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通用6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6月7日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我国部分省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动员各级各部门紧急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严防死守,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5月31日黑龙江中储粮一粮库发生火灾,4.7万吨粮食过火;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一禽业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火灾致120人死亡;6月7日厦门BRT公交被纵火造成47人死亡。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接连发生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中共中央、,中央政治局、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就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6月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国务院安委会主任马凯出席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的重要批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部署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政府、市政府又相继召开视频会议,就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张杰辉副省长、王大虎市长分别代表省政府和市政府就精心组织开展好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产生事故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督导全面落实安全产生责任制度,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严格监管执法和事故查处,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全市安全产生的正常开展。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大局出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相继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等一系列大力度、大声势、高强度的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1至6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7起,死亡86人,伤196人,直接经济损失45.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6.54%、10.42%、26.87%和43.9%。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交通事故预防基础仍然十分脆弱,事故高位运行,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偶发的局面没有改变,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是全市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机制还不够完善,城镇交通路网改造、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还跟不上经济发展步伐,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全社会文明交通氛围尚未形成,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二是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人民群众交通需求急剧增长。截至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27万辆,机动车驾驶人135万人,并且仍以每年10%和15%的比例高速递增,从而导致交通供需矛盾不断加剧。三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尚不健全,与道路交通安全密切相关的公安、交通、安监、城管、质监等职能部门之间尚未真正形成安全监管合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责任体系尚未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作用发挥不够。
对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重特大事故预防,市委、市政府领导历来高度重视。今年以来,焦书记、大虎市长多次就安全生产,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做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年内不发生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事不超过2起。1月30日,河间已经发生了1起死亡3人以上事故,再有一起就将触及事故预防红线。因此,无论采取任何措施也要坚决杜绝再发大事故,这是不许逾越的底线。对此,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的严峻性,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深入细致抓好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决定自6月至9月在全市集中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大检查”行动。这次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是:按照“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注重长效”的要求,不断强化各项工作措施,以强化路面整治为主战场,以严格源头管控为突破口,迅速形成严查、严处、严治的强大态势,坚决遏制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围绕以上总体要求,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检查。一是要加大公路日常养护,把预防性养护作为稳定路况的主要措施,及时处置路面裂缝、网裂、翻浆等病害,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出现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二是要做好公路桥梁的维修维护工作。我市普通干线桥梁共有472座,农村公路桥梁1357座(5.6万延米)。桥梁安全相对公路来讲,更为重要,一旦出问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交通运输部门要投入最先进的设备、最得力的技术力量,对我市作业主的高速公路所有运营桥梁、国省干线桥梁、农村公路重要县乡道路桥梁开展桥梁运行情况检测,摸清每座桥梁的具体状况,该限行的限行、该限载的限载,该维修的维修,该拆除的拆除。各县市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农村危桥改造进度,消除隐患,确保我市桥梁的安全通行。三是要完善标志、标线、视线诱导设施,提高公路设施标准化水平。对大型平交道口要实施渠化交通,按照国家新规范标准,完善更新大型交通标志,施划标线,部分路段实施震动标线。四是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细致排查、治理公路事故隐患点,要完善国省干线公路沿线所有中小学校的人行横道线和交通标志,在高填方路段和急弯路段要设置清晰的线形诱导标志。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立即对全市所有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挂靠经营车辆开展一次彻底清理,开展安全评价。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进行处理。公安部门要严格登记和检验,及时发现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产品《公告》的车辆,及时通报机动车生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二是交通部门要督促机动车生产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严格督促落实道路设计、建设、施工、养护、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三同时”制度,对安全设施缺失、损毁的,及时由交通部门责成有关单位完善和修复,并对由此导致道路交通事故严肃倒查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货运输隐患整治。我市客货运输涉及人数多,监管难度大,是交通安全的重中之重。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全力推进。一要对客货运营车辆、驾驶人员安全资质、营运班线等情况,不漏一人、不漏一车、不漏一线地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不具备安全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要坚决禁止其从事营运。要重点加强对危货车辆特别是高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二要进一步完善各等级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规范车辆例检和行包“三品”检查,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及“两表一单”制度;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要按规定配备行包安监设备,并保证正常有效使用。三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特别是县级客运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对车辆超员、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等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四是教育部门要把强化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创新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举措,纳入学校安全管理范畴和教育系统综合考评,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要严格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驾驶人资格申请,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五是沧运集团等客运企业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完善硬件设施、操作规范,在营运客车上,实行行车安全告知制度,要重点强化对挂靠客货运输车辆的管理。
