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刻分析当前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前面,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传达了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同志又从全县大面安全的角度讲了很好的意见。这些我都完全同意,请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严明纪律,深刻认识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全国各地建筑安全事故屡有发生,损失十分惨重。就我县来讲,这几年也是大事不犯,小事不断,警钟时常敲响。血的事实,血的教训,暴露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一些突出隐患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首先,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一些工地脚手架和施工用电线路搭设、塔吊井架安装不规范,甚至连安全帽的佩带也可有可无,基本流于形式,连这么基本的保障措施、防范措施都落实不了,何谈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照此发展,不出事故才“怪”,不出事故才“不正常”。一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管理员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带着侥幸心理冒险蛮干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建筑工地存在的最大问题。二是一些建设单位,包括有些政府投资工程的甲方,未能真正重视和履行法定的安全责任,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三是部分监理单位定位不准确,对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力,不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不对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作出应有处理,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其次,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未能及时深入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的采取事故防范措施,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不强,安全监管存在盲点;二是未能合理组织利用建设系统各种管理资源和充分发挥各个管理层次、环节的整体效能,未能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三是对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缺乏强硬的手段措施,对有关违规违法行为起不到震慑作用。
第三,安全生产的保障环境要素还不完善。一是法制环境方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精神还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到每个企业、项目、班组和一线施工人员;二是市场环境方面,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个别时候、个别领域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低价中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无资质单位挂靠、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现象突出;三是科技支撑环境,建筑行业生产力水平偏低,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科技进步在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方面的动力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四是中介机构培育环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缺少中介机构这个中间环节,没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安全评价、咨询、技术等方面服务。
以上问题的存在,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但主要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造成的,是业主单位贪图蝇头小利驱使的结果,也有我们监管部门、责任单位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见而不管,心存侥幸,放任自流,失职失责的原因。安全生产无小事。建筑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不但是建设主管部门应尽的法定职责,更是人民群众检验我们行政能力的重要标尺。我们一定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反思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强有力的措施,兢兢业业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建筑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党的全会指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这是我们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坚持责任到工地、责任到人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主动执法,敢于执法,严格执法。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去抓安全生产工作,这样才能真正把工作做好。要全面彻底地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管理好建筑市场,维护好建筑市场的秩序,规范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严肃查处不办施工许可、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的行为。对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的单位或个人,特别对那些事故不断、屡查屡犯、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打击、严肃查处。今后,在实行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管理的同时,还要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等相关人员实行约定谈话机制和书面警告机制,促使他们时时处处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把安全施工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县建设主管部门有权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的,要依法暂扣和处罚,没有权限的,要按规定提请省市通报,取消其投标资格,不予年检。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坚决不允许出现监管人员与建筑施工企业串通一气,执法不严,开脱说情等任意践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绝不留情。
二是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施工、科学施工、文明施工的各项责任。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就是主要责任的承担者。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证水平,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但是,有的施工企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有的施工企业的塔吊拆装、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等专项方案根本没有针对性,有的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就擅自实施。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在管理上必须做到“七个到位”,即: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审批到位、工人上班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工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到位、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这次会后,建设部门要再次认真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是检查“七个到位”是否真正落实。今后,凡是不按照这个要求做的,一律以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重从严予以查处。
三是工程监理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公正监督、公正监管的监理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监理要审查施工方案,要发现隐患并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施工企业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我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建筑监理企业要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全面履行好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制止不了,要立即报告,否则出了问题,就要追究监理单位的责任。
四是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督促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当前,各乡镇、各部门在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积极性很高,主动性很强,也结合各自实际实施了一批建设工程。但与此同时,建筑施工安全也成为各乡镇安全隐患的重灾区。从我们掌握的一手资料来看,当前乡镇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有的还很严重。对此,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督促各部门完善相关手续,督促各乡镇仔细排查各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采取实地调查和抽查的形式,该整顿则整顿,该停工则停工,该取缔则取缔,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三、健全制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制度保障是各项工作得以落实的根本保障。今后工作中,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加强操作培训,强化建筑秩序整治,从源头上防止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有重大意义。在今后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规定,把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依法规建筑范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清出建筑市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员坚决取消任职资格;坚决淘汰一批素质低下、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同时,还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到位情况的管理工作,凡是发现企业及项目部不按规定及时进行检查,检查走过场,安全教育不到位,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都将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予以严肃处理。会后,建设部门要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工程,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停工整改。要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将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和被行政处罚情况公之于众,加大社会舆论的监督力度。
