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是一种交汇。你到别人的生活里去,别人到你的生命里来。大多数情况,旅途不重复,你与某地某景的缘分只有一次相遇、驻足。即便不论公约教条,单为留存一份美好记忆,也值得你善待所处之地。
阳光热烈,湖水深沉。当你徜徉花海,一定不愿看到白色塑料袋随风飞舞;当你驻足湖边,断然不愿有人把这当成天然浴足池;更别提一天舟车劳顿,隔壁房间却大声喧哗,令人难以入眠。
我们——鹤城晚报及旗下新媒体平台发起“加入乐游圈,旅游与文明同行”主题活动,我们倡议:每一个在路上的鹤城人都善待脚下的土地,周遭的流水,眼前的山川与当地的风俗。让我们的美好言行,也成为美丽风景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我们倡议,维护环境卫生,保护生态,自带垃圾袋出行,旅途中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己所欲不强施于人。”
我们倡议,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不在公共场所高声交谈,需要排队时自觉遵守秩序,即便我在长龙之尾。
我们倡议,保护文物古迹,不攀爬触摸禁触文物,遵守拍照摄像的规定,来过未必留名,不当刻字大师。
我们倡议,遵守当地风俗,尊重不同的宗教和民族文化,可感受和靠近,但不因为好奇心导致对别人的侵犯。
倡议人:_
时间:20__年__月__日
全体市民和旅游行业从业者: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想必不少市民已经做好了假期出游的计划。旅游是一项发现美、欣赏美、享受美的活动,更是一项创造美的活动。市民在旅游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文明水平,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主要体现和重要标志。我县的全国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更需要文明旅游。倡导文明旅游,是建设转型城市的道德支撑。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注重一言一行,争当文明游客
游客树立健康、文明、理性的消费观念,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守秩序,讲卫生,爱护环境、公共设施和文物古迹,尊重他人权利,以礼待人,尊重他人的文化习俗,避免因文化差异而导致的“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
二、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
旅游行业从业人员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行业核心价值观,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不发布虚假广告招徕或误导游客;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和传播者。
三、动员公众力量,共树良好风尚
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共同经营、共创文明、共树新风,引导和推动市民强化文明出游意识,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告别不文明陋习,提升道德素质,坚决对有损国格、违背公德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说“不”。全面动员公众监督力量推动文明旅游风尚形成,使文明出行、文明旅游逐步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六城联创文明旅游
尊敬的市民朋友: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是每位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在此,我们向全县所有旅游从业者、旅游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旅游从业者要以身作则,积极引导游客文明出游。
全县各旅游宾馆(饭店)、景区(点)、旅行社、商场(店)、文化娱乐场所(场馆)以及各类购物和餐饮等经营场所,要依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率先践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以自身文明言行示范带动游客;要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约;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做好说明、提醒和引导工作,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
二、广大市民要知礼守礼,善待外来游客。
要从自身做起,遵守法规,恪守公德,讲究礼仪,爱护环境,文明游览;要尊重外来游客的文化习俗,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讲粗话,尊老爱幼,互相礼让;要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不乱扔垃圾; 要以文明的言行举止展示自身良好的文明素养,以“最美浦江人”的标准为浦江县城创建“浙江省4A景区城” 增光添彩。
三、社会各界要共同努力,共创文明、共树新风。
社会各界要共同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增强旅游法制观念,树立文明旅游风尚,推动全民旅游素质的提升;强化旅游消费监督力度,用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推动者。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提升浦江旅游文明素质,塑造浦江旅游良好形象,营造浦江树文明、重礼仪,讲诚信的文明旅游环境,“争当文明人、共创景区城”,共同为浦江“六城联创”贡献一份力量!
浦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 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 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 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 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 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 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 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 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全旗广大居民和旅游行业从业者:
创建文明旅游环境,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是每位游客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今年是我旗创建第五届自治区级文明城市的第三年,在此库伦旗创建文明城市指导中心向您发出倡议:
居民旅游文明准则:知礼守礼、文明游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恪守公德、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爱惜公共设施、保护文物古迹、讲究文明礼貌;注重礼仪,尊重他人劳动,尊重民俗民风,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理性消费、信守合约,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从业服务信用准则:履职尽责、率先垂范;从事出境旅游的旅行社和所有领队、导游,要率先遵守并践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做好行前说明培训、行中提醒引导、返程总结提高,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做中华文明的传播者、践行者。
库伦旗创城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