此外,借今天会议机会,我再强调一下公交车安全问题。6月7日下午福建省厦门市一公交车发生火灾致47人死亡,34人受伤。目前已定性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已在火灾中死亡。虽然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但也给我们的公交车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在此次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市公交公司一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和上路暗查、巡查工作,杜绝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好对营运车辆的安全例检和营运线路、站点的安全排查,进一步强化全体司乘人员防“三品”上车意识,严防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三品”上车。二要加强对车厢遗留物的检查,教育驾驶员每圈到站后对车厢遗留物进行检查,以防万一。同时提醒乘客如发现车厢有可疑物品第一时间告知驾驶员。三是要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对一线驾驶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要进一步完善高温、雨雾等特殊天气情况下或客流高峰期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并做好车辆安全机件检查保养工作,对营运车辆在线路开关、天燃气瓶罐和刹车制动系统等方面的故障、隐患,要彻底排查修复,严禁故障车辆上路营运,严防车辆自燃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管控。一是各县市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等5部(局)《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运输企业为重点营运车辆安装符合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省级监管平台。凡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沧运集团等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卫星定位装置使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点位装置使用情况,确保车辆全程在线,及时纠正、处理违章行为。二是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执勤执法力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和执法设备投放到客运、旅游车辆、危化运输车辆、校车通行密集的路段,加强对车辆的路面管控。要结合“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强化省、市际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站职能,对7座以上客运、旅游车辆、危化运输车辆、重型货运车辆严格做到“六个必查”(即:承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备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花纹必查),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三是要加强对卧铺客车的监管措施,强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由企业随时监控车厢内情况;对超长途连续运行的卧铺客车,坚决推行凌晨2点至5点临时停车休息的措施。四是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行动,以渣土车、工程车、水泥罐车为重点,区别不同违法的不同时段、不同点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货车闯红灯、闯禁行、无牌无证、无年检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城管、交通等部门要采取固定点位检查与流动巡逻查控相结合的方法,不间断地对市区施工工地及周边建材料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货车交通违法。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要共同深入建设工地、建材市场,要求企业负责人加强货运车辆管理,并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
在这里我在提醒一下大家,端午节临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和节日期间的交通特点,超前谋划节日交通安保工作,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确保端午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顺畅。
(五)进一步强化公路施工工地管理。今年我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较多,相对较分散。要以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契机,对所有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施工驻地的安全设置是否规范;不断交道路施工警示、安全设施是否安放到位;特种作业机械在使用前是否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临时用电安全情况以及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施工驻地防火情况;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六)进一步强化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监管。海事部门一是要建立恶劣天气预警机制,第一时间将气象预警信息传达部署到辖区施工单位和各船舶,做好强降雨、防台风、防风暴潮的预防工作。二是要协调部署各搜救成员单位做好应急演练和部署,时刻做好搜救工作准备,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是要健全“黄骅港狭长航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共建黄骅港安全畅通文明航区建设,整合优化辖区资源,解决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尤其是解决好施工船舶和港口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营造安全与生产的和谐氛围。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交通安全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重特大事故预防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群众安危,必须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交通安全责任和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情况信息通报机制和事故预防协商机制,随时掌握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态势,科学分析预测交通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交通事故的意见,督促各项工作开展。
二要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县市政府对本辖区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及车辆单位的检查指导,把监管目标、安全责任、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个环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住建、城管、海事、质检、财政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要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进一步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逐个环节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影响大、危害严重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析和责任调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肃追究驾驶员等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县市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宣传手段,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手机短信等媒介,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和交通安全常识,宣讲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曝光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让广大交通运输人员受到教育、有所震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客车安全防范设施使用方法,向乘客全方位普及安全常识,引导广大旅客自觉抵制携带危险品乘车行为,增强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同志们,交通安全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凝合力,严监管,出重拳,动实招,求实效,继续保持我市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沧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交通安全保障。
谢谢大家!