二是要切实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当前,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面,也暴露出一些企业和个人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见利忘义,不落实教育培训工作;在新的工人上岗前,不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在工人从事新的岗位工作时,不进行针对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等问题。在施工现场的三级安全教育记录中,很多都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做的。可以说,记录没有任何针对性和实际性。安全技术高低、班组不同、工种不同,技术交底的内容就不会一样,钢筋工有钢筋工的技术交底,电工有电工的技术交底,架子工有架子工的技术交底,不能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都是建设部颁布的规范标准,我们必须执行。在我县建筑业一线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绝大多数,他们受教育程度低、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各施工企业必须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都要参加培训,这是进场、上岗教育的第一步要求;要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和指导,继续开展好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三项行动”工作以及“六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凡是没有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培训记录的,或者记录不全、敷衍了事,甚至造假的,一律视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停工整顿。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建设行政部门要采取过硬的手段,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规范劳务用工合同,配合劳动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缴工作,要探索实行农民工强制工伤保险制度。建筑项目本身是高危行业,而一些企业把农民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成儿戏,缺乏应有的责任,这是绝对不容允许的。凡是对农民工生命安全不当回事的,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将把这样的建筑企业不当回事,让他们赚钱发财的梦想彻底破灭。凡是因安全生产给政府和相关部门带来麻烦,政府和执法部门必须首先依法制造“麻烦”,让他们根本不能产生麻烦。同时,建筑企业也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用工,坚决杜绝使用童工、大龄农民工、残疾农民工、身患疾病不适合重体力劳动的农民工以及精神病、智障工人,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三是要严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经县政府研究,由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监察、安监、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每两个月对全县建筑领域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一次“地毯式”监督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停工整顿,情况严重的要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坚决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每次联合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都要向县政府书面报告检查情况,并将结果通报全县。同时,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建筑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特别要突出四个重点,提高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一是要抓重点地区。即工程量较大、事故量较多的地区,以及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后、各项制度措施不力的地区。二是要抓重点企业。对事故频发、管理薄弱的施工企业,要督促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保证能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业主,在工程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也要作为监管重点抓住不放,督促建设单位象重视工程质量一样重视安全生产,带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三是要抓重点项目。要把大型公共建筑以及采用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项目作为监控重点。对于重大危险源,有条件的要实行24小时动态监测。对于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要严格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四是要抓重点时期。当前,全县建筑领域建设项目已全面进入施工季节,也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特别是夏季来临,高温酷热天气、大风沙尘天气等特殊气候条件都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时期。我们一定要警钟长鸣,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时刻不能掉以轻心,时刻不能松懈,一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更加积极负责、扎实认真地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工程建设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谢谢大家!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山清水秀的九华乡召开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是传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xx年463号和中共衢州市委20xx年22号文件精神,通报8•9珊塘小学教学楼工程死亡事故,并总结我区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落实部署下一步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我讲几个方面。
第一方面 上半年我区建设系统全面落实了各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开展了“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季度、季节性的安全生产排查工作,总体来说,上半年全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基本稳定,成绩较为显著,安全生产水平稳中有升。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责任到人,工作比较到位。我局紧紧围绕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目标和部署,在年初召开了柯城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区属各建筑企业及进区承接工程的施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使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明确,各施工企业能够以高度责任感为己任推动区建设事业的稳步发展。
2、加强管理,强化现场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上半年,我局对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开展了一、二季度及雷雨、强风阶段、建筑起重设备专项大检查,开展了隐患治理及联合执法大检查,在我局组织、监管下,各监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断地提高,大多数企业能够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做到依法、诚信经营,企业内部到工程项目管理非常有效。大部分建筑企业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都基本到位,能不定期自觉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到位,有利推动了全区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3、加强了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我局在全区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局及各建筑企业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还通过民工学校、张贴宣传画报、板报、宣传标语及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使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了宣传、贯彻和落实,让“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烙入人心,让从事建设行业的各类人员从安全思想上有了一次明显地提高,对个人、对行业及对社会的责任感也有了质的飞跃。
4、加强许可制度的执行力度。一方面,我局依法许可、严格把关,坚决不让不符合要求、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通过考核初审,坚决不让不符合工程开工条件、安全审核不过关的项目开工生产,严格把关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另一方面,我局也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为企业服务,准确地完成各项审核制度。通过此项规章制度,我区建筑企业及建设项目大多都符合行业规范标准,安全生产措施都基本到位,安全生产形势基本明朗,为我区建筑行业的稳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手段。大多数施工企业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工程特点,按照我局规定的分阶段达标要求,研究制度符合施工现场、便于操作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大力投入安全生产费用,运用高新手段和设备,使得大多数工地管理更科学,防护更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
