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6月,全市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4亿元,实施财政扶贫项目544个,预计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3万人(1至5月完成减贫8.5万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1%。在20xx年全省第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暨第一次项目建设现场观摩总结会上,我市荣获全省20xx年度扶贫开发工作综合考核特等奖(第一名)。今年成功召开省、市20xx年第一次(扶贫)项目观摩会,成功召开上海对口帮扶遵义第四次联谊会,成功举办全国第一书记培训班,成功举办世界银行专家考察外资扶贫项目活动,集中展示了遵义脱贫攻坚的成效和亮点。
一、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
(一)精准谋划攻坚。我市建立完善“双组长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共同统筹做好脱贫攻坚各项组织协调工作。一是强化执行力建设。市四家班子分别挂帮包保4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县,市领导重点挂帮包保39个贫困乡镇,市县两级机关单位包干帮扶未出列645个贫困村(市级包保196个村、县级包保449个)。统筹开展集团扶贫、定点扶贫、对口扶贫、遍访扶贫、小康驻村扶贫、园区扶贫、金融扶贫、非公企业组团扶贫等“八大扶贫”,积极构建纵横交错、层层联系、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任务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支持监督、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脱贫攻坚新格局。二是强化扶贫云建设。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施策,加快更新补录建档立卡数据库基础信息。在“贵州扶贫云”基础上,建设具有遵义特色的“扶贫云”平台,建设遵义脱贫攻坚指挥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信息化挂图作战。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设分指挥部,与总指挥部互联互通,实现“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算”动态化管理。三是强化舆论扶贫。编辑出版《遵义脱贫》6期,每期赠阅4000余本。在遵义日报开辟《大扶贫周刊》专刊,在遵义广播电视台开设《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电视专栏。开通“遵义扶贫”微信公众号,编发脱贫攻坚图文信息327期。办好28835669扶贫专线和10个市直部门扶贫热线,建立扶贫信访协调推进机制,畅通了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渠道。
(二)精准对标扶贫。我市结合现有5个贫困乡镇、645个贫困村、55.83万贫困人口,把项目、资金、人才等资源精准配置到贫困户身上。一是突出基础设施。围绕“坚持红色传承”新要求,重点关注红军长征经过地区的水、电、路、讯、房、寨等项目建设,加快改善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速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多搬快搬搬好,力争用2年时间(到20xx年)全面完成18.1万人搬迁任务。二是突出绿色发展。围绕“推动绿色发展”新要求,坚持走好绿色发展路子,因地制打造特色产业带,加快农业“接二连三”步伐,巩固提升中药村、茶叶、草地畜牧业等优势扶贫产业,大力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贫困村走农(林)旅一体化路子,集中打造100个类似遵义县花茂村、桐梓县杉坪村的精准扶贫示范点。三是突出开放共建。围绕“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新要求,把加强沪遵对口帮扶合作交流作为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的重要载体,大力拓宽双方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园区建设、科技创新、智力帮扶等领域深度合作,推动产业共建和转移升级,实现产业转移更加明显,园区建设成效更加显著。
(三)精准创新改革。我市扎实推进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改革,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使扶贫项目资金直接惠及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今年以来,全市脱贫攻坚制度机制建设和管理走在全省前列,扶贫改革制度制定、改革措施落实、财政扶贫项目备案率、资金报账率、实施进度、“特惠贷”发放等工作均排在全省第一位。一是实行精细化管理。实行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33112”比例用于产业发展、合作社建设、扶贫贴息、扶贫培训、公益设施建设。建立分片包保制度和200万元以上扶贫项目重点检查机制,扎实做好扶贫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二是创新联审机制。建立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联审,定期发布失信黑名单企业,在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扶贫贷款贴息、扶持项目安排等方面不予支持,同时在预防犯罪等方面进行共建共享。三是引入第三方审计。加强扶贫资金审计监管,实行多渠道、全方位的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监督,增加动态审计和随机审计,坚决杜绝扶贫资金跑冒滴漏现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真正看好保民生的“钱袋子”。四是支持合作社发展。全面完成现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摸底工作,全市拥有合作社4207个,覆盖贫困村1630个,主要涉及中药材、茶业、蔬菜、核桃、生态畜牧业等扶贫产业。加快专业合作社的审查评估,重点支持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的合作社壮大发展。五是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引导贫困户使用扶贫资金和“特惠贷”资金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扶贫龙头企业,参与股份合作、保本分红。积极推广“扶贫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模式,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扶贫项目实施效益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精准保障脱贫。我市加快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积极整合各级扶贫资源,推动形成脱贫攻坚合力,确保取得脱贫攻坚成效。一是强化协同推进。把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落实到千家万户,将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落实到乡到村,实现精准扶贫与片区扶贫有机结合、融合发展。二是强化考核问责。建立最严格的“一把手”责任制、目标责任制、考核问责制“三个制度”。出台《贫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推进考核向基层延伸,实行市考核贫困乡镇、县考核贫困村的分级考核和排名制度。三是强化跟踪调度。围绕“五个一批”和“十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对脱贫攻坚工作实行项目化、目标化、数据化管理,通过跟踪调度、督查督办,聚焦扶贫对象准不准、脱贫需求清不清、帮扶机制实不实、资金使用准不准、指标数据全不全、脱贫成效真不真等问题,先后开展了11轮暗访督查。四是强化构建大扶贫格局。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聚全市之能,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十项行动”,积极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格局,着力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1至6月,全市实施重大事项建设项目2437个,完成各类投资457.45亿元。