同志们:
这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张庆黎书记、张庆伟代省长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滨保高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昨天下午,滨保高速公路天津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虽然事故地在天津,但肇事车辆及伤亡学生为河北籍。事故发生后,张庆黎书记、张庆伟代省长迅即作出批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以赴抢救受伤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全力抓好交通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张庆伟代省长还亲自出席今天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刚才,尹亚力秘书长通报了“10.7”滨保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置情况,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作了发言。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8月份以来,我省相继发生张家口尚义“8.28”、邯郸大名“9.13”、衡水冀州“9.26”等死亡5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10月7日滨保高速事故造成35人死亡、20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省政府办公厅于8月3日、8月28日连续两次下发紧急通知,提出明确要求。但道路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给河北造成了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把事故预防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决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省道路交通事业发展迅速。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通车里程达15.4万公里,机动车保有量达1000余万辆(其中7座以上车辆149.5万辆),驾驶人超过1100余万人;客运车辆29998辆,客运经营业户4920户,客运驾驶员40922人。这表明我们已经进入汽车时代,同时也进入人口、车辆的大流动时代。但在机动车大量增加的同时,低安全性能的机动车所占比例偏高;在通车里程大幅增加的同时,低等级道路所占比例偏大;在群众出行大量增加的同时,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可以说,当前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还大量存在,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仍然异常严峻。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省各级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的程度还不到位,没有真正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导致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给交通安全形势带来了严重影响。
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忽视交通安全工作,就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对政府的失职。如果人的生命受到严重侵害,经济再发展也是毫无意义的,真正的幸福就无从谈起,所谓的和谐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庆黎书记、庆伟代省长的要求,迅速动员起来,以超乎寻常的工作举措,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切实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下决心保持交通事故总量稳中有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一)坚决落实各级政府的主导责任。各级政府要树立保道路安全就是保稳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好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部门力量,统筹做好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靠前指挥;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定期组织研究、定期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坚决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公安交管部门要把警力摆到路面上,强化路面管控,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严把考试关。安监部门要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牵头做好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道路运输经营和客运驾驶人准入关,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的监管,及时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严厉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完善城市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企业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机动车的企业、个人以及非法回收、销售报废汽车和擅自拼装、改装车辆的行为。质监部门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管,坚决制止不安全车辆的生产。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监管,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教育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制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卫生部门要完善事故救援体系,组织医疗机构做好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监察部门要依法对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与事故有关的责任人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行政监察。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开展救援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负起监管安全的责任。
(三)坚决落实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针对近期发生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特点,必须把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作为工作重点,督促客运企业完善驾驶人安全教育、车辆进出站安全检查等制度,定期排查客运车辆的安全状况、驾驶人的准驾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客车超员、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带病车上路行驶。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的规定,坚决把危险品堵截在站外车下。要全面建立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肇事档案,对客运车辆严禁以包代管和只收费、不管理。大力推进安装和使用行驶记录仪和车辆运行安全监管设备,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严防疲劳驾驶、超员行驶,以及高速公路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1月份省将组织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认真抓好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深入开展“奋战100天”集中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已经部署开展了“奋战100天”行动,要加大工作力度,抓出成效。要多上警力、严格执法,确保交警警力80%以上在路面上,农村地区派出所要配合交警开展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要进一步深化“清车行动”,按照“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岗”的要求,对我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一次大规模地毯式排查清理。要把治理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大货车违法停车和公路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查处一批套牌、假牌、无牌、报废、非法拼装机动车,查处一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典型案件,处理曝光一批违法驾驶人,追究一批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的岗位责任人员,整改一批道路安全隐患。要以城市和县城区道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道路为重点,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要强化车驾源头管控措施,严格考试、检验程序,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的日常监管。此项工作由省公安厅牵头,省监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和各市县政府配合。
(二)开展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每个客运企业、客运场站,都要派驻有关领导带队的工作组,重点检查客运车辆进出站登记、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挂靠经营、驾驶人户籍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聘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技能检查和教育培训,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且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岗位或辞退。交通运输部门要对组织所有客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专门培训,并制定具体方案。此项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旅游局、省安监局配合。