同志们,总体来说,我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形势还是比较乐观的,主要目标任务如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好转,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大事故起数都控制在市局、区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以内。但是,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还比较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管理机构、保障制度和体系不健全,基础管理不扎实,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有些企业虽然成立了机构,建立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但并没有落实到实处,未做到各尽其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不落实或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甚至放在抽屉里,形同虚设。一些企业的主要安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对安全依然奉行“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原则,只在企业发生了安全事故或上级检查时,才做表面文章。
二是一些责任主体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够重视,自查不全面、不深入,对隐患视而不见或只流于形式,抱有侥幸心理,有的企业的项目工程施工方案不具体、不全面、无针对性,这都为事故埋下了隐患。
三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认识不够,安全投入不到位,只是口头重视,安全生产发展不平衡。一是舍不得投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个人防护用品缺乏,安全设备老化、陈旧,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人员处在一个充满事故隐患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中;二是侥幸心理严重,只是在大的方面或主管部门必须要求投入的方面才舍得花钱投入;三是片面强调工程造价低,压缩各项费用支出时首先压掉安全支出,把文明施工费列入工程造价内。
四是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民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从总体情况看,民工安全意识普遍淡薄,安全技术素质较低,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外来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或根本不培训,招来即用,从现实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看,绝大部分事故伤亡者正是这部分人员。
例如8月9日,由浙江柯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石梁镇珊塘小学教学楼工程发生了一起死亡1人的事故,说到底就是由于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及疏忽大意造成的,给我们留下了血的教训,更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
第二方面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下半年安全生产的稳定态势,实现全年工作目标,结合我局工作安排,我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好。
1、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舆论宣传还是很重要的,虽然“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过去了,但安全生产的责任没有过去,“天天安全日”、“月月安全月”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安全发展”的理念动摇不得。
2、落实安全责任,咬定目标任务。年初我局与各施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每个项目开工时,安监站也与施工企业、施工企业也与项目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是一个契约,更是一份责任。各企业要从目标管理入手,明确目标责任,建立起人人管安全的局面,咬定目标任务,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3、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整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狠抓专项整治,高处坠落、支撑体坍塌、外脚手架、土方塌陷、大型设备事故及触电事故是安全问题的高危险源,各施工企业必须对这类事故予以高度重视,列为重点监管范围,控制事故源头,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并及时处理,切勿视而不见,麻痹大意;其次要做好特殊季节、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我区处于多雨、台风地段,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要认真做好防洪防涝的安全工作及落实好夏季高温的有关规定,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此外各监理公司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理职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并跟踪监督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4、强化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之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彻底消除职工“无知”这一最大安全事故隐患。
总之,建筑行业工作任务很繁重,安全生产压力也很大,责任更加重大。我们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一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行政,严格管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杜绝较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促进我区建设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对于确保我区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建设局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态势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安全和燃气安全的管理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管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建设“平安岚山”、“平安建设”、“平安燃气”的目标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安全管理为核心,以抓隐患整改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全区建筑、燃气行业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今年是规划的开局年,今后一个时期将是岚山建筑业大发展的黄金期,建筑规模不断膨胀,同时,随着岚山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区燃气使用普及率和供气规模也将日趋扩大,建筑施工和燃气使用安全生产态势不容乐观。为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质量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要殚精竭虑,真抓实干,坚决遏制住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狠抓治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是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着力点。一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进一步理顺关系,形成各部门联动。二是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切实发挥好招标投标作用。三是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今年要在治理规避招标和假招标;治理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逃避政府监督管理;治理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三个方面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在抓好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的同时,把工业园区、乡镇建筑市场及房地产开发市场作为检查的重点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施工安全和燃气使用的监督管理。继续严格执行安全报监制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等。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及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推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提高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控制能力。以建立规范有序的燃气市场秩序为目标,突出抓好岚山区燃气专业规划和管理体制创新这两个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规范管理三条措施,进一步加强燃气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尽快形成责权明确、管理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教育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从维护和保障每一个工人的合法权益着眼,高度重视建筑业及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进入新的施工现场和岗位,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四、夯实企业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在建筑业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来自bfanwen.com)行业和地方有关管理规定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及规范的同时,制定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规定,全面规范生产流程的每个环节和每个岗位。建立和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施工企业要按规定设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采用安全生产评价等方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建筑安全和燃气安全工作事关重大,建设局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真抓实干,确保建筑和燃气安全生产,为全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