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映月园居委会:
我公司租用胶州市澳门路333号天泰海湾金融广场东区9号楼104号商铺作为经营场所,在租用期间,保证不会有任何扰民行为发生。若有任何扰民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特此证明。
附:
负责人:滕达
此致
X年XX月XX日
本店名称,租赁期间将对,社区居民作出以下保证:
1、证照齐全,规范经营;
2、安全使用天然气、液化气和电能等清洁能源;
3、不将残渣、废物和厨房垃圾直接排入污水管网;
4、夜间噪音不扰民、每天经营时间不超过凌晨12点;
5、维护保持经营区域环境卫生整洁,门窗、招牌等无积尘杂物,建筑物灯光亮化设施完好无损,门前公共设施无污垢。
6、门前绿化区域无依树挂线、挂物、搭棚,擅自占用绿化地和损坏花草,乱倒脏水,乱扔杂物现象;
7、不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尊敬的物业公司:
我公司租用保证不会有任何扰民行为发生。若有任何扰民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特此证明。
负责人:
电话:
年月日
附:业主意见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