(三)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要组织对全省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校车的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学生的车辆要依法取缔查处,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惩处。同时,各地要借鉴唐山丰南经验,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统一管理、专车专用,解决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学生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各市、县政府要将拉运学生的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对县、乡政府的考核内容。此项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配合。
(四)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进一步做好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的巡查管控,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治理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以及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省交通运输厅要列出整改时间表,通过改善通行条件,消除不安全隐患。此项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安监局配合。
四、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谋划本地区交通管理工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定期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狠抓工作落实,采取有力的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健全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
(二)创新管理机制。构建以县乡政府为主导,公安交警、乡(镇)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乡村两级干部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体系,将行政村的村支书或村主任明确为本村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并由市、县两级财政予以必要的经费补贴,将管理向乡、村两级有效延伸。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各级县、乡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三)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工作责任追究体系,对道路交通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严肃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缺位或推诿扯皮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部门一把手的相关责任;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企业,要严肃追究客运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连带责任;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检测站,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问题严重的,撤销其检验资格;对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客运企业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取消营运资格;对因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道路经营、养护部门的责任。对各类交通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安全隐患未消除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每个月省和各市都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对全国发生的每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都要进行深入剖析和广泛宣传,从中汲取教训,警示社会。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学生、客运驾驶人、拖拉机驾驶人、农民群众等重点人群的不同特点,坚持警示教育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重,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和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同志们,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按照庆黎书记、庆伟代省长的要求,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会,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分析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汲取教训,找准问题症结
近年来,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态势总体较好。但是,在春节前后7天之内,我市境内连续发生了“1.23”和“1.30”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惨痛的教训再次提醒我们:道路交通安全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负责、切实抓好!
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交通参与者素质有待提高。主要是广大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不够到位。相当部分驾驶员不规范驾车,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法超车、疲劳驾车现象严重,开“霸王车”、“英雄车”的大有人在,一桩桩血案由此引发。也有部分市民、村民出行的安全意识薄弱,缺乏交通常识,无视交通规则,养成了一些交通陋习,走路不看信号灯、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和过街设施、钻跨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随处可见,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很多隐患。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硬件设施有待改善。机动车整体安全性能、公路等级和公路安全技术标准等亟需提升。随着人流、物流、车流的高速增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将会进一步加大。三是预防事故的长效机制有待建立完善。部分地方和企业的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没有完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面对严峻形势,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排查、深刻反思:我们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究竟该做些什么?我们做了些什么?问题和差距在哪里?要真正找出问题症结所在,认真汲取血的教训,时刻绷紧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以更大决心,下更大力气,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千方百计遏制重特大事故,千方百计减少人员伤亡,迅速扭转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
二、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出一个事故、死一个人往往就会毁掉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讲“以人为本”,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只有把安全工作抓好,社会才谈得上和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我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道路交通事故能否有效控制,对于全市整个安全工作能否稳定好转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已成为了以剑明同志为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搭建专门班子抓好这项工作。一是要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通盘考虑,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分解任务,抓好考核监督。年底市政府将进行专项考评,并坚决兑现奖惩。二是各区县、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责无旁贷,要具体抓、抓落实。要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个重要标准。三是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尤其是进一步关心公安交警队伍的建设。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和驾驶员迅速增加,而交警部门警力十分有限,面临的管理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县乡道路还有很多失控的地方。各级务必要把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的警力、经费、装备等保障到位。
三、开展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
今年是市上确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要力争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管理各个方面。从安全技术规范,到车辆牌证管理;从人、车、路、环境的全面改善,到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年龄人员的宣传教育,都必须实施综合治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安监、交通、交警等几个部门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县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按照市上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充分调动和组织好方方面面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实现市政府下达的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一是要将此项工作与“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达到平安畅通县区评价体系标准为最终目标。二是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联席会议要定期分析形势,科学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协调、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逐步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深层次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强化协调配合,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三是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和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检查制度。