从总体来看,遵义脱贫攻坚工作主要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效。一是脱贫攻坚加速全面小康进程。全市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87%,进一步增强了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提升了贫困地区全面小康创建质量。二是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全市培育发展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02家,扶贫龙头企业325家,在贫困县打造形成了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培育了一批特色优势产业。三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统筹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进一步破除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增强了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群众出行难、吃水难、用电难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四是贫困群众收入快速增长。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xx年5216元提高到20xx年9291元,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贫困乡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8157元,少数民族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7857元。五是脱贫攻坚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制定出台了《关于坚决打好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等综合配套文件,深入实施脱贫攻坚“三步走”发展战略和“35669”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五个一批”和“十项行动”,探索完善了一整套脱贫攻坚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
二、下半年脱贫攻坚工作打算
从总体看,虽然遵义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全市还有5个贫困乡镇未摘帽,645个贫困村未出列,55.83万贫困人口未脱贫。市委、市政府提出到20xx年消除绝对贫困,实现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我市将坚定不移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定不移推进脱贫攻坚“三步走”发展战略和“35669”行动计划,以脱贫攻坚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一是切实抓好扶贫信息更新。紧盯扶持对象精准,着力在精准上下功夫,逐村逐户理清发展思路,分类制定精准帮扶措施,实行差别化扶持、精准化帮扶。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就业扶持、教育医疗扶贫、社会保障兜底为突破口,明确“五个一批”和“十项行动”的时间表、路线图。针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户,采取不同的脱贫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滴灌。
二是全力破解发展制约瓶颈。加快推进以路、水、电、讯、房、寨等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覆盖所有贫困地区。进一步强化牵头部门职责,盯紧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协调项目建设相关单位,督促各项目业主和施工企业,逐级分解细化在建项目工期和目标,坚决打好全市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攻坚战。
三是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发展。产业脱贫项目安排重点向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每县发展2—3个产业,项目覆盖50%的贫困乡镇、70%的贫困村、80%的贫困人口。结合各地区域优势特点,充分用好613万亩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指标,下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同时实施一批“短、平、快”和“以短养长”的产业发展项目,如面向重庆发展蔬菜产业等项目。
四是全面创建脱贫攻坚示范点。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班子及市法院、市检察院挂帮的乡镇,集中创建48个脱贫攻坚示范点,其中示范村24个、示范乡镇24个,实现县县全覆盖。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集中力量创造典型、树立样板,形成学习样板、借鉴样板、赶超样板的良好氛围。
五是健全完善贫困退出机制。围绕“六个精准”工作要求,紧盯脱贫成效精准,实行“摘帽不摘政策”的奖励措施,设定脱贫退出时间表,建立完善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机制。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做到贫困户有进有出,实现有序退出,防止“被脱贫”和“数字脱贫”,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
六是强化脱贫成效考评问责。坚持把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日常督查结合起来,对照脱贫摘帽标准,健全完善考核体系,细化实化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精准扶贫工作通报和考评问责机制,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对认识有偏差、行动不坚决、落实不得力、整改不及时的典型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启动问责程序,做到一查到底、严肃追责。
20xx如何写脱贫攻坚评估检查报告(2)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市、区委“六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大扶贫专项方案”的推进实施,以自查扶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落实、精准帮扶和脱贫减贫措施及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扶贫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等为重点,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落实“精准治贫、规范实施,依法扶贫、依法脱贫”的核心工作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镇纪委将严格考核问责,切实做到依法监督、依法查处,确保市委三届十次全会《决定》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二、自查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中共省纪委 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共市委关于决战决胜扶贫攻坚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市扶贫开发工作问责办法》和《市关于加强扶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三、监督检查对象
