高音播放哀乐等妨碍
交通秩序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生产的行为。
七、自觉抵制在社区内、道路两旁撒纸钱、焚烧纸扎冥币、搞封建迷信、大肆燃放烟花爆竹等不良行为。
八、杜绝骨灰装棺再葬。
九、不在出殡路线燃放烟花,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进行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扫活动。
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殡葬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操办丧事报告制度。风俗之变,关系盛衰。倡导移风易俗,树立良好风尚,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企盼和责无旁贷的义务。各位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做社会新风的引领者;广大青年朋友要身体力行,做社会新风的倡导者;农村群众要自我约束,做社会新风的营建者。
让我们一起行动,共建新风习习、文明和谐的幸福家园!
xx镇人民政府
201X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