四、坚持“三个到位”,确保工作落实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重在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不能等事故发生了,再集中精力、人力、财力去处理。因此,我们应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坚持“责任、监管、教育”三个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防患于未然。
一是坚持责任到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不落实,关键看责任落不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要具体到单位、具体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要明确政府的主管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无论是官员还是企业家,无论是从政还是经商,我们做人做事都要无愧于心,一定要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出了事故,必须出重拳、出硬招,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必须要对社会有交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哪怕是处理负有责任的各级干部,也是出于对干部的帮助和爱护,纵容和手软都是对人民的残忍。大家一定要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事故的处理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要让各方面都受到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导向。
二是坚持监管到位。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管。公安交警部门(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要坚持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下大力气整治交通秩序,加大道路巡查力度,严格纠正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破坏高速公路隔离设施、行人上高速公路、摩托车和低速汽车违章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做好危险路段治理;要加强公路运输源头管理,严把客运市场准入关,定期不定期对营运车辆尤其是出租车、客车驾驶员营运资格与车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要停运;要监督和指导运输企业建立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农机部门要严格做好农用车辆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农用车辆检验审验和驾驶员审验考核,加大对农用车载人的监管、查处力度。安监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安、交通、农机等有关部门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这里我要着重强调的是严查事故隐患。各级各部门要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单位,严格排查和整治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要由安监部门牵头,交通、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密切配合,对每个路段事故情况和隐患进行具体分析,分别拿出整改意见,迅速进行治理。对一些一时无法整改的事故多发路段,要增派力量、加强监管。
三是坚持教育到位。从“1.23”和“1.30”事故可以看出,行人和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差是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要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和正确引导。要立足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体系。安监、交通、交警、农机、宣传、教育等部门要确定专门人员,制定具体措施,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好自己的车,管住自己的人。当前,要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参与,在全市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行动。以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运输企业驾驶人和农村群众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要通过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对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件和重大隐患进行曝光,开展警示教育。翠屏区和宜宾县高速公路沿线乡镇,要特别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堵疏结合,禁止村民进入高速公路。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镇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通知精神,分析当前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重于泰山,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前 10 个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回顾
今年前 10 个月,我镇牢牢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个中心,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深入贯彻各项交通安全法规,不断加大交通安全治理的力度,为维护全镇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全镇主干线公路安全畅通,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有效,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前阶段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重视程度增强。镇委、镇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点来抓。镇各部门、各村(居)委会也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来抓。
二是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分级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监管责任基本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三是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探索新模式、新方法,督促和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汽运公司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月考核,当月兑现。港务集团提出“每位职工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新理念,全面提高基层职工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是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逐校逐园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校车属性复杂,有自备车辆、租用车辆,有的是专用车辆、有的是非专用车辆。
二是部署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汲取甘肃正宁校车事故情况,进一步强化“安全是天”意识,明确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坚持“疏堵结合,防治并重”的工作方针,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教育、安监等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全镇迅速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车辆查处力度,全力做好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聘请公安交警担任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进校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提高对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采取张贴宣传画、挂图、卡片,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并结合甘肃正宁校车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农用车和超员车辆。提醒家长教育和监管学生,学校要与每一位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明确责任,防患未然。
四是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五是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学生上学、放学时教师值日工作。协助交警部门安排执勤教师在重要路口、路段监管,组织班干部、路队长协管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路队管理,全方位地维护路队秩序;根据学生居住地划分路队,在校门口和重要路段安排学校领导和教师值守,看护学生进校、离校。加强学生上下学乘用车管理。严禁车辆进校接送学生,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农用车、报废车,不乘坐超载超员车辆等;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巡查报告制度,每天对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全方位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讲话二: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镇第二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部署下一步健全治理机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一、 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
我们应当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勉自励,更加客观地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更加深刻地反思管理上的差距,更加冷静地应对新的挑战,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 一是提高安全工作的政治认识。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度越来越高,工作要求越来越严,党纪国法对安全管理失职、渎职行为设定了严厉的处罚处分规定。人民群众对环境安全、生活安康的渴求越来越强,安全、和谐成为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重要象征和保障。安全不仅关乎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也关乎各级领导干部和每个管理人员的政治前途和切身利益。