(一)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机关全体干部;
(二)脱贫攻坚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队。
四、监督检查重点
(一)围绕脱贫攻坚“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情况开展自查。针对资金使用要精准,重点解决扶贫资金拨付下不及时、资金沉淀严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资金使用公示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措施到户要精准,重点解决落实扶贫措施到户到人要求不到位,制定因人因户具体措施走形式、打折扣,扶贫措施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效果不实不显等问题;针对因村派人要精准,重点解决落实“五个一”帮扶机制、脱贫验收评估机制、动态统计监测机制、贫困对象退出机制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脱贫成效要精准,重点解决脱贫验收评估和扶贫成效上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识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二)围绕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开展自查。重点解决党员干部用扶贫资金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在脱贫攻坚项目管理方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利用职务之便纠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吃拿卡要以及违规处置扶贫物资,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确保所有脱贫攻坚资金真正用于贫困群众。
(三)围绕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自查。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庸懒散浮拖、等靠要、推诿扯皮、不严不实、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党员干部以“三严三实”的优良作风推动脱贫攻坚高效实施。
五、自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
查看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资料,查看是否按照中央、省、市、区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查阅被检查单位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查看是否开展监督检查,是否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驻村干部、村“第一书记”工作的特殊性,建立专项台账,落实考核制度,开展常态化检查。
(二)调阅财务账簿
采取“自查模式,各贫困村扶贫移民项目专项资金账务资料,查看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问题;截留、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
(三)实地查看
随机抽取被检查村扶贫移民项目进行实地查看。查看是否存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较差等问题。
(四)随机走访
随机走访被检查村脱贫攻坚工作或扶贫项目涉及群众10户。查看是否存在驻村干部和村社干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村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等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收集问题线索。镇纪委畅通举报电话、网络、来访等举报渠道,开设脱贫攻坚违纪问题网络举报专区,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定期梳理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情况,集中排查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的涉及脱贫攻坚违纪违规问题绕索优先办理、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加大督办力度。镇纪委强化对反映的问题绕索处置、案件处置以及典型问题的指导督办,通过调阅案卷资料、发函督办、约谈交办等方式,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进行实地督办。对督查督办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以适当方式反馈相关主责部门,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加强制度建设,防止同一问题反复发生。
(三)遵守工作纪律。自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十一项规定”、区委“十二项规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禁徇私舞弊。各村要建好“三本台账”,对督查工作情况建立“督查台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逐一登记造册、督促整改、检查销号,并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查处建议等内容)。
(四)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协调机制,镇纪委和镇扶贫办针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交流、协调,并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在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处置上做到思想统一;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定制专门线索台账,落实专人负责线索管理,严格实行动态跟踪和办结销号管理;建立问责追究机制,对涉及违纪的脱贫攻坚案件坚持快查快结,在查清违纪主要问题基础上,对超职责范围问题线索,及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五)严查违纪行为。镇纪委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涉及脱贫攻坚的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把纪律立起来。重点查处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以权谋私等问题。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因不敢担当不愿担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严不实、等靠要、推诿扯皮、慵懒散浮拖等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地方和部门逗硬实施“一案双查”。要坚持典型案例分级通报曝光制度,点名道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