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沈河公安分局政治处领导:
我是福仙来工艺品店店主,本店地址位于大南边门派出所管辖区域内。首先请接受我的崇高敬礼与真诚的谢意!我代表全体员工向分局政治处领导表彰大南边门派出所五位警官,他们的警号分别为:109974;109970;109532;109531;109900。
20__年5月16日下午13时左右,我在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慈恩寺后门的福仙来工艺品店卖香时,从门外进来两名女子(派出所已查明年龄较大的叫闫丽革、年纪较小的叫李岩)。她们进来之后,做了一些不可理喻的事,直接影响店内经营,使在店内客人全部离开,此时我们去制止,她们不但不听,反而变本加厉,向我们要钱;对于这种事件,由于没有经历过,又不想得罪她们,就给了她们50元钱,可是她们嫌少,并进行敲诈。她们坐在我们店门前,开始无理取闹,她们不仅影响了我们店的经营,还影响了整个工艺品市场的经营,于是我们就报了ll0。很快她们就更加肆无忌惮。警察同志到了以后,她们不但打伤了我,还抓伤了警察同志。这种恶劣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扰乱工艺品市场,影响极为恶劣。干扰了警察同志执法,同时对当地市场造成严重的影响。最后,是警察同志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带离了她们。我感谢我们敬爱的人民警察,在最需要你们的时候为我们及时出警排忧解难,维护了社会秩序同时维护了我们大南工艺品市场的经营秩序及利益,有效的保护我们经营者的安全和利益。
此时,千言万语也难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虽然我是受害者,但同时我也是幸运者,因为有了您们而幸运,是您们用生命确保了我们的安全,是您们无私无畏的努力工作、快速神勇的出警,确保了我们的财产安全。在这里,再一次向分局领导表彰大南边门派出所的五位警官:并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分局领导培养了这么好的人民警察,给我们的生产和经营创造了和谐的环境,让我们对党和国家充满了信心!
敬爱的徐汇交警支队领导:
今年九月十日,上午8:45分,我开着我的牌号为:沪J50__x的白色大众POLO车,照常去上班的路上。遇到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班车在变道的过程中,由于要速度过快,照成刹车不及,将我的车的右前侧擦伤。
正值上班高峰,我拨打110后,为了不影响交通,两辆车便快速撤离到马路旁边。由于当时比较慌乱,并且没有经验,在快速撤离前,没有进行定位和拍照,便撤离了事故现场,等待交警。
在交警赶到现场之前,车上司机和其他该公司乘客一致认为责任在于我。并恶语相加。要我赔偿他们车辆损坏,并企图离开现场。我突然想到,由于刚刚慌乱之中没有进行车轮定位,百口莫辩。
正在感到无助之时,交警赶到现场。一车人立刻围住该警官,你一句我一句,把所有责任推在我身上。这位交警同志听完后,首先查看了两辆车相互碰擦的地方。然后询问了大巴司机,然后又询问了我。然而大巴司机对事件的描述完全不符合事实,并且同车的人也信誓旦旦的作证。我觉得自己非常的委屈。我甚至想,认倒霉赔点钱算了。
然而,交警指出了大巴司机描述和车辆碰擦部位不符的种.种漏洞。这时,大巴司机非常激动,该公司的乘客也围上来,企图占着人多施加压力。然而,该交警没有丝毫畏惧,将我和大巴司机单独拉到一边,耐心的教育该大巴司机。并且根据车辆痕迹,还原了事实真相。由于交警的公平、公正,以及耐心的讲解。该司机承认了事实真相,并且赔偿了我的车辆维修费用。
事后,我询问该交警姓名。他只是淡淡的说:“叫我朱警官就好了。”并且嘱咐我开车要放慢速度,多观察。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负责。至今,只知道他的警号为:023253
今天,我写这封信给你,只为表示我的感谢。
首先,我要感谢这位交警。感谢他的公平、公正,不受外界影响,客观的判断了事故的责任。让我对这个社会充满了信心。
其实,我要感谢上海徐汇交警支队。培养了如此优秀的年轻交警。朱警官作为新一代交警的代表,处理事故中的冷静、果断、熟练,以及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展现了上海交警应有的风采。
最后,感谢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阅读这封信。
此致
敬礼!
来自深圳市公安局的表扬信
近日,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收到深圳市公安局指挥部的表扬信,该表扬信对科源在深圳市公安局12楼改造项目中的杰出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
表扬信中称,深圳科源建设集团自承建深圳市公安局12楼改造项目以来,管理层高度重视,全体施工人员积极配合,面对施工现场条件复杂、工期紧张、施工难度多等诸多不利因素,项目经理梅亚文长期亲临指挥现场指导工作,积极协调各方,解决技术难题,现场施工人员不怕苦不怕累,发挥攻坚不畏难的工作精神,最终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市局的节点目标,赢得了使用方及领导的认可。
感谢深圳市公安局指挥部对我司工作的肯定,我司将继续发扬顽强拼搏、不怕苦不怕累精神,圆满完成后续工程,同时号召全体员工以项目部为榜样,秉承“珍惜、合作、效率、品质“的核心价值观,为顾客服务,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完成目标,早日实现“打造卓越项目,成就卓越团队,实现卓越人生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