二是提高安全工作的细节认识。细节决定优劣,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决定政绩,注重细节管理是压降事故的必然途径,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必然选择。无数事实证明,粗放型的管理,“马大哈”式的作风,得过且过的态度,是隐患难除、事故不断的成因和症结所在。
三是提高安全工作的危机认识。交通安全监管难度大,各单位安全监管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单位还存在领导分工不明确、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活动不正常、责任落实不具体、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等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提升监管能力,行业监管举措进一步落实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交通安全监管,切实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一是突出水上安全监管。重点开展横水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危化品船舶实船签证制度,全面加强渡口保安和安全防范工作。
二是加强道路安全监管。公路部门深入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清除违法建筑、障碍物、非标悬挂物。
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隐患排查治理是“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应用,隐患不除,永无宁日。
一要制定隐患分类识别标准。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交通安全工作的特点,全面准确掌握交通安全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制定出符合实际的隐患分类识别标准。
二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把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在基础设施和行业管理两个方面,突出抓好水陆危运、道路客运、在建工程、危桥险段、农路设施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
三要做好隐患排查长效治理。积极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持续完善隐患排查、评估、论证、确认、整改、销号等一整套程序。通过企业自查、群众举报、媒体监督、专家检查、行业专查、上级督查等手段,有效防止不安全因素与行为,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内生力量,生产要安全,教育要先行。
一要培育交通安全文化。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运用文化建设资源,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建设安全文化长廊,激发安全精神需求。
二要灵活开展教育培训。建立菜单选学制,探索项目课题制,围绕安全工作热点、难点,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参与意识。
三要提高教育培训效果。引入竞争、考评、奖惩机制,评估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结合“安康杯”竞赛,组织安全技能比武,以赛促学,进一步增强安全操作技能。
总体来看,今年的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安全目标任务,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坡头镇交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面对取得的成绩,我们应当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勉自励,更加客观地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更加深刻地反思管理上的差距,更加冷静地应对新的挑战,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镇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通知精神,分析当前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重于泰山,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前 10 个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回顾
今年前 10 个月,我镇牢牢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个中心,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深入贯彻各项交通安全法规,不断加大交通安全治理的力度,为维护全镇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全镇主干线公路安全畅通,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有效,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前阶段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重视程度增强。镇委、镇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点来抓。镇各部门、各村(居)委会也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来抓。
二是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分级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监管责任基本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三是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探索新模式、新方法,督促和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汽运公司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月考核,当月兑现。港务集团提出“每位职工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新理念,全面提高基层职工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是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逐校逐园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校车属性复杂,有自备车辆、租用车辆,有的是专用车辆、有的是非专用车辆。
二是部署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汲取甘肃正宁校车事故情况,进一步强化“安全是天”意识,明确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坚持“疏堵结合,防治并重”的工作方针,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教育、安监等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全镇迅速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车辆查处力度,全力做好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聘请公安交警担任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进校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提高对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采取张贴宣传画、挂图、卡片,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并结合甘肃正宁校车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农用车和超员车辆。提醒家长教育和监管学生,学校要与每一位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明确责任,防患未然。
四是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五是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学生上学、放学时教师值日工作。协助交警部门安排执勤教师在重要路口、路段监管,组织班干部、路队长协管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路队管理,全方位地维护路队秩序;根据学生居住地划分路队,在校门口和重要路段安排学校领导和教师值守,看护学生进校、离校。加强学生上下学乘用车管理。严禁车辆进校接送学生,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农用车、报废车,不乘坐超载超员车辆等;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巡查报告制度,每天对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全方位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同志们:
这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刻汲取滨保高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20xx年10月7日下午,滨保高速公路天津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及伤亡学生为河北籍。事故发生后,张庆黎书记、张庆伟代省长迅即作出批示,要求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全力抓好交通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张庆伟代省长出席今天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刻不容缓
今年8月份以来,我省相继发生尚义“8.28”、大名“9.13”、冀州“9.26”等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别是滨保高速事故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省政府办公厅于8月4日、8月29日连续两次下发紧急通知,提出明确要求。但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给河北带来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这集中暴露出相关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到位,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深刻反思。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省道路交通事业发展迅速。截至20xx年7月底,全省通车里程达15.4万公里,机动车保有量1000余万辆(7座以上149.5万辆),驾驶人1100余万人。其中,客运车辆29998辆,经营业户4920户,驾驶人40922人。机动车迅猛增长的同时,低安全性能机动车比例偏高;通车里程大幅增加的同时,低等级道路比例偏大;群众出行越来越多的同时,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状况仍然存在。可以说,当前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还大量存在,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挑战异常严峻。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足够重视,没有真正摆上重要位置,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给交通安全形势带来严重影响。
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忽视交通安全工作,就是对群众生命财产的漠视,就是失职。如果人的生命受到侵害,经济再发展也毫无意义,真正的幸福就无从谈起,所谓的和谐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超常规的举措,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下决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促使交通事故总量稳中有降,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严而又严地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一)坚决落实各级政府的主导责任。保道路安全就是保发展、保稳定。各级政府一定要有这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调动各部门力量,统筹做好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主要领导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靠前指挥;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定期组织研究、定期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坚决落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公安部门要强化路面管控,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要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牵头做好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监管,严把运输经营和客运驾驶人准入关,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及时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完善城市道路安全设施。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机动车的企业、个人,以及非法回收、销售报废车和擅自拼装、改装车辆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和维修企业监管,确保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监管,督促经营业户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坚决制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卫生部门要完善事故救援体系,组织医疗机构做好事故伤员救治工作。监察部门要对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情况实施监察,查处事故相关责任人及违反行政纪律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运输企业监管。
(三)坚决落实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针对近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特点,要把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作为重点,督促客运企业完善驾驶人安全教育、车辆进出站安全检查等制度,定期排查车辆安全状况、驾驶人准驾资格,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客车超员、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带病车上路行驶。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坚决把危险品堵截在站外车下。全面建立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肇事档案,对客运车辆严禁以包代管和只收费、不管理。大力推进行驶记录仪和车辆运行安全监管设备的安装使用,强化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严防疲劳驾驶、超员超载行驶,以及高速公路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发生。
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1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1月份组织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有效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开展“奋战100天”集中行动。公安机关要多上警力、严格执法,确保交警警力80%以上在路面上,农村地区派出所要配合交警开展乡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要进一步深化“清车行动”,按照“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岗”的要求,进行大规模地毯式排查清理。把治理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大货车违法停车和公路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查处一批套牌、假牌、无牌、报废、非法拼装机动车,查处一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典型案件,处理曝光一批违法驾驶人,追究一批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的责任人员,整改一批道路安全隐患。要认真开展城市(县城)道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要强化车驾源头管控措施,严格考试、检验程序,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日常监管。此项工作由省公安厅牵头,省监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和各市县政府配合。
(二)开展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每个客运企业、客运场站,都要派驻有关领导带队的工作组,重点检查客运车辆进出站登记、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挂靠经营、驾驶人户籍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聘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技能检查和教育培训,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且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岗位或辞退。此项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旅游局、省安监局配合。
(三)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要组织对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校车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要依法取缔,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惩处。各地要借鉴唐山丰南经验,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统一管理、专车专用,解决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学生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此项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配合。
(四)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进一步搞好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巡查管控,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治理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以及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省交通运输厅要列出整改时间表,尽快完成整治任务,通过改善通行条件,消除不安全隐患。此项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安监局配合。
四、进一步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统筹谋划推进本地区交通管理工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乡政府要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力的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保成效。
(二)创新管理机制。构建以县乡政府为主导,公安交警、乡(镇)派出所、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管理员、乡村干部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体系,将村支书或村主任明确为本村交通安全责任人,由市县财政给予必要的经费补贴,将管理向乡、村两级延伸。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县、乡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工作责任追究体系,对交通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要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缺位或推诿扯皮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要严肃追究法定代表人责任;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检测站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问题严重的,撤销其检验资格;对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客运企业,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取消营运资格;对因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追究道路经营、养护部门责任。对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四)深化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每个月省和各市都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对全国每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都要进行深入剖析和广泛宣传,汲取教训、警示社会。深入持久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学生、客运驾驶人、农用车驾驶人、农村居民等重点人群的不同特点,坚持警示教育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重,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和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同志们,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